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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负有解决《相对论电磁学》(孟庆信著)中一处重大篡改问题的法律责任
[楼主]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2008/12/27 19:41
点击:999次

由中科院旗下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相对论电磁学》(孟庆信著)中有一处非学术争论性的重大篡改事实被我作为举证材料(具有法律效力)撰写成《发现相对论在电动力学中一处重大篡改行为的公告》,被北京相对论研究会学委会特别收录在《格物》增刊——四届年会论文集中;幷在本月初被我公布在本网上。至前周,孟隐名回贴一次作无效回应后未见动静。一本官方出版发行的应用性科学论著,存在重大篡改,是法律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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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09 00:52 

请所有反相人士注意,我举证孟庆信先生有重大篡改行为引起的争执,绝不同于一般学术争论,理由有二:1,学术争论不负法律责任,可以不了了之;而此举证是负有重大法律责任的,不可不了了之——科学出版社和北相学委会为分别负责单位。2,基于第一点,反相学术争论双方在此狭路相逢,已升级为世纪公案。宜暂时搁置反相内部的矛盾,团结一致狠击相对论这一要害,则大家可共建千秋功业矣!
 [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14 18:45 

陆道渊, 所谓电磁学中的“重大篡改”,你老贴出了图片,说什么等号不成立。我们指出等号成立,但你老又说还存在其他问题,但你老又不肯完整指出,我们纳闷,你怎么敢说一般社会人都可以判断呢?你老是不是太不够实际了?


"前周,孟隐名回贴一次作无效回应后未见动静",隐名回贴,你怎么就知道他是孟?还有,什么叫无效回应?你能不能把对方的帖子贴出来?
[楼主]  [4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16 12:16 

相对论靠诡辩形成。jqsphy先生堪称相对论帝国宣传部长,胜过纳粹戈倍尔,确实善于并用诡辩,谎言和蛮缠以宣传相对论。所以,孟如果用实名发帖,你必又以‘别人就不能用孟的名发帖?’来质问!
相对论从偷掉伽利略变换式图中粒子运动的终点起家至今,可怜多少学子被愚昧教育,其欺世害世已甚于第三帝国!
 [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0 23:52 

孟如果用实名发帖,你必又以‘别人就不能用孟的名发帖?’来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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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放心,我不会这么无趣与固执. 我只想从你那边知道一些更为明晰的实情,而不是隐隐约约的东西.我的要求只有两点:
1. 更为明晰地指出篡改在哪里,你的认定理由是什么. 我们有疑问,希望你真正正面回应.
2. 你所说的孟的回复的内容是什么? 以便我与他校核.
[楼主]  [6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21 21:56 

这是一个既不抽象又不隐蔽的且已被大家公认的常用初级数学公式,所以对其是否有篡改,是个举证问题,不是论证问题,即只有举证材料的真假有受质疑的可能,须请第三者来认证,而绝无学术争论的可能。因此不存在再说清楚些的余地,如果我要再说清楚些,一般会有自轻或轻人的难堪,所以特让第三者齐绩先生来认证。不料现在还是被你再三逼迫,我想,你可能受相对论的毒太深,就破例罢:
在所举证的复印中,[3](即孟的)的被我画上划号的等号左边式的小括号里如没有第二项-βct,则整个中括号里才等于r平方,被画的等号才成立。
 [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2 16:53 

关于“如果举证有错,是作出该举证的人的脑子有毛病所致(而非其方法不对所致)”,
难道“其方法不对”不可能是“脑子有毛病”的可能产物之一。

举证,先举后证,要证明清楚。证明得不够清楚,我们要求追加证明;既然有证明过程,那么证明过程方法不对,也是有可能的。
 [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2 17:07 
 [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2 17:09 

关于[4]中的点乘问题中的所谓“篡改”,陆道渊当然是胡言乱语(原谅我讲话不够客气),理由我与116.227.80.* 已经讲了很多了。

至于[3]中的问题,教材作者在这里使用了一个定义r^2=(x-beta*ct)^2+y^2, 陆道渊认为应该使用另一个定义r^2=x^2+y^2。由于陆道渊仅仅给出了一小部分图片,我们无法知道教材作者前面使用了什么定义,是r^2=(x-beta*ct)^2+y^2,还是r^2=x^2+y^2,也就是说,r到底是静止系中的r还是运动系的r,我们都不清楚。

