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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枪实弹的演练 一个也没有!尽是一些理盲在胡搅蛮缠 此坛没有浏览价值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15 22:51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30 崔国伟:你别老毛病复发! 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 胡搅蛮缠 没完没了……谁招你了 谁惹你啦? 我在这里发帖 关你什么屁事?你来发表看法我欢迎!但是不是来参与讨论的! 你是来滋生是非的!你是来挑衅的!我一再忍让!不予回击!你结果变本加厉 开始辱骂我了!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48 事实是上应该问: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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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相对论”是一种很好的思路!但并不是唯一的思路;更不是最好的思路! “光速不变定理”乃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7 10:51 依据 相对性原理 在任何惯性系 光子总是从其诞生地出发的! [1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7 12:45 这是狭义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假设:光速与光源运动速度无关!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楼主]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1 18:27 楼主自己把自己说胡涂了!“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第二种“光速(c)与介质的运动状态(v)无关”是实验事实!(c + v = c ;v = 0 !) 第三种“光速(c)与观察者运动状态(v)无关”是错误假说!(c + v > c ;v > 0 !)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4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7:03 如果垂直于镜面发去一束闪光,被镜面反射回来, 所经历的时间等于镜面的距离的二倍再除以光速,这只是 对静止的镜面而言的! 对于高速自转的镜面的边缘对垂直入射光的反射,往返经历的时间就不是这样计算的! 这里必须基于“光速不变原理”这一个客观事实!这也是对光速不变原理的一次见证! 此乃本大侠又一重大发现! [4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0 17:26 此乃是见证狭义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假设是谬论的一个重大的科学事实! 因为"光子总是从其诞生地出发的"所以光速与光源"高速自转的"运动速度无关!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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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盲、文盲、科盲 都不属于詈词的范畴,胡搅蛮缠一词属于对行为的一种描述,亦不属于詈词的范畴所以崔国伟不懂词义,属于文盲(词盲)。 2,光子总是从其诞生地出发沿着 其诞生地与观察者的连线匀速前进的!光子在途径行进的时间等于其连线长除以光速(c)。这与降生该光子的物体(如 疾驰着的火车前灯)相对于观察者(立在路基旁的修路工) 之间的相对运动速度无关!这就是计算光行差的指导思想。 3 ,另外,我们还可以想象一个更为直观的例子,即当夜空飞机处在你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若发出该闪光时刻,飞机处于你的正上方三十万公里的高空处,你则必须等待一秒钟才能观察到这束闪光;但是一秒钟后,飞机已经离开你的正上方了!光行差事实告诉我们,我们只能观察到光源的视在位置,即曾经的位置,或曰诞生闪光时发光体的位置。并不能观察到光源的实际位置即观察者接收到闪光时刻的发光体刚刚到达的位置。 光子诞生后,光子就从其诞生地出发沿着诞生地与观察者的连线匀速前进!假定光子向观察者迫近的速度与发光体的速度无关,按照这种假定所得计算结果(因光源行进所导致的视角差,简称 光行差)得到了天文观测资料的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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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你恬不知耻你自称是 终极 总结者 !人类的对自然界的认识 人类思维方法 思想理念 永远处于不断升级 飞跃发展的状态 决不会出现 终极(死寂,僵死)的定局!这是辩证唯物论最基本的认识论;更是思维认识理念发展的客观规律,看来崔国为确实不可理喻 病入膏肓 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 你自己首先就是一个荒谬者 糊涂虫 你怎么能维护真理 你根本就不能甄别真伪,你专门颠倒黑白,你又哪来的能力打击谬误?你自己就是满脑子谬误,你岂不是在用谬误干扰真理嘛! 所以 思林(死临)是在 思想丛林中围胡(围攻 胡搅蛮缠)真理,大蓟(一种毒草)协恶(协助恶人 为虎作伥)的死有余辜 十恶不赦 罪该万死 千刀万剐 凌迟立决 斩尽杀绝!灭门九族的家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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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48
事实是上应该问: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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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楼】说: 《自然辩证法》指出,人类认识真理可以使用演绎法; 也可以使用试探 假设 归纳 验证法; 对光速不变现象 可以先提出试探性假设,将这个假设代入试探“方程”,如果得到符合观测资料的结果,就不妨继续使用这种假设,直到出现困难再进行修正(改进假设),就这样不断逼近客观事实 人类认识自然的过程就是不断逼近客观事实的过程 …………永远不会出现终极(死寂)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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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所问!
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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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崔国伟 拜倒在沈建其教授的脚下 学习自然科学知识 、学习做人!免得被打进牢房!我的儿子就是刑警大队长专门捉拿 酷刑拷打不法分子 再关进监狱的!不知崔国伟的血肉之躯是否布满神经末梢 ……电鞭打得你崔国伟 嗷嗷嚎叫 疼痛得崔国伟大汗淋漓 喷屎撒尿……疼痛难忍 死去活来 提醒你 好自为之!别触犯法律!刑法无情!出生入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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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枪实弹???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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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楼】说: 对犯人禁用刀枪,只使用电鞭抽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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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电鞭抽打……”
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顶愚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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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物理!"
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2楼] "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09 20:37 真枪实弹的演练 一个也没有!尽是一些理盲在胡搅蛮缠 此坛没有浏览价值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15 22:51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