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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民科们,大家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团结起来向政府提出请愿:不管民科的言论是否正确?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08/02/22 08:27
点击:711次

没有政权也就没有施教权!因为办大学需要政府批准;教育经费需要政府提供。发放文凭需要政府授权。学位的授予也不是民间的行为。所有用人单位都要提供政府认可的学位证书。杂志审稿者当然需要提供政府认可的有关证件。办杂志需要政府批准。谁也不愿意进入民办机构、更不愿意进入私营机构。更不认可私人颁发的学位证书!一个人单干是不可能成大业的!需要一个团队;而团队的成立需要政府的批准。
你离开政府的支持,你今年嚷到明年还是天涯沦落人!无异于在慢性自杀!
政府具有强制性的权力!所以搞科学(含社会科学)都是夺权问题!人类的一切活动(含战争)都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医学研究就是企图夺取生物运行过程的主动权!研究物理学,就是企图夺取物质行为的主动权。总之,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夺取主动权即控制权。人类社会运行方向的控制权被称为政权!

其实,人类究竟应该采用那种方式来面对大自然,也属于人类的行为方式问题,这当然是个政权问题!所以探索科学,首先得夺取政权!没有政权,你即使发现了真理,也等于是废话一堆!
   李宏治最终携带着志同道合者冲击中南海…………可以断言:“北相”最终也必然去冲击中南海!
要求政府提供平等对话的平台——强烈要求何祚庥、方舟子、沈惠川、赵凯华以及《大学物理》《中国科学》主编(编委)等维相者与反相者这两大学派展开有序的系统的规范的平等的大辩论!由政府委派裁判,辩胜者登上大学物理讲台,对辩败者实施严惩含罚款、罢免原有的学术地位以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剥夺其言论权!甚至枪决如何作秀辩败了,则立即枪决合作修; 因为何祚庥妖言惑众害死了全息论奠基人张颖青教授!

我不是否认合作修也掌握了一定的物理学知识,而是坚信他也有不清楚的领域!可是合作修自以为万事通,什么领域他去横加干预!而政府却在默认何作修的胡扯淡!这样的政府就是罪恶的政府!

孰是孰非,应该展开一场平等、公开有序的大辩论;辩论过程应该有电视台现场实况向全球直播!并且实行互动!让参辩者在家里就地参与大辩论!当然可以实行网络辩论! 那么为什么,何祚庥、方舟子、沈惠川、赵凯华以及《大学物理》《中国科学》主编(编委)等维相者们为何不来这里参与大辩论呢?为什么政府不委派组织来这里当裁判呢?为什么不授权给这个版主呢?为什么对在这里的辩胜者不闻不问呢?政府应该规定在网页论坛上辩论获胜者才有资格担任《中国科学》主编,《大学物理》的主编,才被授予科学院院士的称号!并获得奖励五千万元的人民币!政府因该对所有参与论坛辩论者都发放政府津贴!资助一切为了探索科学的活动,凡是交流、讨论科学理论电话一律免费!凡是为了学术交流的车船费、食宿费、试验经费、资料费一律由政府报销!凡是购买学术书籍、订阅学术杂志的费用一律由政府报销。并发放生活补助!这才是公正的态度,这才是进步的政府!不管这些学者所思所想是否正确都应该予以资助!但必须具有新颖性!必须知错必改!必须讲道理,必须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则!
本来这些为着人类的文明与进步而拼搏不息的人们就是值得颂扬的!这种精神就是值得发扬光大的,反而被政府冷落!难道这不是政府的罪过吗!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政府工作严重偏颇!强烈要求政府资助民科、资助网页论坛!资助一切科学活动!
向人代会发出呼救!为什么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没有一个人民的代表向政府提出这个议案——资助民科?
不管民科的言论是否正确?只要所提出的问题具有新颖性、争议性,就应该予以资助!要求政府资助一切科学争论行为!


综上所述,我中肯地向朋友们建议:
可怜的民科们,大家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团结起来向政府提出请愿:不管民科的言论是否正确?只要所提出的问题具有新颖性、争议性,就应该予以资助!要求政府资助一切科学争论的行为!

拉方小姐,这也属于《科学学》的范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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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2 09:57 

不错,人类所有的一切含政治/统治/侵略/战争/和平/民主/专制……,无例外都必须进入科学学!
自然你所谈的问题自然也是科学学问题。

但是不得不指出:
你的所有言论和意识都仍然是必然王国的。换句话说仍然是逻辑本身恶性循环的!
至少有一点你就无法对弈:“有嘴就两层皮咋说咋有理”!

