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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单面声场不可能实现,但单面光场... 下一主题:三旋理论中的若干问题
[楼主]  [6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06 

向人大 向国务院提出请愿:要求设立科技法庭!给我们民科讨个说法的地方!给我们民科一个责任人!给我们民科一个负责人的说法!
对我们民科不闻不问!置之不理!让我们民科互相绞杀 人人在慢性自杀!

如果证明 我们民科都在口吐荒谬!政府不予理会,我们民科毫无怨言!如果我们民科千虑也有一得!就应该发放证书!就应该给与相应的待遇!不能剥夺我们民科进行学术探索的权利!不闻不问 置之不理 就是剥夺民科的学术探索的权利!就是埋葬民科的才智!

我们民科 内部互相绞杀 自相谩骂 互相侮辱!都在慢性自杀!自取灭亡!

 [6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17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0 19:24
“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纯属“野狗狂吠”!


[楼主]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0 19:55
如果某私立大学没有得到教育部的认可(批准备案),你就不会同意你的子女进入该所私立学校就读!
这就是 必须得到政府认可的缘由!所以 科学探索者的行为必须赢得政府关注 否则无异于慢性自杀!


[楼主] [3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30
崔国伟:你别老毛病复发!
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 胡搅蛮缠 没完没了……谁招你了 谁惹你啦?
我在这里发帖 关你什么屁事?你来发表看法我欢迎!但是不是来参与讨论的!
你是来滋生是非的!你是来挑衅的!我一再忍让!不予回击!你结果变本加厉 开始辱骂我了!


[3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48
对【35楼】说:
事实是上应该问:谁惹顶愚你啦?
你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骂大家?


(原标题)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
(改标题)科学探索者的行为必须赢得政府关注 否则无异于慢性自杀!
(现标题)科技立宪 势在必行!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09 20:37


(原标题)“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现标题)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楼主]  [6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27 

对【50楼】说: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
………………………………………………………………………………………

哈哈哈哈……国伟老弟呀!谢谢您实话实说!我朱顶余终于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的!哦!我说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呢!原来您国伟并不是因为与我朱顶余曾经结下了什么私仇!也不是因为我朱顶余在主题帖中主动得罪了您国伟的私人声誉!而是您也有公愤 ——您也嫉恶如仇!

您原来也是一位济公式的人物 !哪里不平哪有您!原来您也是一位义务清道夫!

本人理解钦佩! 因为英雄相见略同 ! 我终于也有了盟友啦!原来我以为我是在孤军作战的呢!我也一直坚持义务清道夫的历史使命!嫉恶如仇!不过我并不是满足于语言调侃!而是实施血淋淋地实战! 譬如说:当我个人感觉你崔国伟的言行不爽 并不与你本人商量 辩论  !主观武断  以自己的个人偏见 甚至自己的感觉是极其荒谬的经不起推敲的 也不顾这些 就霸道地 以个人意见为准 主观武断 以强盗的逻辑  自己审判 自己执法 就对崔伟国实施强行酷刑拷打逼供!

并声称 我朱顶余是当代济公 哪里不平 哪有我!自称朱顶余 专门打击邪恶 严惩不法分子!维持正义!自称 朱顶余是维护正义打击邪恶的使者!

你崔国伟会同意我朱顶余的自称么?

你自称你是在思想丛林中打击邪恶 维护正义的终极审判者!这本身就是强盗的逻辑!你知道么?你野蛮霸道 胡搅蛮缠 自以为是! 为己独尊! 自命不凡!这本身就是一种反科学的思想意识!

是谁给你这个独尊的地位?是你自己!是谁奉了你这个光荣使命?原来也是你自己!

那你只能去做你自己的思想清道夫!我终告你:你这种思想意识很危险   你若继续下去很可能给您自己酿成灭顶之灾!中劝您立即悬崖勒马!

[楼主]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34 

对【62楼】说:

崔国伟; 我朱顶余又有哪一句是招惹你啦?敬请具体指出来!别乱扯淡 别胡搅蛮缠!别再充当绊脚石!你打倒我朱顶余,也辉煌不了你崔国伟!

我哪一句属于辱骂你崔国伟啦? 你缠住不放!我的儿子的同学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完全可以通知你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缉拿你崔国伟这个胡搅蛮缠的不法分子!希望你崔国伟好自为之!管好自己的嘴!千万不可再污言秽语辱骂他人!亵渎他人的人格!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不称霸!不胡搅蛮缠!不伤害他人的情绪!礼貌待人!互相尊重!不超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做一个好网民!千万别网络犯罪!不值得!你要对你的妻儿老小身家性命负责!

