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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楼]  作者:222.240.96.*  发表时间: 2008/10/10 20:23 

接【21楼】
这俞烨(即现在的短命郭嘉过去的Schrodinger),网络流氓而已,到处捣乱,2005年至2006年去过挑战网论坛(不是指双v,),由于那里的几位斑竹都是用实名,人品也好,在那里阴谋垄断是无望的,在那里主要是放病毒破坏,后来丁一宁先生细心查证、发觉是他,就将他永远删除了,至今俞烨对丁先生恨之入骨。上次俞烨专门到这里来骂人,在流氓性的对骂中我让他们一马,我就设法使他们讨论相对论,我说我心不在焉就可以打得他屁滚尿流,他只得硬起头皮就范,我将登载在挑战网的文章引来,并告诉他图和公式没有贴上,要他到那里去查看。他这种流氓莫说批判我的文章,就是看都看不懂,只得认输走了,这才平定那场骂战。可他怀恨在心,接着就给挑战网的文章放毒,没当我们点击那些文章的时候,就提示有病毒,尤其是图片和公式更是打不开。

曾云海
[楼主]  [3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0 20:30 

黄新卫:
我考虑下来,百度相对论吧“吧规”侵犯的是全世界宪法都声称的“言论自由”,也违反了“百度”主张的海纳百川,普度众生的宗旨。根据法律的理论,下位法与上位法矛盾时,属于无效的法律,何况他们这几个法盲订的所谓“吧规”。全国这么多“吧”,“吧规”基本上也就约定俗成的那几条,哪里有他们订的那些不通人情的“吧规”。请问,有哪一个上网的人会象诵读圣经、圣旨那样把他们的所谓吧规当一回事,总以为只要不骂人,不说违反法律法规的话就可以了。谁会想得到,文章前面少加一个“个人观点”,就要遭删贴。他们为了“以示公正”,连中科院吴明兴老师的文章也要删。现在,吴明兴老师会不生气吗?他也没有按他们的“吧规”在前面加上“个人观点”重新贴上去。这样,势必造成各种层次,尤其是高级层次吧友的流失,使相对论吧日趋衰败。本来,他们如果为了某种原因,可以在吧规中规定:凡与主流科学观点可能有别的文章由他们代为加上“个人观点”的前缀,这样就避免了删贴带来的纠纷。可是他们却患了删贴癖,不删难过。他们不是吧主,而是相对论吧以删贴取乐的捣蛋鬼。我们一定要联名向百度举报,因为他们的一意孤行,损害了百度的信誉和利益,损害了广大吧友的言论自由,是网吧的害群之马。希望您抽一些时间出来再研究一下他们的“吧规”。决不能让他们侵犯“言论自由”得以无限期的继续下去。
 [33楼]  作者:222.240.96.*  发表时间: 2008/10/10 22:07 

32楼,
所以,黄德民先生得到邀请后去提了一些建议,认为管理是一门学问,无非是建议要宽容一些,简化一些之类,希望西陆论坛与相对论吧建立联系、共同进步。鱼吧主当即表示感谢黄版主的建议。(此前,在相对论吧一个议论西陆的帖子里,有人说西陆是扯。厉风当即说西陆不是一般的扯,接着就有两位说西陆讨论实验很有深度。后来黄德民先生去了,黄德民先生说到民科问题上,说,要说官科、我比官科还官科,鱼吧主是搞航空的吧我们是同行,但我到网上是民科。我也用匿名回了一个帖子说,黄先生是管理官科的官科,但到网上是以民科的身份,与网友讨论学术问题平起平坐,那次谈话还是融洽的,只有俞烨说了一些不协调的话)
接着我又去了,我表示赞同黄先生的建议,认为管得过繁、费力不讨好,简化管理就没必要设那些小吧主了,认为过去那些小吧主大部分为管理尽了力、是好的,如果简化管理,他们就不必操劳了,但也有少部分帮了倒忙,坏事就坏在他们身上。鱼吧主拒绝了我的建议,说,我强调的是你们要遵守吧规(话也说得不十分难听)。我没有反驳,半顶真半玩笑说了两句表示不参与那里的讨论。
接着刘久明先生去说了两句,认为鱼吧主到底是年轻,六十而耳顺,才知道两种说法都有些道理,才听的进去。
紧接着短命郭嘉来发了三大篇反驳,说西陆如何如何糟,说鱼吧主不应该接受黄德民的建议。对我说,这里不欢迎你们,天下网络之多,你们何不容这里存于一偶呢?