所以,仍然需要“政治是统帅拳头谎言是真理”来最后裁定!
那么,自然还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阿!来等待你的归宿。

所以科学学最后结论,人类已有的一切问题,必然王国都没有科学解!
所以你所谈没有科学解!
无效!
需要学习赵本山从头再来。
 [3楼]  作者:wangyanqiang  发表时间: 2008/02/22 10:31 

我们都不必为任何事情烦恼,应具有超凡脱俗的情怀。如何做到超凡脱俗呢?我认为需要掌握两点:
1、把自己看得很轻,自己的能力是相当有限的,即使没有自己,地球照样旋转,大自然运动的步伐绝对不会因受到任何人的干扰而停留下来。
2、把大事看得很小,即使天大的事情,也是暂时的,我们人类的历史,在宇宙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只是极其短暂的一瞬间的事,甚至我们的地球、太阳系、银河系等等,都将消失在大自然的历史进程之中。
 [4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2 15:45 

回楼上:
1,你还会必然王国一种超脱?所有的宗教都告诉人们要学会超脱。
2,你也让大家学会超?!
3,不过你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阿:让大家来超脱,由你来指点人们超脱迷津!
4,如果不错,这就是你构想的未来社会前景。

不敢恭维。
 [5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2 16:02 

科学学再擦边政治一把:

科学学对“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定义如下:

必然王国:如果把迄今止的人类历史——科学服从政治,定义成必然王国;

自由王国:那么政治服从科学的人类社会就叫自由王国。

编者按:这种定义涵盖了人们头那里的未经明确定义的那种朦胧的“自由王国”和“必然王国”概念。

所以,如上定义有效。
同时,科学学将这种定义正式收入《科学大典》。

希望朋友们记住并喜欢。

再擦点政治边:
科学学研究表明:
世界上从来永远不有完全脱离政治的科学,同时也从来永远不有完全脱离科学的政治,两者关系密不可分。
——并且这就是一条永恒绝对真理!
没见过永恒绝对真理的人都可以开开眼界了!

真理推论:
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以谈科学为主。例如,挑战相对论论坛。
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以谈政治为主。例如“代表大会”。

谢谢关注希望喜欢。





※※※※※※
世界科学苑,高科技开发中心,欢迎各界朋友: http://club.xilu.com/kxlxg
 [6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2 16:25 

上述可见:
科学学已经彻底地推翻了犹太人给全体人类创建的三座大山——三座相对论,了!

三座相对论:
物理相对论
哲学相对轮
科学相对论

朋友们都该猛醒了!

像萨达姆那样,将爱因斯坦从神坛上拉下来!

谢谢关注。
 [7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2/22 17:03 
[楼主]  [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2 19:37 

不管你所说的是否全对、是否完全新颖;只要你所说的并非人人都十分清楚的问题;那么你的这些言论就是值得的了!你的言论就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就是有益于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的!就是有益于社会风化的;你就对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当然也就应该感谢你,亦即,你就理应享受到社会的赞助。
因若只当你所说的完全正确、新颖的时候,才会受到社会的赞助,则即使你的言论是鲜为人知的客观真理,但由于人们的甑别不可能及时而准确,往往将正确的误作荒谬的,或将荒谬的误作正确的,这就造成了赞助误差,即只赞助幸运的而不是赞助正确的!同时,即使你的言论并不完全正确,但你的精神和初衷是良好的,是值得提倡的,是有益于社会风化的,一个探索者不管他探到了什么没有,只要他有这种精神和勇气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别于醉生梦死谋求享乐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脱俗而超凡的人(一个有志不凡的人),一个有益于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的人,一个值得赞颂的人,理应得到社会的关爱和赞助!
[楼主]  [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2 20:08 

马应桌,是在跪着造反!不敢实话实说,只是在说违心话,不敢得罪政府,不敢牺牲自己的血肉和生命,只敢对朱顶余肆意亵渎!欺软怕硬!对强者只敢恭维,不敢言辞犀利!为什么敢挑战爱因斯坦呢? 因为这是没有风险的!如果公安机关规定严禁反对《相对论》,马应桌等就会立即偃旗息鼓!再也不敢吱声了!若公安机关正在严查亵渎朱顶余的庸从,那么即使朱顶余满口胡言乱语,马应桌之流再也不敢说一句朱顶余不爱听的话了!
这就是马应桌之流的处世哲学!马应桌之流如此残忍,宁愿顺应强者杀人放火,也不敢违背强者的意愿大发慈悲!如果政府会定,人人都要学会杀人越货,那么马应桌肯定就去参加到杀人越货的行列中去了!
贪生怕死的马应桌是永远不可能万古流芳的,哪里会得到后世的称颂!任何时候、任何民族都永远泣颂那些为了坚持真理与权势抗争而战死沙场的英烈们!
贪生怕死的可怜虫,为了保全自己的狗命而违心恭维苟且偷生,永远遭到后人的唾骂!
[楼主]  [1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3 11:39 

“光速不变原理”已经被我升级为“光速不变定理”——该定理在任何均匀的介质中永远成立!
“相对性原理”也永远成立!但“洛仑兹变换”并不成立!就是因为光子、电磁波具有相对性!质能联系定律永远成立!这叫做歪打正着!
 [11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5 11:09 

会7楼老马:

您的语文水平可差远了!
“像萨达姆那样,将爱因斯坦从神坛上拉下来!”——这是标准的又最简练的科学学语言文字表述!

