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的"三农"问题 我讲的题目是:新时期的"三农"问题。讲稿准备的很仓促。选的题目是"三农"问题。一是这个问题啊,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所在。二是本着一个学习的目的。我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多年,给常务副市长做了五年秘书,给计划、工业、流通、外经外贸、财政金融、经济改革、城市建设、交通、物价审计、劳动安全、计划生育等等都服务过,就是没接触过农业和农村工作,所以也想借这个机会学习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所谓教学相长。 "三农"问题究竟有多重要,多关键,多复杂,有这样几个比较著名的表述: 一是上届总理朱熔基说的,他说: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是他"最头痛的问题"。 二是本届总理温家宝说的,温总理在阐述他的施政纲领时,把农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看作"最大的难题"。 三是被称为中国最有名的乡镇书记李昌平在给朱总理的信中说的,他写给朱总理的信,开篇前三句是: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可以说:农民、农村、农业,是两任总理挥之不去的心病,是中国经济发展绕不过的一道坎,是整个中华民族走向富强无法回避的难题。我准备讲"三农"这个题目的时候,和赵烽教授商量,赵教授说:中国的官员、学者,如果不关注、不思考"三农",就不是称职的官员、不是合格的学者。 那么"三农"情况如何,症结何在,出路在哪里,这也就是今天我要和大家共同探讨的问题。 一、新阶段的新问题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后,全党和全社会迅速达成了共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有目共睹的。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农产品供求的数量矛盾基本缓解,而品种和质量的矛盾比过去更加突出。二是农业进入新阶段之后,虽然制约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矛盾--资源不足,如耕地资源和水资源不足的情况还会长期存在,但目前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市场需求不足。 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后,最突出的矛盾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可以说,当前农产品供给形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而农民收入问题,至少在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从未这样严峻。这可以从四个层次加以分析: 第一个层次,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明显下降。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采取的粮食提价策略,使粮食价格翻了一番,对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提价策略已经很难像以前那样奏效。1997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降至4.6%,98年增长幅度为4.3%,99年为3.8%,二千年是2.1%。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4年下滑,改革开放以来,还从未出现过如此严峻的局面。2001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有所回升,为4.2%,02年是4.8%。去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比上年增加146元,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长幅度为4.3%。也就是说,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连续7年没有超过5%,最高的年份增长4.8%,最低的只增长2.1%,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 第二个层次,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绝对额开始减少。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不到一半。绝对额最高的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收入达到1267元,五年之后的01年降到了1165元,02年也大致是这个水平。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98年到两千年3年共减少132元。01年由于粮价回升,农民人均增加30多元,去年和前年基本持平。这就使农业生产的增长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农业这个产业持续多年不能给其经营者增加收益,就没有人愿意再对农业进行投资,这就可能造成中长期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第三个层次,从城乡居民收入的比较角度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为1:3.24。这个差距还在不断扩大。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一段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最小曾达到过1.8∶1,但80年代后半期又逐步扩大,01年的收入差距是2.9∶1,就是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倍,02年突破3∶1的警戒线,而且在三至五年内,收入差距缩小的可能性不大。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而农民是4.2%,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4%,而农民是4.8%,从这个角度看,目前还看不到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迹象。 第四个层次,城乡居民的消费差距比收入差距更为悬殊。也就是说,真实的贫富差距比那个数字的差距更大!我们现在统计、公布的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严格说来,这两个数字不具可比性。只要个人愿意,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可以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想怎么花怎么花。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首先要扣除下一年必须支出的生产费用,因为农户是一个生产单位,是一个"小企业",它必须进行再生产,他要买化肥、买种子、买农药、买家具,要进行投资,这块支出大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左右;还有,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现金收入,是实物折款。对未能出售和实现商品价值的农产品,从粮食、柴火到牲畜、粪便,统计时都要计入农民的纯收入中;城镇居民8500元的可支配收入,还没有包括各级政府只对城镇居民提供的财政补贴。比如医疗补贴、住房补贴、教育补贴,你用的水、烧的气,财政都有补贴,可是农民享受不了这块。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原来是国家统计局发言人,也是个著名的学者,他说:如果把所有东西包括城镇居民的财政补贴都折算进来,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要达到6∶1。这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不多见。前几天的《金融时报》发了一篇文章,说我国的城乡差距是世界上"最严重"的!这篇文章中央电视台也播了,我是从中央电视台听到的。这说明央视对这个"最"字也是认可的了。我们又创了一个"世界之最"嘛。 更突出的问题是,农民的收入达到2622元,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对我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平均数就可能掩盖许多矛盾和问题。我国现在推行的农村扶贫计划,解决温饱的标准是人均年纯收入达到625元,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农村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是2820万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是如果这个标准再提高200元,也就是贫困标准定在人均年纯收入825元,那么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将会达到9000万人。法国7000万人,英国7000万人,加拿大才3000多万人哪。我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就超过西方一个大国的人口。按国家统计局对农户分层调查的抽样情况来看,11%的农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到1000元,按户籍来算,也就是1亿人左右年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仅有15%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上,也就是说3/4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而按照联合国扶贫计划署的标准,绝对贫困线是人均日生活费支出不低于1美元。1美元是多少?合8元多。也就是每年生活费支出不少于3000元人民币。按照这个标准,我们有多少农民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之下?这里还有个认识误区,就是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人民币被低估了,所以我国的贫困状况被夸大了。事实上,世界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币值都有被低估的现象,越是贫穷国家,被低估的越多。比如印度、越南、老挝等等,按购买力平价, 币值被低估的程度都大于我国。所以,国际人均日生活费支出1美元的绝对贫困线,是一个对世界各国评价的标准,对我国同样有意义。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看,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使整个小康社会的建设面临严峻形势。