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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西家柳视点评论汇编》
[楼主] 作者:不识西家柳  发表时间:2003/10/15 18:08
点击:534次

文/叶依青


自西柳到西陆后,评论与小说是写得最多的,也是上页率最高的。但这种视点一般都是从新闻内容幕后的角度来观察的,纵有几篇是个人感怀,但也不足以改变整体状况。在西陆采风过于注重时效性新闻性的今日,不识西家柳觉得评论已不适合于生存,所以决定自即日起不再写评论视点这一类的稿贴。


回顾西陆近五个月的游荡,临屏之贴数不胜数,但真要找出自已满意的几篇来,确也不易。在此自已都无法满足自已的今天,除了反思,我又能留下什么?。何况壹日数十贴的发贴量,确也使自已不堪重负,精神储备也日渐贫乏,在这当头,除了补充自已,我又还能做什么呢?。评论将是我最先放弃的阵地,今后将专注于小说的创作。


以下的评论汇编是我五个月内在西陆发的所有评论贴子,虽然总体质量不高,但敝帚自珍,所以也将它们汇集起来,也当是在西陆的壹个留念吧。下面就是全文:


                                   (1)《天生我材必有用》


天造万物,必有其用。然如何用的得法,这倒是一个问题。希诸君在观此文后,能有所领悟。。。。。。



 


                             ——不是题记的题记



 


天生我才必有用,这是我们老祖宗说的。老祖宗的东西能流传至今,一般都是真理。如果不是真理,且不说它千年的风雨将它风干挂起,恐怕也早沉入太平洋底了。况泱泱之大中华,人才辈出,文人多如过江之鲫,又怎能轻易让老祖宗清闲。犹对老祖宗高居的牌位,左看右看越看越不顺眼,非要将其一脚踢下才爽心。为何,明则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暗则实想取而代之。毕竟牌位虽清寂,可也风光招摇呀。



 


牌位放久了,有点根深蒂固。想取而代之,却也不易,何况本身也无此能为。怎办?旧的踢不下来,那就增加新的吧。文人的优点,就是反应迅速。你不是能坐吗?我咋就不能座呀。你不是写古文吗?我就写现代的。你的古文不白话让人看不懂,我现代的大白话难道就不能玄乎一点也让今人看不懂吗。喏,反正能坐上就行,误人子弟关我何事。最怎么说,我也弄了个什么潮流的开山鼻祖,而且还有好多拥虿呢。大家都是一代宗师,来,来,来,亲热亲热就熟络了,浑不顾老牌位们莫名的惊诧。



 


落笔至斯,西柳才觉离题。干吗呀,好好的又损起文人来了。其真也好,其假也罢,又关你西柳屁事呀。你西柳不过是一铜臭奸商,又与衣冠禽兽之文人何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你这性子要是再不改呀,就别在这圈子里混了。西柳的大脑总是指责西柳多事,西柳虽是满脸委屈。然自觉已与文人划清了界线,心也自有稍许安慰。



 


其实西柳本是不想说的,可要借用老祖宗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话,不交代几句场面话,放几个响屁当爆竹,西柳怕老祖宗一怒之下,掀棺而起。也不顾文人之体面,上公堂告西柳个什么侵犯版权,西柳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呀。西柳再精,可对此等生意,就是划拉破了算盘也是算不出一个赚字来的。不赚钱的生意不做,这是西柳为商的原则。



 


好了,话已点到,爆竹也响过,接下来西柳自是将它从高处请下了。老祖宗呀,你放心吧。西柳这是在夸你呢,等西柳完事后,定当沐浴更衣,三跪九叩的将你奉为原位。如果借你的薄面,西柳得个什么首页六佳的,还当请你喝二壶呢。毕竟西柳才学不济,对挂在上面的名字,也羡慕得紧呢。



 


闲话尽述,该入正题了。话说这“天生我才必有用”呀,确实有理得紧,西柳对此句一向是五体投地的。



 


天生万物,必有其用。聪明如人,改天换地,凳星访月,自不必说。就是那白纸黑字,落笔万言,又岂是别样动物所能。从此观之,人居灵长类之首,并无骄枉。天地造人,有用也。



 


其笨如猪,其蠢如牛。次一等动物因其蠢笨,仿使无用,此实错也。天生万物,相克相生。往大者来说,是生物链也。既是链子,缺一环当然不成。往小者说,就是上天赐给我等的衣食与玩物。试想当我等祖先茹毛饮血时,若无蠢笨之动物,无觉之植物,自早一命呜呼了。岂有我等今日这说三道四,舞文弄墨之风骚也。



 


西柳浅薄,自无法与博学鸿儒比肩而语。且引古论今,似有鹦鸟学舌之嫌,向为西柳之不喜。所以西柳只能割爱,舍天地之洋洋万物,独取同类而述之。既不显西柳之无知,又圆西柳纵笔之快意,实智也。西柳心下欣然。



 


漫观茫茫众生,对老祖宗关于“天生我才必有用”之说似有不服之情。还对西柳指点江山,言某某白痴般人物,又有何用?某某精神病人,只能危害世道。不一而足,恍恍然老祖宗之说不值一驳也。是耶,非耶,想当日西柳也是只有直点头的份的。光观那君之伟岸傲气,就足以慑人,西柳怎敢出大气呀。



 


于是西柳发愤,希在短期内赶超其人,以替老祖宗出一口气也。也许冥冥中自有天助,西柳之苦心终得回报。在一本消闲杂志里,西柳从一篇文里悟出了真谛。关于天生我才必有用的问题,在该文中的描述是这样的。善谎者当从政,善言者当作公关等等,只是文中无详细解说,以至于西柳费了好些脑浆,才领会了其中之精髓。



 


真味既得,按西柳之个性,自要拿出来显摆显摆。谁说奸商不如文人呀,我不照样可能拿出一堆文字呀。能组合就成,管它合不合拍呀,反正这种文人也不在少数,我这奸商又何必顾及太多。



 


以西柳言,天下有无用之人,非天意使然,实人祸也。试想让妓女去做卫道士,让秀才去扛大包,能成吗?。既然不成,那就存在问题。存在什么问题呢?穷根究源,当然是错位。位既错,才怎能发挥。真是这种情况,才造成天下无用之人比比皆是。



