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猛于虎!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河南省一名“杀人狂魔”,从2001年起在安徽、河南、山东和河北4省作案杀人,共作案22起,杀死65人,重伤5人,强奸23人。河北省沧州市的公安月初在检查娱乐场所时已将他缉捕,从而揭出连串惊天凶案。据了解,此人名叫杨枝牙(又名杨柳、杨新海),35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身材矮小,初中毕业。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和劳教,在河南、山西和河北省石家庄等地服刑和劳教,女朋友因此与他分手。杨枝牙为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曾在河南、安徽、山东等地疯狂作案,且手段非常残忍,行凶时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毁于他的手中。杨枝牙流窜到河北后,曾在邯郸、邢台、石家庄等地作案,石家庄有两人死于其手。随后杨枝牙又来到保定,从保定骑自行车来到沧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3日,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在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杨枝牙行迹可疑,遂带回局里审查,不想此人正是国家公安部通缉的河南省杀人魔王杨枝牙。 我不知道别人看了这则消息后会有什么感想,也许是震惊杀人凶手的滔天罪恶,也许是愤怒于杨新海犯罪手段的令人发指,也许是欣慰于公安部门的为民除害,只是我却有一个疑问郁集在心中,不吐不快: 杨犯从2001年开始单独作案这么多起,身背65条人命,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可算是个世纪惊天大案,按说犯罪过程至少进行到一半就应该被公安部门发现蛛丝马迹并归纳出共性,事实也证明国家公安部已将其列入通辑名单,但我不知这个连环杀人狂魔在当地舆论界是不是引起过重要反响,他的魔爪掠过的地方的老百姓是不是知道身边曾有过这样一个危险的野兽,而当地的政府和公安机关有没有向全社会提醒过这样一个残暴凶手的存在。 想想很痛心,65条人命呀,我不想指责公安部门的破案能力和效率,我只知道杨犯的落网是个极偶然的事件,如果他不在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检查娱乐场所时正巧出现在那里,我不敢想象这个动物凶猛起来还要残害多少百姓。但是我只要一想到他出现的地方也许许多百姓还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狂魔的存在,也没有从有关部门知道这事的来龙去脉知道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段,那种可能的后果到现在都让我不寒而栗:会不会还有更多人倒在他的屠刀之下? 从媒体事后对此事的热烈关注我估计很可能破案前许多百姓对此事一无所知,也很有可能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根本就没有对这件事进行广而告之,如果我的猜测属实,我就很想探讨有关部门对此事讳莫若深的原因了。 也许是怕打草惊蛇,引起犯罪分子的警觉导致其逃之夭夭?但这样的理由看来站不住脚:对案件进行通报不仅能让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戒备心理,也会由于群众的积极参与获得更多的破案线索,早点公布我相信不会有这么多人死于非命,而且事实证明公安机关也并不是因为保密有方才侦破此案的,最痛心的是我们因之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当然不说大家可能也都会不约而同地猜想到有关部门的苦心孤诣,理由一定是大到很堂而皇之的高度的: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心理恐慌和社会混乱。 如果抬出这个理由肯定是能镇住人的,但并不能说服人,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是要有前提的,即老百姓切切实实地感觉到了这种稳定,安然享受于这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而如果百姓耳闻目睹或亲身感受不到这种稳定,而又不能从正常的渠道得到关于稳定的准确报道,那么结局只可能是小道消息和别有用心的谣言满天飞,只可能造成更大的心理恐慌和社会混乱。有关部门的做法有时未必能排除好大喜功、粉饰太平之嫌。 其实我们能理解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但是很多事实最终都证明了:如驼鸟遇到危险而只是用将脑袋藏于沙堆下排除危险的做法只能是自欺欺人的事与愿违,讳疾讳医的结果只能是病情不断加重,面对疾病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正视现实,主动面对。 知了的老家就曾发生过一次影响很大的投毒案,实际上发生投毒的只有一家小吃店,投毒的只是一个老头,死伤人数也非常有限,但就是这样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有关部门的严捂死遮,最后各种谣言不胫而走,全国皆知,市面混乱,人人自危,餐饮业也一蹶不振。其实有关部门如果能早点站出来公布真相,于破案前就消除大家的恐慌心理,也不会造成如此混乱不堪的局面。可是如我们所料,所有情况的真相大白还是必须在破案以后。 知了所在的城市其实也是如此,这儿刚破获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发生的地点在一个村的范围之内,被拐的儿童达两位数之多,可就是在破案之前,很多人对这样一起大规模的卖婴案一无所知,我甚至看到报纸上有这样的说法:案件的发生与许多父母疏于对孩子的看护有很大的关系。