到两千年底,从国家统计局牵头制定的总体小康的16项检测指标来看,我们没有实现的3项指标,恰恰都和农业和农村问题密切相关。首先是农民年均纯收入未达标。原来设计的2000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按物价指数计算应相当于1990年的1200元,以此标准,应是2500元左右,没有达到这一标准。二是每人每天从食品中摄取的蛋白质。其标准是75克,城镇居民超过了这一指标,农民远没有达到。三是当初设计2500多个县市到两千年都要建成初级医疗卫生保障系统,而实际达标的不到2000个,20%以上未达标。 正是由于城乡之间贫穷的巨大差异,使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192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最小等于0,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最大等于l,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实际的基尼系数介于0和l之间。基尼系数越小,说明社会贫富差距越小;基尼系数越大,说明社会贫富差距越大。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我们现在的基尼系数是多少呢?国家统计局200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基尼系数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0.3上升到0.46,远远超过警戒线。而有相当多的专家认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不准确,基尼系数远远高于0.46。欧洲国家一般在0.2到0.3之间,美国贫富差距大,也就是0.4左右。台湾为0.34,韩国为0.31,日本为0.28。过去我们说我们搞社会主义,尽管没有资本主义富,但我们贫富差距小。资本主义富是富,但穷的穷富的富,贫富差距大。现在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城乡贫富差距巨大,是造成整个社会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 对农村的基本状况,大家应该是都比较清楚。这不仅是因为我们枣庄是个中小城市,农村人口比重大,更重要的是,中国人不能往上数,就是再"洋伍"的人,往上数三辈,基本都是农民。农业大国嘛。但是我们许多到了城里的人,很健忘,忘记了自己的出身,比如见了农村来的打工者,往往出口你们农村人怎么样怎么样,很看不起。这些年一直有人骂张艺谋,前两天我还在网上看了一个帖子,骂到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骂到张艺谋的《一个都不能少》,这两个片子都是反映农村生活的,一个是农民法律意识的觉醒,一个是为农村教育事业呼吁。主题没什么问题。那骂什么呢?骂张艺谋专拍中国人的贫穷,向世界亮中国人的丑,给中国人脸上抹黑。有个留学生出国后,国外有人问他:你们中国真的这么穷吗?这个人就感觉受到污辱,他说你看我穷吗?他就使劲穿好衣服,吃好东西,好象在给中国人争光,回国后大骂张艺谋不是东西。可是你能代表中国人吗?前两年我植树,在枣滕一级路边上,离枣庄也就是十几路。休息时我到山脚下的一个村子,看了几家农户,那就是家徒四壁啊,黑呼呼的,一张旧桌子,几把小凳子,一个大土囤子放粮食。到农村深入的看看,你就知道,农民现在生活还是穷得很。而且我们这里是山东,是全国的经济大省强省啊。到陕西、青海、四川、贵州,到那的农村看看,你就会知道,张艺谋不仅没有丑化中国农民,他拍的比真实情况还要好一些。你以为只有拍北京、拍上海,拍开着小车的老板,拍嗲声嗲气的小资,才是真正的中国吗? 我们有些影视作品一直在不厌其烦地向我们灌输这样一种概念:农民富裕了,甚至生活比城市还好。比如,那些自称是了解农村的小品演员们,他们在舞台上给观众演绎的全是富裕农民的故事。习惯性的台词是:咱农民也有钱了。《昨天、今天、明天》那个小品就非常有代表性,小品的两个主人公一对农村老年夫妇,他们有钱了,住上二层小楼房了。这也许是实事,因为农民个别人的确富了。但是听他们说话的口气,动不动就咱农村,咱农民什么的。不像是代表个人说话,而像是8亿农民的代言人。还有许多以反映农村或农民生活为主题的小品,虽然故事情节不一样,但是最终的落脚点无不是放在"农民富裕了"这层意思上。电视剧也是这样。电视剧《刘老根》讲了一个农民带头致富的故事,究竟有多少农民过上了电视剧中、小品中描绘的好日子。又有多少农民还依然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农村还不富裕,甚至还很穷,这才是当下农村的现状。有些人制造的那些反映农村题材的影视作品多是不真实的,虚假的。究其主要原因:农村题材的影视作品缺乏一种批判现实主义的精神。作品创作的立场存在问题,不尊重现实,不进行调查研究,而是先产生概念,然后根据概念编故事。这样的作品,怎能有震撼力和生命力。 农民的收入问题不是单纯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它是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联系的一个重大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严重影响了内需的扩大。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按2002年的统计资料(含县城),城镇居民占39.1%,农村居民占60.9%,而超过60%的人口购买的消费品仅占30%多。农民不富裕,农民收入上不去,我们中国这个市场就只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而不是现实的大市场。80-90年代,外国许多机构到中国来投资,我们看到世界最大的500家公司,进入中国的数量从200多家增加到400多家,基本上都进来了。他们本来认为中国12亿人口,人人消费一点就能怎么样。现在口气已经变了,即认为大中国、小市场,中国只有3亿的城里人是在现代市场上,9亿农村人是不在现代市场上的,更有的甚至认定中国只有8000万具有市场消费能力的人口。因为城市3亿人中还有大量的下岗职工、还有大量的低收入人口,这些人是没有消费能力的,他们的消费弹性是很难有变化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要在中国生产有档次的商品、要在中国打开市场,他们认为很困难。进一步说,如果中国长期维持这样一种局面,即70%的人口消费30%的商品,中国的内需长期启而不动,不仅影响国内企业的开工率不足,投资上不去,也影响到了我国的开放政策。 关于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决议》中有这么几句话: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几句话很重要。但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一下:这几个不仅、而且,不存在递进的关系。不是后面比前面的更重要。我们不是因为后面这个原因更重要,才抓前面的那个事情。这是我们一些官员常有的一种思维方式。比如前两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山西一个官员说:他们那要开两会,所以要特别抓好煤矿安全工作,不能在两会期间出现大的事故。好象抓安全更重要的原因是开"两会"时的面子,而不是矿工的生命!好象某些事情是经济问题还不够重要,而非要加上一个"而且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比经济问题重要吗?经济发展就是最大的政治!发展才是硬道理!这句话应该改为: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经济问题!因为经济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必须牢固的树立,不能时不时的偷梁换柱。 二、新阶段的新变化 在这些年农产品供给这么好的形势下,可以说吃嘛有嘛,鸡鸭鱼肉蛋奶,瓜果梨桃,什么都有,为什么农民收入增长面临这么大的困难,原因何在?这和我们国家的发展阶段有很密切的关系。 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看发展阶段。一是从居民的收入和消费角度看,我们已经进入了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过渡的阶段;二是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新技术革命引出了信息化与工业化并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阶段。 从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角度看,收入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消费结构的变化。从恩格尔系数看,去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是37.7%,并随收入提高逐步缓慢下降。用于食品消费的比重减小,对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增长有很大的影响。从食品收入弹性系数看,恩格尔系数的降低,会导致食品收入弹性系数降低。1996-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2020元,用于食品部分的开支却只增加了109元,增加非常有限,食品收入弹性系数仅为0.05。这就造成了农产品市场很难扩大、农产品价格很难提高的局面。 实际上,农产品和农民收入面临的问题比上述状况更为严峻。与1996年相比,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购买食物的总额增加了109元,但每个城镇居民用于粮油肉菜的开支,2001年却比1996年减少了131.2元,去年城镇居民人口超过5亿,总额就减少650亿元,农村人口7.8亿,仅此一项人均减收80多元。 居民生活进入小康阶段,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去年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但这样的低收入水平,却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农产品过剩和农产品价格下跌,在全世界别无他例。其根本原因,就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以及购买农产品的城市人口比例占总人口的比例太低。 第二个阶段性的变化,从技术角度看对农业的影响也非常大。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五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当前正处在工业化尚未完成、信息化已经到来的阶段。也可以说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并行的阶段。高新技术对国民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会带来新的问题,即资本和技术开始大规模替代劳动力。这是我国发展所必经的阶段,对农村有深刻的影响。 乡镇企业发展的巨大贡献之一,就是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但从1997年起,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下滑。