 


你说叫我举举例,那还不简单呀。就说那善谎者,本是天下人憎之,然此种人确实才堪大用也。君不见身居高位之人皆如是。想昔日非典之灾正深时,不是有一高官当着国人之面侃侃而谈吗?恍如非典只是小民杞人忧天也。那正儿八经的神情,真叫西柳以为自已多心。直到京都民生凋零,才知其老兄之弥天大谎也。中国如是,海外又如何。克林顿之艳事不也一再在谎言中沉浮吗?只是此二君还算不上善谎者。毕竟世人知其谎,就无谓为谎。学不到家,被人戳穿,也自是难免,这也是怨不着谁的,只怪自已学艺不精。如说近年善谎之首,当推伊拉克萨哈夫无疑。此君凭一张巧嘴,竟能阻美国十万大军与巴格达效外达十日之多。让几十万伊拉克国防军做不到的事,在他嘴里轻易得到,可以想见谎言有多历害。只是此君生不逢时,也只能徒呼奈何了。从以上几例可以看出,善谎者真是大才也。只是现在有很多人才不大用,以至于落得个受人歧视的下场,实天道不公,非人之错也。



 


你又说了,此等人毕竟还有思维,被你这歪理一辩,还真点那么个意思。那就考考你吧,白痴又有何用?



 


白痴有何用?要是在先前,对不起,西柳无法也。然今非昔比,今日之西柳,有宝典在手,当然能说上几句喽。况时代的发展,已给他们设好了职位,西柳要是不言,岂不是对不起天下之白痴弟兄们。



 


设想一下,白痴要是当个画家该如何?。当然山水画,工笔画,这种中国的老古董太显不出才气了。在当今社会西风东渐,油画才是高雅吗。白痴兄弟们当然也要来个切合社会需求的选择呀。不但要选择,而且一定要超前,要不然怎能发挥才华。抽象派,印象派,超前艺术一类的,说来就来,不信你试试。给他一枝画笔,几块涂料,他保证比谁都超前。那丰富的想像空间,可以大到你爱怎么想就怎想的范围,你毕加索能做到吗?。还有个什么前卫艺术,本就是为白痴兄弟们准备的吗。摆二堆垃圾,在破墙上敲几个洞,还不是信手拈来?。西柳写到这里,你还不明白吗?。怪不得天下还有白痴了,真因为大部分常人不知道他们的才华,所以他才成了白痴。如果他要是处在什么新艺术欣赏派一类的所谓精英圈子里,他在你眼中还会是白痴吗?。



 


怎么,你还不服?,你还能说出什么无用之才。西柳真是不明白,连白痴都有了位置,还有比白痴更无用之才质吗?。



 


什么,精神病人?还说有没有办法。我看你才是精神病人呀,西柳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活着干吗?。吃饭费粮,穿衣费布呀。不就一精神病人吗,当个前卫派诗人不就得了。



 


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前卫派诗人吗?不懂呀,孤陋寡闻了不是。前卫派诗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分裂的基因,因为没有分裂基因的人是写不出前卫的诗的。为何?,常人有正常的思维呀,正常的思维束缚了你想像的空间,所以你写的诗是平庸的,让人看得懂的。如徐志摩,海涅等人皆如是,所以他成不了伟大的诗人。而伟大的诗人是产生在前卫中的,让玄玄乎乎的文字,看得你头昏脑胀,然后你也跟着分裂,丰富的想像由此产生。你瞧,这分裂多历害呀,除了精神病人谁又能如此分裂。



 


你说这样诗人就产生了呀,那不满天下都是诗人了吗?。这个问题问得不错,证明你还是有一点大脑的。分裂基因的具备,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当然还得有什么名人,大腕的吹捧,这后一个条件比前一个条件同样重要。名人说的是名言吗,他看中的人肯定也是不错的。所以你也就爱屋及乌,跟着赞叹起来。至于诗中具体的意思,那还不简单。舌头本身就是软的,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条条杠杠,理论阐述本是名人的特长,混饭吃的家伙,捧几句当然不在话下喽。



 


明白了吗?我都快口干舌燥了呀。又来了,你这人也是的,你说什么看不懂呀,不是在找骂吗?。那日西柳在bbs说了几句实话,说对某人的诗看不懂。你知怎么的。“看这诗是要有丰富文化底蕴的,你今天看不懂没关系。后人素质高了,自然会看得懂的”。啧啧,真是叹为观止呀,你有这水平吗?你有这底蕴吗?人家可不是写给你看的。连后人都预备上了,也真够前卫的。也怪你我素质低呀,你说的话算啥呀。人家一写诗不照样都上首页吗,就连写他的评论还上了六佳呢。水平高到如此境界,又岂是你我所能懂的。何况此人十三岁的诗就能如此高雅,小学未毕业就能表达高远的意思,天生神童,无师自通。天下也唯有前卫派才能产生如伟大的诗人了。你说,要是精神病人不去做前卫诗人,不是暴物天殄吗?。



 


行了行了,我烦着呢,别问了好吗。你想西柳明天别在西陆混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就饶了西柳吧。就是今天这样,明天西柳也有可能被拍得遍体鳞伤了呀,给我留口气吧。有时候想生存就千万别说真话,良心放在裤裆里就行。别管臭不臭,就当让狗吃了就行。反正这样的人又不是你一个,大家都如此,我们也犯不着羞愧的。



 


好了,反正天生我才必有用是没错的,你用你的联想吧。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比如性功能障碍者该做卫道士呀等等,想得出来就行。这个社会需要你这样的联想,只是你要记住,千万别把良心二字记着,要不然你还是免不了被人所唾弃的。。。。。。



 


我该沐浴更衣了,先把老祖宗的东西送回去吧。然后再看看厚黑学,学学其中的精髓。明天在西陆混,还要靠它扬名呀。



 


真惨!!!!真惨!!!!!!!!



