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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人者与自欺者
[楼主]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2012/07/08 10:21
点击:2049次

偶来此游。论坛中却有实事求是者,其孜孜求索精神,虽有标新立异之嫌,然其思维推理却有可取之处!

然不免有欺人者与自欺者。

欺人者,亦口是心非者。不为真理,只为除敌。

自欺者,亦可怜可恨者。此类人坚持已是人非。思维论断有强烈的主观性。

然令人大怜大恨者亦有之,即欺人又自欺者。目无荧火之光,然喜斥他人目不能及千里;心无点滴之容,然喜斥大海无容人之量。主观臆断强加于客观,又喜谈是非,此所谓意淫。

望大家存求同存异之心,以科学之严谨,提高学术讨论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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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07/08 11:22 

欢迎!
 [3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08 11:50 

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的人是以耻为荣,尤其是沈建其,你怎么批他他死猪不怕开谁烫,你拿他每办法/
 [4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08 11:51 

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的人是以耻为荣,尤其是沈建其,你怎么批他他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拿他每办法?
 [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2/07/08 13:10 

对【4楼】说:

你已经触犯了民法通则 犯下了 扰民罪

你为什幺要死缠沈建其? 沈建其 与你何干?沈建其没有任何义务奉陪你浪费寿命

还是你自己一个人去死吧

 [6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08 13:26 

5楼:
论坛是讨论问题的地方,何罪之有?要说有罪你的罪最大,因为你到处骂人,骂人就不犯法吗?
论文是沈建其写的,他有责任把它说清楚,作为“审搞人”连自己的论文都说不明白还有资格给别人审搞吗???
 [7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08 13:28 

5楼:你猪大瞎怎么死与别人无关!!!
 [8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08 13:29 

5楼:你猪大瞎怎么死与别人无关!!!最好你马上就死,才大快人心!!!
 [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07/10 15:03 

对【6楼】说:

是你要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我这篇文章在网上挂了七八年,与我讨论过(或者其它论坛上他人独自的讨论),共有十余人,个个都把我的文章看懂了七八分或八九分,而且复述起来丝毫没错(剩下没有看懂的一两分,只需要他假以足够时间即可),唯独你九霄这个人,似乎完全是脚底板说宇宙语,离题万里。

奇了怪了。我认为,当务之急,是你要调整心态,不要以攻击他人为乐事。

 [10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10 15:54 

9楼:沈建其:
我才上网四年多,怎么会看见你的垃圾?我是前不久才看见的。
你和十余人讨论过,并都看懂了七八分;可那十余人怎么突然都哑吧了,怎么没有一个人为你说话?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的胡说八道,胡搅蛮缠,颠倒黑白、死不认错吗?
应该调整心态的是你,你认为别人的质疑都是“攻击他人”吗?你拒不回答问题还有理啦?你是故意装糊涂,大家谁看不出来?
 [11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10 18:59 

什么叫“求同存异”?
“求同存异”指的是学术观点,如:可以把“以太”说成是“暗物质”,反正是个名词概念叫什么都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不是数学关系式!如:5×8=40,他偏说8×9=40;这能“求同存异”吗???
[楼主]  [12楼]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 2012/07/12 10:23 

我希望我发的这个帖子不要成为吵架的地方。
到目前为此我没发表什么学术帖子,只是偶尔对别人的帖子的观点表达一下自己的理解。
我们说出去的话,像一面镜子,也时候也会照出自己的思想上的混乱。说得越多,越是贻笑大方。儒家说一日三省,也适合学术问题。我们可以问自己:(1)自己的理解和原文的推理是否一致。(2)自己的理解与原文是否脱离了共同的前提。(3)是否歪曲或添加了不属于原文的假设或前提来批驳原文的推理过程。
对于偏执狂,一日三省的作用可能不大。
我说的求同存异,与九霄先生说的“8*9=40”的定义,我看不出有任何的联系。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沈建其与九霄完全不可能求同。九霄先生的逻辑前后往往不一致,叫人无法适从。我已经不再参与你的讨论,鉴于你在我帖子下的回复,我还是诚垦的提出以上意见。
如果你还是要参加讨论,希望你不要再出什么恶言恶语。
诚恳地问一下,如果你称自己代表了真理,为什么要口出恶言,让人无法认同你的言论?
 [13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12 16:32 

12楼:
你说话要有根据!我11楼的那句话对你“口出恶言”了?请指出来?不要瞎说。

“九霄先生的逻辑前后往往不一致,叫人无法适从”————————前后不一致的逻辑在那里?请指出来?不要乱说?