2002年底乡镇企业的就业总规模是1.3亿,比1996年还减少了500多万,1998年曾跌到1.27亿。出现这种局面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如前所述资本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二是从总的情况来看,制造业和加工业生产能力过剩是普遍问题。对乡镇企业来说,在很多方面面临必须调整的压力,靠以前那种总量扩张的办法来发展自己的思路,已经很难延续下去。 除了上面两个新因素外,当然还有历史原因。历史原因,就是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政策是优先发展工业。发展工业没钱怎么办?从农民那儿拿。拿了多少?从53年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前,在实行统购统销的过程中,通过剪刀差,政府从农民那儿拿走了8000多个亿。用这8000多个亿,无偿支持了工业化。大家都还记得当年喜送公粮,把好粮食都交了公粮,小麦交了公粮,种粮的人在家吃地瓜干。叫做"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唐诗,"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一个养蚕的跑到城里一看,回来就哭。哭嘛?城里穿绫罗绸缎的,都不是养蚕的。养蚕的都穿粗布短褐。那些吃大米白面的,都不是农民。还要喜送公粮。为什么喜?为什么要送?应该送多少?送了都干什么了?为什么农民给城里"喜送"公粮,城里不给农村"喜送"工业品?不能问,也不敢问。现在很多理论家说当时农业支持工业是对的。我不以为然。把农村经济都抽空了,占人口80%多的农民没有购买力,工业品没有市场,工业经济能健康吗?除了拉大城乡差距外,我看不出这种发展工业的做法有什么益处。所以文革后期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不是我说的,是中央的决定说的。 另一个历史原因,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对农业的投入太少。我们的改革开放是先从农村开始的,效益是先从农村见到的。七十代末和八十年代,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为高涨,农村经济欣欣向荣,一派大好。使决策者以为"三农"问题彻底解决了。而没有看到农业作为一个弱势产业,在工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反哺农业。这时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少了。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困难,农村经济萧条。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情况老问题结合在一起,造成了今天的困难。如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改变,体制、政策和管理的手段不调整,就可能加剧这些矛盾,甚至演变为比较大的社会问题。 三、新阶段的新思路 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中国新领导层已经进一步意识到解决"三农"问题乃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并就此做出连串务实之举。 二00三年年初,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四月,国务院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其后,国务院多次常务会议都涉及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话题。 中国总理温家宝九月在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没有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便很难实现全面小康。 胡锦涛十月国庆期间到湖南,十二月到山东、河南,专门调研农业及农村工作。鲁、豫之行还看望遭洪灾的滩区民众。 温家宝国庆期间亦赴陕西、安徽洪涝灾区探视。十月走访三峡库区时,追问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之事。胡、温二人后来均对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作批示。 今年农历新年之际,胡锦涛考察河北并与村民上炕头包饺子;温家宝则赴河南,向农民拜年。 去年十月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再度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并提出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取消农民进城就业限制等。十一月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要求各方面向"三农"倾斜。 十二月,中共中央罕见地举行一年之中的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随后,二00四年元旦,作为一号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此份强调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的文件公布后,引起海内外媒体高度关注。舆论相信,这已释出强烈的信号,表明中共不仅把"三农"作为重中之重,而且已开始加以政策落实。 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一整套思路和政策。这可以概括为三个"新"。 第一个"新",就是中央明确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样一个新的背景下来考虑。十六大报告指出,总体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城乡二元经济的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十六大报告对"全面小康"的解释是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如果农村不实现小康,就不会有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 第二个"新",就是十六大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句话有千钧之重。建国以后一系列经济和社会政策,总是以城市为中心和出发点的,从城乡社会发展水平及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体系来看,其差距比收入差距更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确实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新思路,仅仅在农业和农村内部兜圈子,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第三个"新",就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02年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开会专门研究农业问题,明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更多地关心农民,更多地支持农业,明确提出要把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具体怎么办,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提出了九条措施:"一、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二、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三、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七、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八、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九、加强党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增收政策落到实处"。 (一)、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线,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近几年,我们在这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方向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但总的看,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深度还不够,水平还不高,还大有文章可做,前景十分广阔,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也就是继续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依靠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把我国精耕细作的传统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发展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变劳动力"包袱"为财富,让有限的土地等农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出更好的效益。要积极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要突出特色抓调整,做大特色产品,做强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围绕加工抓调整,建好生产基地,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应当说,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是做得不错的。在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上,全市蔬菜基地发展到80万亩、桑蚕基地5万亩、大棚果基地8000亩、石榴基地10万亩,形成了优质专用粮、瓜菜、林果、畜牧、水产、花卉等六个优势产业。台儿庄的三水农业、峄城万亩榴园、光明路沿线科技示范带、滕州40万亩马铃薯成为我市农业结构调整的四个亮点。峄城区的大棚菜、山亭区的大棚果、薛城区的生猪养殖等各有特色。下一步要继续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上迈出大的步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规模再扩大,质量再提高,牌子再打响。