 


只是不知天生我才有何用呀。。。。。。


 


                         (2)《真才子?假才子?》


近几日关于《北大才子长安街头卖肉》的消息,飞满大江南北。后续跟踪报道连篇累目。究其根源,一个卖肉的能引天下凡人皆注目,乃是此君有一张文凭也,一张对国人来说金光闪闪的文凭。此君出自堂堂中华第一学府,百年老店北大是也。今日沦落至街头卖肉,此等有辱斯文之事,怎不让世人心寒。这一点从名人的呼吁,笔者的偏向,我们可以明显得感觉出来。



 


我无意于言他们的呼吁是否正确,我只想从另一角度来剖析一下此事的产生。文中说陆步轩是北大才子,我不知道笔者对才子这二个字是如何判定的。因为在我的思想中,才子自是饱学之士,挥洒间文采飞扬,让人侧目。纵无洛阳纸贵之能,也当有世人争咏之才。



 


当然,才子的分布很广泛。比如理科才子呀,医科才子呀,他们的才子定义自是不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才子是一科一行中的翘楚,这是无可否认的。而对于陆步轩,对不起,除了这二天,我从不知道此君还在这世上存在过。恍然间一个卖肉的就成了才子,而且还成了堂堂北大的文科才子,我除了莫名惊诧,还真没别的思绪。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这位北大的才子是如何产生的吧;



 


陆步轩,1985年以高出本科线100多分的成绩考取了北大中文系,成为当年长安县文科状元。



 


。。。。这位在昔日同事眼里“很有才华”的。。。。。



 


这就是报道中对陆步轩这个才子的佐证。况不论这里面有多少水份,就是全是正确的,就凭这二点就判定陆步轩是北大才子,好象也实在有些勉强吧。同事的眼里的很有才华,我不知道这个作为佐证有多少份量。天下苍生在同事眼里很有才华的,可以车载斗量,难道个个都是才子?。还有那高出的一百多分好象很有道理,长安县文科状元好象也不是编出来的,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中国有二千多个县市,作为长安这样的一个小县状元,好象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理由。我还是我那个市的文科状元呢,难道我也是个才子?。以此类推,好象这也不能成为北大才子的理由。



 


何况笔者好象还陷入了另一个误区,即状元就等于才子。中国历代共出了三百多位状元,可称得上才子的又有几位呢?这一点从历代文献,我们就可以发现。他们的文字并没有留传后世多少。古代如此,今日也如此,古时八股文约束了思维,所以得状元的也并不都是才子,充其量是博学而已。而陆步轩呢?从他今日这地位,我可以想像他也不过是填鸭式教育的牺牲品,是分数决定一切的那个年代特有的产物。



 


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事实却可以证明。现在出版业这么发达的年代,如果其真是才子,靠他那点才发表个作品什么的,也不至于去卖肉呀。现今靠作品发家的,也不在少数。陕西更是特别多,作为一个陕西人,他难道一点也不知道吗?。就是退一万步,在当地小报上写几篇豆腐干总行吧,也不至于今日之景况了。



 


写到这里,我不明白的事越来越多。作为北大中文系的才子,是不屑卖文为生呢?还是不敢卖文为生?。如果是前一种,我无话可说。毕竟才子都是清高的,就象司马相如宁愿卖酒,也不愿卖文。此等高风亮节,我实钦佩。然陆步轩既学司马相如之风范,又何必向社会呼吁呢?难道卖肉就不能写出好文来吗?。



 


如果是后一种,我想我也不必多言了。只是我替北大感到悲哀,中华第一名校的才子,连文也不敢卖(当然可能是写不出来),就能叫才子。那么北大的才子何其多也,出来几个卖卖肉,又有何稀罕。如果再来二个女才子,说不定还要真“卖肉”呢。



 


此等事我想北大也不会出的吧,毕竟北大这百年老店也不是卖肉卖出来的。李大钊,陈独秀,也不是欺世盗名之流,其文字格言也是西柳心服的。之所以今日西柳还要写此文,心实愿此是媒体炒作也,而非北大之才子实况也。



 


说了这么多,我想诸君对北大学子陆步轩是真才子还是假才子有了一定的了解吧。下面西柳再将其报道摘录一下,让各位自辩



 


这位在昔日同事眼里“很有才华”的北大学生在日渐艰难的生活中被逐渐磨蚀掉了自信。在说到如今他不愿意看书时,语气还是难掩痛苦。他说自己还是喜欢研究语言,尤其是对方言很感兴趣,并表示“其实我最适合去做编辑词典的工作”。
。。。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有西安纺织学院等单位与陆步轩联系。看来,毕业时从北大带回的8个未曾打开的书箱,就要重见天日了。



 


以上的文字,我看了心中有别样的感觉。一个很有才华的北大学子,在日渐艰难的生活中连书也懒得看了。这是才子的本色吗?书也懒得看的人能称之为才子吗?。才子当是才华横溢,博古通今的。可不看书就能拥有才华的。那只有二个解释:一个就是天才,千古难得出一个的天才。当然,还有第二种解释,那就是北大的教学方式,只要在它那里学什么个三年五载,就可以将来最也不用看书就能个才子。我不知道这二种解释是否合难,但陆步轩要想做才子,凭他现在,也就只能靠这二种解释了。



 


他说他能喜欢研究方言,这我就更奇怪了。一个连西安也未去过的人,又不喜欢看书,那他研究的是那里的方言?又是如何研究的?。



 


至于说到编辑词典,也许行吧。翻翻书,抄录几句,我相信他有可能。但他那八个书箱也要打开呀,如果他还是能不翻书就编出词典。那北大才子的名,我西柳第一个不反对。如此博古通今之人,不是才子是啥?你西柳小瞧人了不是。



 


在报道的字里行间,笔者将陆步轩的今日归结于艰难的生活。且不论卖肉是如何的艰难生活,就凭这生活就让陆步轩没了自信,这一点他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一个才子的。远看历朝,近看今人,那个才子没有过艰难的生活。只有艰难的生活,才丰富了才子们的内涵,写出千古流芳的佳作。如果只是风花雪月,食饱思淫的无聊文字,也能让作者称得上才子的话,才子又与垃圾何异。



 


行文至斯,心下喑然,实为才子多如牛毛之故也。像陆步轩这等人也能称为才子,才子之名又价值几何呢?西柳心下怎解。



 


