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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出差在外,晚上没太多的事时,便像一个走东窜西的长舌妇一样,编造出一些故事。跟长舌妇相同的是,编故事时,多是张家长李家短,着眼点放在男女关系上;不同的是,编故事的理由并不来自于惟恐天下不乱的阴暗,或哗众取宠后的自得。 开始写它们时,并没有什么计划,更没有把它们当成小说来写,之所以在此前加上两字,小说,是为了认真地作一个提醒:这不是真的。事实上,它们离好的小说所应达到的要求还很远。更多空闲的时间里,我只是阅读别人的小说,并得到快乐。这个快乐,一是来自于小说里的故事,一是来自于作者讲故事的方式。尽管我以前也写过一些东西,可真正让自已静下来,开始对着电脑讲故事时,还是感到力不从心。对我来说,编故事与讲故事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写出一篇好小说,更是像一块石头努力成长为一棵大树一样,几无可能。 之所以敢这么肆无忌惮地一篇接着一篇写,是因为我觉得故事里的所提到的人,我所认识的这些人,至少能明白那只仅仅是一个故事,尽管它们并不高明。或者说,他们至少能明白故事本身并没有恶意,而一笑了之。如果故事里的人,在一笑之余,突然间又发现了什么,或者,事隔很久以后,又从中感觉到了什么,那将是件让我倍感欣慰的事。 对梦幻与破灭的理解使得我在这几个故事里放弃了希望,故事里的主人公最后都走到了末日的边缘。路途中的激情与勇气,作为曾经存活的一个证明,在与世俗的对抗中,彻底败下阵来。 这是我写下第一个故事《生活的秘密》时的一个初衷。以后的故事,也围绕它而展开,尽管它们动用了不同的人物。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的概念,我不懂也不信那些东西,尽管我在作品中多处出现了或隐或现的性叙述。我承认性是一个表达的捷径,或者说,是个偷懒的方法,可它绝不应成为写作的禁区。在故事篇幅受限的情况下,它甚至可以成为一件打开人物心灵的法宝。我也同样承认,在故事里,性的运用并不十分成功。 我不喜欢把作者的文字与作者的人格等同,或曰文如其人。我的理解,作为一名作者,他的人格是否健全,他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在他的作品中看不出来,别人也无权过问。如果偏要说什么人格,或道德,我只关心他写作状态下的人格,写作状态下的道德,或曰文德,它取决于作者对他写作初衷的恪守,对文学本义虔诚的追寻。 当作者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并拥有某一个强烈的愿望,而把它们付诸于文字,那就是一种道德的写作。在这里,无是无非,只有真假。是与非,只是社会道德范畴内的事。“一而再的撒欢”,只呈现在作者的文字里,也只有在文字中,作者握住思想的缰绳,沿着他笔下的文字飞翔。而作品之后的作者,从来就不是一个强者,他只是一个时刻面临着审判的弱者。 社会道德向来就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东西,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社会道德的准则各不相同。而文学的真谛却永远不变:真实的人性,它贯穿了一个生命由出生到死亡全部的过程,它无善恶之分,只有真假之别。不能说歌颂高尚作品的作者,他就是高尚的;而道出社会阴暗的作者,他就是阴暗的。不能这么说。依仗现行的社会道德的条款对某一作品进行批判,指出哪些是善的,哪些是恶的,甚而指出哪些作者是可敬的,哪些作者是可恶的,将是件多么荒谬的事,荒谬得近乎荒诞。 关于作品与写作,我想,只有那些抄袭之作,那些哗众取宠的叫嚣,那些无病呻呤的表演,以及那些为世俗或某种势力所收买的写作,才是真正有违写作道德的写作。 这几天忙于事务,只有很晚才有些空闲的时间,得以把我曾经的念头以故事的方式写出来。我愿意把我的这几篇故事送给我喜欢的人们,如果你们也喜欢它的话。也谢谢丢丢,让我说出了这些一直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因为它牵涉到一个原则性的问题,而显得特别严肃。对我所欣赏的人用这么严肃的口气说话,不是我的习惯。可也无可奈何。 2003-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