有几个观念必须明确。一是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二是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是农业结构调整中最常说的一句话,但真正掌握这一条,却非常不易。叫"知易行难"--知道很容易,做起来很难。我们很多政府官员以为说句"以市场为导向,什么挣钱种什么",很得意,很聪明,其实这句话,除了傻子不知道,哪个农民都知道。问题是:确定到底什么挣钱,到底应该种什么、养什么,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有些县乡干部,到农村转了两圈,到外地看了两眼,就以为自己掌握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就有权命令农民种这养那,就搞几万亩这开发那开发,这是很危险的!我的老家丰县,农业结构调整做的不错。也吃过亏。前些年种牛蒡,出口日本。说是一种新的蔬菜品种。第一年种了几百亩,10块钱一公斤,每亩地产几千公斤,农民挣了大钱。第二年,种了几千亩。第三年,搞开发,种了几万亩,结果1毛钱斤没人要。全烂了。当地干部是想让农民致富,是想"什么挣钱种什么",可是市场是千变万化的。有些干部到外地看别的地方种什么发了财,就在本地推广。有种现象要注意:一是在别的地方农民种挣钱,在你这儿种就可能不挣钱。不能"活学活用"。城头搞"蛋白肉"挣了钱,我一个朋友就给自己家买了蛋白肉机,自己家加工,就是不挣钱。你换个地方干就不挣钱。因为城头蛋白肉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自然形成了大市场,已经形成服务体系,已经打出了牌子,大吞大吐,家家都挣钱,你换个地方做,就做不起来。二是少部分人种、养挣钱,你一推广,种养的多了,就不挣钱了。中国农业人口太多,劳动力太廉价,所以只要挣钱的东西,一推开,就都不挣钱了。你看洪门村家家种葡萄挣钱了,你搞一千个葡萄专业村试试,全都得赔进去。一百个也不行。在经济学理论上这叫"合成谬误",什么是合成谬误?就是认为对部分对的事情,对整体也是对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事实并不这样。我们看足球比赛都知道,如果大家都坐着,一个人站起来,他看的更清楚。可是如果大家都站起来,会怎么样?大家还是都看不清。一个农民种玉米丰收了,他会挣更多的钱,如果全国农民的玉米都丰收了,会怎么样?农民都没有多挣钱,反而可能会都倒霉,这叫谷贱伤农。这就是合成谬误。所以,对产业结构调整,从政府引导上说,必须慎之又慎。我知道,有些聪明的农民,提出"党叫种啥别种啥"--当然他说的党其实是有些基层政府,还有的说:"要想富,就和政府不同步"。其实我认为,这些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到是很强。二是结构调整必须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事实上,农民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经济的磨练,对市场的把握,要远远高于我们的机关干部。到不是说我们机关干部的素质不如农民,而是因为机关干部和农民做着不同事情,是因为农民作为结构调整的承担者,直接关系切身利益。所谓"火炭不落谁脚上谁不知道痛",农民调整结构是要投资的,投资错了是要承担损失的。所以他们更关心市场。事实上,我们的农民对各种农产品的价格及市场需求状况,比之我们机关干部,要熟悉的多的多。举两个例子:我市过去一位领导干部,到南方参观,看到人家那地方种的金边梅豆,收益很高,就买了一批种子,回来后让大家种。但是这种东西在人家那种合适,在我们这里种是不是合适,人家打开了市场,我们这里能不能打开市场,人家的技术服务到了,我们服务体系是不是行,不问了,就压着基层让群众种。结果乡镇干部看着农民种上,干部一走群众就刨,种其它的东西。浪费了大量的资金,领导还怪群众市场意识差!所以机关干部不能轻易对农民指手画脚,让农民种这种那,而是让农民作为调整结构的主体,机关干部搞好服务,作好后勤工作,打好下手!机关干部不是农民结构调整运动的教练,也不是结构调整大合唱的指挥,就是农民结构调整的服务人员,后勤人员。 二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有效形式,又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力量;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又是推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要落实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市场的依托,是新型的市场竞争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户找到了龙头企业,就是找到了市场。要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完善企业和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我市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去年市财政拿出147万元对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贴息扶持,拿出63万元对农业名牌产品进行奖励,各区市共拿出12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了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目前全市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82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7家,市级17家,全年共完成销售收入42亿元,创利税5。5亿,带动农户32万户。但总的看,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名牌少,带动力不强,叫龙头有点牵强,叫"蛇头"差不多。蛇是小龙嘛。需要再加把劲,真正把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我市的重点产业发展,作为能源建材工业的主要接续产业,作为经济的一个突破口。在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上,诸城搞的比较成功。诸城外贸总公司,搞肉类产品加工出口,他们给农民提供种苗、饲料、技术服务,签订收购合同,几十万农户其实就是外贸总公司的第一车间。我市滕州的牧工商总公司,包括我们的大力牛奶,都在走这条路子。关键是龙头要昂起来,要有带动力。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还非常落后,潜力非常大。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特征是食品工业第一,占20%。大部分人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经济是以汽车制造业为主,或以石油、钢铁业为主,或者更时尚一点的是以IT产业为主。但事实是,直到目前为止,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都是食品工业。美国、法国、日本全部如此。食品工业的产值占这些国家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0%以上,是第一大产业。第二大产业是建筑业,汽车业靠边站,头几名都排不上。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食品工业原料结构特征是,80%来自畜牧业,也就是来自奶、肉、蛋,只有15%是来自水果和蔬菜,5%是直接来自谷物。可以说,没有畜牧业尤其是没有草食性动物,就没有西方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食品加工业。没有畜牧业就没有食品加工业,没有食品加工业,就没有现代农业市场,就没有农业的商品化和农业的现代化。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志,现代农业发达国家都在2-3:1的水平。我国食品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在0.3-0.4:1之间,其中西部地区仅为0.18:1,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农业品加工业的前景非常广阔,潜力非常大。 三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不能单纯地依靠数量增长、外延扩张,要转变增长方式,注重内涵式发展。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经营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适销率。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强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引导和服务,在市场准入、融资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在发展乡镇企业方面,一定要注意不能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我们相当多的地方,乡镇财政困难,恰恰是盲目上项目拉的帐。上项目,政府只提供服务,提供支持,而不是自己出面搞。重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支持他们把事业做强做大。 四是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县(市)是我国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基本单元,自古以来就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层次。我国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县域范围,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县域经济发展快的地方,整个经济发展就好,综合经济实力就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高。壮大县域经济,重在突出个性,形成特色。要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加强县城建设,发挥其产业集聚和对乡村经济及农业生产的带动功能。要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空间。我这里想特别强调,象我们这样的区,重点要搞好区驻地建设,提高其对全区经济的带动作用。规划好建设好。把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向城区集聚。集聚起来可以减少基础设施投资,可以带动三产发展。 (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二十世纪中国农民的问题是就是土地问题。这不是我说的,是毛泽东说的,是孙中山说的。