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宝钗圆融,宽平,大方,和气,其为人处世的方法与态度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受到赞赏与喜爱。书中说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这一个“时”字,是宝钗“现实美”之要旨,也是宝钗为人之根本,不论曹雪芹对她的美貌、才能、典雅怎样铺陈、渲染,但“时”才是她性格的本质所在,也是使她人见人爱的根本所在。与其相对的黛玉不受欢迎的根本也在此。 宝钗的为人处世代表了中国人务实的“时”之处世哲学。此种处世哲学源于对世界时时处于变化之中的认知,由于认识到事物之“恒易”,所以“从时”。这种哲学观无时不在影响着人们的心灵和人生态度,在为人处事上从时而行,处理事物上则重务实,讲究把握时势,顺时顺势而行。 “君子时而中”是孔夫子心目中持有极高修养的君子因时顺时顺势而做出最为恰切的选择,可世间有几人能持如此高度的人格呢?如果一个顺“时”而为的人不能处处以天下为公,不能配以内心坚贞的理想信念,稍有私心,便会如尚书评“易”所言-----“失之者賊也”。具体到人际交往,这种崇尚和实践练达人情的人物,可以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虽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却过于功利和虚伪圆滑,甚至是冷漠。 宝钗之失亦在于此。宝钗的存在蕴含了一种现实的人生态度。她做任何事,都非常务实,在为人处事上做到了“人情练达即文章”。她尽心揣度,趋时,奉时,迎时,从时,投时,恰到好处,十分得体,赢得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与评价。但是,可以说,黛玉的尖刻是其表,心地却是忠厚的,甚至带几分傻气;宝钗却是钗,外面是珠花玉坠里面暗藏尖刀利刺;她的宽平后面,蕴藏着险刁。金钏受辱,含愤投井自尽,王夫人算得上是间接杀手,在良心上尚有一些自责,即使是装模作样。但宝钗却说金钏是贪玩失脚落井而亡,与任何人无干;轻描淡写地安慰王夫人“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第二十七回中,明明是她听到了小红和坠儿的背人话,偏装作追林黛玉路过这儿,致使小红和坠儿误以为黛玉听去了她们的谈话。对此,宝钗非但不内疚还自我庆幸。可以想见,如果一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有着如此“从时”之心,这个社会将是如何的功利而冷漠。 不仅如此。“因政教而成风俗,因风俗而成心理。”“从时”已沉淀为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文化心理,生成了轻形式重实质、重人情轻原则的人文传统和追求实质合理性的倾向,这实际上是一种轻视普遍规则和制度的社会心理。每个民族的法律体系之上,都有其赖以确立的整个礼法秩序作为其正当性的来源。因着从时的社会心理,长期以来我们把代表着中国式良知的“情理”作为一种最普遍的审判标准,把实质正义,实质合理性作为司法的惟一目标,混淆了司法与行政,与民意与政治的区别,而不知“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功过是另一回事。”撇开其它的一切,单自社会心理结构上讲,西方重形式与制度的法制理念与求真的思维理念正可补我国传统文化心理之不足。 既然法律本质上是整个社会的结构和习惯自下而下发展而来的,法制的真正源泉在于社会而不是国家的强制,不管是移植的还是自生的制度体制和观念,都必须扎根于社会土壤,内在化为社会生活的结构性要素和人们的的行动法则,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在力求法治的今日,建立一种赋予法律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心理基础是当务之急。 红楼梦中和尚给宝钗的药方和尚给了一个药方“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夏天开的白荷花蕊、秋天开的白芙蓉花蕊、冬天开的白梅花蕊各十二两,于次年春分这日晒干,跟药引子一起研好。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白露这日的露水、霜降这日的霜、小雪这日的雪各十二钱调匀了,。。。”这四种“白”花蕊暗示宝钗缺了点纯洁;药方中的四样水,是名副其实的雨、露、霜、雪,由此可推断宝钗缺了些真性。这真、纯正是千百年来高士名人所珍视所崇尚的高洁人格与操守,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社会心理中所稀缺的成分。 如果说薛宝钗是一种“现实美”,林黛玉就是一种“理想美”。与宝钗相对,黛玉是《红楼梦》里一位富有诗意美和理想色彩的悲剧形象。她不以现实的价值与意义要求生活,弃功利而选唯美唯真,不以现时的时势而放弃自身的真,纯,坚守自身人格的高洁与理想操守。她的形象与命运正是中国文化中高洁坚贞之理想的人格化代表,自愤而投江的屈子至昂首笑天的六君子,这种理想主义的求真坚守是中国文化中使人超越平凡琐屑的日常生活的特殊形式,是红尘中人战胜生活中的庸俗成分,在某种更高的生活层次上证实其生命价值的方式;却也与从时的现实观水火不融,代表着真善美的高洁的理想化人生总是以一种悲壮的姿势存在、与现实对立,最后悲剧性地毁灭。历史走到今天,不知求真与从时能否统于一体,黛玉的“理想美”与宝钗的“现实美”可否握手相携,虽“风刀霜剑严相逼”却自在而为,不再悲剧性地“花落人亡两不知”。 ※※※※※※ 飞花似雪落红尘,无语倚梅醉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