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30楼】说: 宇宙之内无真空,这个你不知道吗?你认为的真空,其实里面充满了隐性物质,这些隐性物质就是光的载体。 |
|
对【30楼】说: 宇宙之内无真空,这个你不知道吗?你认为的真空,其实里面充满了隐性物质,这些隐性物质就是光的载体。 |
|
中邪了!什么是物质你都不知道!就别扯什么隐性物质(也就是以大)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以太就是现代科学认可的场量子。现代科学认为量子场中的量子有质量、能量、速度。否定以太是相对论的错误观点。 |
|
对【32楼】说: 真正不懂物质的是你!如果太空里没有物质的话,星球间如何建立联系?用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这才是正确的世界观。 |
| 要想研究基础理论,首先要打好哲学基础,提高哲学素养。基础理论是充满严格逻辑关系的理论体系,如果没有极高的哲学水平,基础理论要获得全面突破是根本不可能的! |
|
要想研究基础理论,首先要打好哲学基础,提高哲学素养。基础理论是充满严格逻辑关系的理论体系,(太对了)
如果没有极高的哲学水平,基础理论要获得全面突破是根本不可能的!(把"极高的"换成"真正的"也就是太对了) (因为"真正的"的哲学水平就是具有非常严格的在文字上明确的无误解与文法上文明确的无疑问的逻辑思维能力) 例如:我们要想研究基础理论,首先要先知道什么是物?什么是质?就能在说淸了什么是物质后,获得全面突破!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自然物理观——看自然力学的对称结构与物理统一的客观事实
2.6 终观 唯物主义 皆可知论的四大观止 唯物主义的“世界统一于物质”肯定没错。但由于哲学与科学的物质定义都不对,所以不仅科学无法证明物质世界的因太抽象而难于理解的哲学实在观,而且哲学也无法说明物质世界的因太具体而难于把握的科学实物观,最重要的由此使物理学无法阐明物质世界的因太简单而难于至信的自然实体观。实际上只要我们能够实事求是的从逻辑学出发,先确定什么是物,再确定什么是物的质,然后自然的就能建立起哲学与科学相统一的正确世界观。 因为哲学的“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并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的定义,由于客观实在的时间与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所以不对;而科学的“物质是构成一切物体的实物”的定义,由于物体本身都是实物所以也不对;至于逻辑学的“物质是物体的基本性质”的定义,由于“物”严格的讲就是实物的指称,所以其“质”则应是实物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的哲学性质与因相互作用而相对运动的科学性质的统一指称才对。 又因所有实物(包括人)都是由因具有匀速圆周运动与匀加速直线作用的性质或趋势,而在轨道上高速高频的转动与相互摄动着的质子构成;所以当人的感觉器官中的质子与外界质子之间的势能变化,通过人的神精系统中的质子传递到人的大脑中的质子时,就构成了人的意识活动的精神现象,因此第一性的物质自然的就是不依赖于第二性的人的意识,并为第二性的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的所有实物都具有的相互作用与相对运的基本性质。 还因人的大脑是高度发达的实物,发达到不仅具有对通过感觉感知到的外在事物的表象进行划分与综合、抽象与概括等感性认识的机能,而且具有对外在事物的概念进行判断与推理、归纳与演绎等理性认识的机能,最重要的具有对外在事物的规律与原理及理论进行证明与检验、完善与发展等真理性认识的机能,所以物质世界即统一于感性认识到的物体性质定义,也是统一于理性认识到的物体本质观念、还是统一于真理性认识的物体实质学说。 