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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还没有被完全框进去。当心:“主流”也可能发展成“宗教”,在一段时间之内,一部分人中间! 在“科学”看起来如此地完美,如此地艰深时,一部分不愿动脑子的人会觉得:有一个宗教是多么的好啊。有人说,科学其实也是宗教,我部分地赞同这句话,关键看对什么人而言。因为如果里把他当成宗教,他就是宗教。 ※※※※※※ ci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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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法律的公正,不是仅靠法官依照法律条文来定论的。我们还有律师这个行当,律师是什么行当呢?专替罪犯讲话的人。按作者的意思,律师这个行当就多余的? 对待学术问题有不同意见者,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正是由不同的意见者的问题提出,才能使理论更趋于完善。这应是科学界所倡导的行为,而在他的文章里,把这类人群看作小丑。
※※※※※※ 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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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写得不错,但有点象划分成分一样,是黑五类就是黑五类。 《科学中的时髦与荒谬》——仅供许少知及其战友们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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