退一步说,即使教材作者定义前后不一致,最多只能判他粗心,但计算过程还是正确的。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没有达到上纲上线,说什么“篡改”的地步。
 [1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2 17:17 

如果r是静止观察者看到的空间某点与运动点电荷之间的位置,那么r的定义应该是:r^2=(x-beta*ct)^2+y^2,所以教材[3]没有错。

如果r是静止观察者看到的空间某点相对于观察者的距离,那么r^2=x^2+y^2。

在这个运动电荷电场问题中,以上第二种定义是没有意思的,所以r^2=(x-beta*ct)^2+y^2,教材[3]没有错。
 [11楼]  作者:121.76.79.*  发表时间: 2009/01/22 18:12 

我感到jqsphy在多管闲事,既然是法律责任,就让他打官司好了。难道姓孟的还会出律师费给你?
[楼主]  [1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22 19:23 

[3]([4]不是科学出版社出版,另解决)的被划的等式,为纯数学式子且是公认初等的,人人都知,它不容再另予定义的。现在问题已揭出,你最死赖诡辩也回天无望,只能加速相对论的灭亡。
[楼主]  [13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22 21:09 

被偷去的项为(-βct)。这一偷,非同小可,当β中的v增大,则量值发生巨大变化,导致理论性质变了。说是“粗心”又是想狡辩!
 [1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3 14:35 

如果r是静止观察者看到的空间某点与运动点电荷之间的位置,那么r的定义应该是:r^2=(x-beta*ct)^2+y^2,那么教材完全正确,也无粗心。

你最好先去确认一下以上定义(对照教材。你可以帖出教材其他涉及r的定义部分)。

r的定义一共只有两种:r^2=(x-beta*ct)^2+y^2 与你的r^2=x^2+y^2。
你的定义r^2=x^2+y^2没有意思(也无多少物理上的价值),而r^2=(x-beta*ct)^2+y^2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作者没有错误。我记得Jackson的流行四十年的电动力学教材也是如此定义。

你说的“当β中的v增大,则量值发生巨大变化”,当然应该必须发生巨大变化!!因为随着电荷粒子运动,空间某一点(x,y)上的场强自然变化,随着电荷远去,这一点上的场强逐渐衰落。所以,完全正确。楼主自己无聊。
[楼主]  [15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24 11:02 

jq,此题题意为:让两电子可转动间距r(x,y)不变而以等速的v增大,通过对照并画图,显出电磁场随v增大而变化规律。你这样白眼争血,都不怕可耻显丑!

当然,相对论者必须把-βct偷去毁掉,才能通过“符合实验”关。-βct可是相对论第一次偷(偷去绝对性伽利略变换式的图中的终点,建立了相对论)留下的罪证,必须偷去毁掉,才能既当成婊子又得到贞洁牌坊!

 [1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1/27 17:21 

jq,此题题意为:让两电子可转动间距r(x,y)不变而以等速的v增大,通过对照并画图,显出电磁场随v增大而变化规律。你这样白眼争血,都不怕可耻显丑!
--------

[[[SHEN RE: 你说r是两电子之间的距离? ?? 由于你的图片只是部分, 所以,你最好还是把全部图片贴出来.根据我看到的很多教材,这类问题中的r是运动电子与空间某个场点之间的距离. ]]]]]]




当然,相对论者必须把-βct偷去毁掉,才能通过“符合实验”关。-βct可是相对论第一次偷(偷去绝对性伽利略变换式的图中的终点,建立了相对论)留下的罪证,必须偷去毁掉,才能既当成婊子又得到贞洁牌坊!

[[[SHEN RE: 这个问题的计算,其实与相对论毫无关系,只与Maxwell电磁理论有关. 只是使用相对论,可以简化很多计算. 所以,你没有必要骂相对论.]]]]]]

