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中科院专家确定“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 作者 曾展刚 中科院专家对投稿于科学智慧火花栏的《介绍〈宏和微的推理假说》》进行了细致分析后,作出了退稿决定并在退稿的论述中确定了“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 对于“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获得明确,笔者向您们表示衷心感谢。下文分四部分展开相关议题: 一、在退稿的论述中确定“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 下面是您们在退稿时作出的论述: 经过审阅,我们认为,本文所介绍的“理论”没有带来有新鲜意义的科学思想:1,此理论把“压差”说成是从微观世界到宇宙运动变化的原因,此说没有依据。而且,在没有压差的环境下,就不存在物质相互作用,不存在物质运动和变化吗?文中还加上“应力”,这说明无论对“压差”还是“应力”的理解都是不正确的。2,文中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例如“个体黑暗”、“个体物质”、“一维吸盘”、“二维吸盘”等,不知是什么含义,这些“新概念”的提出没有什么依据。3,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但“尺度不灭”并没有被证明是科学的结论,而能量守恒等真理是有科学实验和科学理论的依据的。4,本文继续了作者在此前及篇稿件中的问题,即对要否定的对象并不真正了解,在这种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理论,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物质尺度不灭的科学依据 (一)物质尺度不灭 力的作用能缩小、分割但不能完全剥夺物质尺度,物质有自身尺度,没有尺度的物质不存在。 (二)物质尺度不灭的科学依据 质量守恒定律和密度公式都经过实验检验,是正确的。 由质量守恒定律可知:任何变化都不能消除物质、质量是物质的属性,力的作用不能改变质量是物质的属性,物质在被缩小或分割的过程中总能具有不为零质量。 变换密度公式可得:质量=体积×密度 由上面的密度公式的变换式可知:当质量不为零,密度、体积都不为零。这体现质量与体积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 质量守恒定律和密度公式的变换式(质量=体积×密度)联立后得出正确结论: 物质在被缩小或分割的过程中总能具有不为零质量及相对应的不为零体积。 三、确定“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的重要性 动量守恒定律、角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能让人们认识运动是物质的属性;质量守恒定律明确了质量是物质的属性。笔者提出物质尺度不灭,就是希望能够将“尺度是物质的属性”予以确定。 人们知道:否定动量守恒定律、角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就会否定运动是物质的属性,是错误的;否定质量守恒定律就是否定了质量是物质的属性,是错误的。 同样,尺度是物质的属性,否定物质有自身尺度也是错误的。 代表中国科学界权威的您们确定“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非常重要: (一)修正人为忽略物质尺度的错误 密度公式的变换式(质量=体积×密度)体现质量与尺度紧密联系。当不为零质量的质点被忽略物质尺度后,人为虚无的体积与密度的乘积就会为零,就会导致质点被人为消灭质量,质量守恒定律就会名存实亡。唇亡则齿寒。物质尺度不灭与质量守恒定律唇齿相依。 “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 确定后,人为虚无物质尺度就是否定物质属性的行为。修正人为忽略物质尺度的错误,就能避免质量守恒定律名存实亡。 (二)明确宇宙空间由物质组成 体积由三维尺度的长宽高的乘积构成。确定“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后,人们就不会将尺度与物质分割开来,就能明确由尺度组成的体积是物质的属性。 变换密度公式可得:体积=质量÷密度 当宇宙空间的体积不为零,相对应的质量不为零、密度不能为零(除数为零无意义),在数理上确认了体积不为零的宇宙空间由物质组成。 四、中科院专家为消除非唯物主义认识的影响作出了杰出贡献 您们明确“尺度确实是物质的属性”,让人们了解非唯物主义认识的错误,从而能够有效地清除播种于物理学的非唯物主义思想,有力地维护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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