你的眼睛很奇怪?沈建其天大的错误你看不出来?用V=0的条件推导变换式有意义吗?他的意义是什么???
[楼主]  [14楼]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 2012/07/12 17:32 

对【13楼】说:

你和沈先生的纠葛,我不想再参于下去。

至于你的口出恶言,这么快就忘了?我以前在你的帖子中,在起始的回复中,始终是心平气和的。只是没有盲目地苟同你的观点,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你就开始党同伐异,斥我为受他的指使,斥我为他的“狗”?如此言论,还不是“口出恶言”,我已经删掉我在你帖子中的回复,本就是你口出恶言的结果。

你们纠结的具体问题,我佩服你的固执,但也允许我固执地不再做任何评判。

此帖之后,我就离开了,我不认识也不打算认识这里的任何一位,请你以后不要再想当然地认为谁是谁一伙,谁是谁帮凶。纯粹的想当然会让你失去理性,错失生命中的许多美好!祝你以后一切顺利!

 [1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07/13 00:24 

对【13楼】说:

除了对你的帖子或者我的论文没有兴趣的,凡是感兴趣的,的确都看不出来你的所谓“发现”。

我也佩服你的固执。我的论文虽然挂出来很多年,但在本论坛确实没有人认真讨论过(凡是讨论的,都是在email或其它物理论坛中,且不是在本论坛上的网友)。在本论坛上能有如此多“讨论的”,也只有你的“功劳”了。可惜,对我毫无帮助价值。

 [16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13 08:58 

14楼:无所谓123456:
你应该多看看别人的东西,然后归纳总结得出正确的结论。我和沈建其不是个人之间的矛盾,是官科与民科两大阵营之间的矛盾。因为沈建其是中科院“科学智慧火花”栏目的审搞人,他是官方观点的典型代表人物,都按着他的错误观点去给别人审搞,那民科的东西还能通过吗?而我是真正的民科的唯一代表,不把他沈建其的问题说清楚,民科还有别的路可走吗?与中科院赌一把这是民科唯一的出路。现在我没钱便宜了沈建其,不过不可能我永远弄不到钱,和官科赌一把是早晚的事,也是唯一的路。
 [17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13 09:03 

15楼:沈建其:
不是没价值的问题,是你故意装糊涂!你用V=0的条件推导变换式有什么意义???这你能不明白吗?你只不过是为了你的脸面硬撑着死不认错而已。
[楼主]  [18楼]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 2012/07/24 10:55 

对【16楼】说:

再来一言

您不是搞学术的,而是搞政治的,却在学术问题上如此自大。你处处强调“团体”的矛盾,可见你不是针对学术问题去的,你的目的纯粹就是为了批驳,而不是纯粹的学术质疑!你称自己是代表了民科,其实给民科丢尽了脸面。你到底是想拉帮派,还是官科混进民科来故意抹黑民科的?

你凭什么劝我“多读”点文章?就你那点水平,多读一篇文章,就多气死一位作者。

我已对你的观点毫无兴趣,不再做任何回复,你凭什么又来这里大放厥词。

你要是心平气和的讨论,就心平气和地对你回复。你如此高高在上,那请你把你的神位搬出我这个帖子。

你应该多学学 hudemi 那样的质疑方式!你应该理性而不要那么情绪化。如果谁不认同你,你就向谁吐口水,大家就只好对你避而远之!

愿上帝原谅你!

 

 [19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1:48 

18楼:
你说对了!这就是“团队”只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本身就是学术问题造成的,学术问题错了就得批判。我已胸有成竹还用得着质疑吗?我什么地方给民科丢脸了?这个论坛就我一个人在同沈建其战斗最激烈,你是瞎子没看见?敢问你无所谓123456到底是想拉帮派,还是官科混进民科来故意抹黑民科的?
 [20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1:54 

18楼:
你说对了!这就是“团队”只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本身就是学术问题造成的,凭什么官科要奉行两种标准?官科的论文就可以不经过任何人的审搞就发表(如沈建其的论文)?而民科的论文审搞后挑不出毛病还是不发表(如斯露化雨的论文)?