 [6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58 

"小精灵 太烦人! "[62楼]是回[53楼]的 !

[51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1/05/12 11:55
《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__________这句话没错,成者王侯败者贼吗!

[5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2:08
这句话没错??? 那[51楼]说的"科学探索"都是"野狗狂吠"啦???

[53楼] 作者:鹏翱九宵 发表时间: 2011/05/12 12:19
52楼:你不也正在野狗狂吠你吗?比谁都狂吠的欢!

[5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2:55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不新鲜!新鲜的是 ..... ( [62楼]是回[53楼]的 !)


上接[62楼]

[3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1 10:02
对【37楼】说:如果我的主题贴是在辱骂大家,那么也应该包含 鹏翱九霄、魏恩庆啦?
那么 鹏翱九霄、魏恩庆为何不觉得我是在辱骂他们的呢?


因为"这年头!..........

原标题是《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

[1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0 19:14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不新鲜!新鲜的是朱举旗子竟有响应的?

[2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1 04:52
唉!这年头!维相朱语无伦次不奇怪!奇怪的是有反相者“顶?愚”不可及!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6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5:41 

对【65楼】说:
看来,崔伟国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非得击毙不可!砸烂崔伟国的狗头!
 [6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05 

[15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3 21:27
死临,你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我是专业狙击手,你若再胡搅蛮缠,我将伺机击毙你!狗杂种!

[15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4 06:15
朱之死临,其嚎真惨。.....顶余找死......狙击007............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6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14 

[楼主] [3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1 09:38
从今天起,我向你崔伟国保证:我朱顶余决不主动涉及你崔伟国的一切!
希望你崔伟国也不要再来纠缠我!我与你老死不相往来!希望你崔伟国彻底遗忘我朱顶余!
我也彻底遗忘你崔伟国!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佩服你!怕你!见你头疼!
永远不想再见到你的帖子!拒绝你到我的主题帖子里来发言!!!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6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19 

对【67楼】说:
崔国伟,滚你妈B操蛋!狗B养的崔国伟 死不要B脸!胡搅蛮缠!我操你妈狗B!滚你妈B远远的!狗杂种!
[楼主]  [7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21 
[楼主]  [7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23 
 [7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52 

谢(性)猪(明)顶愚的现场义务演出证明思林的感叹!


原标题《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

[1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0 19:14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不新鲜!新鲜的是朱举旗子竟有响应的?

[2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1 04:52
唉!这年头!维相朱语无伦次不奇怪!奇怪的是有反相者“顶?愚”不可及!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楼主]  [7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9:59 


崔国伟,你若真不要B脸,你就复制下面一句话:

“崔伟国的狗头插进崔伟国女儿的破狗B里去了!”
[楼主]  [7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03 

崔国伟,你若真不要B脸,你就复制下面一句话:


崔伟国的狗头插进崔国伟的母亲和女儿的破狗B里去了!
 [7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06 

[1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0 19:14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

科技立宪 势在必行!
科技立宪 势在必行!否则必将熄灭许多来自业余科技好者所迸发的珍贵灵感!灵感的迸发是不可预期的!
 [7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11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

[楼主] [6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06
向人大 向国务院提出请愿:要求设立科技法庭!给我们民科讨个说法的地方!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7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22 

必须砸烂崔伟国的狗头!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12 15:44

事实是顶愚的猪头又被崔国伟砸烂了!所以猪顶愚又疯了!
 [7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25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0 11:49
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都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
自不量力 不知廉耻 自以为是 固执己见 顽固不化
一知半解 胡搅蛮缠 蛮横霸道 唯己独尊 唯己伟大
目空一切 孤芳自赏 负隅顽抗 不知悔改 看不到自己的错处
不敢公开承认自己也曾经说错过 虚荣心十足企图 哗众取宠 盲目鄙视他人
有分歧时都以为是别人错了 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 慢性自杀疯子 说到底 都是些狗杂种!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0 12:20
顶余的朱大侠只是要与别人同归于尽的孔布分子而已!
[楼主]  [7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26 
 [8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28 

唉!这年头!狗戴帽子装人(541218戴帽子装民科……)…

[楼主] [6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14:06
向人大 向国务院提出请愿:要求设立科技法庭!给我们民科讨个说法的地方!
[楼主]  [8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35 
 [8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36 

必须砸烂崔伟国的狗头!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12 15:44

事实是顶愚的猪头又被崔国伟砸烂了!所以猪顶愚又疯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8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40 
 [8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42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3 12:46
“silin007”你死到临头啦!..... 你睁开眼看看本大峡的帖子句句真理!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3 12:52
顶余的朱大侠:别瞎吹了,只要从你的帖子(戓论文)中拿出一句真理,我就不叫“silin007”了!