世道变换,你不服还真不行。君不见只要拥有张名校文凭,读那么几天中文系就能成才子吗?。而泱泱中华之大,年出其人又何止千万也。等如是,才子也以千万计出也。此是吾中华之福,还是中华之祸,西柳就不得而知了。



 


真才子?假才子?谁又去认真呢。想西陆不也是给你西柳评了个才子吗?你谦虚过吗?你推辞过吗?彼此彼此,一团和气,你何必对它人才子之名梗梗于怀呢?。



 


算了,真的也好,假的也好,只要别人爱叫,自已爱听,就行。说不定这才子之名一挂,也真能像陆步轩一样的牛了起来呢。你们想见才子与常人的不同吗?看看《北大才子长安街头卖肉》后续报道就知道了,才子现在真牛呢。。。。。。



                             (3)《英雄当问出处》


昨日见了零号对《北大才子长安街头卖肉》的一篇评论《北大生有什么了不起的》,心下切切。为其君的文笔深感钦佩的同时,也对其观点深有同感。只是对他的关于英雄不问出处的引述,心下却不以为然。



 


其实陈胜也好,李嘉诚也好,只是时代使然,如果他们生活在我们这个以文凭定才能的社会,你李嘉诚还敢这样说吗?。不信,叫他去应聘试试,保证他还没开口就被别哄出来了。管你是商界奇才也好,人中精英也好,没有那证明你的薄薄纸片,你连机会也没有。



 


所以,从这点上说,英雄还是问出处的。如果你拿着张金字招牌的文凭,管你有没有才学,人家最起码也来个嘘寒问暖,倒杯清茶什么的。何也,出身名门吗。名门之后,总是让人另眼看待的,这一点在中国好象从没有变过。



 


就算你确是没有真才实学,那也没有关系。你不是还有张金字招牌的文凭吗?你不是有那么多处于社会高层的校友们吗?不认识有啥关系,找个记者帮你吹吹,反正无线,有线,网络,现在这么发达,明天那个不知你落难呀。随便打个招呼,还能让校友去卖肉?



 


出身名门就是好呀,卖个肉也就算掉价了。真不知天下那么多卖肉的,是怎样活的。怨归怨,叹归叹,现实就是这样。你卖肉百年谁会去理解你,去采访你。你此等贱民,又怎能同我这出身名门的中华第一学府的才子相提并论。你没见吗?我这一卖肉也成了天下名人了呢。我这一声叹,连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学府也震动了呢。你不信呀,那就以白纸黑字为证吧:



 


当年高分考入北大中文系

  阴差阳错现今以卖肉为生

  本报讯(记者周春林)当年以陕西省长安县文科状元身份考入北大中文系的陕西人陆步轩,而今却只能下海在街头卖肉。北大副教务长、教务部长李克安教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学校尚未接到陆步轩的求助,如果需要,学校愿意为他提供必要的帮助。他还建议陆步轩可以先和北大校友会陕西分会联系,以获得帮助。



 


卖肉的同志们!可看清楚了,只要我有“需要”,只要我想“求助”,我才不至于卖肉呢。也怪我过去没想到,以至于沦落到与尔等小人为伍也。现在看明白了吗,我可要一飞九千里了。卖肉的,告辞了。。。。。。



 


英雄不问出身吗?别自欺欺人了。天下卖肉的为何只我吸引眼球,为何只我能引北大教务部长甘冒天下之大不忌公开表态要将我从卖肉的火坑里拉出来。知道吗?这就是出身,出身名门的好处。



 


不学无术算个啥呀,在学校里寻柳问花也平常吗。至于看不看书,那更是滑天下之大忌。你没见我卖肉的时候正忙吗?你没见我有文凭这张金字招牌吗?有了文凭还看啥书呀,你不知道文凭就是代表着学识吗?。呵呵。。听呆了,不是报纸说我是才子吗?那是小儿课,再给你看点好看的,看看我是怎样的人物。



 


招募应届毕业生支援西部与‘陆步轩’成鲜明对比”
68岁的吕崇元老师是他的班主任,他说:“无论如何这都是人才的浪费呀!国家培养这样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你们一定要为他呼吁呼吁!”


  评论家李克杰写道:“西部欠发达地区目前每年仍需要招募数千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支援当地建设。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像陆步轩这样的名牌大学高才生却干着和他的知识不相称的工作。”



 


看清了吧,我做这工作是不相称的。上至六七十岁的老头儿在为我呼吁,还有什么大腕的评论家也在为我费笔墨呢。我有才无才,时隔这许久当然无从得知了。但名牌大学的文凭,咱还留着呢。光有这,就能证明咱有多了不起了。



 


当时哥们卖肉也是无奈,谁叫咱做了好些天老板而又咂了呢。如果咱当时要是发展起来了,还不是因为咱是名门之后,天生的有才呗。今天落魄了,咱怎甘心,让学校为咋贡献点啥的难道不应该呀,将来有了名还不是咱学校长脸吗。



 


咱天生就是干大事业的,靠卖肉积累原始资本太也不够意思了吧。何况挣这两小钱也不是容易的,还得懂经营之道呀。我就是太娘的诚信,不短斤缺两以至于搞不到大钱。你没见那些发家的,就是靠短斤缺两的吗。所以咱赚不到钱,根本就是别人害的,那能怨咱没本事呀。



 


不说了,不说了,反正这也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我现时可不同了呀,给你看看那些聘书吧:



 


有意向聘请陆步轩做教师的西安科技大学正在筹建中文系。

 还有西安纺织学院等单位与陆步轩联系 



 


关于他的报道见报之后,已经有包括陕西巨象广告公司、陕西妇女儿童中心在内的20多家单位与他联系,有七八家直接去了他的肉摊。

 北大才子当街卖肉的消息传开后,网上盛传有数十家“求贤若渴”的单位向陆步轩抛出了绣球,其中就有“上海影视艺术表演学校



 


怎样,够牛吧。还英雄问不问出处了。人家还没见到咱呢,就求贤若渴了呀。你这破卖肉的有这本事吗?干吗不服气呀,你有种也来张北大文凭呀,真是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说句心理话,哥们这是屈尊。当着你们的面说你们,过意不去。咱对记者总没事吗,其实说给你听又有啥呀,反正咱再也不卖肉了。