简而言之,只要我们实事求是的从逻辑学出发,就可以用相统一的简单无假的哲学定义与精确无误的数学定理及确定无疑的科学定论,证明朴素的由原子与虚空构成的宇宙,与机械的力学原理可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及辩证的物质第一性与意识第二性等唯物观都是最好的终极论断,进而还能够发现波普尔提出的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及思想世界之间为世界1产生世界2、世界2创造世界3、世界3说明整个世界的理论就是世界观的最好的终极学说。 世界观的终极学说 世界1(人类认识的物质现象): 由因相互作用而相对运动的现实质点构成的自然的理想实体 或因引力作用而高频振动的己知质子构成的物理的客观存在 世界2(人类意识的精神活动): 由现实质点的因相互作用而相对运动构成的自然的实体属性 或己知质子的因引力作用而高频振动构成的心理的主观思维 世界3(人类思想的知识体系): 由相对运动的现实质点因相互作用而构成的自然的属性学说 或高频振动的己知质子因引力作用而构成的真理的自然常识 2.7 结论 忘记所学 认识自然的最好方法 正如有人戏言的“忘记了哲学是最高的哲学”一样,令学子们万分敬仰的爱因斯坦时空观念,就是因为近代物理学家们都忘记了(应是都忽视了)任何假说只有哲学推理正确,其数学推导与科学推论才能够正确的事实,而发展成为统治着整个学术界的最高的哲学,至于爱因斯坦的因违背常理而始终令人疑惑不解的相对论哲学,则因自发表以来并没有多少人能读懂、也没有多少人能掌握、更没有多少人能利用,固其时空观肯定不是最好的哲学。 因为最好的哲学不仅应是人人都能读懂;而且应是人人都能掌握;最重要的应是人人都能利用。既然被动的忘记了哲学都能产生高于一切学说的物理假说,那么我们何不主动的先忘记一切因难于理解、而不易掌握、才没多大用途的学来的自然常识,再用自己的智慧实事求是的找出自然事物的即附合哲理、又附合数理、还附合物理的基本规律,最后就能够用早已验证无误的科学知识建立起因易于理解、而不难掌握、才有更大用途的真理学说。 当然真要忘记“构成我们学习的最大障碍的已知常识”太难了,甚至于不可能,不过我们可以从过去与将来之间等于零的临界点的现在时刻出发,根据任意时刻的宇宙万物都是由相对静止着的化学元素构成的事实,先抛开在任意时刻都无法产生或形成的一切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及其相关的所有假说,然后看(在最理想条件下都可以视为是一个仅有空间位置和质量的理想质点的)万物随着转瞬即逝的现在时刻向将来推移而运动的规律就会发现: 构成我们认识自然的最大障碍就是已知的在宇宙中普适的万有引力恒量。因为引力恒量无疑是物体之间的引力关系的常数,所以在不同物体之间与不同场所之中因引力关系不同而不可能有一个在宇宙中普适的引力关系的常数,至于要验证现在的引力常数并不是宇宙中的普适并不难,除了到极地或太空及月球等不同环境中去做扭秤实验之外,再就是直接将氢元素中已知的物理量代入到在行星结构上的万有引力与向心力的恒等式中就能直接证明: 已知:fmm/r^2≡mu^2/r;简化后为:fm/r≡u^2;其中:m≈10^-27(千克)为质子的引力质量;r≧10^-16(米)为电子的轨道半径;u≦10^8(米/秒)为电子的旋转速度;则以质子为引力中心时的万有引力系数为:f=u2r/m≈10^27(米^3秒^-2千克^-1)。据此我们不难证明万有引力在微观领域中非但不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反而是大得不仅电磁力、而且强核力、甚至于夸克力等实际上都是在轨道上高速高频转动与摄动着的质子之间以光速超距作用的万有引力。 进而我们还会发现:就是牛顿认为万有引力恒量是宇宙中的普适常数的这一错误常识,不仅使其在宇宙中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宏观领域成了常识,也使构成世界的不可分的原子会可分也成了常识,更使自然界的上下四方与古往今来能弯曲还成了常识,所以只要我们能够彻底忘记或完全抛弃所学的,构成我们学习的因不胜枚举的错误常识才是最大障碍的已知的一系列物理假说,则剩下的自然的就是早已验证无误的牛顿力学的统一真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楼主否定实践标准的观点是错误的。