曾云海
 [34楼]  作者:222.240.96.*  发表时间: 2008/10/10 23:51 

总之,追求科学真理的人,无论是官科也好、民科也好,心态要摆正,是百度主人提供了这个资源,有人借此创建了这个讨论平台,所有网友都是自费来讨论的只能在公平的环境下才能有所收获,南澳洲先生说,胜了又如何?败了有如何?胜了,证明经过网友们的鉴定,可能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是收获;败了,说明我的研究还要进一步推敲,也是收获。公平的讨论、即使全错了也不是坏事,焦耳研究那么多年的永动机,发觉错了,转而走向相反的方向、总结出了能量守恒定律。作为斑竹、如果有这种心态,他是个好人,他不但要平起平坐与网友们讨论,还要进义务管理,有良心的网友为什么要反对他们呢?我是没有那样的思想境界去争当那个好人的,管他的观点是反相还是维相,反正是公平讨论。
如果想通过强权、高压取夺胜利,那有什么意义呢?在你这巴掌大的地方的成果算的成果吗?地球有多大,宇宙有多大,基础理论是要拿到自然世界去验证的。在这巴掌上的成果,有人给你发奖金吗?有人给你拨科研经费吗?——这是掩耳盗铃的傻子!
相对论吧的现在三位吧主!我再进一言(可能忠言逆耳,但我并不是一定要到你们那里参加讨论),你们那些苛刻的封号和删帖,对你们是枷锁不是蜜糖,得罪人的是你们,阴谋得逞的是俞烨这样的网络流氓,他讨好拐,伪造人家的帐号,甚至要别人用他的帐号你们看到了吗,如果他窃取了你们的帐号、修改了密码交给他人,你们谁说的清楚,你们个人的实名和自然资料人家都不知道,谁能给你们证明?在挑战网2005年版主的帐号泄密就发生过,有经验丰富的丁一宁站长发觉了,及时通知了版主修改密码——那还不至于会被坏人夺权,因为那里的斑竹都有个人的真名和资料及人人都知道的邮箱。建议你们将俞烨这祸水清除出去,少删帖、少封号,乱不了,乱了正直的人会来帮忙,也不要怕错误的东西会误导别人,会有人纠正的。


曾云海
 [35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1 00:47 

曾云海:

你对那里的关心甚为令人感动,不过你的猜度里90%是错误的,比如俞烨=schrodinger。你和这里的几位(包括
周宪在内)被邀请发贴,这不是对你们工作的肯定吗?

周宪是不知往事,跟在黄新卫后面呐喊,没有任何必要。
你去发你的贴,讨论你的问题,管黄新卫什么事情?你为他打抱不平?值吗?
 [36楼]  作者:lights11  发表时间: 2008/10/11 00:50 

那里发贴,只要求加前缀,不骂人,过分吗?

难道你们看到骂人贴会莫名兴奋?不会吧?
 [37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8/10/11 01:29 

对【15楼】说:
    我是说人事权全部操控在他手里,冥王星还不错也是他扶上去的,当然他也删帖封ID。Schrodinger也是上海的,与俞烨不是同一服务器,前不久也在这注册了ID,但好久不见他没发帖了。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斜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38楼]  作者:222.240.42.*  发表时间: 2008/10/11 09:56 

