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改名〗网友们:千万不要枉做一... 下一主题:关于物理学的理论问题
朋友们,俺又研究经济问题了!请看俺在新华网的高论……
[楼主]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2009/05/10 11:57
点击:521次

 

在标准面积以内的住房用地完全可以作为福利让全体国民共享

 

在当今社会上,各级城市住房的价格居高不下。让许多老百姓因为买不起、住不上而着急;房产商因为卖不出去、大量闲置而着急;政府因为不能实现居者有其屋、从而影响了全民奔向小康的步伐而着急。针对这种情况,有许多专家学者、热心市民都为此献计献策,纷纷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可惜均不能奏效。笔者认为:大家在绞尽脑汁想办法的同时,恰恰忽略了"居民在标准面积以内的住房用地"不是一种普通商品,它完全可以作为社会福利平均分配给大家,让全体国民共享。让它退出交易市场,不仅能减少许多麻烦,还能够将住房价格有效的降下来。因为在现行的房价中,土地部分已经占到30%的比例。

我们说"住房用地不是一种普通商品",是因为它和阳光、空气、水一样,其使用价值是与之俱来的,不是我们通过劳动创造的,故其交换价值不好衡量;它在使用过程中与其它物品不同,不需要维护,没有任何损耗、当然也不能增值,是一种功能不变、可以循环使用的资源;还有它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从我们一出生就需要它,终生占用它,死后不能带走、需要留下它。多了我们住不了,但没有它则绝对不行。所以将这样一种东西投放到市场上进行流通,实无必要,只能是添乱。

按照上述办法,每个人从一出生就可以拥有一份法定的住房用地。其面积标准根据我们的国情可这样规定:城市每人30平米,农村每人60平米。就是说城市中的二人之家居住60平米的房子足够;三口之家可以居住90平米;五口之家居住150平米;农村土地宽裕,还要存放农用物资,故增加一倍比较适宜。一个五口人的农村之家居住300平米即可。但不论城乡,倘若再增加居住面积,那就属于奢侈的生活方式或有商业等其它目的了,故超标部分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购买。

按照上述办法,开发商在用国有土地建设标准住房时可依法免费,当然也可先期预交、待售房后再按照面积标准返还土地费;居民在购买标准面积以内的住房时不算土地费,但超标部分则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来收土地费;居民在有生之年可以将自己的住房用地转让给他人使用,但在去世后必须将之收回;他人若想继续使用,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购买。

分析当今社会城市住房价格奇高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除上述这一主要因素外还有其它几个因素在起作用,需要我们想办法予以克服。它们分别是:

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抬高了住房的价格。由于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富集,使得城市人口在无限增多,对住房的需求在无限扩大。过度的发展规模,还给城市的自然环境、交通运输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人若不去有意识的节制,那么大自然就会进行节制,终有一天会使我们走向崩溃的边缘。故从现在起,我们就必须根据各级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等条件确立它的理想规模。只要人口不再增加,那么住房形势就会最终趋于稳定,住房交易渐渐趋于正常。

二、有关部门的垄断经营,使得住房开发业变成了暴利行业。过高的利润引发了不正当的竞争,增添了贿赂的成本;使少数高管成为最大的收益者。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压缩住房开发业的利润空间,严惩贿赂犯罪,限制少数人的高薪。

三、城市居民的思想行为也在推动着房价的上涨。有人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相互攀比摆阔、贪大求多;有人担心房价无限上涨,纷纷抢早预购;还有人进行市场投机,囤积居奇、待价而沽。这些都增加了对住房的需求量。针对这些情况,应当教育市民摆正心态,顺其自然。只要房价稳定了,投机行为也就无利可图了。

总之,只要我们根据以上所举的诸多原因,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就一定能够将过高的房价降下来,实现住房市场的健康运行。在我们这个以市场经济为主的社会里,将房屋商品化无可厚非,将土地商品化也无可厚非,但将住房用地商品化则无此必要。毫无疑问,将住房用地福利化是降低房价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法,否则就是某些部门凭借手中的权力想着继续将之垄断下去。周期性的出卖住房用地,实质上不就是变相出租吗?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86944.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改名〗网友们:千万不要枉做一... 下一主题:关于物理学的理论问题
 [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5/10 12:18 

城市每人30平米,农村每人60平米。就是说城市中的二人之家居住60平米的房子足够;三口之家可以居住90平米;五口之家居住150平米;农村土地宽裕,还要存放农用物资,故增加一倍比较适宜。一个五口人的农村之家居住300平米即可
==============================================================================================
这个标准太高了。我当然想高,但是不能实现也是白搭。城市每人建筑面积15应该可以了,如果独居,至少应该有1室户45。农村没有住房问题,不必考虑。
现在有大量的下岗人员,可以由政府组织做建房的辅助工,给他们计分或者充实住房公积金。
 [3楼]  作者:123.233.252.*  发表时间: 2009/05/10 15:16 

马老师真是全才!物理、天文、文字、数学,现在进入了经济领域,余自愧不如哦……
 [4楼]  作者:218.93.170.*  发表时间: 2009/05/10 21:20 

说得还真有道理,乡下公民有自留地,城市公民也应该有个立锥之地,这好像也不为过。老马,您的理论一旦被政府采纳,全国市民都得感谢您!不过,反对相对论是您的正业,不要三心二意哦!
[楼主]  [5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09/05/11 10:04 

3楼朋友过奖了,我不过在为大家尽微薄之力。

4楼朋友:我的物理理论已经成熟,更深入的发展根据不足目前只能如此。期盼诸位大力支持哦!

另我发现“搜狗拼音输入法”很好用,智能化程度很高,特向还没有安装使用的朋友推荐。如果成功使用了可要给我个微笑哟!
 [6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5/11 11:05 

谷歌拼音比搜狗更智能化。
 [7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5/11 11:56 

这个拼音的最大创新在于海量词汇,而且通过网络不断增加。但是它的智能化程度仍然不及我15年前开发的万能词汇输入系统。我的词汇系统可以被26字母的各种编码共享,可以在速度最慢的IBM-PC-XT上用,可以双拼、全拼混合打,可以输入并显示四声,前面打过的字符串第二遍就可以直接只打声母,打过的词汇第二遍打一下就可以选入,可随时随地把前面的字串设为词汇。1996年我因骨折,中止了计算机的开发。也因为新华书店销售政策的改变,不销售软件。好的就被盗版,差的送人没人要。正如现在的搜狗只好免费下载一样。
 [8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5/11 12:26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267178058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