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在虚假的东西的作用解释“引力”超距作用,其观念前提都是先认为物体之间的超距的有‘引力’作用。于是,才假设虚假的东西的直接作用来解释之。其观念前提还是牛顿的背景空间,理论前提还是牛顿的三定律。但是,如果还是以此为出发点,用外在的虚假的东西的作用就无法解释“自由落体是失重”的经验事实。这个关口,在此方面的所有解释基本上都是回避的。自由落体的加速度按牛顿第二定律计算是有“力”的,而也必然有反作用力。其有反作用力的物体(自由落体)必然是“有重”的。这是悖论。所以,用外在的引力论,都无法解释此“失重”的事实,才有了爱因斯坦的认识。(弱等效原理),爱因斯坦在此“自由落体是失重"的经验事实”的解释也出现了偏差。用了“参考系变换”,(这是操作问题,是可以约定运用的,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实质)。
所以,应该是重新建立“出发点”,一是物体是“失重”的就合外力为零(反之,就不为零,-----广义惯性)。二是背景空间有两个(牛顿背景空间和重力场空间)。(重力场空间的产生不是所有有质量的物体所具有的,而且有很小的范围的。这是我在新发现的两方面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结果,在此之前,爱因斯坦没有此认识,才有了糊涂的广义相对论。)我在重新总结的广义惯性三定律里已经很好地解决与计算这些了(在理论上,基本上所有的都“自恰”。)我可以说,我已经结束了“引力”的认识,也结束了广义相对论。牛顿力学经过了广义相对论(去掉光的因素)的过渡阶段,已经进化到此了。再没有什么“引力超距作用”的认识了。没有了‘超距’的认识,还用得着“用各种虚假的东西的直接作用来解释之吗?
最后,倒广义相对论,不能“因人废理,也不能因理废人”。有的人无法理解,物体在重力场里还会“主动运动(加速)与作用”的属性,这就是传统观念问题。打破此观念的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得认为“惯性力是对合外力不为零的外力的反作用力”。(此反作用力也是“主动作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