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主沈建其 曾认定 朱顶余 是这个论坛的良心!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无知者总觉得别人是个白痴!
你梁斌斌的实力不够 无法欣赏朱顶余的帖子的韵味所在! |
|
版主沈建其 曾认定 朱顶余 是这个论坛的良心!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无知者总觉得别人是个白痴!
你梁斌斌的实力不够 无法欣赏朱顶余的帖子的韵味所在! |
|
沈博士现在天天为这句话后悔,希望大家能够忘记,可惜事与愿违了。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
|
你离开这里,你的理想很快就可以实现。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
|
对【4楼】说: 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都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 自不量力 不知廉耻 自以为是 固执己见 顽固不化 一知半解 胡搅蛮缠 蛮横霸道 唯己独尊 唯己伟大 目空一切 孤芳自赏 负隅顽抗 不知悔改 看不到自己的错处 不敢公开承认自己也曾经说错过 虚荣心十足企图 哗众取宠 盲目鄙视他人 有分歧时都以为是别人错了 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 慢性自杀疯子 说到底 都是些狗杂种! |
|
5楼
“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 说到底 都是些狗杂种!” 你以为大家会和你一样?你错了!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耍赖,拒不回答问题。 别人都不吗人了,你为什么要先骂人? 别人说你糊涂都不行,可你为什么还要骂别人“狗杂种”? 你以为装疯卖傻,胡搅蛮缠,耍赖骂人就能过关吗? 枉想,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问题吧! |
|
顶余的朱大侠只是要与别人同归于尽的孔布分子而已!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十年来比顶余先生你狂的捍相者消失了不计其数!..........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楼主] [1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0 21:04
我不捍相,但展相!参考其技巧,澄清其是非………… 顶佘你确实在"展相"! 但你在展示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蒙人技巧! 否则老朱你根本不佩接受终结者的教训! 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蒙人技巧为: 首先将"光速相对光源的运动速度不变"的事实忽悠成的假设! 然后将"光速相对观察者运动速度不变"的谬论忽悠成的原理!仅此而已......... 例如顶佘的参考爱因斯坦相对论蒙人技巧推出的: 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楼主] [4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7:03 如果垂直于镜面发去一束闪光,被镜面反射回来, 所经历的时间等于镜面的距离的二倍再除以光速,这只是 对静止的镜面而言的! 对于高速自转的镜面的边缘对垂直入射光的反射,往返经历的时间就不是这样计算的! 这里必须基于“光速不变原理”这一客观事实! 这也是对光速不变原理的一次见证! 此乃本大侠又一重大发现! [1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2 15:58 这是朱顶余,朱大瞎的大瞎话: 因为“光速与光源(镜面)的运动速度无关”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客观事实!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0 11:49
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都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 自不量力 不知廉耻 自以为是 固执己见 顽固不化 一知半解 胡搅蛮缠 蛮横霸道 唯己独尊 唯己伟大 目空一切 孤芳自赏 负隅顽抗 不知悔改 看不到自己的错处 不敢公开承认自己也曾经说错过 虚荣心十足企图 哗众取宠 盲目鄙视他人 有分歧时都以为是别人错了 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 慢性自杀疯子 说到底 都是些狗杂种!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0 12:20 顶余的朱大侠只是要与别人同归于尽的孔布分子而已! [楼主] [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0 18:58 对【7楼】说:破釜沉舟、决一死战! [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0 20:45 十年来比顶余先生你狂的捍相者消失了不计其数!.......... [楼主] [1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0 21:04 我不捍相,但展相!参考其技巧,澄清其是非………… [1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1 08:38 顶佘你确实在"展相"! 但你在展示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蒙人技巧! 否则老朱你根本不佩接受终结者的教训! 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蒙人技巧为: 首先将"光速相对光源的运动速度不变"的事实忽悠成的假设! 然后将"光速相对观察者运动速度不变"的谬论忽悠成的原理!仅此而已......... 例如顶佘的参考爱因斯坦相对论蒙人技巧推出的: 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4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7:03 如果垂直于镜面发去一束闪光,被镜面反射回来, 所经历的时间等于镜面的距离的二倍再除以光速,这只是 对静止的镜面而言的! 对于高速自转的镜面的边缘对垂直入射光的反射,往返经历的时间就不是这样计算的! 这里必须基于“光速不变原理”这一客观事实! 这也是对光速不变原理的一次见证! 此乃本大侠又一重大发现! 1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2 15:58 这是朱顶余,朱大侠的大瞎话: 因为“光速与光源(镜面)的运动速度无关”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客观事实!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1/21 22:45
老刘: 是这样的。我那天把朱顶余的垃圾帖删的太多了。 他认为为什么不封杀骂人者呢,却要清他的贴,还骂了我。...... ----------------------------------------------------------- 梁版主,其实是东郭先生.... 所谓"骂人者"就如同"杀人者"不一定就是"杀人犯", 况且当年"杀(日本)人者"还是民族英雄吧..........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我说“朱顶余 是这个论坛的良心”,是针对其讲述物理详细具体耐心(无论是解释自己理论还是现有理论)。但是针对其很多不必要的对骂和过于乖张个性,我本身不赞同。 |
|
看到了!
“是针对其讲述物理详细具体耐心”——是耐心胡搅“盲”缠不沾边! 曾云海 |
| 5楼 :“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 说到底 都是些狗杂种!”_____________这叫"详细具体耐心"??? |
|
“对骂”只是还击!绝不会主动发起!
