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ojia 我已经在以前写给你的帖中回答过“绝对空间存在否”的问题,你的误区在于认识方法论上面。即:不能直接验证的事物等于是不存在,不能直接否定的事物就等于是事实。在讨论“绝对空间”时你使用前一个判断标准,而在讨论“相对论”时你又使用后一个判断标准。其实这两种判断标准都是武断的分析逻辑。广西桂平市的梁尺锋在请我回答“双生子问题”时就要我只能答复“是”或“非”,于是我问他一个经典的小问题:请他告诉我,他是否已经停止打他爸爸了?只能回答“是”或“非”。他马上就傻眼了,无论回答“是”或“非”,他都已经承认自己以前在打自己的爸爸!这个事例告诉人们,对于所遇到的问题,先要分析它是不是带有“病毒”在里面,然后才能确定是用肯定或否定来作出结论。我建议你看看[法]皮埃尔﹒迪昂著的《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一书(华夏出版社,李醒民译,书号为:ISBN 7-5080-1674-2/B.102)。这本书比劳厄写的物理学发展史要正宗的多,而由爱因斯坦与英费尔得合著的《物理学的进化》里面有太多的奇谈怪论。 对于“惯性”的定义,就文字上来说,“惯性”只是一个大家约定俗成的名称,你也可以取叫别的名称。所以,要点在于“惯性”所要表达的物理涵义是什么?你应该知道,“惯性”所表达的物理涵义是指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更加广义的定义是指事物具有的试图保持原来呈现方式的特性。真正让人们难办的事情是:如何判断物体保持着原来的运动状态?请不要使用有没有受力来进行回答,而是要求从事物的存在方式上去作出解释。你可以说保持着原来的运动状态就是作匀速直线运动,可什么是 “匀速”?什么是“直线”呢?在欧拉几何中,对于直线与平面的定义是:“直线就是这样一些点,它们是一样地放置着的;平面就是这样一些直线,它们是一样地放置着的。”请问:“一样地放置着”又是什么意思?在数学上,已经只能将它作为无须再去证明的基本概念来接受。而在物理上,除了直线运动的判断要有物质保证基准外,“匀速率”的判断也要有物质保证基准。追根究底,必定是出现循环论证。爱因斯坦的错误在于以为惯性运动是因为有惯性参照系存在,而惯性参照系就是牛顿定律可以适用的参照系。假如情况确实如此,在惯性运动与惯性系的概念上已经发生逻辑循环。事实上,惯性系不是建立在绝对的匀速直线运动上,而物质运动具有的惯性根本就不以人们是否建立了参照系为转移。 写了这些东西,不知你看懂了多少?有道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不希望重复写已经发过帖子的内容。对于马赫在相对转动运动上面发表的“糕论”,黄得民先生已经做过回答,我不必再作重复性的回答了。 Ccxdl 2001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