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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李秉泉的数理观
[楼主]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2011/03/07 13:44
点击:462次

 

                                       初评李秉泉的数理观

       几年来李秉泉借一切机会炒作自己,给自己的所谓数学、物理"研究"吹成"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的可以进入人类知识宝库的命题","可在200X年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别人拿了去也能得,十年之内其粉丝可达千万,甚至成亿"。活脱像一个推销假药,而说包治百病、长生不老的江湖混混!你不去评论他的东西,他说你没胆量,是先验论。好吧,今天我们先来看看他的"平凡空前绝后的数学发现"。他的原文可从http://blog.sina.com.cn/ntnjnd%20libingquan1941>的博客中查看。

关于γ=(1-[V/C]2-1/2的数学发现1:

V是运动速度,C是光速。我们知道,当V→C时,γ→∞;V = C时,γ无意义!而李秉泉却说:

V = C时,γ=∞(γ的值为∞,他用的是∝,但无穷大符号应是∞,∝是近似于的意思。)!!看来要么数学法则要按李秉泉的去改,要么,李秉泉连基本的数学法则都忘记了!

下面他又说:V﹤﹤C时,γ≈1+(V2/2C2),这是一级近似,数学手册一查就知。

关于γ=(1-[V/C]2-1/2的数学发现2:

V= C(N2-1)1/2/N时,γ=N。从数学计算来说,这并没有错。如果N是个非常大的数,比如像他文中所说的天文数字,从数学上说有什么问题啊!有什么数学发现啊!完全是哗众取宠,厚着脸皮炒作自己么!

      当然,对于洛仑兹变换相对论,问题是人们从物理方面该如何去认识。

      例如,E=MC2,这个质能关系式,不仅科学实验证实了,也有人查到不仅爱因斯坦相对论导出此式,别的物理学家从牛顿力学也导出过此式。但是,对此关系式却有二种不同的物理理解和解释:一种说:物质的质量可以转化为能量,能量也能转化为物质;另一种说法(我就抱这种观念)是:1,质量能量这二个物质的属性具有内在的严格的联系,具有数学上的对应关系;2,无形的、无静止质量的物质--场物质(如光子--电磁波,引力子--引力波,胶子)也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物质,它们都有能量及对应的动质量。而有形的、有静止质量的物质与场物质能相互转化(例如,光子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转化为正负电子对或正负质子对。反之,正负粒子对湮没而成为光子。)。有形的、有静止质量的物质与场物质之间的相互转化遵循质能关系式这一严格的数学关系;3,质量守恒能量守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质量改变时,一定有对应的能量的改变;能量改变时,一定有对应的质量改变。这二种改变永远是同时发生的遵循着严格的数学关系

      对m = m0(1 - v 2/C2-1/2 ,某些人说:物体的运动速度达到了光速,它的质量会变成无穷大,那不就充满了整个宇宙了!而我说,此关系式表明了:1,有形的、有静止质量的物质的质量运动的关系;这是质量运动能量相关性的又一表现;2,有形的、有静止质量的物质的运动速度不可能达到和超过真空光速;3,当其运动速度达到和超过相光速时,发生切仑可夫辐射,或者减速,或者蜕变。例如中微子就会蜕变,大质量的中微子蜕变为小质量的中微子光子,最小质量的中微子则转化为光子,这些都满足质量守恒、能量守恒及动量的守恒。

      我的研究还指出,有静止质量的有形物体在运动速度增大到某个阈值时,它先由大分子结构破碎为简单分子状态;运动速度继续增大到更高的阈值时,它的分子结构破碎为原子状态;运动速度再继续增大到更高的阈值时,它的原子结构破碎为离子状态;运动速度再继续增大到更高的阈值时,它的原子核结构破碎为质子、中子;运动速度再继续增大到更高的阈值时,它的质子、中子破碎为夸克、光子;达到光速时,包括电子全都转化为光子!那些阈值就是物质的相变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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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09:27 

