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首先应该确定理论的结构、和理论描述的物理结构。
1、从近三、四个世纪以来的物理学和自然科学的进程来看,几乎是循着两条主线进行的:一条是主观上力求理想、精确、完美、准确来描述世界——这条线中,理想化、隔离化倾向特别严重;另一条是面对巨系统的有关统计学的方法——从早期的统计学、到普利高津,再到上世纪晚些时候的混沌理论等,似乎正在面对着世界的“复杂”。 那么,在新世纪初,我们该怎样在总结以前之后,规划现在的理论、及理论对象的方向呢? 2、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物理世界的所谓“规律”,该如何定义?!即,“规律”是以人为观察、研究的主体,还是承认在人之外的“规律”。 这样说吧,以“颜色”为例,历史上就曾发生过大争论——在牛顿与歌德之间。牛顿定义的光的频率与颜色的关系,今天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但这是有一个前提的:即光射到白色光屏上,然后反射到人眼,人眼所感受到的颜色。但是,歌德发现,如果你将眼直接放在光屏处,你看不到光的色散。 谁也没错,争论的原因在于研究主体的确定。 3、应该更关注状态(包括结构)、还是更关心过程,这又是一个事先要解决的问题。 状态和过程本身就是两个决定物理世界的量。 如果先生有兴趣,我在这方面有些具体工作——关于结构和结构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结构的动态性的物理意义。 愿继续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