二十世纪一百年中,前五十年我们有三次土地战争,又称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或者说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是以地权为目标的,那是暴烈的三次革命,是要地。后五十年,我们有三次非暴力的改良,也都是平均地权,土改是一次平均地权,大包干又是一次平均地权,96年开始落实的30年不变,还是平均地权,暴力的革命和非暴力的改良,都是追求一个目标,回顾我国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肇始于土地。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特征的农村改革,对中国农村发展、解决温饱问题以及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农村土地问题再次凸显,成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的核心问题。中国土地问题至少需要考虑三个层次,一是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可以流转,必须研究如何提高其使用效率;二是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必须有别的保障予以补偿;三是法律规定属于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随便侵犯和剥夺。只有建立完善的征地制度,实现土地依法自由流转,才能保证运用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使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产能力实现良性互动。在实现土地依法流转后,就有可能出现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形成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走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一部分农民可利用流转金或补偿金进入二、三产业;一部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进入农业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工人,甚至还可以拥有企业股份。前几天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报道,说在大连金州,农民把自家的耕地全部以入股的形式承包给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协议,园区每年付给农民每亩200元的保底承包金,再根据每年的园区农业企业实际效益分红。把土地以承包形式自愿依法流转后,一部分农民可以进入园区的农业企业成为工人,每月领取700多元的工资;而其他的农民则进入了二、三产业。 现在大家明显地能够感到,农村土地问题成了上下关注的热点。据一些学者测算,建国后为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推行的城乡二元化战略,主要通过粮食价格的"剪刀差",30年左右的时间城市从农村"积累"走至少8000亿人民币,而最近十年间,通过"廉价征地"这一把"金剪子",城市从农村也就是从农民手里"积累"了2万亿人民币。现在我们许多城市津津乐道经营城市,什么叫经营城市?其实就是经营土地。去年七月份,一位北京的部委领导到南方考察,经过一个地级市,当地市长向部长夸耀说:我市新技术开发区没有花财政一分钱,却建成全市最漂亮、最高档、最绿色、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社区。这位曾经在地方工作的部长不客气地说:"这件事你蒙不得我。从农民手里贱征贵卖,你没花一分钱,也许还赚钱呢。这哪里是征地,分明是吸血嘛!"比如开发浦东,向当地农民征地,一亩粮田补偿2。3万,一亩菜地补偿2。8万,再投入六七万元完成"七通一平",等出让给开发商,已高达二三十万元一亩。在沿海地区,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因征地造成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没有着落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强制性征地、克扣法定补偿、推诿就业安置现象十分严重。湖北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为可怜的591万元,占2。7%。与此同时,征地补偿费还经常被层层克扣:湖北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下拨后,被省襄荆公路指挥部克扣837万元,被荆门市指挥部克扣1502万元,被荆门市东宝区克扣190万元,有关乡镇克扣1192万元,这笔补偿费到农民手里已被截掉了45%。中央反复重申,赋予农民30年耕地承包权,让农民吃"定心丸"。可现在基层政府对承包地想动就动、想补偿多少就补偿多少,农民根本没有说话的权力。一些干部说到建设,往往只把搞开发区、搞房地产当作建设,反映到征地上,就是认为剥夺农民土地利益是应该的、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必然需要,否则就要耽误发展、错失良机,因此不惜牺牲农民利益。许多地方因为征地损害农民利益,而造成干群矛盾激化,动辄出动大批警察,与群众对立。相当多的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上访事件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国家信访局接待上访最多的问题。当然问题的根源,还是现行的征地制度有问题。第一,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丧失了双重权利。土地卖与不卖,不由农民决定;即使是农民要卖土地,他仍然没有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的权利。按照征地制度规定,因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都必须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出让,出让的价格是市场价格,而征地时的价格只是市场价格的极小一部分。而这一小部分又由集体与农民两方面来分,农民实际到手的利益少得可怜。现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对农民权利和利益的保障,农民也没有能力利用过低的补偿去创业。强制性征地也损伤了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第二,法定的征地补偿远远不足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第三,《土地管理法》本身有缺陷,给乱占耕地、侵害农民权益提供了方便。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只有公益性用地才可由政府征用,但目前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在一些地方实际上基本没有区分。这样一来,由于公益性征地的补偿标准很低,征地范围被扩大后,农民在失地之后普遍得不到足够补偿;经营性用地通过政府强制征用,农民得到的补偿也很少,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现行的征地项目早已远超出"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许多方面,政府所征用土地用于工商业、房地产等趋利项目的占了一半左右。现在征地制度的本质就是公权侵犯私权,行政权侵犯财产权。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并不明晰,产权模糊。怎么解决?怎么改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征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控制征地的规模。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一个是保障农民的权益,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并且在征地时就必须解决好他们的生计问题,包括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特别强调,要把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五权"落实到位。也就是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要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权;要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从事基层工作的同志,要注意这么几点:一是征用土地给农民的补偿金,一定要足额发放到农民手里,这是失地的农民的活命钱,克扣不得。二是不能动不动就动土地价格的念头,不能把土地价格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条件。三是一定要分开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不能打着公益性用地的牌子,低价征用土地,把好处给所谓的外商,给大老板。农民不易啊。 (三)关于税费改革。 为减轻农民负担,中央明确提出了税费改革的方案。税费改革,首先是砍掉政策和法律都不允许征收的部分。二是把政策允许征收的部分转为有法律依据的税收,即"费改税"。实行税费改革,在砍掉政策和法律都不许征收的部分后,至少可以使农民减少300亿到400亿元的负担。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今年农业税率降低可使农民减轻负担70亿元。 现在税费改革走出了第一步,但仍然面临非常大的困难。减免税是中国历朝都用过的政策,乾隆一朝曾六次减税。但我国的现实决定了单纯减免税的路行不通,因为造成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是农村的上层建筑严重不适应农村的经济基础。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迟早仍会出现反弹。因此,农村税费改革,与其说是经济领域的改革,不如说是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更贴切。 温家宝在当选总理之后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时表示,中国共产党人、中央人民政府在农村税费改革上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黄宗羲定律"是怎么回事呢?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他十分关注社会经济问题,对赋税问题做过深入的研究。他发现,历代封建统治者为维护自身的统治,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有时也采取一些改费为税之类的政策,以减轻农民严重的赋税负担。但是,时间一长,农民的负担又出现反弹,又有各种杂费压下来,农民不堪重负。主要原因是,统治者患上了健忘症,形势好转之后便忘乎所以,又肆意压榨农民。