对于一个问题我们做正确与否的判断,通常都是依据已经被证明了的事实和规律加以逻辑推理,得出结论。这就给楼主造成了错觉。 首先逻辑推理本身也是已经证明了的客观规律。 毛主席曾经引用列宁的话: 只有千百万群众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就是说,我们不是根据自己个人的某一次实践来检验真理的。检验真理要用到许许多多自己没有亲力亲为,而由他人通过实践,提供给自己进行逻辑推理的客观真理。 由于逻辑本身的局限,使得推理者难以得知自己推理的依据是否完备,客观情况是否变化,逻辑推理中是否有错误等等。所以正确不正确还是有待于新的实践的结果。 拿相对论来说,有实验证明了相对论,这说明相对论有一定的真理性。但是相对论在很多地方违背了逻辑、常识和过去的科学结论,这说明相对论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我们既不能够简单根据相对论违背逻辑而全盘否定它,也不能够因为某些实验与相对论的预言一致而认为相对论万事大吉,什么问题也没有,甚至根据相对论的错误来否定许多倍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常识。 |
|
楼主否定实践标准的观点是错误的。
对于一个问题我们做正确与否的判断,通常都是依据已经被证明了的事实和规律加以逻辑推理,得出结论。这就给楼主造成了错觉。 首先逻辑推理本身也是已经证明了的客观规律。 毛主席曾经引用列宁的话: 只有千百万群众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就是说,我们不是根据自己个人的某一次实践来检验真理的。检验真理要用到许许多多自己没有亲力亲为,而由他人通过实践,提供给自己进行逻辑推理的客观真理。 由于逻辑本身的局限,使得推理者难以得知自己推理的依据是否完备,客观情况是否变化,逻辑推理中是否有错误等等。所以正确不正确还是有待于新的实践的结果。 拿相对论来说,有实验证明了相对论,这说明相对论有一定的真理性。但是相对论在很多地方违背了逻辑、常识和过去的科学结论,这说明相对论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我们既不能够简单根据相对论违背逻辑而全盘否定它,也不能够因为某些实验与相对论的预言一致而认为相对论万事大吉,什么问题也没有,甚至根据相对论的错误来否定许多倍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常识。 |
|
对【38楼】说: 周先生连语法逻辑也不懂了吗?我们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简化成“实践是标准”,实践
周先生连语法逻辑也不懂了吗?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段文字中,实践——主语,是——谓语,标准——宾语。凡是带有“是”的判断性句子,主语和宾语的关系不是等同关系就是包含关系,进一步说就是,主语等同于宾语或包含于宾语之中。例如,“雷锋是解放军”这段文字,雷锋是解放军中的一员 ,解放军中包含着雷锋,“雷锋是解放军”这段文字在语法上是成立的。在“实践是标准”这段文子中,实践既不等同于标准也不包含在标准中,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根本不成立的。 列宁的那句话,我不知道是不是翻译造成的错误,如果翻译没有问题的话,列宁说的确实错了。语法逻辑是不以任何人而改变的!