[楼主] [14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3 16:37
你从来就不叫“silin007”了! 叫你妈的狗杂种!

[14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3 16:40
用户名: silin007 注册时间:2001-06-09 13:56


[楼主] [14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3 21:03
不值一答!

[15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8 07:22
楼主是 无言一对!

[15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0:56
你滚吧!

[15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2 10:58
唉!老朱……行了快过年了,思林就放你一马,但记住"己所不欲勿失于人" 否则........
[楼主]  [8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0:57 
 [8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3 04:55 

论坛也应该设立法庭与警察!也让受害者有投诉、报案、诉讼 讨回公道 的地方[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13 03:51

论坛也应该设立法庭与警察!也让受害者有投诉、报案、诉讼 讨回公道 的地方也应该 明确一些敏感词汇 应该惩罚 胡搅蛮缠者!凡是 注册者必须给出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所属行政辖区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以便投诉 监督 公开 其IP地址 !实名制注册! 为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 同志们之间言谈举止都规规矩矩不敢信口开河 胡言乱语呢?就是因为可以被对方诉讼法院 索赔巨额精神损失费!为什么网页 就可以肆无忌惮 胡说八道 有恃无恐的呢?就是因为大家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用网名(虚构的)进行对话!这给民事诉讼取证 身份确认带来不便! 究竟 崔国伟家住何方?属于哪一个行政辖区?崔国伟的单位领导的联系电话也不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打电话给崔国为单位的领导 告状去了…… 希望 论坛 网站 将每一个注册者的单位领导办公电话 都公布出来便于投诉!


[15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3 21:27
死临,你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我是专业狙击手,你若再胡搅蛮缠,我将伺机击毙你!狗杂种!

[15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4 06:15
朱之死临,其嚎真惨。.....顶余找死......狙击007............
 [87楼]  作者:wang新  发表时间: 2011/05/13 05:56 

对【8楼】说:
所以科学研究必需立法,而且急需立法,科学问题也必需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不然告状都找不到门。这是民科唯一得走的路,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
[楼主]  [8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3 10:22 

对【87楼】说:
所以科学研究必需立法,而且急需立法,科学问题也必需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不然告状都找不到门。这是民科唯一得走的路,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

[楼主]  [8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3 10:42 

对【87楼】说:

期待着你 进一步工作……

任何观点都不可能一呼百应!

值得庆幸的是:们已经有三个臭皮匠了!

三足鼎立!

本来 我们三个人已经一拍即合 心心相印   就是因为突然冒出个绊脚石 崔国伟 添乱子! 胡搅蛮缠!扰乱了我们之间的交流秩序……并且伤害了我的情绪  导致我严重失控 发出了许多荒唐越轨的帖子  值得感谢的是  梁彬彬并没有予以追究!而冒出了 丁一拧出来报复性干扰!几乎毁了我们的大业!

现在 是你 始终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力挽狂澜  坐镇指挥  扭转了我的航向 继续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如果 崔国伟  丁一拧 等几只苍蝇再出来 嗡嗡叫 企图扰乱我们的阵脚,我保证记住“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金言!待适当时机 我们利用法律的手段对崔国伟 丁一拧 等几只苍蝇斩尽杀绝!现在 让崔国伟充分表演   抓住崔国伟的犯罪证据,作为严惩不贷的依据和理由! 现在就任凭崔国伟表演,我们只是在观看  捕捉证据!干扰我们之间的交流秩序 破坏我们的情绪  适当时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索取巨额精神损失费!让崔国伟厚颜无耻 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自封清道夫的霸道可恶行为激起民愤!失去群众基础成为众矢之的! 自取灭亡!得民心者得天下!

 [9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3 11:55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5/12 21:24
“理”字是“王”家内部的事儿!谁掌握了政权谁就有“理”!
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丧失政权一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如果我拥有八千万野战军,崔国伟还会敢肆无忌惮地辱骂我么?
就是因为我没有政权,所以我也没有人格!我的人格也就得不到捍卫!我的人格只能由别人恩赐施舍!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5/13 06:35
如果不是你(性)朱(因)顶愚、才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的辱骂大家,
思林终结者就根不会理你这个因愚蠢到顶点了的、才猪狗不如的精神病患者!

(原标题)科学探索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否则都是野狗狂吠!
(改标题)科学探索者的行为必须赢得政府关注 否则无异于慢性自杀!
(现标题)科技立宪 势在必行!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5/09 20:37

(原标题)“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现标题)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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