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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尺度不灭 作者 曾展刚 曾霖鋆 本文分三部分: 一、物质尺度不灭 力的作用能缩小、分割但不能完全剥夺物质尺度,物质有自身尺度,没有尺度的物质不存在。 二、物质尺度不灭的数理依据 (一)力的作用能缩小物体积但不能导致其体积为零 1、物理证明 物质必须具备不为零的质量,物体质量不为零。依据质量守恒定律,物体质量不会在形状收缩过程中被消灭。物体收缩形状后的质量不为零。 质量=密度×体积 当质量不为零,密度、体积的数值都不为零。 物体收缩形状后的质量不为零,其体积必定不为零。 2、数学证明 一个物体被压缩后的密度不论如何增大,其体积都不允许为零: 质量不为零,如果体积(分母)为零,则除数为零,密度数值无意义。 (二)等份分割体积不为零的物体不能导致其最微小组成部分体积为零 变量m是大于1的任意正整数,变量n是任意正整数。 1、物理证明 依据质量守恒定律,物体不为零质量不会在分割过程中被消灭。 0+0=0,不能由零组合为非零的正数。 由于被分割物体的质量是不为零的正数、零不能成为它的质量组成部分,因此,体积不为零的物体经过n次m等份平分后,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质量不为零。 质量=密度×体积 当质量不为零,密度、体积的数值都不为零。 体积不为零的物体经过n次m等份平分后,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质量不为零,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体积必定不为零。 2、数学证明 体积V≠0物体1次对半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2)V,2次对半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 2 2 )V,n次对半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2n )V。不论n取任何巨大正整数,(1/2n )V都只会微小至趋近零而不为零。 体积V≠0物体1次m等份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m)V,2次m等份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 m 2 )V,n次m等份平分的单份分割体积是(1/ m n )V。不论m和n取任何巨大正整数,(1/ m n )V都只会微小至趋近零而不为零。 等份分割体积V不为零的物体不能导致其最微小组成部分体积为零。 (三)不等份分割体积不为零的物体不能导致其最微小组成部分体积为零 变量m、n是大于1的任意正整数,变量x、y是任意正数.。 1、物理证明 依据质量守恒定律,物体不为零质量不会在分割过程中被消灭。 0+0=0,不能由零组合为非零的正数。 由于被分割物体的质量是不为零的正数、零不能成为它的质量组成部分,因此,体积不为零的物体经过任意多次不等份分割后,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质量不为零。 质量=密度×体积 当质量不为零,密度、体积的数值都不为零。 体积不为零的物体经过任意多次不等份分割后,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质量不为零,其最微小组成部分的体积必定不为零。 2、数学证明 体积V≠0物体不等份分割为m份,最微小的一份体积为V1。 ∵ 0+0=0 ∴ 不能由零组合为非零的正数 ∵ V是不为零的正数 ∴ 零不能成为V的组成部分 ∵ 零不是V的组成部分、V1是V的组成部分 ∴ V/ V1= x V1≠0 将V1物体不等份分割为n份,最微小的一份体积为V2。 ∵ 0+0=0 ∴ 不能由零组合为非零的正数 ∵ V1是不为零的正数 ∴ 零不能成为V1的组成部分 ∵ 零不是V1的组成部分、V2是V1的组成部分 ∴ V1/ V2=y V2≠0 体积V≠0物体不等份分割为m份的最微小一份体积V1≠0、体积V1的物体不等份分割为n 份的最微小一份体积V2≠0,类推可知: 将体积V≠0的物体进行任意多次不等份分割不能导致它的最微小组成部分的体积为零。 举例说明: 体积10米3物体不等份分割为9份(m=9),最微小的一份体积V1是1米3。 ∵ 零不是V的组成部分、V1是V的组成部分 ∴ V/ V1=10米3/ 1米3 = 10(x=10)、 V1=1米3≠0 将V1物体不等份分割为70份(n=70),最微小一份体积V2是0.01米3。 ∵ 零不是V1的组成部分、V2是V1的组成部分 ∴ V1/ V2=1米3/ 0.01米3 = 100(y = 100)、V2=0.01米3≠0 。 类推可知:将体积10米3的物体进行任意多次不等份分割不能导致它的最微小组成部分的体积为零。 三、物理学需要明确“物质尺度不灭” 人们参照自身可以了解物质存在的三个特点: 物质以一定量存在、物质存在表现一定尺度、物质存在于表现一定形式的运动过程中。 在物理学中,与“物质以一定量存在”相关的有质量守恒定律,与“物质存在于表现一定形式的运动过程中”相关的有动量守恒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却没有明确“物质存在表现一定尺度”的相关表述,这是物理学的不足之处。 受到身体机能的限制,人们不能观察到所有物质的形态。对于那些不能或难以观察形态的物质,人们常常人为忽略它们的尺度。被考察物质的尺度在很多情况下不一定能够掌握,人为忽略物质尺度是迫不得已的做法。由于没有明确物质尺度不灭,以致不少人在探索自然奥秘的过程中没有将被忽略的物质尺度作匹配客观事实的相应调整。 求真务实是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科学理论必须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反之,不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的理论是谬论。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人为忽略物质尺度不是小问题。只有将物质消灭,才能将物质尺度消灭。人为忽略物质尺度违背了质量守恒定律。 正视人为忽略物质尺度的严重错误,物理理论必须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需要明确“物质尺度不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