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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把研究成果带到棺材里去!
[楼主]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2008/10/12 12:44
点击:1169次

       我的“物理学是一条错误链”和支撑它的“弹性波的粒子理论”屡遭传统刊物的打压。对它们已是无理可讲且状告无门。可见,我们的命运都同样的悲哀。难道我们要等着把用心血获得的成果带到棺材去吗?不!我要以行动与他们扛征,以至付出升明的代家。为了秀才而不当秀才,办法是有的。只要自己的文章经得起推敲,就一定会胜利,就一定为国家换来一片艳阳天。

        请看两本杂志对我文章的回绝:

        1,吉林大学学报对“真实的物理学”(现改称为——物理学是一条错误链)的两次否定:

         (1),因属不同观点而退回;

         (2),我为说明前人不掌握质点概念(它是形成物理学错误链的源头。前人因不掌握质点概念,才把牛顿第二定律用于弹性质元创建了机械波理论,而机械波理论又成为创建电磁波理论的效仿之源,进而为近代理论的创建提供了一个错误的理论基础),而证明完全非弹性和非完全弹性碰撞不遵从动量守恒定律。审稿专家却说功能原理是体系的,以对一个物体只有动能定理,没有功能原理否定之,并说它导致全文错误。

           按:物体系动能的增量等于外力、耗散力、保守力三者作功之和。我要问他们,我研究的问题不涉及保守力,而且是一个刚体与完全非弹性物体的碰撞,不可依据牛顿第三定律研究刚体对完全非弹物体作功吗?该完全非弹性物体受包涵耗散力的外力作用,它们作的功等于什么?再问,在一个非光滑的平面上,用外力推一物体运动,从作功来认识,就不是功能原理了吗?(我本可以不提功能原理,直接根据对完全非弹性物体受力分析,列对它作功的式子。从我的证明中是可以清晰看到的,然而,他们用体系来否定我这不用体系的证明。)

          2,前沿科学对我两文的回复:

           (1)柏青山老师:
您好!两篇论文已收到。我们将尽量帮你找专家看看,也希望您自己也努力试试。感谢来稿!祝工作愉快!
 
《前沿科学》编辑部(2008 7 4)

           (2)柏青山老师:
您好!我们转给有关编委看您的两篇稿被推辞了,我们也无能为力了。您还是自己想想办法找找专家看看吧!
感谢来稿!祝工作愉快!
 
《前沿科学》编辑部(2008 7 14)
              (3)柏青山老师:
您好!上次来京告知您的稿子在主编处,但由于主编不是物理方面的专家,所以仍不能作为您稿件的推荐人,还需您自己想办法。对您的境遇我们深表同情和理解,但也无能为力了,实在抱歉!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前沿科学》编辑部(2008 9 2)

这个最开放的刊物都是如此,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呢。只有以饱治饱了。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71611-1.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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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2 13:27 

甚为同情。楼主还是多从自身找原因吧。
 [3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8/10/12 15:55 

柏老师,个人认为您的一些观点确实需要进一步推敲!在我的印象中,您的一些观点与如何理解“参考系”这一概念很有关系,我们为何不集中精力把“参考系”的概念先搞清楚呢?
 [4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2 17:14 

为什么不能?我就准备带到火葬场去。我们生在现代文明社会,不会被烧死,就应该知足了。
 [5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10/12 17:22 

柏青山老师:
是否愿意将您的大作张贴到本网上?如因公式、图示问题,可将大作用电子邮件发给西陆陈诚,让他帮助您编辑一下。
 [6楼]  作者:黄绍喜  发表时间: 2008/10/12 18:29 

我也有过同样的遭遇,中国学术界真是悲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大都是不痛不痒的论文,真正有水平的却被封杀了

我的大作怎么没人帮忙看看啊
我设计了两个实验
一个可以否定狭义相对论
一个可以证实广义相对论的引力不是超距作用的预言
都在本论坛公布了
怎么都没人指出其中的错误呢
大家发表点意见吧

[楼主]  [7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10/12 18:31 

"http://i.xilu.com/西陆陈诚"这是他的邮箱吗,如果是,我请他帮个忙.因为我不会打数学公式,在网上发表观点、看法很受限制.他能帮忙我求之不得。我先谢谢你;

黄,你提参照系的问题,我把我的认识帖在本论坛上,请指出错误;

周,我二十余年的心血都为两篇文章付出了。除非有人指出我错在哪里,否则,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8楼]  作者:黄绍喜  发表时间: 2008/10/12 19:02 

柏青山老师:
我设计了两个实验,一个可以否定狭义相对论
另一个可以证实广义相对论的引力不是超距作用的预言
均已在本论坛公布
您能帮我指出其中的错误吗?
 [9楼]  作者:222.240.32.*  发表时间: 2008/10/12 20:04 

