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承认了过错就完事了,就平息了。没必要较真到底,反而显得不仗义。建议楼主自行删除此贴。 |
| 不过大丈夫也应该用真名实姓,这也是对别人有担当,自己对自己的言论有负责的态度。 |
|
对【5楼】说: 名字只是个符号,与对错无关。他做错了事情,声誉受到损害,是由错误本身引起的,而不是他用什么名字引起的。遍体鳞伤是他自己的错误所致,而不是他用真名引起的。周恩来用过很多名字,比如伍豪;张闻天叫洛甫。。。。。。按照你的逻辑他们都不是大丈夫?对别人没担当?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 |
|
对【10楼】说: 事实上,如果受到相同的伤害,一个真实姓名受到的伤害要比一个匿名马甲来得深。这就有失公允.
这是公民的个人选择。他既然用真名,就要做好受伤害的准备。好比裸奔的人反而责怪别人偷窥她的隐私。其实你不想让别人看的话,别脱光不就行了。 |
|
对【12楼】说: 但使用不真实的名字就构成欺骗
这只是一小撮人的见解。否则的话,各国法律早就规定必须实名上网了。毕竟,那么多人构成"欺骗"可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可实际上,寰球各国多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社会公论也无强烈反响(不然会影响的立法),可见这本身不成问题,只是少数人的杞人忧天。 |
| 我仅仅是从公允的角度看问题。只有大家处于相同的状况下,进行沟通才是最公平的。比如你去了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内的人都是脱光(例子很多,不一一说明),你不脱光是不能进入的。也就是说,便宜不能让你一个人占了,你占别人便宜的同时,也必须让别人占到你的便宜。 |
|
对【23楼】说: 那是因为希望你也进入脱光行列。
敬谢不敏。你还是自己光着吧,我宁愿占你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