为牛顿力学翻案暨反对相对论的李秉泉对吕锦华等等的感谢信 尊敬的锦华兄:您好!看到您的大作《初评李秉泉的数理观》。锦华兄果然名不虚传,是研究学问的高手。在《初评李秉泉的数理观》中,您指出并且纠正了我的错误。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表示我的惭愧。但是,错误是正确的先导。人类总是在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以后获得正确的认识。人们在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以后,获得正确的认识。今天我的错误被您发现,被您公开揭露,被您公开纠正,对于您我而言,是好事,大好事。一方面说明您学识渊博;另外一方面说明我李秉泉学识浅薄。我李秉泉不仅不否认自己学识浅薄而且还大胆承认勇敢承认公开承认自己学识浅薄。最近某网站大胆公开了自己存在的错误,自己揭发自己的问题,引起轰动。大胆公开了自己存在的错误,自己揭发自己的问题是正确的行为,实事求是的行为,勇敢的行为,值得学习的行为。我李秉泉今天能够有一些发现,与得到网友们的激励和与网友们进行切磋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我没有得到网友们的激励和没有与网友们进行切磋,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是得不到今天的比较理想,比较令人满意的结果的。在向您公开表示感谢的时候,我愿意向在各个网站的网友们说一声:感谢各位网友的批评指导帮助。在感谢信结束的时候,我对尊敬的锦华兄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尊敬的锦华兄的继续的批评批判指导帮助!愚弟李秉泉2011/3/8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地  
[楼主]  [3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08 13:35 

对【2楼】说:
既然你的学识并非千真万确,那你自封“伟大的发现”和“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不是乱吹吗!你不信相对论是你的自由,学术上批判相对论也是你的自由。可你要“打倒相对论,批臭爱因斯坦”,还算是学术活动?!不是闹文革的那一套吗!
 [4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15:50 

我的属于无价之宝的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的学术命题吧是一个两个,现在举例如下
 [5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03 

对【3楼】说:
“打倒相对论,批臭爱因斯坦”,是别人的栏目名称。我的文章与栏目名称无关
 [6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05 

您的逻辑非常单纯。是一种傻瓜的逻辑推论。难道发明创造是您这样的人的专利。难道非您那样的人就吧可能有 发现好创造发明。我既然这样说了,我当然有我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我李秉泉走运。我既然说了,我就得拿出证据,我一点一点向您和大家介绍,今天介绍一点,见手写命题
[楼主]  [7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18 

对【2楼】说:
既然自己的学识并非那么千真万确,干嘛要给自己评为“伟大的发现”,什么“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的牌子呢?!你不信相对论是你的自由,你对相对论进行学术批判,也是你的自由。可你要“打倒相对论,批臭爱因斯坦”算学术活动?!你这一套不就是闹文革的作为吗!你的人格品性还不丑陋、肮脏吗!!
[楼主]  [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23 

对【6楼】说:
查查你的发帖吧!“批臭爱因斯坦”不赫然在目!你有什么发明创造啊?从网上你的介绍中都查不到!你的“伟大发现”的数学部分,我已批揭了一部分,那些能“进入人类知识宝库”?错误的·东西只能进垃圾堆吧!
[楼主]  [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31 

对【2楼】说:
既然你的学识并非千真万确,那你自封“伟大的发现”、“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不是为自己乱贴金箔吗!你不信相对论是你的自由,对相对论进行学术批判也是你的自由。但你要“打倒相对论,批臭爱因斯坦”,这还算学术活动吗?想“搞臭”国际公认的学术权威,来“抬高”自己啊?!这不就是闹文革的那一套么!你这样的人格品性太丑陋、无耻了吧!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8 16:32 

“尊敬的锦华兄:您好”,酸溜溜,直接操他就是,你也不看看,他会跟你客气么?
 [11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17:45 

对【10楼】说:
不可以侮辱他人的人格。这是原则立场。作为人民教师应该带头讲文明讲礼貌。您自己去反省吧!
 [1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08 17:51 

对【3楼】说:
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是不是乱吹,您可以鉴定。我相信您的鉴定。如果您鉴定是乱吹,那么您可以批判我。
 [1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8 22:42 

