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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出名不怕壮”,这是木子美《遗情书》中2003年6月19日的日记标题。乍看这标题似乎无可厚非。如今这个张扬的世道,有谁不想着出名?而且想出名的你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胆量,再动真格的玩些特酷的东东,一觉醒来你就是名人了。 这几天只要打开三大门户网站,首页上均能看到“木子美”和“遗情书”。相信这些网站的点击率因为木子美而直线飙升,也相信业已辞职躲避媒体采访的木子美也正躲在某个角落里偷着乐吧。确实,木子美一夜成名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还要你们这些老记们干啥?即使男记们抛却道德的约束不顾罹患性病的危险,主动要求与木子美上床,恐怕木子美也会拉翘的。戏做足了,风头出尽了,噱头也赚够了,是到了该谢幕的时候了。国人的窥私癖也是有时效的,就像看一部低劣的三级片,即使主角如何的美丽如何的英俊,即使里面的性爱故事如何的香艳无比,但天天看着看的久了,也就麻木了,倒胃口了。况且你木子美并没有闭月羞花之貌,你的性爱故事也并不香艳无比。你也只不过沾了那个摇滚乐手的光。要不然,为什么以前的性爱日记点击率并不高,而一旦笔述实录了与那个摇滚乐手的性事,点击率就直线飙升?所以木子美的成名手段尽管是有些剑走偏锋,但充其量还是摆脱不了依傍名人出名的俗套。 纵观网上关于木子美的评论,无外乎两大类。一类是道貌岸然者将木子美作为伤风败俗的典型恶骂一顿,另一类则将木子美竖为女性意识苏醒的大旗,乘着这狂野的西风对“几千年的男权世界”进行讨伐。其实这两类人都将事情复杂化了,其实木子美做出这等“惊世骇俗”的事情来,并不是想挑战什么。她的目的很简单——出名。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作为一个小资杂志的编辑,她太知道怎样在所谓的“网络文学”乃至当今文坛里一举成名的诀窍了。你卫慧不就是写了一本《上海宝贝》而名利双收吗?你九丹不就是写了一本《乌鸦》也名利双收吗?你们不就是用身体写作而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吗?如今木子美要成为像你们一样的名人,势必也要走这条路。但聪明的木子美不能照着你们的原路走下去,那样的话收效甚微。如今木子美要端着你们的残羹剩饭必须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必须要比你们更大胆放肆,言语更淫秽。你九丹不是说过“相比‘美女作家’来说,我更喜欢‘妓女作家’这个称谓”吗?那算什么?太含蓄太忸怩了!看我木子美怎么说:“要采访我,必须先跟我上床。”你九丹不是描写过与新加坡的几个男人的性事吗?那算什么?太肤浅太朦胧了!看我木子美怎样描写:与一个黑人男性在酒吧里的互相手淫,与N个陌生男人的一夜情。够酷!够爽!够刺激!在木子美张扬放荡的个性下,九丹简直就成了一个纯洁的小家碧玉了。自曝隐私你就自曝呗,如果你这样做真的能达到目的,真的能满足你的虚荣心。但木子美还说了一句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希望大家把我的日记当作文学作品来读。”在讥笑着木子美对“文学作品”的玷污时,不由得想起了一句关于“婊子”与“牌坊”的老话。 写到这里,又想起了一句大俗话:“丑人多作怪”。确实如此。这个长相一般文字平庸的女子(呵我第一次竟然写成了“女孩”),这个年仅25岁染着一头火红头发的女子,很是熟谙“作怪”的门道,并且还知道怎样“作怪”能让自己扬名。骂名也罢,美名也罢,反正是成名了一把,火了一把。 要命的是,如果明年还有哪个“作女”也想循着这条捷径一炮走红,难度显然增大了许多。她要怎样做才能再次引起木子美般的轩然大波呢?难不成要图文并茂地大肆渲染着自己的性事,而且还要拉扯上几位文化圈或者娱乐圈的名人?让我们持一颗看荒诞闹剧的平常心拭目以待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