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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能证明吗?
[楼主]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2008/08/30 14:02
点击:498次

       其实,本人并不关心这个问题,只是见多了偶尔考虑了一下。

       要认识这个问题我首先想到的是数的起源,它来自于生产、生活及其交换所需要的记号。人们把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用记号“1”来标记,把两个独立个体放在一起,用记号“2”标记,对应实物就标记成“1 + 1 = 2”。依此类推,就产生与实物对应的记号,把它们抽象出来就是数,把放在一起的记法称为加法。那么,减法的出现也就可想而知了。所谓乘、除法就找到的加、减法简便算法的规律。如此一来,最基本的数学就被建立起来了。请想,无论哪门子数学不是依据加、减、乘、除的运用建立起来的。因此,这四则运算是整个数学的基础。那么,提出证明1 + 1 = 2的问题,就如同来证明母亲是儿子生的。

       这种倒行逆施的狂想让多少人掉在他的陷阱里。当然,这写人也是出自对数学大师的迷信,愿意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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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爱果斯坦  发表时间: 2008/08/30 14:40 

证明1+1=2 是无知, 历史上没有人证明过, 不知楼主是怎样想出这个问题的? 在下不知?请楼主指点!谢谢!
 [3楼]  作者:123.115.240.*  发表时间: 2008/08/30 17:20 

能,新华网的刘功勤已经证明了。
 [4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8/08/30 18:29 

不知柏教授从哪儿看到有人在证明“1 + 1 = 2”??
顺便说一句,哥氏猜测想并不是证明“1 + 1 = 2”,而是证明任意一个比较大的偶数都能分解为两个奇数之和,简记为“1 + 1 ”!请千万注意,这并不表示“1加1”,仅是一种记录方法。
[楼主]  [5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08/30 23:00 

回四楼:
显然,我的陈述包括所有自然数求和,并非单指1 + 1 = 2。而你说的"而是证明任意一个比较大的偶数都能分解为两个奇数之和",我认为这是个提法问题.自然数分奇数和偶数,无论怎么说和就是加法,都在自然数求和之中。“这并不表示“1加1”,仅是一种记录方法。”试问::这两个“1”之间的‘+’给出这两个“1”是什么关系?所谓数学证明就是形式逻辑推理,都不是记录。若仅为记录,它怎么能与逻辑推理发生关系?
我认为,猜想的原始提法,只是给1 + 1 = 2一类问题穿上一件马夾。
 [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8/08/30 23:35 

一、我4楼有个笔误,“奇数”应为“素数”或“质数”;
二、请柏教授去看一看什么是哥氏猜想,否则您说得越多越对您不好!哥氏猜想“1+1”的简记中,“1”是指“1个素数”,指一个较大偶数可以分解为“1个素数”与“1个素数”之和。目前,该猜想还未得证,得证的是“1+2”,即一个较大偶数可以分解为“1个素数”与“2个素数的积”之和,是陈锦润做出的。在此之前得证的可能是“1+3”,即一个较大偶数可以分解为“1个素数”与“3个素数的积”之和。以此类推!
[楼主]  [7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08/31 09:26 

六楼黄先生:

你说,“请柏教授去看一看什么是哥氏猜想,否则您说得越多越对您不好!”我想这里是讨论问题的地方,就是错了也没有什么丢人的。我也不是圣人,是有屎就拉有屁就放。但我要是错了,却不会固执己见。

奇数也好,素数也罢,它们都是自然数。你看: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就是加法,都是对自然数求和,都在自然数的加法运算中,它们都由我帖子中所说的记号所生,产生于生产、生活与交换。这些记号的理性化就是数的加、减、乘、除。所有数学(不管数与形)都有这一最基本的结构遗传基因。它们是产生的数学的母亲,哪门数学都是它的儿子。哥氏、欧拉猜想只是给自然数相加换个马夹而已。
“这(1+1)(1+2)只是一个通俗化的说法,并不是日常所说的1+1和1+2。好像我们说一个人是纸老虎,并不就是老虎了。”我要问,“+”连接的两个数不是求和又是什么关系?我认为,就是大数学家说的也只是从高处往下看,而不同于我是从低处往上看。
我不怕别人说我白痴、外行。我也不会怕是外行而退却。正如在传统派眼里我们是不懂物理的民科、搞的是伪科学一样,并不能封住我们的嘴。
黄先生,首先谢谢你的告诫。但你的告诫不如说清,“+”连接的两个数不是求和,又是什么关系?这是关键。我期待着你的帮助。
[楼主]  [8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08/31 10:36 

回二楼网友:

是我的一位好友常和我说起他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并希望为之宣传.可我对哥氏猜想一无所知,就了解了一下这一猜想是怎么回事.于是,我的认识就产生了.我的认识方式和研究物理学一样,追根溯源,从源头来认识.数的性质尽管越分越细,但四则运算仍然是数之间的最基本关系.
 [9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8/08/31 11:54 

柏先生:
我想表述的意思就是您所说的“这(1+1)(1+2)只是一个通俗化的说法,并不是日常所说的1+1和1+2”,其中的“+”连接是表示求和的关系,但不是关键!!

一个较大的偶数是指大于等于8的偶数,所以6 = 3 + 3不是要研究的范围,而且请注意应表述成两个不同的素质和,所以10 = 5 + 5 = 3 + 7中前半部分不对,后半部分就对了!

对于比较小的偶数,当然容易找到“1+1”的关系,可是对于很大的偶数呢,比如随便写个数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您能找出有两个素数,其和等于它吗?即使您找到了,可你能保证、能证明任何一个较大的偶数也具有“1+1”的形式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楼主]  [10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8/09/01 19:29 

黄先生:

我错了,谢谢你.
 [11楼]  作者:爱果斯坦  发表时间: 2008/09/04 18:34 

楼主说:是我的一位好友常和我说起他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并希望为之宣传.可我对哥氏猜想

一无所知,就了解了一下这一猜想是怎么回事.于是,我的认识就产生了.

      如果你的好友说他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他就会告诉你什么是哥德巴赫猜想,哥德巴赫猜想是

每一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素数之和. 这个命题简记为(1+1), 所以一般把哥德巴赫猜想简

称为(1+1), 我国数学家陈景润, 王元和潘承洞都研究(1+1), 如果写成1+1=2, 那就是大笑话了。

潘承洞在《素数分布与哥德巴赫猜想》一书中写到:对许偶数进行过验半都表明这个猜想是正确

的, 例如

                                                6=3+3

                                              24=11+13

                                             100=97+3

等等, 都是正确的。1742年6月7日, 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写信给欧拉, 他提出“每一个不小于6的

偶数都是两个奇素数之和. ”(其中包括偶数6). 所以黄德民先生理解有误。前几年在新华网上有几

个人证明过(1+1), 公认最好的是刘启新的几何法和胡思之的集合法, 可惜胡已作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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