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敲出来的文字在我的眼中总是保持着它寂寞的色彩,我喜欢拿我的笔涂鸦着我飞舞的思绪,任灵魂放纵。
我,格玛,幽兰,网络上没有灵魂的人。
格玛,幽兰,是我在网上用的符号代替我的人,是我的假面具。我喜欢前者,格玛,有朋友说,不好听,象个西藏人,莫名其妙,选择它,是根据五格推理推荐的名字,我用了,我喜欢,说不上为什么,喜欢,也许因为它的另类,而不是带了琼瑶阿姨的酸味。幽兰,根据我的名字推理来的,很有女人味道。除了例行的文书、公文要签身份证上的名字,其它的时候我总会很潇洒的挥舞出幽兰两个字。有人问的时候我很开心地告诉他,他会很惊奇:哦,有这个姓氏么?我说有,字典里有,现实里也有。
但我不是,我姓代,我的解释是代表的代,不怀好意的朋友解释是代号的代,人不是直的,都有弯,曲的是线条,那是美,随他去吧。
小曲好唱口难开,而我是一首难开口的,哼都哼不出的调。-我是1980年被国家政策演变的“黑孩子”,在我的潜意识里是多余的那种,这种生来的卑微会让我不自觉地有多余的感觉,让我寂寞的灵魂不安于一个地方,让我习惯漂,象浮萍,没有根。我会在混熟了的圈子里将自己再一点点挤兑出来,凝固成一个异类。
小时候,我不是漂亮的那一种囡囡,而且是很。女大十八变,老天也多少说对了这句话。小时候被妈妈不喜欢抱上街的我,长大了以后出落的也基本象那么回事,呆在哪个圈子里也能算上半个美女,我不认为我所谓的美是真的美感,那只是因为我独特的一张脸,表情就那样标新立异着。我信奉了老多的古话,归根于我相信了美丽的童话“白天鹅是丑小鸭变的”。
咿呀学语的年龄里,我的禀赋有了很大的发挥。孩子的诡秘在我大了的时候,被父母演说得淋漓尽致。我学说话到能表达出意思来,有一点慢,但语出惊人。在我自己的记忆里没有相关的印痕,能作为材料记录下来的仅是大了以后调侃的趣闻。比如妈妈扯着我去外婆家的路上,我跟妈妈说:“妈妈,今天那个老头说不让要两个孩,你把姐姐扔了吧。”换来的是家族里所有的人泪水涟涟的看着我,更大的好处是换来了满世界的爱。长大了后的我渐渐习惯沉默,喜欢一句话不说,只是死死盯着别人的眼睛、嘴唇,我总在探究在语言的背后是怎么样的思维在跳跃。有时候寂寞的夜里我也会莫名的恐慌,我怕自己在习惯了这种压抑的沉默之后等待我的是丧失语言的能力。亮了的天等待我的依旧是冷漠的闭嘴,语言从我嘴巴里吐出来是很艰难的,就如逼迫我吃动物的内脏是一样的。我终归是没有丧失语言,因为我把自己抛在了生活里,我没把自己排除在生活以外,所以我还能说话。
成长的教育在老妈的呵斥下养我成一个循规蹈矩的淑女,骨子里有不安分的因素涌动,我不是绝对的淑女。我的张扬、我的狂傲被我轮廓分明的脸演示的淋漓尽致。老虎不在山中,猴子称大王,我想我就是那样的一只猴子。魔竭座的女孩子绝对的酷爱自由,不愿从属于人。我的安分只是我被笔挺的职业套装裹着。我的自所谓的才情天分在我小的时候已经被扼杀了,我只能走着大家都要走的路,而不是去走我想走的路。我喜欢画画,可是我的画没有灵魂,因为我只会照葫芦画瓢;我喜欢写所谓的文字,我的文字没有灵气,只是一堆堆砌起来的词藻;我喜欢运动,可是我没有了爆发力,我只能一天天开始赖着我的窝了……我已没了谋生的能力,只好装模作样的做着白领做着可做可不做的工作养活自已.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块顽石,我把自己抛在了海里,就这样被海水磨蚀了我的棱角。阳光照耀的下我不是素着的一张脸,我优雅地笑和每个人。我很轻易明白了什么叫条件反射,微笑是肌肉条件反射的扭曲组成的面部表情,有时候我也会对着镜子看自己这样的表情,我想研究他们嘴里所谓的“美丽”是肌肉扭曲到何种的程度。镜子是清晰明亮的,所以我很轻易的就发现这种美丽的确是有点眩目,我惊诧于自己的美丽,有亮光在瞳孔里闪过。我穿素雅的职业套裙,凌牙厉齿的参加各种谈判场合。阳光太好的日子幽闲的我也会穿了飘逸的白色长裙漫步海边的沙滩,暖暖的阳光里更多的会自己抛在沙滩上享受阳光给予我的一切。