学术问题错了就得批判,我已胸有成竹还用得着质疑吗?我什么地方给民科丢脸了?这个论坛就我一个人在同沈建其战斗最激烈,你是瞎子没看见?敢问你到底是想拉帮派,还是官科混进民科来故意抹黑民科的?
 [21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1:57 

学术问题错了就得批判,根本用不着质疑!
 [22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2:03 

大家看沈建其是怎么耍赖的???

[11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07/23 20:3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117楼】说:

为何没有U'? X'=U'T', X=UT, 以及U'与U的关系U’=(U-V)/(1+入U),即满足上帖内的方程。

你不是越来越无趣了,而是越来越弱智了。竟然问这种问题。十分失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9楼:
你就耍赖吧!大家都在看着你,你那叫死不要脸! 你没推导怎么知道“满足”呢???

你的(8)式—————U’=(U-V)/(1+入U)
你的(5)式—————1=1=(1-V/U)(1+V/U’)
把(8)代入(5)得:
1=1+入V———————(9)
入=-V/UU
1=1-VV/UU———————(9’)
是不是只能V=0???

再把(9’)式分解开:
1=(1-V/U)(1+V/U)
UU=(U-V)(U+V)
U=U-V——————(1)
U=U+V——————(2)
你看看这两个式子能成立吗???
是不是只能V=0???
还能有别的解吗???
难道你就用V=0来“满足”方程呀???
 [2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07/24 13:38 

什么1=(1-V/U)(1+V/U’) ?? 明明是1/KK=1=(1-V/U)(1+V/U’) 。
你太无聊了,你明明是仅仅在验证 V=0, KK=1的特殊情况。我十分失望,你看了我的文章,竟然得到如此的庸俗理解,且你的质疑还是错的。
 [24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4:03 

23楼:
你是瞎子呀?KK≠1行吗???
U’=U-V——————(1)
U=U’+V——————(2)
其实(1)(2)已经是同一个式子了。
再把它们加上K
U’=K(U-V)——————(1)
U=K(U’+V)——————(2)
为了保持等式成立
所以必需是K=1,KK=1
 [25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4:19 

122楼:
你是瞎子呀?KK≠1行吗???
你的(5)式—————1/KK=(1-V/U)(1+V/U’)是用
U’=U-V——————(1)
U=U’+V——————(2)
推导出来的呀!!!
其实(1)(2)已经是同一个式子了。
再把它们加上K
U’=K(U-V)——————(1)
U=K(U’+V)——————(2)
为了保持等式不变,
所以必需是K=1,KK=1
[楼主]  [26楼]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 2012/07/24 17:50 

对【21楼】说:

愿上帝原谅你!

只因为这个论坛是以反相对论为主调,所以沈和其他的正统学者在这里必然会被这个质疑,那个反对。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理性,虽然持不同观点,但并不过分。

而你呢?不说其他的,你避开他的那篇文章,另辟战场,回避原文的推理与文中所称的三个原理性假设!然后故意主观臆断,甚至称不上是断章取义,完全是乱弹琴。看过原文的还好,没看过原文的,不是被你忽悠到傻了?

就说你在上楼对沈文中“1/KK=(1-V/U)(1+V/U’)”的推断过程,你就不给出原文的过程而指鹿为马的认为他是用U’=U-V来进行推导的。诬陷的人自来有之,但没见过你这么一厢情愿和没有水平的。

我希望这里能出一位或几位超越爱因斯坦的科学家,毕竟从民族感情上来说,这将是一种骄傲。但是你这样的,恐怕连边都挨不上吧!

愿上帝原谅你!

[楼主]  [27楼]  作者:无所谓123456  发表时间: 2012/07/24 18:18 

另外,请有删主帖权限的把我这个主题帖给删掉。我为我有过上面那样的讨论感到非常的难堪!
 [28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8:41 

26楼: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你把他的(5)式给推一遍给大家看看?没有那金刚钻你就别揽那瓷器活?这是论坛,说话必需有理有据,你随便瞎说一通行吗?
 [29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2/07/24 18:44 

26楼: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你把他的(5)式给推一遍给大家看看?没有那金刚钻你就别揽那瓷器活?这是论坛,说话必需有理有据,你随便瞎说一通行吗?我22楼的推导那里错了给指出来?不要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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