周宪先生,
绝不要打算将自己研究的东西带到火葬场去,应当不断推敲、完善。


像柏青山先生这样的遭遇是很多人都有的,无奈。鱼吧主的好意和德民先生的提醒也许值得考虑。


曾云海
 [10楼]  作者:222.240.32.*  发表时间: 2008/10/12 20:15 

柏青山老师是否与中国挑战相对论网的丁一宁先生联系,将您的大作先登载在他的网站,我们很多人的文章就在那里。


曾云海
 [11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2 20:21 

柏老师:
您还是去一次北京,找吴水清老师帮忙。叫他为您找一个推荐专家。应该有的。当然您一定要不怕花钱。人要成功,就要破釜沉舟,就要敢赌。
[楼主]  [12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10/12 22:59 
 [13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2 23:25 

楼主及黄绍喜何不把大作贴到相对论吧?只要在前面加上[个人观点]就可以了。难道遵守发贴规矩就那么难?这里是老死不相往来的,个人只关注自己的理论,不会关心别人的论点的。

那里有很多物理专业的“高手”--物理专业研究生超过6名。最起码可以告诉你主流对你论文的看法,对你们是很有帮助的。你到北京请人看,何不在网上免费辩论一下?

那里已经开展过对肖军书的辩论,近期对平阳睡狮的论文进行讨论。假如各位愿意将大作去那里发表或组织辩论,可以和那里的吧主联系哦。

中国挑战相对论网目前和这里的情况差不多,可能更糟---老死不相往来的,个人只关注自己的理论,不会关心别人的论点的,没有辩论的对象,你贴过去不会有人理会你的。
 [14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2 23:30 

童正荣和银湖香樟把论文贴在反相吧,有人理吗?白做功!

周宪不要跟在王新卫后面乱起哄了,他会帮你辩论啊?这种到处散布谣言的人,你和他为伍,不是自贬人格吗?
 [15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2 23:35 

曾云海呀,你貌似精力过剩。把论文贴过去,准备参加辩论才是正道。放在中国挑战相对论网有用吗?自己看呀???
 [16楼]  作者:222.240.99.*  发表时间: 2008/10/13 01:38 

木头鱼先生(对不起,我是认为这样称呼方便些),
你误会了,我不是要柏青山先生将他的文章拿到中国挑战相对论网的论坛去辩论,那里的论坛确实比这里还冷清,原因是累遭行为不良者破坏,丁先生不得不对注册者审查严格,大多是注了册、发不了帖,故此冷清了。
我是说,如果柏先生的论文目前无法在纸介杂志发表的话,可以暂时登载在网络杂志上,总比放在自己的电脑上好——可见你的好心是不及我的好心,你怎么讥讽起我来了呢?我可不是像你这样像妓院小姐拉客似的心情,丁先生收一篇论文要花很多时间编辑尤其是公式和图表,你做的到吗?就是你的南老师、他连公式编辑器都不会用。我介绍到丁先生那里去、丁先生白帮忙为了什么?这里的黄德民先生都有文章在那里,2003年至今的文章随时可以阅读,你们那里过不了几天就沉底了,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是垃圾,真是要翻出来比挖坟还难,何况你们还怕挖祖坟。
你认为我到你们那里去是精力过剩,不错,忙者不会、会者不忙,你们忙得呜呼哀哉,我是举手之劳而已。
我的文章拿到你那里去呀!那是秋风扫落叶,你们这些捍相分子只能回家抱孩子了,不信你问问我的好友哲学黑洞先生看。你说我们在这里老死不相往来倒未必,只是不会个个的都去指责一番,一是不愿伤了低手的积极性,二是不愿感情,倒是旗鼓相当的好友还互相切磋、互相对骂玩笑无所谓。我就是与公认的有水平的维相者ptg先生都是避嫌的,我承认他知识丰富、他承认我逻辑性强,后来我们就不对阵了。
很多人不明白ptg近来很少露面了,我知道!我和他过去也流露过,有水平的维相派不好当、他只能照书本上的东西守,反相派好当、他可以发挥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发现攻,迟早相对论是守不住的。ptg先生不是败了,是陪反相派对练尽了力、有功、功成名退了——木头鱼你笨!你以为你三番五次请得那位潘天工先生出山吗?请得出自然胜过南澳洲十倍、百倍,但他不会来的,他知道大势所趋。

曾云海
 [17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3 03:49 

百度相对论小屁孩太多,大便太多,垃圾太多。一篇文章上去几天就难见踪影。
[楼主]  [18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10/13 08:36 

十三楼,谢谢你的好意!
我搞不懂的是,注明[原创]和注明[个人观点]有何区别?你说,哪个[原创]不是个人观点?我认为,除声明代表某一群体外,所有认识、看法都是个人观点。这是任何人都能分清的。删帖一举让我觉得你们对反传统的歧视,要进来就得先低头。我是倔子,愿直着腰进去。
 [1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3 09:30 

