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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叠加原理的困境
[楼主] 作者:fuj0  发表时间:2008/05/30 11:30
点击:1362次

 

牛顿的速度叠加原理基本上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原理:速度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无论我们脑海里想象一个粒子有多么大的速度。只要把它放在火车上,粒子的速度就会比我们原来想象的速度大。

 

我们大家都知道,物理实验无非是收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过程。

 

给据上边速度叠加原理的分析,信息传播的速度可以非常大,甚至可以超过光速,但是它也是可以超越的。因此,我们可以加速一个观测者若干年,使得观测者具有比信息传播更快的速度。

 

如果一个人先后发出两个信息1初生,2死亡。那个具有超信息速度的观测者就会追上那两个信息,接受顺序为2死亡,1初生。

 

超信息观测者该如何解释这两个信息呢?

1.认为应该以信息发出人的视角来解释:自己速度快导致信息接受顺序颠倒,导出人出生走向死亡。这实际是绝对参照系的想法。

2.以自己为主,根据信息接受顺序来分析,导出人是从死亡走向出生。这种解释会导致相对性原理,及因果关系失效。

 

其实这两种解释都有其他问题:

观测者接受信息会很多,有的信息是按原始顺序接受的,有的是按反顺序接受的。观测者凭什么判断信息的原始顺序是什么呢? 假如苹果落到地上的现象观测者从来没有见过。当他看见苹果落到地上时,他会导出万有引力。可是当他看见桔子从地上飞到天上,他又会导出万有斥力。

 

如果我们大家对超信息观测者的两种解释都不满意。我们只有否定超信息观测者的存在了:观测者不能超过信息传播速度。同理,信息传播速度不能被加速。信息传播速度为极限速度。如果你坚持把信息源放在火车上,信息会比原来跑得快。你就无法否定会有一个功率更大的火车把人加速得比信息快。

 

当我们导出信息不能加速时。一个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信息源在火车的车头向车尾发出信息。车内的人测量信息速度为V。车外的人认为信息是极限速度,不能加速,因此也认为信息速度为V。这样他们两个人计算出来的信息从车头到车尾的传播时间不一样。剩下的我就不多说了。

 

我想问一下大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超信息观测者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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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likeran  发表时间: 2008/05/30 12:16 

你好,我认为速度叠加理论是错的,这个问题太容易解决了,如下
叠加是数学意义领域的正确式,但是一半的数学都要通过物质的变动去构成与维成,
物质确又是个不定的量,它有自己的变动方向而且守恒不变。当两者像牛顿的叠加理论叠加到一起时应该好好想想了,物质的速度是能量的体现而此在运动中的物质在叠加运动中速度最大时,能量将与叠加的速度相斥,所以说数学上是对的东西运用到物理中就最好不要用数学的结论去确定
 [3楼]  作者:xiaoyingmin  发表时间: 2008/05/30 15:08 

朋友看过我的<宇宙工作的数学原理>后,你就不再这样想了.我的这篇文章就在这个网页上.
 [4楼]  作者:likeran  发表时间: 2008/05/31 01:24 

您好,我看数学运用到物理中未必毫无瑕疵
 [5楼]  作者:123.235.204.*  发表时间: 2009/05/19 22:13 

对【2楼】说:

"速度叠加错误"你在说梦话还是精神有问题?

 [6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9/05/19 22:42 

    之所以为高等智慧的人,就是因为人类对自然认识经验的不断积累、可以根据事件的因果律来判断事物发生的先后次序,而不会象相对论者们胡说的仅仅靠“看”(除非他们承认自己是低等生物),超音速飞行的声音在飞行的前方是先发出后听到,难道就说这“时间倒流”啦?

    速度叠加原理的困境与信号到达的先后次序毫无关系,但是由于实物粒子具有的波动性(实质上它们本身就是一类特殊的波),在光的波动介质中它们永远也不可能超过光速!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斜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7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5/19 23:44 

FUJ0:
好久没有看到您发帖,大家一直很挂念。
您的问题不难回答。
物体是不会无缘无故运动的,它要吸收能量才能使速度越来越快。但是能量是有质量的,这些能量子自身的速度又是固定的c。所以一个速度与另一个速度叠加时,因为质量的增加,a+b的结果要小于a+b的值。
但是一个物体在运动,观察者与它有相对速度,则合速度只要加一加就可以了,用不到用洛伦兹速度变换,因为物体没有受到力,质量没有增加。
周宪
 [8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9/05/20 00:28 

对【7楼】说:
    是很想念他,可是这主帖还是他一年前发的,现在他一直在潜水呀还是不再来此了?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斜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9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5/20 10:38 

fuj0先生:
好久未看到你,你来就说昏话!

完全同意6楼刘岳泉先生的评论。

我现在才看到你,难道就是说你现在才出生?你一楼纯属杜撰的反逻辑“困境”。

某物或人,是什么时候出生是个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思维而改变!死亡时间同样如此!

你被相对论搞得逻辑混乱!某人出生与死亡只有相对论才会一塌糊涂!那两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不是相对论者们想随意改变的!异地得知的信息就既可早也可晚,你就以之改变事实吗?

看来你还真得去首先补习逻辑学,再补习哲学。

 [10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09/05/20 10:54 

在绝对真空中,速度是可以无限叠加的。但在现实的空间中却不能,因为它受到空间中以太的制约。力的传递速度有限,速度加不上去。
 [11楼]  作者:123.97.135.*  发表时间: 2009/05/29 00:20 

一方面,A"出生"然后"死亡",B加速先获取A的"死亡"然后获取"出生"的信号,不会导致A先"死亡"后"出生",不会导致根本上的因果矛盾;信号反了不代表A本身的物质过程反了,不违反因果律;

另一方面,现实中尚没有观察到信号的顺序倒置,因此物质的运动能否追上信号的传播还是存疑.
 [12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5/29 00:33 

洛伦兹变换并不是光速的光信号造成的测量误差!我在下面这篇文章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可是这里的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反反复复地重复相对论的谬论。希望要重复者,先驳掉我下面的文章再说: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83039.html
 [13楼]  作者:218.75.11.*  发表时间: 2009/05/29 11:10 

对【12楼】说:

我只是回答一下,信号倒置不会违反因果关系,

狭义相对论当然不是信号传播倒置的测量结果的改变,按狭义相对论的表面上的观点是光信号传播的最大速度限制,而洛伦兹变换的直接的含义又似乎与狭义相对论不同,洛伦兹变换倾向于相同介质中光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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