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寸步不离"实验"(唯实验论)并不是好办法,基于"类比"(猜想)的"模型"进行所谓的逻辑(运算)也不可全信(如《相对论》的思想方法及其结论),尊重"公理化方法"(如牛顿力学体系) 建立自然科学理论,必须要接触事实(物理实验),但若一旦有了基本的公理性的基本事实如“加速度实验定律”便可以进行演绎逻辑推理了(即运用“公理化方法”建立“公理化理论体系”)……并不需要以“实验”来“铺路”,每扩展一步都要去观察“实验”,就连一点儿计算(逻辑推理)能力都没有啦?譬如 你已经借助实验获知物体的加速度等于物体所遭受到的合外力除以其质量的规律,那么对于遭受到的合外力等于零的物体将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改变(“牛顿第一运动定律”)这个结论也不敢宣布,难道这也还要去观察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