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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的惯性系定义为:惯性系是没有加速度的参考系 爱因斯坦对惯性系的定义为:惯性系是没有引力的参考系 在牛顿的惯性系中,牛顿确立的物理定律普遍适用。在爱因斯坦的惯性系中,狭义相对论确立的物理规律全部有效。体现了这两种惯性系的不同。 由于在自然界中无法找到第一个无加速的最基本的参考系(绝对参考系),牛顿的惯性系的概念根本无法确定。然而,人们象董立银先生一样,认为地球,或恒星表面的参考系是准惯性系。 爱因斯坦的惯性系实际上只能是引力和惯性力相互抵消的参考系,由于全空间的引力场是不均匀的,惯性力在全空间上则可以是均匀的,我们无法找到一个惯性力与引力处处抵消的参考系,爱因斯坦的惯性系只能是局域的。 所以,我们为牛顿和爱因斯坦的争论不可能停止。在爱因斯坦看来,牛顿的惯性系(静止在恒星表面的参考系)反而不是惯性系了。 我们能不能让牛顿和爱因斯坦和解?这就是惯性系未来的发展思路。 实际上,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分歧在加速度和引力的定义上。他们和解的唯一结果是:所有的参考系都是惯性系。这便是我坚持的目前还没有人认同的惯性系的最新定义。在所有参考系上,我们都可以把弹簧秤的读数所显示的力定义为引力(尽管这种引力可能是变化的)。这样,该惯性系的定义包含了爱因斯坦的等效原理,狭义相对论所确立的物理规律适用。新的引力的引入使所有参考系回到了牛顿的惯性系的概念上,使牛顿物理定律在其上普遍适用,因而也是牛顿的惯性系。 请刘久明先生、董立银先生、马国梁先生、沈建其先生还有许多我还不懂其真实姓名的同仁们发表最后见解。如果牛顿和爱因斯坦两位先生还在的话,也请站出来说话,愿不愿和解? 黄国有 2003年5月8日 ※※※※※※ hg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