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纠正"相对论"与"量子理论"中有关"光"物理本质的错误
"光子"有一样的"动静"质量,"光"是电磁波、"光"的传播不是"粒子流";"相对论"就是没有正确认识"光的物理本质",才在提出的"质速关系式"中规定"光子"的"静质量"为零、以保证错误理论的数学自洽性。
由"光的传播物理机制"可知,"光速"对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之间有相互运动的参考系的相对速度都是不一样的、即"一切惯性系平权假设"、"相对性假设"、"洛伦兹变换"都是错误与荒谬的。
"量子理论"在对"光子"的认识上同样犯了错误,认为"光子"是仅有"动质量"的"粒子流"等错误思想。
1)若"相对性假设"与等价的"一切惯性系平权假设"在"物理宇宙"中成立,那么就必须要求"光子"无"动静质量"、"光子"的物理性全无,真的成了"相对论"里面的"鬼(虚)光";因为"鬼光" 无"动静质量",而这又与"相对论"里说"光子"有动质量的结论是矛盾的。
由此可见,就连"相对论"对"光子"有动质量而无静质量的错误认识,都是与"相对性假设"所要求的是相互矛盾的,所以"相对论"的数学逻辑糟糕的很不自洽。
就是说"相对性假设"所要求的数学前提是"鬼场"与运行其中而无"动静质量"的"鬼粒子",一旦在有质量的物理环境中,"相对性假设"就失效而成为错误的物理假设。
2)若"光"是"粒子流" 的"错误想法"成立,那么"光"就不是"电磁波"、"光速"就不是"电磁波速"、"相对性假设"就不成立。
就是说,不论"光子"是"粒子流"还是"电磁波",内在数学要求"光子"无"动静质量"的"相对性假设"与"光电磁波"的物理本质、或与"相对论"里的"光子"性质都存在矛盾,"相对论"的内在数学逻辑糟糕的很不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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