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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是力,相信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在经典物理学中,人们把它定义为--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可是,什么又是作用?作用又是什么?于是,有人便认为--力是物体间的碰撞.可是,物体真的发生碰撞吗?或者说当宏观物体发生碰撞时,构成宏观物体的微观粒子也发生了碰撞了吗? 您有何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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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是力,相信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在经典物理学中,人们把它定义为--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可是,什么又是作用?作用又是什么?于是,有人便认为--力是物体间的碰撞.可是,物体真的发生碰撞吗?或者说当宏观物体发生碰撞时,构成宏观物体的微观粒子也发生了碰撞了吗? 您有何观点? |
| 力是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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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楼】说: 您说得对极了,我的意思就是说,林先生的逻辑是矛盾的。力的定义应该反映所有的力的本质属性,而林先生的定义,反应的是力的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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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楼】说: 您说林先生的力的定义是力外延,那什么是力内涵?什么是力是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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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9楼】说: 您的说力的内涵,并没有解释清楚什么是力的内涵,您前面说的----力的内涵决定了基本粒子的运动规律,与经典物理学的力是物体产生加速度的根本原因的意思几乎雷同,所以,您根本没有说出的力本质.相反,林海兵先生的力的定义则从真正意义上给出的力本质意义,力本来在宇宙中并不存在,只是物体(基本粒子)在不平衡的环境中(比如密度梯度,速度旋度等)都向着最终平衡的方向发生属性加速运动,而林先生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习惯----力是物体产生加速度的原因----而定义了力,力就是环境不平衡程度. 另外,您还没有说出什么是力的外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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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内涵可以使爱因斯坦宇宙观彻底覆灭,绝没有再次死灰复燃的机会,它将证明所有粒子都在按着牛顿的逻辑运动着
力的内涵,可以让每一个人都能精确的描述任何粒子任何时间的位置和速度,使量子力学对微观世界的统计性解释这个神话彻底覆灭,取而代之的是牛顿物理的精确解释,官科并不反对民科推翻所有的落后理论,前提是,必须有先进的理论,如果好的理论没建立,或者建立了,与没建立相差不多,官科会轻易放弃通过多年的心血而赢得的社会地位吗?林先生的理论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消灭爱因斯坦宇宙观的绝对方法。用那样的理论攻打爱因斯坦的堡垒,力度还是不够。我知道力的内涵,十几个字就能概括,但是要证明它,需要五万字,或者更多,不同时给出证明,说了也是废话,所以我所给出的力的内涵,暂时只能先放一放。我已经跟林先生解释了,我近期会尽快贴出我的理论,目前正在整理之中,到时候你就知道我没说错。 |
| 什么是力的外延与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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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的内涵是“作用”。其外延是碰撞力、拉力、支撑力等等。而作用的原因是作用物的属性。而“力”是什么?外力在牛顿力学里是省略了作用物及其作用的抽象词(概念),因为,此外力是用作用的结果的物体的惯性力(反作用力,包括牛顿第二定律)来量度的。这应该才是准确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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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
⒈你看看我的文章《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是属性》,那里我说的比较清楚。力是什么概念?是关系概念,关系是没有属性问题的。而物体概念是实体概念,才有属性问题。而你说力的本质问题,就是所谓的“力”的属性问题。但是,力没有本质问题。所以,我没有认为“力是物质固有的属性”。 ⒉你说:“力的内涵,是指物质运动的原因,是指宇宙的原动力,是指宇宙的第一推动力,” 我说:这是糊涂的思维。属性力对其具有此属性的物体来说,对他物的作用,在说明上,就是‘原因’。但是,不能糊涂地说是指物质运动的原因,(准确地说是指导致“物体”非惯性运动运动的原因);而你说什么宇宙的原动力,就不贴边了。因为,不符合逻辑了。概念上的不清楚,就是思维的糊涂,如此糊涂的思维是无法研究科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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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0楼:
⒈我在另个帖子里(有三个领域最好少沾边)说了,在基本概念方面,不能“较真”。所以,“力”概念是牛顿力学的基本概念,所以,也不能较真。 ⒉您说力是感性概念,是如此。但是,经典物理学的实质是实验科学,羊哥乐先生也就是如此的出发点。所以,建立纯粹的客观概念有难度。但是,没有办法,比如“声学”,其中的“声”,也是感性概念,光学的“光”也是感性的概念。但是,这并不影响其内容。因为,声光(是本体概念)是“波”的认识,就已经“客观”了。而“力” 是关系概念,所以就显得“特别抽象”。所以对“力”的概念,恩格斯也说了,宁可用“能”的概念。实际上,在经典力学里,有的关于力的问题也可以用“能”的角度解决(都知道)。不过,在基本定律里,还是用“力”来解决方便一些。 ⒊恕我没有仔细地看你的主楼的贴。我仅看了我楼上的贴(xiaoyingmin的贴)。才有了前面的此议论。现在我比较仔细地看了您(林)的贴,我的感受是:您的“环境平衡否”的角度,来论述原来的牛顿定律,其一,环境问题,我也在以前就说了,就是空间背景问题。当我们把引力场当作背景空间作为前提后,就有了此问题了。如果您的环境就是指此,也可以。其二,但是,环境是一码事,物体的运动问题还是得有“力”的加入,否则,就没有了此环节。其三,您用了环境的平衡角度来说明原来的力的问题,那么,你就必须还得对“环境”及“平衡否”的基本概念说明比较清楚(得有外延,就是具体举例角度)。否则,还是“糊涂”。其四,如果,对问题的表述还没有原来的更“深刻”“明白”,那就还比如原来的了,因为得考虑科学的习惯及共同的约定理解。因为“新词”不容易被接受。其五,就是,如果你还用原来的定律形式,就应该还是原来的“词”。而您的新定律,如果与原来的不一样,就应该有其数学表达式。而此数学表达式就是“环境平衡否的量”与物体的运动的关系,得写出来。否则,主流科学是不承认的。我与你们一样,是创新"派”。但是我得考虑被人接受的程度。比如:我在我的广义惯性定律里,就有一个“环境”(空间背景,引力场强度否)项。其为零,就可以导出牛顿的定律。不为零,就可以在此项带入牛顿引力场强度公式(经验公式),可导出牛顿引力定律。等。这就是得有数学关系式。否则,仅是议论,是不完整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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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3楼】说: 谢谢你的解释和建议,我会认真思考你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