看到社会矛盾加深,封建统治的根基动摇,赶紧又推出一轮费税改革。好了一段之后,又开始反弹。而且,历代赋税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一次比一次严重。农民问题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秦辉在题为《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的论文中,把上述现象称为"黄宗羲定律"。毋庸讳言,今天中央政府推出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后,不少地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农民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是,时间不长,各种杂费又以种种名义摊派下来,农民负担又呈上升趋势。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基层政府冗员过多,其沉重的费用几乎全都依靠向农民摊派来解决。 如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呢?必须建立一个精干、高效、廉政的基层政府。乡镇一级由财政供养的人口,共有1300万人,其中220万人离退休。在职的人员,乡村教师有700万,公务员为140万人,平均每个乡镇公务员为30多人。乡镇六套班子的体制不改变,人员就难以精减。要切实改进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一个与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与农村发展要求相协调、与农民承受能力相符合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是上层建筑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几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展开,各地在县乡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和压力,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下决心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问题。要大力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并乡并村,提倡干部交叉任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英国历史学家帕金森,通过对英国官场的研究,发现地外具有讽刺性的公式:政府官员总是按固定比率增加,而消耗于内部扯皮的时间也就随之增多;官员越是增多,开支也就越是增大,效率越是低下。他认为,一个不称职的官员,不外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作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力;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也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更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必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帕金森把这个观点写入《官场病--帕金森定律》,使之成为现代管理学的重要定律。当年,毛泽东曾向理论界推荐帕金森的小册子,可见英国的官场病,中国也有。有资料显示,我国历史上需要财政供养的官员与普通百姓之比,两汉为1:945,唐朝为1:500,清朝康熙时期为1:91,新中国成立时为1:600,78年为1:50,现在是1:28。随着社会发展,公务人员需要多一些,可以理解,可是现在比解放初人口增长两倍,官民比却增长20多倍,确实是多了些吧!还有一个有趣的数字,即"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与"下属人员"的比例,这个比例在日本是1:3.6,美国是1:1.7,而在我国却是1:0.84,也就是说:在我们单位里,普遍"部门领导"多于下属人员。手头上有97年的数据:当年全国9000亿元的财政收入,40%要用在吃饭上。这样的财政包袱,放在哪个政府身上都不会轻松。 我国的农村改革已经20多年了,基层组织既推进了改革,也改革了自身。但总的来看,基层组织对于新的社会经济环境越来越不适应,或者说,基层组织已经明显地滞后于整体的改革进程。其中乡镇普遍面临的财政困境不容小觑。乡镇财政的压力表现为,首先要保证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上缴任务,其实要保证乡镇本身的工资发放。从全国来看,80%左右的乡镇难以足额发放工资,拖欠工资现象相当普遍。与乡镇领导座谈,最经常听到的感叹是"最大压力是怎样保证把工资发出去"。在许多地方,乡镇领导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赫然增加了"工资能否按时发放"一项。工资问题直接关系乡镇政府的运行和生存。面对生存困局,我们看到基层组织正在出现一种令人忧心的变化:在动作过程中,越来越把自身存在作为重要目标,组织本身越来越具有自利性。或者说,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组织变成了自己利益的代表。乡镇干部对于乡村工作的看法,虽然相信前途应该是光明的,但是却有更多迷茫困惑。第一,不知道已经积累的乡村债务该怎么还,谁来还。在我调查的几个乡镇中,谈到自己乡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债务,连最乐观的乡镇书记都回答"不知道",税费改革以后不举新债已经不易,偿还旧债更无从谈起。第二,不知道乡镇机构如何精减,迄今为止机构精减没有真正成功过,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冗员问题。第三,不知道乡镇政府的困难处境再发展下去会是什么局面。上级有压力,下面有抵触,本身困难重重,不知出路何在。生存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基层组织将工作目标转向自身,组织行为严重扭曲。当发工资演变成为"中心工作"的时候,当"抓发展促稳定"转变为"抓工资保稳定"的时候,乡镇政府处理事情的角度、方法、重心都在悄悄改变。他们身不由已地对那些能增加自身收入的事情增添了兴趣,而对于公共目标淡漠起来。兴趣变了,行为也变。对于上边,不论是什么专项资金,都要先动拿来发工资的心思。对于下面,不论是村集体、村民还是工商业户,都要尽量多收税费、甚至不惜巧立名目搞罚没。在许多乡镇,抓收入不仅是乡镇领导的职责,更是几乎每一个乡镇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基层政府的生存困境导致行为变异,进一步发展就出现了目标替代现象。目标替代是组织社会学概念,指的是组织运行过程中既定目标被另外的目标所置换。对乡镇来说,由于生存困境和体制缺陷的交互作用,乡村基层组织作为公共权力部门,自利性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公共目标,为公众目标工作演变成为自己工作。在越是公共性强的领域,目标替代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如治安管理,由于基层需要依靠罚没款来补充经费甚至发工资,在"扫黄打非"的时候往往采取又打又保的双重策略,一方面用罚款来打击,另一方面又要想法保证这些非法活动不灭绝以便使罚款收入有可持续性。再如计划生育管理,由于要依靠罚款(现在称社会抚养费)来保障经费开支,一方面用罚款来抑制超生,另一方面又通过保持一定数量的超生来保障罚款的可持续性。目标替代必须特别关注,它显示出基层组织正在成长出对于乡村社会的掠夺性,如果这种掠夺性不加以有效整治,日益严重,将会出现西方治理研究中所称的"掠夺型地方政府"。这是应警惕和预防的。我这里并不是说基层干部的素质问题,而是体制造成的。问题出在哪呢?--我觉得这是历史和现在面临的一些问题没有解决造成的。许多地方税费改革以后,地方压机构,减人没有跟上,支出没有压下来。还有一些地方,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9年制义务教育达标,办乡镇企业拉的"窟窿"。过去这些"窟窿"靠每年向农民摊派来还,现在不许摊了,债务无法落实。迫于支大于收的压力,乡镇政府想着法儿地收费,比如南方一些地方在屠宰税取消后,对猪肉的销售改征白肉销售税;有一些地方根本没有办企业,但却向农民分摊企业所得税;还有的地方对于"一事一议"根本不议,年初就把钱收了去填"窟窿"---"有事议无事也议"。94年分税制以后,农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归地方。但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分成的增值税,这三大地方税种税源很匮乏。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财源减少一大块,造成地方政府运行和支出发生困难,不得不向仅有的企业和农民征收。94年分税制改革后,县乡财政陷入困境有5个原因:一是收入上移,县乡财政成为层层集中财力的对象。中央财政占了整个财政收入的50%,省级财政占28.8%,市级财政也在集中财力。二是支出下移,农村税源很少,而基层政府承担的工作又很重,造成所谓"小狗跳不过高篱笆"。三是机构膨胀。四是税源不足,地方政府难为无米之炊。五是让地方政府干了很多不该他们干的事。说到底,目前县乡财政的困境还是财政体制问题。税费改革是想自下而上地解决当前财政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只是扑灭了星星点点的小火焰,而没有扑灭大的火焰。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财政赤字极端下移的国家,中央财政赤字3,000多亿,占GDP的3%,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没有算到其中,而地方政府的赤字和债务比中央政府要高得多。目前我们是一个集权的政治体制,而财政体制又是一个赤字极端下移的体制,仅靠农村税费改革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我们取消农业特产税,承诺在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可是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还要指望这块钱吃饭,吃饭钱没有了,让他们怎么办?势必要多征营业税,多征所得税,多征增殖税,变花样也要征,就有可能影响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所以,现在讲农民减负,也包括基层政权即乡镇政权减负,必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第二,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体制。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比较好地解决了中央和省一级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但省和市、市和县、县和乡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划分仍不清楚。