18楼:
他们的新规还要求“个人观点”的要按照“论文格式”,不合格式就要删。我是不打算与他们啰嗦了。他们要穿一辈子皇帝的新衣,到冬天不怕冻死,也是他们咎由自取。我的文章他们如果要转帖,我是要收稿费的,不然就告他们侵犯我的版权。
 [20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0:06 

18楼楼主:
原来全部用的是原创,有人认为这是“鄙视”原创者。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大概都想要别人三顾茅庐的话,比较困难。假如你有诚意发表论文,会为前缀斤斤计较?看来你想效仿屈原,可惜时间不对。

16楼曾云海:
我不是木头鱼,我是你们的朋友,为你们着想。你念念不忘地攻击他们,对你而言也许是一时快乐,那么你就待在一边看吧,你就抱着你的论文幻想着哪天得奖吧。

19楼周宪:
不要嘴巴硬,冻死的还不知道是谁呢?没人会对你的论文感兴趣,你就穿着新衣四处游荡吧。





 [21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10/13 10:28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的观点合理有据,只是不能在主流刊物上发表,莫如在这里成立一个编审小组,将诸位的论文进行评议。对能通过评议的论文进行汇总和整理后,大家集资再联系出版一本书籍。
 [2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10/13 12:48 

lights11应该是fishwoodok 的又一马甲,但是她不会承认的,就像她不承认姑苏寒士是她的马甲一样。
你在此为相对论吧做广告,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但是你以为别人不把自己的理论拿到相对论吧辩论,就没有办法得到科学界认可,那就说明你太可笑了!
很多人想评论我的理论,我都拒绝。我只指出相对论的错误,而我的理论不是一般人能评论。
个别人为了能在相对论吧发言竟然向fishwoodok 屈服,实在不可思议!能在相对论吧发言就能得到科学界赏识?
我才不会向相对论吧那几个无能无赖妥协,等我颠覆了相对论,让你们成为反面教材!



※※※※※※
欢迎光临黄新卫挑战相对论的博客http://blog.163.com/hubeihxw@yeah/blog
 [2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3 13:04 

对lights11:
您说的不错,现在在高级刊物上是没有人对我的文章感兴趣。但是过去还是有的,还有一位得诺贝尔奖的人说我有道理呢!在西陆也没有人对我的文章感兴趣,但是在百度相对论吧,有的人一面删了我批注的“论动体的电动力学”(节录版),一面又急忙贴出此文的完整版。
百度里这么多吧,物理吧、量子力学吧、几百个大学吧,我又贴过几个?有什么嘴硬不嘴硬的?离开了你们,我无非省了点时间而已。
考虑到鱼吧主是女人,也有帮平阳睡狮的悔悟之举,我不会再与她一般见识了。我不会到她那里缘木求鱼,但是我还是天天要到刀砧板上去缘木求鱼,因为我的猫要吃。

黄新卫:我觉得平阳睡狮是个能屈能伸的好汉,无非是利用利用他们而已。 

 [24楼]  作者:222.244.22.*  发表时间: 2008/10/13 13:08 

20楼,
我不管你是不是木头鱼,反正我16楼说的是事实。

曾云海
 [25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10/13 13:10 

打虎派要得到挺虎派的认可,才能发表观点,笑话!
相对论现在已经真相大白,就是第二个华南虎,我们已经找到了破绽,足以让挺虎派无话可说。
他们删贴封号就证明了他们的心虚,证明他们离失败不远了。

※※※※※※
欢迎光临黄新卫挑战相对论的博客http://blog.163.com/hubeihxw@yeah/blog
 [26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5:43 

王新卫你就自营好了。没人会搭理你这个可悲的流浪汉。
周宪:我给你们指了明道了,何去何从你自己心里明白。谁也不缺谁,对不?

“lights11应该是fishwoodok 的又一马甲,但是她不会承认的,就像她不承认姑苏寒士是她的马甲一样。
你在此为相对论吧做广告,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无论我是谁,这不重要。就让你们去使劲猜吧,哈哈。不过不要太累,免得自己已经弯了的驼背更加弯下去...

 [27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5:57 

但是在百度相对论吧,有的人一面删了我批注的“论动体的电动力学”(节录版),一面又急忙贴出此文的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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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看到你的批注,但是估计你没有按照他们的规矩发贴,毫无疑问。期望你不要用像王新卫那样的口气说话,假如你不想把自己搞臭的话。
 [28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5:59 

你跟在王新卫后面摇旗呐喊,倒霉的是自己----友情提示。
 [29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6:04 

王新卫到处煽动人去投诉,结果呢?你也在后面咋呼,还要联系李子疯一起去投诉?不要把自己的后路全部堵死哦,哈哈。
 [30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3 16:13 

拜读了楼主的部分贴子,提个不成熟的建议:将您的观点择要写出(貌似您的篇幅太长),每部分1000字左右。贴到相对论吧。肯定受到欢迎。
您是物理老师,在讨论时物理语言的应用是您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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