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题目本身有问题.筷子用什么物质做的?
世界上难题是做不完的。有时间的人做做无妨,但是搞科研的人不会因为做出了这道题目而有什么重大发现。真正的天才不会把脑力花在这个问题上面,除非他是天才的教师。 |
|
不好意思,刘先生,如果您认为筷子将在O处浮出水面的话,用不了一分钟您就可以脱口而出。
如果您动手做一做这个小游戏或小实验,结果保证让您大吃一惊。 不是逗您玩儿。 谢谢关注。 |
|
对【6楼】说: 不错,你这不仅要计算筷子头从入水到出水过程的总长度,而且还要计算浮力大小的变化过程,因为它必须全部入水的浮力加速度才有向上的0.1 m/ss,而之前和之后都有一段的加速度都是向下的。你这是一个由速度、时间和距离构成的一个变加速度三元三次联立方程组,用5分钟能找到解决方法就不错了,而三次方程则要借助于电子表格输入程序计算(完成这一步我要十五分钟以上)。 不过,飞机能飞的原因不叫“升力”而是靠飞机头部稍朝上漂起的举力,就好比我们小时候拣溥石块打水漂的原理一样。另外,请不要用轮船的螺旋桨往后推水不能使水永远绕地球运动的例子来否定惯性原理,孤立波现象就正是因为介质微粒团的惯性原理形成的,这些我不想在这具体讨论。 刚才正写完给[4楼]你回复上帖突然停电了,电力恢复后重写又看到你这一帖,正好纠正了我没发出的帖子中某些不妥的语调,因为你的“五分钟天才”不是要求太低而是太高了,没有任何哪位天才可以在五分钟之内解出三元三次联立方程组!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邪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
|
对【10楼】说: 就是指力学原理呀,看来你的理论力学知识很欠缺。 不过还是[2楼]建其还是说对了一半,这里的受力情况非常复杂,筷子在水平方向的初速度分量受水的阻力很大。一方面,筷子将保持水平惯性在筷子头(是指先入水的一头还是先冒出水面的一头?)浮出水面时将向前移动小距离,另一方面水平阻力将使筷子入水插得更深。还是小时候的小石片打水漂游戏,因为石片的比重较大较溥而所受水平阻力很小,垂直阻力很大将转化为向上的举力而使石片漂得更远。 不要被你的筷子“插水实验”表面假象所迷惑,经典力学体系决不是你们的一些小儿科“实验”所能撼动丝毫的!多了解些基础物理知识吧,我也知道网上有人一直起劲地在“反惯性”,请不要用无知去“颠覆整个理论体系”!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邪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
|
因为无知,所以求知。
未知领域面前,谁敢说自己不无知? 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所不知,那你就应该坐在神龛上,天天接受朝拜,看看你这辈子能招徕多少信众。 |
|
再To(11楼)刘岳泉:
刘先生说“不过还是[2楼]建其还是说对了一半”。 我认为岂止是只说对一半,而是还有另一半也说对了。这是一个刚体转动问题。筷子受力是不均匀的,入水一段收到浮力和重力,未入水部分只受到重力。筷子不可以看做一个质点运动问题。刘先生解法是不对的。 当然,我也解不出,但有自知自明啊。 |
|
惯性定律本身并没有错,但它有适用范围。
对质点,毫无疑问它不容置疑。 对刚体,也一样。 对实心的非刚体,高度近似。 但对于空心物体,特别是当空腔中包含流体时,惯性定律则不再成立。 该反省的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传道者想当然地把它推而广之,认为所有的物体都应该遵守它,谬种流传至如此地步,谁之过?一代一代照本宣科的传道者恐怕都难辞其咎。 更可恶的是那些对质疑者的声音围追堵截的卫道士,拿遮羞布当锦旗悬挂,还好意思招摇过市。 |
|
不计阻力???
您不觉得这未免太草率了吧?就没有意识到,这样一来,水平速度在水平方向外力为零的情况下居然能鬼使神差地从Vsin45渐变为零,再变成-V'sin45? 这应该不是你的真实水平。 力是速度改变的原因,难道您想告诉我们速度改变有可能不是力的作用结果??? 即使可以不计阻力,那么筷子到达B点时,垂直方向速度为零,但水平方向速度不为零,它将在前进的同时向上浮,假设出水点为D那么ABD就是一个三角形,BO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