“乖张”乃“逆反心理”的流露(当红不让,据理力争、对亵渎与歪曲的回击);如果,对方不理解或曲解我的看法是就武断野蛮地侮辱我在胡扯淡、胡言乱语!我当然为了捍卫真理而抗争!名曰自吹自擂实为挽救真理而呐喊! 如果 别人侮辱下来了,我自己也默默地偷泣着,自己的声誉倒是小事,但却意味着对真理的见死不救! 有许多物理基础知识点(如垂直激光测速仪),就连赵凯华也束手无策,但却遭到网友的肆意侮辱:又在顶愚的猪在胡说八道………… 此时,如果我再不“乖张”,那就意味着“垂直激光测速仪”的原理“真的”属于愚蠢者的胡说八道!这就是对真理的见死不救!因为“垂直激光测速仪”的原理与我朱顶余的学术声誉休戚相关(共存亡)! 就是说用激光测距仪去测量目标(如自转着的圆盘或掠过的车辆)垂直于激光方向的运动的瞬时速度的原理! 而且用激光测距仪测量运动的目标时,信号往返时间不同于(等距离的)静止目标的信号往返时间差!这里不涉及狭义相对论! |
|
“朱顶余 是这个论坛(捍相派)的良心”!
这“良心”就是用"详细具体耐心"的诱导让反相者们都失去良心!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在这个论坛 只有沈剑其能听懂我的话!能跟得上我的思路,能达到我的意境!能有一致的认同!譬如说:光速不变原理,相对性原理,我与沈剑其实决不会在此发生争议的!有了这两条共识(前提),以后的一切讨论只是顺理成章的推论问题………… |
|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4:02
“对骂”只是还击!绝不会主动发起! (已将原标题删除!) 原标题:“反相”是理盲的表现! 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新标题: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所有反相者都出于无知 ! 都错误地以为光速与参考系的选择有关? 所以反相都属于理盲的表现!希望所有反相者都清醒头脑! 不再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无异于慢性自杀!可怜又可悲……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6 11:47 亊实洽洽相反“不反相”是理盲的表现! [4楼] 作者:沙滩拾贝人 发表时间: 2011/01/06 13:15 用拖拉机运载一群猪从A到B。用汽车再运载回来B到A. 那些猪真认为回来的路程短了。 因为猪的智商就能达到这个程度了。已经不错了。 [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1/06 14:25 它去也呻吟(哀号),回也呻吟(哀号)——因为是猪。 [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1/06 15:59 对【4楼】说:幽默,顶一下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4:02
“对骂”只是还击!绝不会主动发起! 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楼主] 作者:zbl1905 发表时间:2001/08/28 08:17 [3楼] 作者:liuyong111111 发表时间: 2011/01/18 02:30 物理学发现建立新的世界观——揭示热寂说的错误世界观 [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0:09 对【3楼】说:浮泛之论…………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4:02
“对骂”只是还击!绝不会主动发起! 一个能彻底否定热寂说的新观点 [楼主] 作者:yeboyebo 发表时间:2004/12/12 09:24 [1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1 17:45 统统属于浮泛之论! 不精辟!不具体! 恩格斯的英明预言(散失到太空中去的热一定可以重新集结和活跃起来)已经被我于1998年秋发现(意外迸发灵感)其重新集结的物理机制:引力在云集太空中的热!这就是太空中的热重新集结的物理途径! 也就是说引力场(含 惯性力场)也是热流的一种驱动力 !!!引力乃热寂的克星! 我这绝非哲学层次的浮泛之论!而是精辟的数理计算的结果!我的计算过程业经 沈建其博士 与杨新铁教授的反复审查多次赞赏!但却遭到 赵凯华的严词拒绝!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对【20楼】说: 沈剑其 与 朱顶余 都不满足于古人留下来理论体系!都不迷信权威!都敢于挑战!首先都在挑战自己!都不人云亦云!都不盲目崇拜! 沈剑其 对爱因斯坦的引力方程 大胆地做了革命性的整顿!使之更具普遍性和兼容性(如 使 引力场方程 兼容 电磁场方程);这就使沈剑其对爱因斯坦毫不客气的挑战! |
|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9 18:14
对【7楼】说:我当然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免得每天都被骂得气喘吁吁、老泪纵横……………… [2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9 20:30 对【24楼】说:老朽 拭泪以待………… [3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9 20:45 唉!老朱……行了快过年了,思林就放你一马,但记住"己所不欲勿失于人" 否则........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2 11:39 因为朱大瞎看不到“科学的入口处”写的“地狱的入口处”! 所以才有"天堂有路朱不去走,地狱无门朱闯进来"这怪事!!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之所以沈剑其能吸引住我?并非因为沈剑其是一位美女!也不是因为沈剑其是中央领导人!更不是因为沈剑其是善于施舍的大款!仅仅是因为只有沈剑其能够理解我的帖子!能与我辩论!能使我信服他的看法!互相欣赏 互相理解!心心相印!心领神会!他对我的批评 ,语重心长 ,善意提醒,毫无恶意! |
|
[2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22 14:07
“朱顶余 是这个论坛(捍相派)的良心”! 这“良心”就是用"详细具体耐心"的诱导让反相者们都失去良心! [楼主] [2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22 14:25 对【20楼】说:沈剑其 与 朱顶余 ........... ---------------------------------------- 朱顶余你思林刚认识,一个小胡绞绞而已! 沈剑其他思林早认识,一个大胡绞绞而已!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
这个大胡绞绞让许多反相者们都失去良心! .........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