我们在改革以后多出了两级政府,一是把过去的人民公社改成了乡级政府,二是把过去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地区行署改成了地级市,这不仅要增加大量机构和人员,而且又多出两级财政,要把下级最可靠的财政来源都拿走。而县改市后的结果也是如此,造成农村基层的财政越来越困难。因此中央必须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有收有取,尤其要按城乡统筹的思路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我们高兴的看到,今年温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今年中央财政将拿出396亿元用于转移支付。""今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种粮农民。""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今年中央财政投入增加30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20%以上。"走出了令人高兴的第一步。关于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对乡镇财政的影响以及目前乡镇财政的状况,近期我们准备搞个调研。 (四)加快城市化进程 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是改善农业品质、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然而,受制于目前的耕地资源,单靠农业结构调整迅速提高农民收入并不现实。由于受耕地面积、粮食安全、价格调节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不能高估。从目前的土地资源看,我国用于种植业调整的空间不大,粮食播种面积调整幅度只能在3%左右,其它作物播种面积只能在30%左右的耕地上组合,否则价格倒逼机制又会使其在下一年补调回来。以1999年为例,这一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只减少了0.6%,棉花调减了16%,但引起年末棉花价格上涨,两千年棉花种植面积又反弹了7%。反季节蔬菜由于发展速度太快,有的地方已经出现新的"卖难"。我国现有耕地19.5亿亩,农业劳动力3.5亿人,人均耕地只有5.6亩。今后我国耕地会进一步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还会继续增加。15年后,即使耕地总量一亩不减,人均耕地也将比目前减少1.6亩。我国除大米、大豆的价格与国际市场较接近外,小麦价格已比国际市场高15%、玉米高12%、棉花高20%、菜籽油和豆油高20%,即使今后汇率往下走,在若干年内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可能性也不大。另外,目前我国每个农村劳动力物化在农产品中的劳动量每年不足80个劳动日,农村剩余劳动力无业可就的矛盾日益尖锐。有关专家测算,目前农村绝对过剩的劳动力最少1.5亿,若无重大举措,2015年,将由现在的1.5亿增加到2.5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完全靠农业自身的发展已不能解决。解决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今后15年,若能通过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战略,使农村人口减少30%,在其它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可增加30%。如果转移两亿左右的农民,就会使中国的耕地增加1800万亩。在工业化过程中城市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人口的集中对基础设施提出了需求,促使城市建筑业和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将直接促进增加就业机会。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仅占社会从业人员的26.4%,大大低于世界许多国家。按最低标准计算,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份额低11.49个百分点,大约相当于损失了7797万个就业机会。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在工业化(以工业增加值占GNP的比重衡量)加速阶段,城市化的速度也相当快,甚至超过工业化的速度。20年来,我国工业化有了显著提高,但城镇化仅提高了不到13个百分点。根据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提供的数据,我国1995年人均GNP为620美元,城镇化水平为30%。同年人均GNP在500-730美元之间的11个国家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2.5%。更畸型发展的是我国的城镇化一直滞后于工业化,1952年滞后5.1个百分点,1978年滞后26.4个百分点,1998年滞后11.8个百分点。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差距的扩大,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但多年来,人们一直不敢打开城门,人为地阻碍城乡要素流通。 有人担心,城镇化会多占耕地,加剧我国土地供需矛盾。有关专家指出,这种担心实在没有必要。城镇化不仅不会多占耕地,反而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与农村居民点相比,城市建设用地是一种更加集约、效率更高的土地利用方式。据建设部有关资料,我国居民点用地中,特大城市的人均占地仅75平方米,小城市143平方米,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则分别为154平方米和170平方米。 也有人担心,加快城镇化,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会给城市的就业造成压力,带来不稳定因素。这样的担心没有必要。考察城市就业问题不难发现,在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中,许多人无事做,同时许多事无人做,第三产业尤其不发达。城市居民生活中还存在种种不便,许多服务需求尚没有满足。近两年,在整个物价水平下降之中城市服务价格却在持续上涨,这就是很好的说明。 再看发展乡镇企业。有关专家指出,发展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这种转移模式,对增加农民收入,以工补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模式也带来一个大问题:亿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挤入工业,不仅加剧了工业领域的重复建设,也限制住了第三产业的就业门路。据有关资料,印度、印尼、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如果农业向工业转移一个劳动力的话,则向第三产业转移1.5-2.9个劳动力。而在我国,只转移了0.3-0.6个。其原因就在于不让农民进入大城市,而是就地搞工业。 当然,打开城门并非就不要城门。国外的一些大城市,如印度的孟买、加尔各答,墨西哥的墨西哥城等,已经因当初失控的"入城潮"而造成今天城市的种种畸型。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认为,在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即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中,没有"门槛"不行。他认为,这样做好像是对农民不公平,但不这样做实际上是对农民不负责任,不利于城乡共同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加速城市化还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农民变市民,有利于他们、特别是其后代接受良好的教育,融入现代文明,从根本上改变其原有落后的人口意识和文化观念。 分析世界经济,我们发展一个奇特的现象:一个国家,农民比例越大,越没有粮食吃;农民越少,粮食越吃不完。这基本是一个规律。农业国家,中国、印度、越南、北朝鲜等等,农业人口都很多,都没解决好粮食问题。而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很少,粮食却吃不完。有人说,这是人多地少的缘故。也不尽然。比如日本、南朝鲜、台湾,人均耕地都非常少,农业人口很少,却很好的解决了粮食问题。一旦北朝鲜、印度、印尼农业出现问题,它们就提供粮食援助。就是前苏联,那么多土地,那么多农民,却解决不了粮食问题!所以我说:富裕农民最好的办法是减少农民,解决粮食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减少农民。那种担心农民少了中国人吃不上饭,完全是多余的。为什么呢?一是城市化率提高可以增加耕地面积,二是城市化率提高,农民减少,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产出率。现在一户农民只有几亩地,种地就是为了口粮,种地不是致富的手段,所以他在土地上的资金投入和劳动投入都不多,应付着种,反正发不了财。如果城市化率提高,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就形成企业化经营的农场,农民种地不再是为了糊口而是为了经营,为了发财,种地成了产业和事业,他们就会在资金投入、科技投入、劳动力投入上更多。单位土地的资本投入、科技投入、劳动投入会更多。农产品不是少了,而是会更多了。 那么多农民不种地,都涌向城里干吗?发展第三产业。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远远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化率低。第三产业是安置劳动力最多的产业,恰恰劳动力最富余的我国,第三产业却远远落后。 五,关于制度创新 要确保农民收入增长目标实现,必须彻底进行制度创新,下决心改变二元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离的各种制度,特别是要给予农民平等的就业、教育、医疗机会以及平等的国民待遇。以平等的原则作为制度创新的基本理念,构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平抑机制。 其一,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在工业化进程中,要把解决城市就业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统筹考虑。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城镇化大发展,是现阶段和今后一个长时期增加农民收入,平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现实的途径,也是最有效率的政府行为选择。要彻底消除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和障碍,简化各种手续,防止乱收费。