 


问:你为什么取名“眼镜肉店”?
答:当初选择开肉店,实在是迫于生计,要养家糊口啊。取名“眼镜”,就是一种营销。卖肉按说是粗活,五大三粗“镇关西”,可我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反差越强烈,自然越吸引眼球。
问:见效吗?
答:现在是扬名立万了。我的肉店地理位置并不好,而且我的肉价还要比人家贵上几毛钱,但大家还是情愿多走两步上我这儿来,就是图“眼镜”的货真价实。现在天热卖得少了,一天也要卖出四五百斤。
问:钱挣得并不少呀,你还是觉得卖肉丢脸?
答:刚开始操刀上案,脸上确实火辣辣,现在早就习惯了。我之所以接受采访,不是为了经济援助,而是要争一个社会分工的合理。
问:你认为有什么不合理?
答:如果要让我这个全县文科高考状元去卖肉,那么北大应该开出“卖肉专业”!
问:从北大毕业分回县里的工厂,再到厂倒闭后如今卖肉为生,究竟何以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答:当年同班21人,最后毕业只有半数留京,有的是因为正巧家乡方言保留古音较多,才分进研究所。不少的同学和我一样,下到县一级。
问:他们现在生活工作情况怎样?
答:最惨一个就是我啦。
问:毕业14年了,你也有过不少“跳龙门”的机遇,听说曾经借调到县计委工作过,还负责过团员工作,为什么始终没能从“借调”转成“正式”,是什么最终让你心灰意冷离开?
答:我比较内向,更不会见风使舵。
问:除了环境因素,你自己有没有责任?
———3秒钟的沉默,陆步轩掐断了手机。
看仔细点我可没有贬低你们卖肉的哥们呀是分工不同吗哥们干过那么多事之所以不成都是社会问题如果不是这狗业的社会问题就凭哥们这出身呵呵不必说了吧



 


至于我自已有没有责任那可不好说得跟你这种无聊小民说这些反正你也不会懂拉倒吧哥们这几天还要去电影艺术学院呢艺术你懂吗卖肉能卖出艺术来吗再见你呐



 


零号君,写到这里,你还敢说英雄不问出身吗?



 


按西柳言:英雄一定要问出身,而且最好连祖宗十八代的都搬出来,那怕五千年前的也不要放过。你不是姓赵吗?赵匡胤总跟你多多小小有点关系吧。你不是姓刘吗?最怎么的也出了个皇帝呀。你牛,牛的过我的出身吗?。。。。。。



 


想当年什么鸦片战争,抗日战争,一定都是编的吧。凭我堂堂中华出身之高贵,这种事又怎能发生,不编又怎么可能?



 


我陆步轩不就是系出名门吗?登高一呼,引天下苍生皆侧目。你零号放什么清秋大屁,还说英雄不问出身,有种的你出来使使。就凭你那鸡毛大学,能有此号召力吗?去,去,去,一边凉快去。。。。。。


(4)《婊子与牌坊——浅论当代文学的沉沦》


婊子与牌坊这二个字组好象是风马牛不相及,一个代表着纵欲,一个却是节欲贞节的象征。笔者硬是把这二个字组串在一起,总有让读者有种强扭的瓜不甜的滋味,心里会产生别样的感觉。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那就需要费些思量了,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婊子与牌坊这二个词组的前题条件是什么?我想傻瓜也会知道,那就是女人。没有女人,这二个字组也就失去了意义。就象嫖客与避孕套专指男性一样,它属于女性的专用词汇。从这一点来说,婊子与牌坊好象并不是对立的。



 


既然有了前题,而且前题是相同的,那么它们之间必定有着内在与必然的联系,只是我们流于世俗的眼光,没有深入的去发现而已。对于这个内在的联系,我也曾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上几日,见某君发的一些文字,才豁然而通。那就是我脱口而出的一句:“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对呀。既然可以既当婊子又立牌坊,那这二个字汇不就和谐的统一了吗?可见,笔者的将这婊子与牌坊联系起来是没错的。



 


也许有人会说,你说起来轻巧,可实际满不是那么回事,那能说统一就统一的。是吗?我看你是不在其中不知其滋味。你不妨在有空的时候上街逛逛,无论是街头拉住你谈价格的下流婊子还是在豪华宾馆扭捏作态的所谓交际花。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外地口音。难道本地就没有婊子吗?难道本地都是贞节烈妇?我看也未必见得。那为啥本地却让外地婊子独领风骚呢?也只能解释为异地互换交流。穷根究底,还是婊子那抹之不去的牌坊情结在作怪。真是这种情结,让婊子们饱受颠簸流离之苦。



 


她们忍辱负重的在外地偷生,只为了不想被乡人知道,她是做婊子的。毕竟那样的名声一传开,牌坊肯定是与她无缘了。也许有人会说,那她干么做婊子呀,做个良家妇女不就得了,还怕没有牌坊树吗?。那你就外行了,做婊子的不见得就不能立牌坊,而做良家妇女的也不见得个个都能得到牌坊。至于原因,你看下文就知道了。何况做婊子是为利,轻松的得利。你想,世界上还有什么工作比这更轻松的。裤带一松,财源滚滚,又不须出力,也不必物质的资本,就可得无本之万利,何乐而不为之。君不见,这世上的婊子越来越多吗?。



 


牌坊是名,如果有了牌坊,那就说明你是贞节的。不论你以前做过什么,那怕是婊子,只要没别人知道,自已不吭,你照样可以将自已这残花败柳之身打扮成天下第一贞妇。并堂尔皇之的侃侃而谈贞节的如何维护。有此等妙事,你说婊子们受点奔波之苦难道不值吗?。



 


名利双收,别说婊子,就是出入庙堂之高,说世事皆风流的才子才女,又有那个能够例外。至于心底愧不愧疚,也就不在话下了。毕竟牌坊已在,又有多少人去穷根究底呢?。华丽的外表,总是能掩盖许多污垢的,这也是常人很少敢去查的原因所在。



 


