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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另外建议别在百度“相对论吧”发表这些东西,那个吧的管理员是缺乏人性的、不讲理的。 |
你不知道楼主就是“相对论吧”的吧主? |
不像,我一直认为相对论吧主虽然维相,但却是想立足于实验进行论证的。像“引力波”这种未经实验验证的东西,相对论吧吧主怎么能看上眼呢。 |
万有引力的物理本质可以理解为一种“负光压”(该种光不同于一般的光,因为该种光并非由分子、原子的能级跃迁所发生;而是有虚电子对的谐振所致);万有引力的时空描述就是虚空间的泉眼。
所以,从物理本质的角度来看引力就属于电磁波的范畴;而且,从物理机制来看纯粹的真空中只能传播电磁波;从排斥律角度来看纯粹的真空中也只能存在着一种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