夜来临的时候我猫在我的蜗居,我不穿臃肿的睡袍,只穿黑色的及膝长裙,柔顺的纤维紧贴着我玲珑的身躯,我象要赴宴的神秘女巫,站在幽幽的光里,镜子里的我依旧美丽,我不愿看镜子里那个女人的眼睛,那不是我喜欢的,太多的空洞。我对着镜子说话,只是唇语,别人听不到。我把自己撂在电脑前,又开始了夜的生活。黑的夜,原始的野性会迫不及待的从身体里跑出来,膨胀爆发。我让我的指尖在键盘上跳舞,和陌生的人说真实的话,网络的庸俗客套让我鄙视人的虚伪,想说的我说,不想说的我也不会编了谎言来说。我是鱼,一条鲜活的鱼,泥鳅一样的滑腻在网络里。黑的夜里我更多的渴望是自己的嘴巴没有语言的能力,我希望指尖会说话,只要指尖说话。更多无聊的人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因为你的文字是那样的美丽,声音也一定是动听的。我也曾经在夜里想过说话,我盯了对方给我的电话号码几秒,就熟练的拨号,那端响起不同的男声,可是我选择寂寞,黑的夜里我没有语言的能力,网上他们有的会问,为什么不说话,我会夸张的告诉他们,因为我没有语言的能力,有更多的人会选择逃匿。我盯着他们的名字在我的Q里冷寞,直接拽他们进了地狱。我从不拨打手提电话,因为我讨厌来电显示,就象把一个女人扒光了展览。我湿过我的脚,因为夜里我一年四季不穿袜子,我光着脚丫在地板上走,享受着木质的舒服。他把他的电话都给了我的时候,我选择了座机电话,拨通后那端是好听的男声,他跟我说话,我依旧不语,在寂静的关头我挂掉电话,他回拨了过来:“为什么不说话,我知道是你?不好意思,我这边是来电显示。”他的声音很有诱惑,我嗫嚅了半天,挤出了“你好”,他滔滔不绝在那端说话,我一直沉默,在他静下来的时候我对他说:“挂了吧,我很累,不想说话。”他一直是我很好的聊友,没有再用电话骚扰过我,有时候我也在想,网线那段的那个人也许他是懂得我的。我依旧沉迷于网络中间,认识不同的人,通日无聊的发帖跟贴,偶尔也和别人换着片片看。我的照片是今年照的,阳光的版本,曾经有只青蛙看了他说他要娶我,我象一个恶毒的小女巫坐在黑的夜里狂笑,我轻而易举的进入他的信箱,删除了自己的相片,让他再瞧瞧,我可以想象他的惊讶,可以感觉他的震惊,我坏坏的告诉他,你刚才做了个梦。他最后被我踹进了垃圾筒,很坚决的,我讨厌色色的男人,很简单的道理。
半夜里通常会饿,偶尔在断了粮草的时候我也会晃悠着下楼,去楼下的韩式烧烤店,自己拽了菜单自己写,鲜族的小弟很惊异的看我;通常店里只有我一个食客,去的久了,我只需要找个角落坐着,那个小小的男孩就开始忙开了。久了也经常碰到老板娘,一个不再年轻的鲜族女人,总是坐在暗暗的吧台角落,饶有兴趣的盯着我。我浅浅的笑,在她的眼神里依旧无言的来无言的去。凌晨两三点我朦胧的睡去,更多的时候会在梦中说不出话来。两个多月后,她婀娜的走来,坐在我对面,看我津津有味的吃着,忘记了她开头说的第一句话,记得她说了很多,我盯了她的嘴唇看了好久,记得最清楚的话就是她说我应该属于白天的,不属于夜。我渐渐习惯了听她说话,经常在夜里12点的时候飘进她的店里,静静听她说话,也慢慢的张口说话,在夜里陪她聊天。
我躺在床上的时间一天里比一天多了,夜渐渐在梦里变短。
天使与女巫,只是夜和昼的化身,融在了一起,就是我正常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