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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愿栖息你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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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作者:莺!  发表时间:2002/06/10 07:32
点击:270次

我听姐姐的话!为了所有人,我愿消失! 请鸟删掉所有!莺的贴! 还有与你同唱的贴!(其实内容我已删掉)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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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漂亮林夕  发表时间: 2002/06/10 07:49 

回复:搞什么呀~~~~~~~~`
删什么删啊!!!!1哈哈,与你同唱果然是你,一个爱晕人的朋友,我果然又纠出你来了。我不怕晕,没有你晕的对象,晕我好了,我不怕!!晕一个人就能读你的一篇文章,很好啊,那我林夕愿意化作许多的林夕来让你晕,晕吧晕吧,姐姐!!1
 [3楼]  作者:凌蓉飞舞  发表时间: 2002/06/10 07:51 

回复:?!
你是谁? 为什么? 为所有人? 所有人都希望所有人留下! 现在,我心里唱起了《花祭》
[楼主]  [4楼]  作者:莺!  发表时间: 2002/06/10 07:54 

回复:妹妹再见!
 [5楼]  作者:漂亮林夕  发表时间: 2002/06/10 07:56 

回复:不,55555555555
不许你走,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6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2/06/10 09:59 

回复:你敢走?
谁让你删了?多美的文字,我还没来的及好好欣赏,玩笑终归是玩笑,怕什么?你敢走!你忘了我们的结拜?你走我哭倒长空!
 [7楼]  作者:平月  发表时间: 2002/06/10 10:02 

回复:为莺折翅伤心55555555
平月陪你!

※※※※※※
一笑^_^
 [8楼]  作者:梧桐细雨67  发表时间: 2002/06/10 13:24 

文章写的很美啊!为什么要走那?是那个姐姐让走?奇怪了,这可是侵犯人权的事情啊!一个人有爱的权利,也有狠的权利,更有写帖的权利,为什么要剥夺别人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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