[楼主]  [17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1/27 18:03 

回16楼。无论你怎么说,就“r是运动电子到场点之间的距离”吧,那-βct无法处理就更明显了。-βct一项是相对论的赃物,赃物,现在已暴露于天下,你纵有通天本领对它也爱莫能助,无法销毁!!
[楼主]  [1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2/06 18:05 

jq在7楼说的“举证,先举后证,。。。。。。”,表明对‘举证’一词故意装不懂。‘举证’是‘举出事证物证’一语的简称,怎么还须‘证’呢?凡此种种,在他的贴中很多,都是为了诡辩甚至狡辩。jq可能还不知道,现在他鼯鼠技穷,爬上耻辱柱下不来,都是‘举证’的效用所致。

维相者知道,相对论已坐定天下,即使争论到平局,也是赢者,所以不怕有争论性的‘论证’,怕就怕没有争论性的‘举证’。

 [1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2/08 00:55 

首先,我对你的对‘举证’的解释,完全表示不同意.
选举,选举,还要上面选选,下面举举呢?
你不想举,就表明还不完.




其次,我也不认同你的行为. 你以为,你只要举出物证,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但我们这个论坛上的游戏规则,可不一定允许你拍屁股就走人. 你问问大家, 哪有你这种讨论法的? 你认为举出物证就够了,这是你的一厢情愿.
 [2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2/08 01:01 

回16楼。无论你怎么说,就“r是运动电子到场点之间的距离”吧,那-βct无法处理就更明显了。-βct一项是相对论的赃物,赃物,现在已暴露于天下,你纵有通天本领对它也爱莫能助,无法销毁!!
--------------------

SHEN RE: -βct与相对论毫无关系. -βct就是-vt,这是牛顿力学也要出现的东西. 这个问题的计算,也与相对论无关,直接用Maxwell定律就可以计算,也要出现x-vt.

除了电磁学, 在牛顿经典质点力学与流体力学(包括声学问题)中, 只要涉及运动源(如运动声源,也属于牛顿力学范围),很多计算也会出现x-vt.

你对x-vt表示惊讶,真是少见多怪了.
[楼主]  [21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2/09 15:57 

大概jqsphy同志在耻辱柱上受刺激,话也由呆傻变成疯了,既然-βct就是-vt,那与x的和,就会不仅使可转动r的长变了,角θ也变了,这还能有这题式吗。至于说“-βct与相对论毫无关系,。。。。。。。。。。”更是狡辩,这里的-βct明明是相对论电磁变换的产物,就是物证。该项在这里就是这样,在别处由别处的具体式子决定,岂可乱扯的;你有本事把Mxwell的东西贴出来,让人见识见识。
好了,举证问题,你我都应回避,只有让别人来认证才能解决;以后不奉陪了。
[楼主]  [2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2/09 19:36 

??
[楼主]  [23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3/24 01:18 

请大家看看,jq裸露无知的丑态。
 [2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03/24 04:13 

这里的-βct明明是相对论电磁变换的产物??
告诉你,在相对论之前,你提出的公式早已出现了,它是Maxwell理论自己的东西。-βct就是-vt,即使在牛顿力学中也要出现,譬如在声学中,只要涉及运动源(如运动声源,也属于牛顿力学范围),很多计算也会出现x-vt.

就这样强调一遍。
跟你是永远都说不清楚的。还屁颠屁颠去叫嚣呢?
[楼主]  [25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3/24 08:32 

jq,在这里有此项,角θ会另外又随之而变的,那还有这题式吗,所以相对论必须把它篡改掉!——你到了这地步,还冥顽不化么!
[楼主]  [26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4/10 19:07 

黄志询教授的撰文和xilu先生《gps定位系统……》帖的出现,表明反相形势大好!!!
[楼主]  [27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5/01 17:05 

反相渐成气侯!
[楼主]  [2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5/31 10:12 

虽然由于举证的内容不是学术性的,不需论证,且简单到是初中内容中最简单的公式,硬使维相者们都无奈败退,但反相者们却个个都麻木不仁(齐绩一人帮我认证一下外),对我的“这是相对论的死穴”的高喊没有反应。

 

[楼主]  [29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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