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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质场"的光学特性
根据"物质场"的特性,我们很自然的知道"物质场"的光学特性有:
1. "物质场"表现在对光等电磁波的运动速度作用的影响,"物质场"强的地方光速就慢,而"物质场"弱的地方光速就快。
"物质场"引起的时空的弯曲、时空的弯曲的微分切线导率就是"物质场"中真空光速的折射率与速度的变化率。
所以在不同质量的天体物质场附近就有不同的光速值。
2. 在与"物质场"保持相对静止的惯性"物质场"系中,光速各向同性、"光速不变原理"假设成立;譬如在地球上,不与地面保持相对静止的普通惯性系,都不适用于"光速不变原理"。
"M-M实验"是在与"物质场"保持相对静止的惯性"物质场"系中做的,光速各向同性,所以没有观察到干涉现象;一旦"M-M实验"在一个与地面有相对高速运动的普通惯性系中做实验,结果就相反了。
3. 相对于一个具体"物质场"以外的观察者来观测,该具体"物质场"中的光速相对那观测者来说是符合光速矢量的叠加原理的,即相对那观测者来说该具体"物质场"中的光速是可以从该具体"物质场"中继承的、符合"GALILEO变换"的。
"光速与光源运动速度无关",这是针对在同一个"物质场"中而言的;如果观测者离开"地球物质场"、而在"太阳物质场"里看"地球物质场"中的光速,光速就是C±V。
譬如,地球公转速度是约30千米/秒,在不考虑地球自转与自转速度的情况下,那么地表光速相对地球公转轨道的速度就是300030千米/秒 与299970千米/秒了。
在"地球物质场"中的光是各向同性的,在"地球物质场"内、与地球公转方向同方向发出的光、或相反方向发出的光,对于地球来说是一样的速度,都是300000千米/秒。
而地球公转速度是30千米/秒,那么地表那两束与地球公转方向"一正一反"的光的速度,相对地球"公转轨道"就是同方向的光速为300030千米/秒、相反方向的光速为299970千米/秒的。
所以,相对于"太阳物质场"来说,在地表运动光源发出的光线的速度都可以从地球运动那里继承速度的。
4. "物质场"是矢量叠加场,但对光学来说还是表现为标量叠加场形式。譬如,"地球物质场"与"太阳物质场"是有重合的;两物质场之间有疏密之分,没有十分清楚的界限的。
虽然,万有引力场、电磁场等是矢量叠加场,但是形成的"物质场"对光学作用来说,还是表现为标量叠加场形式。
所以说,从理论上严格来讲,即使在地面静止做"MM实验",还是有一点点干涉现象发生的,因为地球在太阳的物质场中运动;所以当时"MM实验"观察到了一点点干涉现象,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地球在太阳的物质场中运动中造成的。
但是当时的科学不知道这个"物质场"理论,所以觉得这一点点干涉与他们实验人员需要的"地球与以太相对30千米/秒的运动速度"计算结果差别很大,他们就糊涂到错误地舍弃了。
自然,他们就找不到地球与以太相对运动的证据。
5. 在"物质场"中运动的物体与光相对运动速度符合"GALILEO变换"。
5.1 "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的原意是:在同一个"惯性物质场系"中,无论光源如何运动,光源发出的光对与"物质场"保持相对静止的人来看是光速C,而不是说光对与"惯性物质场系"保持相对运动的其它"普通惯性系"的相对速度是C、或相对光源本身的速度是C;事实是光与"与‘惯性物质场系'保持相对运动速度、或相对光源本身"的相对速度是符合 "GALILEO变换"的。
5.2 以上这一点在狭义相对论原文与中国的狭义相对论教科书中都是这样说的。但不知道是人的理解问题出错,把它说成:无论光源如何运动,光源发出的光对站在地面静止的人来看是光速C、光对其它与地面保持相对运动速度的人来看同样是C、或光相对光源本身的速度同样是C。这样就把"光速不变原理"完全扭曲了、光速诡异了。
如果错误的理解成第5.2种情况,时空就扭曲了;一个大质量天体形成的弯曲时空,被一个小物体运动或光子光线就扭曲的不成样子,这就是错误的相对论内容的一方面。
维相者就是犯了这个错误,把"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扩大适用到错误的"光速不变原理"描述中、扩大到所有的力学惯性系里面,而不仅仅局限在正确的光学惯性系里面。
所以,同一个"物质场"中的多个物体之间的相对运动速度的计算是符合"GALILEO变换"的;而狭义相对论就是在混淆了惯性"物质场"系与普通惯性系后,都错误的扩大物理环境适用范围而错误的使用了"LORENTZ变换",所以狭义相对论中有关多个物体之间的相对运动速度的计算的"LORENTZ变换"公式是错误的、即"LORENTZ变换"公式不适用于同一个"物质场"中的多个物体之间的相对运动速度的计算。
6.
所以说牛顿运动是相对论运动在低速下的近似、相对论运动是其在物质场中低速运动下的近似、相对论不适用于电动力学与光学,纠正了的相对论才适用于电动力学与光学、只是物质场理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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