你很需要,上赵本山那从头再来啊!

废话少说。
 [12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2/25 12:18 
[楼主]  [1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5 14:13 

老马这一段写得很好!很多人都会受益! “就在你的‘换代’技术下,变成了一堆‘废铁’”这一句太精彩了!

的确,现在的中国人大都变成了势利小人!你成功了、辉煌了,大家都来捧场你,你在坎坷的道路上艰难地拼搏着,这时你一个朋友都没有!众叛亲离!尤其是年轻人谈恋爱,你若没有房子、车子、位子、摊子,她只将你当“备胎”挂在那里。你若获得了诺贝尔大奖,辉辉煌煌、风风光光,你即使已经年逾古稀,也有芳龄女郎向你扑来!现在的中国人呀,已经利令智昏、享乐主义、现实主义、拜金主义盛行 像老马之流执著的人尚不多见!不过老马等也是在功名利禄的驱动下进行一切的!

谁的行为都是有其动力因素的!
 [14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2/25 19:12 
 [15楼]  作者:拉方  发表时间: 2008/02/25 19:20 

老马还是欠科学学水平阿!

不错,逻辑上“像萨达姆那样”有两种结果:
一种结果:萨达姆是动作主体,拉别人下来了。
另种结果:萨达姆是动作客体,被别人拉下了。

但是,科学学中的语言文字学还有个成熟的约定,语言文字的陈述过程中,如果所谈内容不会引起悖论歧义,可以适当的采用文字省略办法处理语言结构。但是,在表述科学内容时绝不可以因为文字省略的歧义而使表述的内容产生悖论!历史上诡辩家都是用歧义进行诡辩的。

所以,“像萨达姆那样,将爱因斯坦从神坛上拉下来!”,就是一种“文字省略”说法。
完整的说法应当是“像萨达姆被拉下来那样,将爱因斯坦从神坛上拉下来!”。

为什么可以做文字省略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尽人皆知:萨达姆已经被别人从圣坛上拉了下来!
所以,这种文字省略,不可以理解成“萨达姆把别人拉了下来!”。如果有人把文字省略理解成“萨达姆把别人拉下来了”,这个人脑袋肯定是让驴给踢了,不,可能是让马给踢了! 

所以你的“挑错”属于:“多此一举”“画蛇添足”“拿耗子”“吹毛求疵”……
先歇歇吧!
你不懂,这叫做语言文字学!——科学学中的老大科学!
老大科学,要指导人类所有的科学的,首先指导哲学!

也所以,你的水平属于需要老大科学指导从头再来一伙的!

您已经有失于“老马识途”了。
这叫做“老马朦门”!
阿门——


 [16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2/25 20:05 
 [1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2/25 22:25 

马先生说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本论坛也有。

※※※※※※
《从真实同时推导出有别于伽利略和洛伦兹的新变换》http://bbs2.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newphysics&message=10472
[楼主]  [1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6 00:49 

一个人不应该将自己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百分之百地收回!应该有所“散失”!应该有所捐献!就像太阳之所以辉煌,就是因为它并没有将自己所辐射出去的光和热有百分之百地收回!
捐献是什么意思?这不属于等价交换!今天的人们应该斤斤计较?一定要恪守等价交换嘛!那么无偿献血、以及捐献财物救灾,舍己救人等社会现象又如何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来理解?感动中国的节目题材中的事例催人泪下又如何用斤斤计较、等价交换的原则来理解?任何民族、任何历史阶段,人们都被舍己救人以及那些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高尚行为所感化!斤斤计较的势利小人永远遭人唾弃!如果你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那你就永远渺小得无人知晓!刘武清就是典型的一个!刘无情的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刘武清所保护的并不是什么知识产权,而是他那副可怜的渴求功名利禄的嘴脸!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6 01:04 

如果“划算”是人们用来决策行为方向的原则,那人们就不要到这个论坛上来发帖子!因为这是最不划算的!浪费精力和时间!若用这些精力和时间去谋求发财致富,那肯定日进千元!就凭我的聪明才智也足以成为全球首富!你信不信?可以用不着象马应桌那样可怜——自己爬楼梯!可以雇用仆人抬着上大厦!

[楼主]  [2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2/26 01:18 

坑蒙拐骗,不择手段、欺骗讹诈、牟取暴利的手段、技巧和方案…………迸发此类歪点子的灵感简直一眨眼就冒出一个!
你别以为,我只擅长迸发不能吃不能穿的不着边际的理论灵感; 其实,我更擅长迸发坑蒙拐骗、欺诈类歪点子的灵感!钻法律的空子、擅长诡辩论,胡搅蛮缠,死理也能辩活!凶猛野蛮,铤而走险………………无恶不作、诡计多端、借刀杀人,黑地打人亮地站,善用谍计,死里逃生,就像一条狡猾的大鲨鱼,穿破千层网、顶翻万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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