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14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0/01/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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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14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0/01/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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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只是一个提议,如果理论上可行,可能还能通过提高专用的三相交变电流的频率、缩短加速带电粒子在回旋加速器旋转一周的周期。那么,回旋加速器的面积就可以缩小,减少建造费用。
曾云海 |
你说的就是加速同步的问题,直线加速器的“漂移管”长度是逐级减小的,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如果缝隙处加速电场的频率和管长度都固定,到后面电子速度很高时,就会出现不同步, 同样,回旋加速器也要考虑这类问题,一般是调节加速电场的频率(同步下降), |
速度上限已确定,无论如何改变其加速方法,只有在原有速度上有所增,但带来的设计成本会大增。 加速的结果在光速以下,只为一点速度的上升加大如此成本得不偿失。 从电荷的荷质比测定结果来分析,当加速电荷达到光速时,它不会再有加速度了。有三种可能: 1、电荷质量趋于无穷。 2、类似于以太的阻力。 3、电荷量随速度变化或者说是库仑力随速度变化结果。 实际上我们回到解释电子的荷质比测定结果这一问题上来,解释此问题是给原有质增错误论断给予否定,并不是造出一个超光速出来。 ※※※※※※ 逆子 |
老杨,
是的,回旋加速器调慢频率是早有人想到过的,并且也是那么做的而解决了带电粒子达到一定速度时、就加速不上去的难题。 我本主题是沿着那个思路的基础上、设想将对极单相改为三极三相,前者需要交变电流的频率与带电粒子旋转频率同步、要适时调制交变电的频率;后者电场作用力的方向始终是顺着带电粒子的旋转方向将带电粒子向前推,就不需要调变频率了——这可能只有少数人看得懂。 我这只是初步设想,不一定是可行的,个人也没有财力制造回旋加速器,也不需要申请专利,如果是有益于人类科学进步、就让有能力的人去办。 我还是那句话,相对论是阻碍了科学的发展的,放弃了相对论、科学研究是大有作为的。 曾云海 |
逆子先生, 应该是“3、电荷量随速度变化或者说是库仑力随速度变化结果。”的缘故。而决不是“1、电荷质量趋于无穷。”(注:荷电粒子的荷质比的质,不是仅指电荷的质量,是包括整个粒子的质量)——我否定相对论的质速关系有我的实验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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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说的对,这三种可能性都有,但是相对论却选择了其中最荒诞的一种,
而且完全排除其他两种可能性的存在,这是让人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而且后两种可能性的有机结合也许就能制造出超光速电子,分析如下: 老曾说到加速器的改进问题,其实我感觉也许以后比较有可能帅先超光速的加速器是 同步回旋加速器与感应回旋加速器的有机结合---同步感应回旋加速器, 理由也很简单,因为猜测巨大的瞬间磁场可能产生瞬间强大的以太风---对电子加速, (现在他们是用涡旋电场解释的) 这样电子受到以太风的推动而加速,有些低速以太虽然还会起到阻碍作用,但显然以太阻力会减小不少, (但是估计现有的感应加速器功率还很不够,所以在电子感应回旋加速中还有回旋辐射存在) 当然只靠感应回旋加速是难以超光速的,因为估计以太的扩散速度上限就是光速, 这里就可能存在“力速度”的问题了, 单靠同步回旋加速也难以超光速,因为存在同步辐射---以太激波阻力, 那么两种加速器的结合呢?感应加速器正好减小了以太阻力,只要感应加速器的功率足够, 也许就可以助同步加速器一臂之力,产生出超光速电子? 粗略的方法设想也很简单,就是在同步加速器的电磁线圈内通以瞬间的强大电流, 如同现在的感应加速器是在电磁线圈内通以50赫兹的1/4周期内的单向强大电流, 那么在这1/4周期内就可能出现超光速电子? (与此同时,原来的同步辐射将消失或减弱,因为以太阻力消失或减小了) |
“从电荷的荷质比测定结果来分析,当加速电荷达到光速时,它不会再有加速度了。有三种可能: 1、电荷质量趋于无穷。 2、类似于以太的阻力。 3、电荷量随速度变化或者说是库仑力随速度变化结果。” =================================================================================================== 逆子先生4楼说的上述三种可能是对相对论争论的焦点,其实对第3可能还是有细则的:季灏先生和一些人是或者之前的观点,逆子先生本人和我、观潮老人等是或者之后的观点,相对论吧的南澳洲先生(有人认为他是顽固的维相派)在一篇大意是说加速器否定超光速的主题贴里也是与我们观点相同,更值得一提的是,范良藻教授说这是法则!何谓法则呢,现在公认电流(不是导线中的电子)的速度、电磁波的速度都是光速c,那么,给以荷电粒子加速度作用力的电磁场力就是以速度c传递的(对运动中的荷电粒子的速度就是c-υ了);牛顿理论的第二定律, F=mα, 其中的加速度公式, α=υ(2)-υ(1)/t(2)-t(1)=Δυ/Δt, 这都是经过了普遍验证无可质疑的,所以说这是自然法则。 至于“2、类似于以太的阻力。”,如果不将它当成流体力学分析的话,与3、的或者之后的观点是没有矛盾的。 相对论之所以选择了其中最荒诞的一种(1、),是为了作为验证——与它的速度相加定律遥相呼应,保障其洛仑兹变换因子√1-υυ/cc不出现荒谬,如果有√1-cc/cc的情况出现,相对论就全完蛋了,殊不知相对论者自己在加速器的解释中自己就用了交变电场的库仑力对荷电粒子是超光速传递的——南澳洲说“加速器否定超光速”是十分有道理的。 我多次说了,我否定相对论的质速公式有我的绝招——我是首先用实验否定相对论的速度相加定律,否定了相加定律,相反两向加速的荷电粒子相撞,只要它们的单边速度超过0.5c,他们的相对速度就超过c了,这样的对撞国内外时常有人在实践,又何曾出现过相对论质速关系所预言的结果呢?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