就象被视为人类进步阶梯的文学,又有多少是有实在底蕴的呢?。中国上下五千年,朝庭颁发的贞节牌坊也就三千来座。而文学界的牌坊呢?又有几座?前三朝尚余四书五经之类,后三朝能引人注目的也就是汉史唐诗宋文元曲。所以说,文学界的牌坊比当时实际的贞节牌坊还要少许多。这是什么原因呢?好象在泱泱之大中华,文人并不少呀?。



 


这就要从多个现象来分析了。实际生活中的牌坊,是人为树立的,只要朝庭喜欢,不管你是婊子还是贞妇都可以,所以这种牌坊并不代表着实际的质量。这也是为什么现今牌坊稀罕的原因所在。而文学呢?它是存在于人心的,要经历人心的淘汰。任何的权威肯定的,但文采不及,人心总是难以接受,淡出人们的视线也在必然之中。所以文学能留下来的,必定是精品,是永不倒的牌坊。



 


没有那个人可以给文学立牌坊,文学的牌坊是经过历代的风雨自然产生的,所以它的根基也稳。婊子可以假扮淑女骗到牌坊,但文学之牌坊,任你如何的吹捧,任你如何的造势,却不是骗得来的。文学它是立在人心上的,那么历经千年,它还是活在人心中。这也就是为什么婊子们的牌坊易倒而文学的牌坊永远不倒的区别。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代的文字,并没有经过历史检验,但立牌坊之风却日盛。君不见当今社会文学之牌坊林立吗?,写一本书就可以立起权威的牌坊,念一首诗就可以成为文坛大腕。如此之风,怎不让天下满是牌坊。



 


妓女写书可以定为美女文学,精神病人呓语可以成为前卫诗人,流浪者摆弄垃圾也能成为新潮艺术。恍恍然当今中华文风千古之盛,直达盛唐旺宋。不说流派纷呈,光是那文学的开山宗师,也足以让历朝蒙羞了。是今人之才远高古人吗?那只有天知地知了。



 


文学到了当代,却有一样是古人无法堪比的。那出书立说的量,日日数以万计,古代行吗?。是呀,科技发达了,人的智商高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今人超过前人是必然的。然有一样,却是今人无法与古人比的。那就是今人远没有古人闲适,也没有古人那种心静。浮躁的社会注定了人心也是浮躁的,所以文学也难以避免这种浮躁。就举一个例吧,那天天以万计出的文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又有多少是真正可以称之为文学的呢?,快餐文学是真正的文学吗?。



 


不言而喻,那称不上是真正的文学。但今人为什么要给它加个文学的称谓呢?这只能从今人的浮躁来解释。今人无法静下心来著书立说,但又不甘心自已所写的文字不能称之为文学。所以就算是牵强附会,也要拉来这块遮羞布替自已遮一遮羞。这种表现,就如同婊子对牌坊的情结。有了块遮羞布,就可以堂尔皇之的入世了,既得名又得利,何乐而不为。



 


纵观近年纯文学至所以走向式微,正是由于这种婊子想法所造成的后果。看到婊子风光无限,得名得利,还有几个文人甘于寂寞,能静下心来好好的写纯文学呢。急功的近利的婊子想法的流行,造成了当代文学的断层。拭目遍观,近些年好文学又在那里呢?。我们的后代,还能看到我们这代人留下的牌坊吗?。总不能让我们的后代也吃着所谓的快餐文学长大吧,总不能让他们问:“你们那个时代就只有婊子没有牌坊吗”?。



 


是什么造成婊子想法的泛滥,要推祸首,我看也就是那些真的或假的权威了。真是他们用不负责任的评论,让婊子思潮泛滥。真的权威也许是不经意,也许他也就是那个水平。说的难听点,可能更有一种怕被后人超越的自私思想,决定了他们故意让优劣互换。假的就更不用说了,他本身就是造假出身,又怎能认同真的呢?。于是,在他们的作用下,越是莫名其妙的文字,在他们的嘴里就越推崇。而真正的文学呢?早已被他们打入了冷宫。



 


因循守旧是他们的口头禅,谁要是按五千年积累下来的写作规律写,就成了因循守旧的代表,是不懂得现代文学的腐儒,也就是他们嘴里不值一评的劣文。真是这样吗?当然是这样。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懂文学理论,他们本身说不定也是互相吹捧出来的权威。既然不懂,自然也无法评。但作为权威,这又好象有失面子,总不能说自已不懂吧。于是,“因循守旧”“劣等文学”等词汇,也就成了他们推脱的最好借口。你说在种环境下,能不让婊子想法流行吗?。老祖宗千年凝结的智慧,怎到了他们嘴里是如此的不值一哂呢?



 


今日激愤,写下如斯文字。说不定明日那些“权威”们,‘新潮文学家”们,又要口诛笔伐,拿我这等无知小民开刀了。毕竟黑暗的世界,是不让良心存在的,就象婊子笑良民不解风情一样。让良心死去,他们的世界才能存在。至于后人,那是后代的事了,又关他们屁事呀。



 


行笔至斯,我已无言,只有泪眼望着窗外那林立的牌坊。那些牌坊有多少是婊子的?,又有多少是贞节烈妇的呢?。今日如森林般矗立着的,到我们的后代还有屹立不倒的吗?。



 


但愿这只是我的泪眼模糊,而不是真实的存在。因为在泪光中,我看到了所有的牌坊正在倒塌。。。。。。



               (5)《大学生初入社会如何定位自已》


“在社会这个大熔炉,大考场上,任何的金字招牌,水晶招牌,钻石招牌,都无济于事。如果没有从0干起的心态和发奋努力,北大毕业就真的等于0”。



 


这是写这篇文的作者在美联集团中国公司大区经理会议上说的话。也许在许多的大学生眼里,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在天方夜谭。但我读了他的文以后,却深以为然。他说的究竟是对是错,我们可以从他的人生轨迹来发现点什么;



 


“你尝到过背着产品一边走一边睡着了的滋味吗?你尝到过在被连续拒绝了10次,20次以后,最一次微笑着踏进大门时那种巨大的压力吗?我曾有过32次被拒绝的失败记录!但当我满怀信心地开始第33次努力后,我成功了”。



 


从作者的以上自述里,我们好象并不没有发现这与北大毕业等于零有直接的联系。而只是发现成功者的艰辛与不屈不侥的性格。最多,也只是成功者的一种经验之谈。但我们无可否认的是,只有成功者才有资格谈论成败。所以我们可以再听下去:



 


“成功是什么?,成功对其它行业来说,也许只是在别人不愿努力时你继续努力做一把。但对于我们搞销售的来说,则是在别人想都不愿意想时你必须早早地爬起来,用十倍百倍的努力去做。它给我们最大的痛苦不是榨尽你所有的智力与体力的高强度劳动,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粉碎你的自尊。让你与那些你平日或许根本就看不起的在智力,学历,与你完全不一样的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你没有优势,但你必须取胜。我是北大89届毕业生,在这一点上北大毕业等于0”。



 


看到这里,我想各位应该有些明白了。当然他只是从自身的角度来说,而且一再声明的是在销售方面。就在他的话里,我们也可以感觉到他骨子里还有那种文凭的优越感,但这一点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成功者。毕竟,他懂得要在社会上生存就必须得服从于社会,他能够正视自已的位置,所以他也找到了属于自已的路。



 


“我对大家说,今天你们看到的是我当过3个跨国公司中国总监等职的潇洒。可是潇洒的后面该洒下多少汗水甚至血泪。有人说就凭你北大的牌子和高材生的聪明,根本不需要去受这般苦。我要说我不清楚别的行业是否这样,我只知道对搞销售的人来说,绝对不会存在任何的辛运。”



 


他的话很有道理,“潇洒的背后洒下多少的汗水甚至是血泪”。是的,社会是现实的。他不管你有没有文凭,你聪不聪明,而是你付不付出努力。如果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却把聪明用在了歧路上,这个社会会给你丰厚的回报吗?文凭也许可以让你在求职的路上顺利一些,但工作是人做出来的,而不是文凭就能做出来的。如果你有北大的文凭,但你沉醉于文凭带给你的荣耀,而自已不思进取。那么,我可以说,你迟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从我们以上的话语中,也许大学生们觉得受了侮辱。也许你们会问:“那我这大学不是白读了?我的那么些年的学海生涯换来的难道就等于零?”。不,我跟那位作者的观点正好与你的意思相反,就象那位作者所说的:



 


“我那次讲话并不是全盘否定北大等一流学校给人的教育。相反,我认为我的成功离不开在北大受到的一流教育”。



 


我没有读过北大,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所以,我无法感受到一流教育的成效。但这并不代表我否定教育带给人的好处,反而我对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倍感尊重。为什么?,因为人都想自已多学一点知识。俗话说的好:“胸有万卷心不愁”吗。无论是附庸风雅还是谈古论今,有知识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且还不说它对人类进步的作用等大道理。



 


这是现实,无可否认的现实。“对知识的尊重就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千古不变的名言,已经说明了知识对人的重要。所以,我在这里也不想再多噜嗦了。



 


我想在这里说说代表着知识的大学生们如何在进入社会时尽快的融入这个社会。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象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一样,如何让知识尽快的在社会中发挥作用,而且能被社会接受,这是我们的大学生们要思考的。不然,为何那么多的科研成果只能束之高阁,无法转化为生产力。为何不是代表着世界最高水平的微软能统治IT产业。这就是社会的复杂性与独特性,并不是在教科书上就能学到的。



 


大学生从我懂事起,在书里还是大人嘴里,知道的就是天之骄子的代名词,可谓是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中龙凤。在我小时候,大学生真的是凤毛麟角。那代表的意义,就是跳出了农门,是一辈子铁饭碗好工作的象征。物以希为贵吗,那时大学生少,连国家都视为宝贝,自然是不可一世高人一等的。不管服不服气,这在当时就是现实。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越办越多,再加上扩招,大学生也逐渐多了起来。除了那些精英尖子国家还保护外,其它的基本是走向社会,自由择业了。就象上文作者所说的,社会是个大熔炉,它不是以你的知识与聪明决定你的意愿的。社会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特别是在我国这种处于资本主义初期的实际环境下。如果你不能正确的端正自已的心态,那么这个社会将很难接受你。



 


现在无论在传媒里还是在实际生活中,听到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也不是新闻了。反而大学生找工作难才成了正经的新闻。是中国的大学生过多吗?是中国的人才过多吗?好象并不是如此。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想大学生们在抱怨客观环境的同时,是不是也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已呢。



 


前不久〈长安才子街头卖肉〉曾热闹一时,抛开人为的炒作,那里面又有多少实质的东西呢?。我还记得有一位什么评论者在那件事里说过:“中国西部尤其是西藏自治区,每年缺少多少人才”等等。而让一个才子卖肉好象是脑体倒挂。看上去很有道理,可我们从细处分析呢?其实满不是那回事。试想一下,去西藏自治区他陆步轩能去吗?想去吗?。如果他本意想去,我想他如此才子,西藏自治区这种缺人才的地方又怎能不欢迎呢。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脑体倒挂而是在于人想做与不想做的问题。



 


这一点从陆步轩与那位作者的对比我们就可以发现了。同是北大高材生,一个为自已卖肉而求助于新闻媒体。不惜人格的尊严,只为寻求一份好工作。也许他得到了想得到的,但这种得到,如果还像他嘴里所说的“沦落”与“不平”。那么,我可以在现在就断定,他还会去卖肉的。毕竟一个为了得益,连人格都可以牺牲的人,是不值得别人尊重的;反之,那位作者就是值得人尊重的。那怕他现在不是个成功者。毕竟他付出了,毕竟他知道自已端正自已的位置。如果他不能成功,那我只能将这归于天意使然,而非人之错也。



 


所以说这就是做与不做的问题。陆步轩没有去做,而只会去抱怨这个社会不公,所以他失败。毕竟这个社会是不会因为你陆步轩而改变的。而作者去做了,而且努力的去做了,所以它成功。就象某个名人说的:“如果你去做了,你不一定会成功,可你有机会。但如果你不去做,那么你连机会都没有”。



 


我想作者当时就是如此,他不见得会想到他今日是如此的成功。但他心里肯定会想,他会有机会的。这一点从那33次推销就足以让我们明白了。而陆步轩呢?如果他真去西藏,说不定他也会有机会的,只是他不敢尝试而已。



 