|
|
人类认识的真理是对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的相对、近似的描述。就这一点来说,楼主是对的。
但是如果谈到“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不仅仅是“真理”的标准,楼主就错了。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通过不断反复的实践,并参照历史上的科学实践已有的发现、假设等等,来作出一个近似的、相对的判断。 检验真理,本身包含了许多人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践是第一性的,认识则是第二性的。认识必须以实践结果作为判断的标准。 理论上,以客观真理作为判断标准,是一种省力的办法。也就是翻书找答案。但是这些答案归根结底也是通过实践得到的。何况如果你不通过结合实际深入理解书本知识,不见得能够从书中找到正确的答案。对于绝大多数书上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只能通过实践,得到实践结果之后做出新的判断。实践行为的获得实践结果的唯一手段。而实践结果,又是客观规律在人类认识活动中得以表现的唯一方式。 所以用实践来概括地表示实践行为和实践结果,是无可非议的。 |
|
对【41楼】说: “检验真理的标准”与“真理的标准”有什么不同吗?规律作为“真理的标准”,难道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 当年的那场大讨论被称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因为“真理的标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一回事,没有必要自找麻烦。 请问周先生,我们的语言文字还讲不讲逻辑?不讲逻辑是唯心主义的特征! |
|
当年的那场大讨论被称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 我们现在的讨论正是为了弥补当时的缺憾。 你的观点并不新鲜。1978年,邢贲思、周抗否定马克思主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我不同意这个观点,认为这种观点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去信上海市委宣传部,得到重视。通过上海市社联召开了讨论会。会上支持我的我中学时的诸老师就在会上这样提出来,说的全场为之惊叹,无言以对。当时我没有驳斥,因为他毕竟是支持我的,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显然更复杂。但是这样提,不但不策略,事实上也不符合事实。因为不通过实践,是不能获得任何真理的。你必须记住,书上的真理,并不是真理的完备形式。如果样样事情以书上的“真理”为准,就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 说到逻辑,你必须认识到,实践结果高于逻辑。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很难用逻辑说清楚。人们都是依靠实践结果而不是逻辑来判断是否。譬如万有引力,就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完全靠实验做出来的。许多草药的机理并不清楚,我们只知道它可以治某病,却不知道为什么可以治。 逻辑上讲不通,但是有用的理论,我们只能根据其在实践上的有用权宜地让这个理论存在,而不是全盘否定。相对论就是这样。但是这样的理论绝不是完备的理论。我们的任务是完备它,去粗存精、去伪存真。 |
|
对【43楼】说: 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当然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主义这个真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而一些谬论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实践结果的不确定性如何能作为标准? 我把真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绝对真理,一类是相对真理。绝对真理是指那些确定无疑的、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结论或理论。绝对真理等同于事实,具有与事实同等的证伪能力。相对真理是指在当时条件下比较接近事实的结论或理论,这类结论或理论往往存在很多疑点,我们只能暂且相信。相对真理也可以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但他的证伪能力要远远弱于绝对真理。 “实践结果高于逻辑”,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实践的结果成功与否、正确与否,归根到底是要通过人的逻辑思维来认定,并且很多实践过程都是人的逻辑思维的过程,实践结果也是逻辑思维的结果。“实践结果高于逻辑”这句话没任何依据。 “人们都是依靠实践结果而不是逻辑来判断是否”,这句话是错误的。人们是依据实践的结果,并通过逻辑思维来判断是否。周先生轻视逻辑的巨大作用,甚至不讲逻辑,必然导致认识上的混乱。 “譬如万有引力就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完全考实验做出来的”,这句话完全错误。万有引力是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推理总结出来的普遍现象,也是客观事实。 如果事实确实存在,而理论不能正确反映事实,就会出现理论和实际脱节的问题、从逻辑上讲不通的问题。这样的理论是错误的理论,这样的理论不但无用而且有害。真正有用的部分是事实,我们应该在相信事实的基础上探求真正的原理(规律)。 |
|
实践结果的不确定性如何能作为标准? 实践结果的不确定性确实存在。譬如射击,有时候准,有时候不准。但是这些准与不准的结果都是由射手射击施的姿态、风向等等可变因素造成的。一项工作有时能够完成,有时却不能,不但是由已知因素的变化引起,也有可能还发生了新的先决条件。正是实践结果与预期的不一致,才会有失败是成功之母,才需要反复实践。 楼主的问题很实在,说明他不回避真理标准在实践中的问题。而这正是鉴别真理、发现真理的好办法。我们对事件正确与否的判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书本知识,经过逻辑推理得到的。譬如论持久战是真理,我们不可能通过时间穿越,到抗战中实践一番。但是我们知道论持久战是真理,因为它经受了无数抗日战争时代的人的检验。检验真理的标准绝不是个人的实践,而是千千万万人的长期实践。这些实践通过书本记载下来,供我们作判断。只要我们多处证实、并深入理解了书本上的观点是真理,就可以以它作为判别真理的标准。但是对于新的问题、书本上没有提出正确答案的问题,就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一番。所以在这一点上,真理标准与检验真理的标准似乎还可以细分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