对【11楼】说:
‘文明礼貌’,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有兴趣继续跟他‘文明礼貌’,我不打扰…
 [14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10 15:10 

对【9楼】说:

我自封的“伟大的发现”、“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的命题是您也可以获得的发现。

我的观点是打倒相对论,但是要正确对待对爱因斯坦。我的学术活动是公开的,正常的。我没有想“搞臭”国际公认的学术权威,来“抬高”自己!我没有闹文革的那一套。我的人格非常的正常。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我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人和敢于说话的人以及幸运的人而已;我能够正确对待伟大的爱因斯坦,他爱因斯坦先生和您我一样是儿戏透顶的人,他爱因斯坦先生还是想当然地提出荒谬的相对论的人,我能够正确对待您,您是一个学识非常了不得的人物,但是您在对相对论的认识上狗屁不通。我能够正确对待其他的人和事情。而您的品性太丑陋,您的人格已经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受到强烈的扭曲,您已经是语音和行为有点非正常的人了。您自己保重,您自己得注意一点,您最好去看看心理医生。

 [15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10 15:23 

对【13楼】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见。一个人不能强迫其他人接受自己的主见。我认为人与人之间要和平共处。英雄好汉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自己说自己是英雄好汉没有用,自己认为自己是英雄好汉没有用。任何人都得由历史作结论。这个历史结论可能与当事人自己对自己的结论大不相同。

对于吕锦华同志应该正确对待。不可以意气用事。希望您对我进行批评指导好帮助。

[楼主]  [16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11 13:24 

对【15楼】说:
正确与荒谬,科学与反科学,真理与邪说能和平共处吗?!你顽固到底是你自己的事,对你的批揭也会进行到底!
[楼主]  [17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11 14:32 

对【15楼】说:
世界上的伟人人们见得还少吗?!我已举了牛顿、爱因斯坦、马克思、恩格斯,还有l列宁、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钱学森及两弹一星的功勋们,他们有哪个说自己”提出的命题是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的可以进入人类知识宝库的命题“,是一个个”伟大的发现“呢?!倒是你这个李秉泉”副教授“(据你现在说,在技工学校和高中都没教过书,真不知那个相当于”副教授“的”高级讲师“怎么得到的!)才有此空前绝后的气魄、胆量和才气而自夸的!!而我对你的部分货色的评论《初评》、《二评》众人都可评说的,你也可以自辩啊!你的那点货色正确在那里啊?!
 [18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11 16:00 

对【16楼】说:
学术上真理与荒谬的斗争,就是你死我活的学术斗争,没有什么客气的,不可以含糊的。必须旗帜鲜明地斗争。但是要把持有荒谬观点的人和他的荒谬观点区别开来。人是人,观点是观点。对于荒谬的观点必须清除,对于持有荒谬观点的人则应该采取慎重的态度宽容的态度和理解的态度,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和荒谬,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观点。改变他们的观点时,不可以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方法。
[楼主]  [1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13 11:56 

对【18楼】说:
学术斗争是:“东风压倒西风”,政治斗争才是你死我活!,你才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之徒啊·!!
 [20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13 14:50 

对【19楼】说:
学术斗争难道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吗!?牛顿力学在经过补充好修改以后,焕发青春,为自己受到的冤枉奋起斗争,获得翻案,一直活下去直到永远;相对论是荒谬的,总有一天一命呜呼,永远死去,从物理学的范畴中被清除出去,从科学的范畴中被清除出去!
 [2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4:52 

一对因无知而无畏才厚颜无耻的“大字报帖手”帖起没完了?(二位老将位这点亊能否在一两帖内解决?)
网上思林郎中(网下健康学研究员)初步诊断:因为老李患有科研妄想症,老吕患有科普妄言症,所以...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2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14 09:00 

对【21楼】说:
请思林同志不要到处胡说八道
[楼主]  [23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14 11:32 

对【21楼】说:
思林本人就是冒牌的郎中(医生),既无学医学历,也无行医执照,是个江湖骗子,又无物理学学历,到处以给爱因斯坦泼脏水来装自己懂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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