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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空间”概念来说,它只是物质得以存在的“容身场所”。人们只能问:那里是还没有被物质所占据的绝对真空区域?由于人们只能通过物质间的相互作用来获得认识感受,人们也就不可能通过任何实验手段,发现还没有被物质所占据的绝对真空区域在何处。由于绝对真空区域的存在与否,都不会对人类构成任何不利的威胁,人们完全不用去追究这个永远无法证实的“迷”。 既然空间只是物质得以存在的“容身场所”,它也就没有“框架”可言。所谓的“绝对空间”,最早是指由处于绝对静止状态的物体所建立的观察参照系空间。由于人们只能观察到物质间进行的相对运动,人们并不能发现那一个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物体是处于绝对静止状态中,尽管其中某个物体有可能是处于绝对静止状态中。 尤其是在现实中,群物体之间进行的相互作用,能够正确运用牛顿力学定律的参照系是建立在该群体物体共同构成的系统质心参照系,人们就更不可能在现实中判断出某个物体可能是处于绝对静止状态中。所以,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只是理论上有用的假设,而根据它作出的原理推导是可以进行实验检验并与实验符合的正确理论。而用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作为理想惯性系的建立基础,在理论上和直接假设存在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是同等效果。 在这里,是否存在与“绝对空间”相联系的参照系,其物理意义是:物质的运动究竟是绝对性质,还是相对性质?是否只要人为假设某个参照系就能改变物质的运动属性?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人们不可能根据人为假设的某个参照系使物质具有的运动能量发生改变。自然界存在着温度的绝对零点,这个事实已经显示出人为假设的参照系并不能改变物质运动属于绝对性质。 所以,无论是平动,还是转动,它们都是绝对运动。仅是因为人们只能观察到相对运动,无法在实验上发现物体的绝对运动速度是多少,因而才建立起只能处理相对运动的物理学理论。还是那句话,当实验结果与理论的预言一致时,只是表明它在这个方面取得了成功!千万不要以为自然界在任何方面都与这个理论所给出的解释完全一样! 关于电磁理论的应用,除了给出的运动电荷能否产生磁场这个实验上有难度的实际问题外,两个相干电磁波之间发生干涉所形成的叠加现象也是客观展现在实际的空间之中。它与光发生干涉现象时,干涉条纹分布在空间之中的情况相同。那么,在相对于背景物质参照系运动的其它参照系中,对体现在背景物质参照系中的电磁波干涉条纹所做的数学变换分析,究竟反应的是那一个参照系里的表现情况?人们应该作得出正确的判断了。 根据上述事实,人们究竟该如何去理解根据相对论所作出的数学变换呢?请“猪头”和沈建其先生先给出回答,免得又要二位去跑“马拉松”才知道干涉条纹如何变化。 Ccxdl 200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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