政府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负有重要职能和重大责任,要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管理、流动监测、就业培训、供求信息和农民工维护权法律服务体系框架。积极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工作机制,彻底改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多头管理、分散负责的局面,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纳入政府统一、高效和规范的服务和管理轨道。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最大限度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发展。 其二,提供平等的教育权利。教育是最重要的人力投资,也是农民能获取较高收入的基本保障。要将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从农民转移到政府。强制性的义务教育,城乡居民有接受的义务,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有供给的责任。《教育法》规定,"公民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然而可悲的是,《义务教育法》都颁布10多年了,"免收学费"不仅无处可寻,"乱收费"却愈演愈烈,成为农民与乡镇政府沉重的包袱。必须明确:"义务教育"的"义务",关键是政府提供免费教育的"义务"!中央和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让农民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统筹兼顾。同时,积极推进教育体系改革,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教育体制。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他是一位印度人,一直在英国和美国教学,被称为经济学的良心,他在其《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对比中国与印度经济发展经验时,认为中国八十年代以后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印度,关键原因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整个社会的教育程度高于印度。也就是说,毛泽东时代在农村教育事业上,取得了很大成就。而改革开放之后,农村教育滞后,又成为中国长期发展的制约因素。可以说,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是农民致富的根本,是中国持续发展的根本!拿多少都值得。要我说,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应该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或者负担大头。如果中央财政钱不够的话,可以加大所得税和遗产税的征收,这是我国与其它国家差距最大的两个税种。我不明白,中国贫富差距这么大了,为什么这两个平抑贫富差距的税种就是提不上去、收不上来!贫困地区供养一个学生到初中毕业,才四五千块钱,可在大城市一只狗的挂牌费就是几千元,北京、上海、深圳,这些城市养的狗就有数百万只!一个北京大剧院就要35个亿,一公里磁悬浮铁路就要10几个亿。这些钱能建多少乡村学校?能供多少贫困孩子上学?新约圣经第25章有这么一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就是著名的马太效应,与老子的"损不足以奉有余"惊人的相似。难道这种状况不应该、不能够改变一下吗? 其三,提供平等的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公共卫生资源分布差异甚大,80年农村床位数占全国总数约为40%,95年下降为27%。农村医院床位极维持不足80万张的水平,而乡村人口净增7000万人;全国人口医疗保险覆盖率为20%,约有10亿人没有医疗保险,其中农村约有8亿人没有医疗保险;农村还有1亿人没有获得医疗服务;1亿多人喝不上洁净水;近8%的婴幼儿没有享受免疫接种。我这里有一组98年的数字: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也就是说4亿城市人口享受到的国家公共卫生和医疗投入是9亿农村人口的5倍!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2000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在191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中,中国排第188位,是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而且农民因病减少收入,因病破产的事在农村屡见不鲜,对农民增收十分不利。农村公共卫生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必须予以全力关注。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今后中央和地方政府新增加的卫生经费,必须确保主要用在农村卫生事业。要对农村卫生事业体制进行彻底改革,重建农村基层的医疗救助网络和体系,在城乡之间公正分配医疗救助资源,彻底改变农村缺医少药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滞后的局面。 其四,提供平等的国民待遇。要从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给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逐步建立农民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一是给予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和处置的完整权益,让农民有一份土地资产,使农民有财产权利的基础。二是要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有充分的财产、教育、文化、政治权利,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三是改革户籍制度,现阶段户籍以"一国两策、城乡分离"的制度内涵,仍在城乡居民之间自由迁移、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构成障碍性因素。因此,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当务之急是给农民自由迁移的权利,城乡之间要实现人口和劳动力无障碍迁移和流动,让农民有发展和增加收入的机会。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农村最低社会救济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政府反贫困的工作力度,满足农村贫困群众多层次的救济需要。国民待遇本来是国际交往中用语,就是给来本国的外国人和本国人一样的待遇,不歧视。引入对待农民上来,甚至有点滑稽,有点说不出口。本来就本国国民,还能没有国民待遇吗?但怪的是,就是没有。农民,几十年来就是二等公民。宪法规定人人平等,就是没有给农民平等。毛主席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都站起来了吗?农民没有站直,一直还弯着腰。举个例子。美国宪法曾规定,联邦众议员名额按照人口比例在各州进行分配,而各州人口数却是按自由人总数加上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这就意味着一个黑人只能折算成五分之三个白人。1963年8月28年,二十五万美国人聚集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周围,就是要求政府兑现共和国创建者们签署的"人人生而平等"这张政治支票,实现美国黑人自由的梦想。让我们思考一个也许你从来就没有想过的问题:一个农民等于几分之几个城里人?首先让我们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1982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八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1986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在第十四条里还是这样规定。1995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上,我国的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1982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也应有代表参加。""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第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五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1986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第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五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1995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条中还是这样规定。中国成年农民作为公民,为什么他们就不能有平等的选举权?难道只要身份是农民,他们的政治行为能力就一定低人一等?立法时规定这样的比例根据到底是什么?它和宪法许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完全吻合?这次修宪没有提及这个问题。但我想,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还有户籍管理制度,上次刘光溪说,世界上只还有北朝鲜和我国还存有这种户籍管理办法,谢天谢地,总还有个作伴的。我国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解放农民,还农民自由,是大势所趋。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取消了户籍管理制度,我听说临沂好象就已经取消了。临沂的李群书记到美国学习过一年,观念就是不一样。我建议有权的地方领导,抓紧改。 无论做三农问题理论研究,还是做好农村基层工作,都需要一种深厚的感情。温总理在谈到三农问题时,曾吟诵"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这种情怀值得大家共勉。农民,已经为共和国付出了太多,他们用手推车推出了革命胜利,他们用剪刀差支撑了工业和城市,他们现在大多还很穷很苦。现在到了蹋蹋实实为他们做点事情的时候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