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反伪斗士方是民无耻的辩解 天地生人学术论坛 » 作者:dongfeng #2 驳反伪斗士方是民无耻的辩解; (方舟子:伪科学人士岂能有不受批评的自由;……。\中国青年报 2006/12/13 ) 一、靠轻率支撑的装蒜行为; 让我们先看看方是民故作高明状的无耻兼无聊的断言--“我还没有发现这样的例子,被科学界主流认为是伪科学的东西后来咸鱼翻身”。 这里我有几个问题: 1. 请问现在反伪斗士们所批判的“伪科学”,被科学界主流认为是伪科学了吗?几个反伪小爬虫难道代表了科学界的主流?钱学森,赵忠尧,贝时璋这些支持所谓“伪科学”的人还不如几个反伪小爬虫? 2. 李森科反遗传学难道不是当时苏联科学界的主流?可后来遗传学不还是“咸鱼翻身”了吗?也许斗士们会狡辩说:苏联之外的世界科学界并不认可李森科的说法和做法。那么问题来了,请问斗士们,中国之外的世界科学界认可斗士们的反“伪科学”说法和做法吗? 3. 历史上都有哪些被主流科学界认定的“伪科学”? 这个主流科学界的认定存在吗?这个认定包含大样本了吗? 在新华网上有个叫奥卡姆剃刀的反伪小伙计,每每被俺痛扁得鼻青脸肿。其中有一次尤其搞笑,这厮被俺逼到了墙角,万般无奈之下弄出了一句:“否定性结论不用举证!” ,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 。 后来俺根据基本语法逻辑,将那个否定句改成了一个肯定形式的陈述句重新表述,让他继续举证。 之后奥卡姆剃刀再没敢提这事。 奥卡姆剃刀是方是民的忠实信徒,两人的手段都颇有相似之处--轻率地自创和捏造了一个不存在或无意义的理论或现实,用以蒙骗不明真相的人。俗话说就是装蒜,装大瓣蒜。 二、可笑的“因噎废食”; 世界真是充满矛盾,同一个事物,相同的理由,却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比如对于一个学生的跑步锻炼。 甲说:跑步可以锻炼身体,因为害怕摔跤而拒绝跑步是因噎废食。 乙说:跑步可能会摔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因为要锻炼身体就放弃“反跑步”,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大家觉得可笑不?然而这可笑的事情恰恰发生了。 我们说:现在的反伪运动会打击中国的科技自主创新,因为害怕那些所谓“伪科学”的负面影响而放纵反伪运动的做法是因噎废食。 反伪者于是也说:我们不能因为在反对伪科学过程中有可能出错,就要放弃反对伪科学,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相同的事物,相同的理由,因为出发点不同,得出了完全相反的两个结论。究竟哪个更有道理呢?其实原则很简单--权衡利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弄清楚了反伪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害处,所谓的“伪科学”又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害处,问题就解决了。 那反伪科学有什么好处呢?用反伪者自己的话来说,防止诈骗犯罪,阻止“伪科学”给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个理由其实是很可笑的。犯罪问题,国家财产的损失问题,都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以及改进科技评价体系、机制、方法等手段进行最大程度的预防。对于企业而言,他们自己会考虑如何承担自己的风险,不需斗士们太过操心。反伪斗士越俎代庖,直接干起了人身攻击的勾当,恐怕是有着不太光彩的目的。 至于反伪运动的害处,主要在于可能造成的对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打击,仅这一条,“反反伪”就有足够的理由了。 从维护公民名誉权利的方面考虑,反伪也大为不妥。在中国,伪科学与“骗”已经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而反伪斗士至今对大多数主要的反伪科学事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比如,凭什么说蒋春暄搞伪科学?蒋春暄骗谁了?张颖清,徐林业,他们怎么就搞伪科学了?钱老的人体科学,凭什么说是伪科学?弄来弄去自己都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那这种“反伪”的存在还有什么依据? 而所谓“伪科学”的好处与坏处,和反伪的坏处与好处是相对应的,不需多说。 三、反咬一口的“政治大棒”; 如果网上几句话算“政治大棒”的话,那反伪帮的“政治大棒”要厉害得多。而且率先挥起政治大棒的,恰恰是反伪斗士,以至于最后科普法中弄出了一个没有实际操作意义的“伪科学”条款。当年反伪势力将上海的濮青松先生抓进拘留所,制造一出要濮先生承认“反科学”罪名的闹剧。一些人还动辄以反法X功来给反伪行为装点门面,影射人体科学有关的研究如同法X功....... 对此,广大受害者奋起反击,抵抗这个政治大棒。反伪斗士居然反咬一口,完全忘了自己的卑鄙行径,看来他们是不允许对手有一点点反抗的。 天地生人学术论坛 » [ dongfeng 2008-10-16 ] ############## 辛苦蚍蜉撼《易经》, 气息寥落目生星。 嘴尖识少诬传统, 皮厚智低怨“五行”。 “本本”尊前行九跪, “民科”头上耍威风。 当知探索无穷境, 鼠辈安能“拎得清”? 2008-10-16 11:49 ************************************************* 隆重再次推出反伪求真惊世新型科普文著 http://xz.netsh.com/bbs/808756/html/tree_332682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