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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一位朋友的帖题用了这样的字眼:写诗的冲动,我觉得很好。写诗的冲动,我愿意把它理解成一种充满激情的写作。与帖题前面“小说的亮色”不同,写小说的状态,是个工作的状态,或者说,是个日常的状态,就像一个手艺人对待他即将面世的作品。他以此为乐,或以此为生。他想把手头的产品尽可能地做好,做完美,以期充分表达他预定的意图或想法。这是个职业化的过程,需要学艺、操练、实习,才能独立。独立后,他可以完成一件作品制作的全过程:构思、动笔、穿插、增删、交错、演绎等等,或一气呵成,或按施工进度表日有所增,直至封顶。工期可长可短,视作品的工作量而定。也可能推倒重来,或成了永无峻工之日的烂尾楼。 这是一个相对平静的状态。可写诗不一样,写诗是一个异军突起一吐为快的过程。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与平庸中,忽然有那么一刻,我们得到了启示,或者说,受到了刺激,有一个强烈的想说话的欲望,并且试图找到一种平抑这个欲望的途径,这便是诗歌的前奏。就像勃起或湿润时的感受一样。 这个过程是短暂的,一触即发又转瞬即逝。它零星地散落在我们生命的整个过程中,如一粒粒遗失了的珍珠。随着我们的触觉变得越来越迟钝,它们排列的间距也越来越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让它们模糊不清而难以辨论,最终从我们的生命中消失,而代之以尘埃或灰烬。 诗歌的形成,正是一个感觉书面化的过程。它可能是立刻的捡起,或日久后的重拾。即兴的写作犹如蚌壳取珠,明亮而跳动;追忆式的写作好比故地重游,沉静而舒缓。无论一个作者的语言能力如何,诗歌的前提总是以此为基础。它与作者的学识、文化、经历基本无关,只取决于作者的感悟,或者说,灵感,由此而抛弃了技术上的投机。从这个意义上说,诗歌是一个天真的举动,也是一个天才的行为。在一首好的诗歌作品里,我们能感受到诗人最真切的东西。同样,那些无病呻呤东拼西凑式的写作,也会在一个作者的诗歌里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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