对【35楼】说,
我并没有那么好的心对你们那里关心,只是说说一个科学论坛的管理者和普通网友都应该有那样的思想境界!否则,那个论坛是槽糕的。
俞烨=schrodinger可能是错误的,但他们的行为是相似的。
如果认为我的34楼是对你们的指责的话、远比俞烨对中国挑战相对论网和西陆挑战论坛的指责好!什么看到那里就恶心呀,什么丁一宁比拉芳还不如呀!是那么一回事吗?我、董银立、刘久明、叶波都来自中国挑战相对论网,我们与丁一宁站长之间还是相互信任的,你们要自称为官科和主流的话,那就会被人笑掉大牙了,他是在从事国家科技工作之余自费办那个网站的!!!你们利用百度空间的资源来玩玩值得自以为位高权重吗?笑话!俞烨在你们那里对西陆所诬陷的、到西陆来骂的就不用我说了吧!!!的确,我在这里也说了你们很多,但都是在你们自己在场的帖子里说,如果说这犯了你们的吧规的话,我才不承认你们那个皇帝老子的鬼圣旨。

曾云海
[楼主]  [3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0/11 13:06 

对light1:
我对你们的往事不感兴趣,我只知道身为维相派的你们删去了我贴在你们网站上爱因斯坦的文章,删去了对洛伦兹收缩和绝对以太质疑的文章。你们骗我要加“个人观点”,我加了,可是在加好之后被你们删了。黄新卫并没有骂你们什么,你们中却有人用化名骂他下流话。当然你们可以赖,但是一脸正人君子的你们对这种侮辱黄新卫的行为进行过反思和谴责吗?我不过是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天下大得很,没有必要与你们耗下去。在你们网站发帖,好像是受了你们的恩赐,实际上正如黄新卫说的,贴在上面没人为我评职称,更不会有人为我唱赞歌、发奖金。至多是满足一下自己的倾诉欲、发表欲,解解无聊而已。但是我不想讨饭。你们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的文章“置顶”,美其名曰“精品”。只要你们看中的文章,哪怕文章中自我标榜“非主流”,也可以不加“个人观点”,譬如沈惠川的文章就是(我对此文在几年前就拜读过了,还抄了许多,对其中绝大部分观点是赞同的)。然而你们为了标榜自己的公正,连吴明兴老师代表主流观点的文章也要删!试问,刚到你们网站发贴的人,谁会知道你们这样古怪的“吧规”?一上来就碰一鼻子灰以后还会来吗?百度的网站是面向所有网民的,而不是你们认为的面向学生的网站。即使对学生,也应该让他们了解关于相对论问题的各种流派,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使他们懂得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科学的正确的民主的道路。教育部审定的教材学生都有,他们上网不是为了来拷贝教材或者找一本题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是你们宣传什么官科、民科。难道还有一个根据“官科”、“民科”来辨别真理的标准?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教育部什么时候提出过这样的主流观点?你们又什么时候为这种观点加上过“个人观点”?你们以维相派自居。但是爱因斯坦并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用得到你们用删帖的办法为他文过饰非?通过仔细阅读爱因斯坦的原著,发现现在相对论的所谓“主流观点”并不符合爱因斯坦的本意。爱因斯坦的同时性的相对性,实际上就是光速不变的相对性。你们这些“维”相派能不能实事求是地对待爱因斯坦,不要把不是爱因斯坦的,而且是绝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光速不变原理”强加给爱因斯坦?我知道你们信奉的是西方的相对主义、实用主义。它们之所以能够在现代社会中生存下来,就是因为它们凡事不绝对化,而且注重实效。可是你们在相对论吧的管理中却并没有贯彻它们的思想。
 [40楼]  作者:220.168.36.*  发表时间: 2008/10/11 14:07 

我并不是说黄新卫反对你们的作法不对,而是你们的人利用他树立权威、讨好卖拐,实际结果是黄新卫由封号变成了除名,你们演的假戏成了“正人君子”,黄新卫不去了解你们的戏是如何演的,自己判了死刑、反而感恩载德,所以我说他傻。
你们这种拙劣表演在我曾云海的眼里狗屁不如。

曾云海
 [4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10/11 15:40 

感恩载德?我对相对论吧几个人的行为很鄙视,但俞烨决不是schrodinger,尽管他们都是上海的。
我发现曾老先生看问题很成问题。

※※※※※※
欢迎光临黄新卫挑战相对论的博客http://blog.163.com/hubeihxw@yeah/blog
 [42楼]  作者:222.240.99.*  发表时间: 2008/10/11 17:53 

鬼知道!你没有看他们那道表演。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曾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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