悲乎!我想如果早就有一个对案件的通报预警制度,在发生首宗同类案件就向全社会通报,那么还会不会造成这么多的骨肉离散? 我不清楚隐瞒罪案发生的消息对破案有何种帮助?我只知道即便如此,我所在的这个城市的社会治安还是至少让我不敢放心的,更关键的是我对社会治安的整体状况一无所知,我不知道这个城市一年之内发生了多少刑事治安案件,我不知道案件的高发地段高发时间在哪儿,我也不知道破案率达多少。我对案件唯一了解清楚的是那些报纸报道的已破案件的事后追踪,在感激公安干警的英勇无畏的同时,我还是不无遗憾地得知这样一个消息,一个同城女同事被杀,但根本就没有在媒体上进行披露,因为案件还没得到侦破,所以她的事迹见报之日也就是她的沉冤得以昭雪之时。 与此同时我也在关注香港的情况,在香港每天的正点新闻的头条多是一些灾害报道,比如车祸比如刑事损毁,可能香港太小了,如果发生了人命案件,那绝对是媒体热捧的绝佳素材。用同事张勇的话来说屁大点的地儿就播这屁大点的事,可是我相信作为香港市民来讲他们关注的可能不是董特首又接见了哪位来宾又视察了哪片街区又出席哪类会议,市井百姓,更关注的只能是与自己的生活休戚相关的世态百相,特别是一些危险报道如车祸如凶杀如天气灾害。 说到天气灾害知了又有话题,每回台风登陆时香港的各种媒体早已严阵以待,如果挂上8号风球(可能是,记不准确),那么市民将不需上班,中小学全部停课,地铁和其它交通工具也将停止营运,台风登陆前后电视和电台连篇累牍地滚动播出关于台风的最新情况,提醒市民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相形而言,我们这边用张勇的话来讲下刀子也得上班,而且在一段时间以前学校停不停课要接教育局通知,曾经就真实地发生过有两个小学生不知上不上课而前往学校最后得知停课又往回走最后被深水中未加沙井盖的下水道吞噬的惨剧。而就在有次台风登陆的当天我上班前看完香港台的现场报道再看本地电视新闻,只看到播的是市领导的讲话新闻,而且左上角还打着两个字:重播!最近的一次台风登陆,又发生了铁皮工棚被风掀走26民工惨死的更大悲剧,当然政府事先已经作过警报,但是我们要问这样的工棚到底符不符合劳动保护法和相关劳保法规?天灾固然无奈,人祸岂可容忍? 我不是抱怨相关部门的无能或者没有执政为民的愿望。很多案件很多情况的发生本身是一场突发事件,如同上半年全国陷入的非典危机,但让我们有时觉得疑惑的是有时为什么会缺乏一个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应该讲我国的政治体系中,有六、七套班子,党委有分管工、农、文教卫、交通各口的领导,政府里也一样,我们有名目繁多(比发达国家多得多)的部门、局处,有多如牛马的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未必依靠人多把事情办好了,我们有庞大的传媒队伍,从业人员可能也是世界之最,但我们的新闻有时你想知道的未必会让你知道,你觉得无所谓的可能却非要你来听。这里面涉及的就是政府或有关部门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不该管的管得太多,该管的没有管起来,所以我们只能看到有时在危机到来之时,我们茫然不知所措的同时,有关部门也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当机立断和对症下药,没有对事件作出中肯的分析判断,没能勇于面对实际情况尽快平息民众的恐慌心理,更为可怕的是,个别领导个别部门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借口,故意剥夺民众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民主权利,甚至当众说谎。另一方面工作不力,欺上瞒下,判断失误,刚愎自用,贻误战机。既隐瞒实情又不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措施,黑箱作业又采取愚民政策,只会使制定政策时的判断因失实而失准失误。就象当初非典一经发现就有清晰的警告信号,邻近地区又及时警觉地做足防御措施,那会不会大大缩小扩散的范围?会不会造成那么大的损失。隐瞒事实真相最大的恶果不仅是造成更大的损失,长久看来更会大大降低民众对相关部门的信心和支持。 所有强大的民族和政府从来都是自信和不回避现实问题的,只有虚弱外强中干的人才会对自己的问题讳疾讳医,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落实民众知情权的国家会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强国大国,获取信息的重要意义不光在于让人博学多才,更重要的是灌输更多的知识使人获得独立并养成正确判断的思维习惯,只有一如此个国家才能更好地发展,一个社会才能稳步地前进。如果醉心于向民众灌输不顾事实真相的观点,只能将人培养成毫无辨别能力的庸才,独立思考的人难以管理,但只会屈服于权威和权势的人云集的国度绝不可能取得真正的进步。 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肯定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作为政府行为的每一步每一方面每一个环节都应该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胡总书记最近讲: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落实胡总的讲话精神,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最希望政府去的事情做起,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才能避免天灾之外的人祸,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哪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