就现在大学生就业难,我也想说说自已个人的看法。在整个社会呼唤人材的时候,大学生就真的找不到工作吗?这滑天下之大忌的问题,可能在那里都会成为笑柄。是国家不关心吗?报纸网络为何天天叫嚷西部缺少人材。是社会不容大学生吗?试看那里的招工广告不是注明大学生优先。那为什么大学生还找不到工作呢?是社会的缘故,还是大学生本身的原因呢,不言而喻。



 


就从我个人来说,我也曾几次想招募几个大学生为我所用。毕竟他们的学识会有助于我的事业发展,但到现在,我还没有要一个。为什么?我就举二个例子吧:



 


有一次我在网上与网友聊天,那网友是湖北工学院学商贸的在校生。聊着聊着,我们就进入了同一个话题。我开玩笑说:“等你毕业了帮我干如何?”。谁知那位小姐一开口就问我开多少的薪酬。我笑答:“那你认为你值多少?”。她说也就十万年薪吧。我反问“那你能帮我挣多少”。她说也就百把来万吧。我说:“那好,如果你能帮我挣一百万,我开你五十万的年薪。但要是你挣不到呢?我不开年薪可以吗?”。她无言。。。。。。



 


还有一次,我在火车上见几个在校的大学生在高谈阔论。从他们的话里意思,我就可以感觉他们的神采飞扬。他们的理想是绚烂的,仿佛一出校门就有很多名牌公司虚位以待一样。那种口气,就象他们是公司的救世主一样。我这人多事,我就问他们,你们坐软卧那钱是你们自已挣的吗?四个人没有一个回答我是他们自已挣的。但从他们不服气的口吻里,我感觉到深深的失落。“我们毕业了会挣到还给父母的,不就是俩小钱吗”。



 


我不说他们能不能孝敬父母,但从他们将希望全部寄托于明天的希望这一点。我想他们是不会成功的。一,好大喜功,过高的看待社会对他们的承受力。二,不知道创业的艰辛,在没有钱的时候就崇拜享乐。那么就算他真的进入名牌公司,他们还有进取的欲望吗?。不进则退,在人材辈出的当今社会,也许他们明天就是淘汰者。



 


所以我说有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或是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是必然的。毕竟天之骄子的美誉,让很多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找不到自我。对自已的能力估计过高,对社会的期望值过高,造成了他们的必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一个老板在你的空话中与文凭中给你高薪的。你只有通过自已的努力,向老板证明了你的能力,你才能得到你期望中的回报。



 


为什么西部缺少人材?为什么东部沿海地区有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还需要问吗?。



 


我想在这里跟刚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们说:“大学生涯只能证明你的过去,在没有证明你在这个社会上的价值时,任何的文凭都不能证明你是优秀的。你只有放下你高人一等的心态,从头做起,将自已当成一个普通人那样的努力工作,你才会在将来出人头地”。毕竟,你们拥有比常人更高的起点,那就是你的知识。



 


希望你们就象〈北大毕业生等于0〉的作者那样的去正确看待社会,正确的摆正自已的心态,你们将来肯定会拥有一片灿烂的天空。千万别抱怨社会,不说黑格尔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凭社会这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它也不会同情弱者的。而抱怨恰恰是弱者的同义词。



 


老板只看重你能为他做出多少业绩,而不管你有多高的学历,利润才是老板给你高薪的唯一理由。所以我只有努力的工作,不知疲倦的奔波。。。。。。



 


我的最终理想就是自已将来也成为老板,我在付出的同时也在积累经验。那怕那一天我成不了老板,但只要我在我的工作岗位上证明了自已的能力,我也将是快乐的。。。。。。



 


这是某大集团驻云南办事处的全权代表(湖北工大毕业),在昨晚酒桌上与我说的。从他三十一岁的脸上,我见到了他的沉稳与凝重。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成功者,起码在我眼里他还算不上。但我相信,他会成功的,毕竟他已经能够正视自已。何况他渊博的学识与敏锐的洞察力,无一不证明了他是优秀的。优秀加正确的心态,这是成功的基础,也是我最后结篇时引用他的话的原因。



                                 (6)《执法者与法制》


昨晚无事,偶翻《法制周报》。被报中的一“豆腐干”吸引,报道中说浙江永康警察抓住一偷车贼时,从他身上搜出了二封未寄出的信,信中有一句话特别有意思:“你们速来这里,这里的警察不打人”。信是准备寄给他的同伙的。




 


看了这句话,我开始也是放怀大笑,笑这个偷车贼真有意思。可笑声未歇,心中又生起了一种别样的思绪,“这里的警察不打人”,那么它的反义词呢?难道是其它地方的警察都打人?。




 


我不知道。毕竟中国之大,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所以对中国的警察具体了解到何种程度,我是没有底的。但对于我自已身边的警察,说真的,我没有什么好感。尽管我也知道我需要他们,他们也在保卫人民,从事着生命风险最高的职业。但对于他们的一些行为方式,我却是不敢苟同。




 


有一个朋友曾对我说过一个故事,说他的大哥在美国亲眼目睹了一个警察在马路上叫一个老人出示身份证。那个老人就说了:“请你用“请”字,别忘了我是个纳税人”。听了这个故事,我心中有别样的滋味。想不到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老百姓竟能用堂堂正正的用一句“纳税人”就打发了警察,并对警察没有用“请”这个字表示了反感,而警察们还认真的为此作了道歉。




 


而同样的情况在中国呢,我看完全是二码事了吧。就说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吧,那是在前年我跟我妻子走在街上。有二个警察走了过来叫我们出示身份证,我们出示了身份证,但却引起了一场不必要的争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老婆是山东人,而我是浙江人。那时候我们在外面做生意,所以她的身份证一直没有换。也正因为这山东的身份证出了麻烦,警察叫我们跟他们回警局。我问他们理由,他们说怀疑我们是嫖娼卖淫。这可把我差点气疯了,我跟他解释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是合法的夫妻。你知道他们怎么说,那你把结婚证拿出来呀。我的天,天下有那个人在自已的老家上街要带结婚证的呀。但任我解释都不起作用




 


我实在忍无可忍,就跟他们说:‘我上街没带结婚证,那你现在叫我们回警局,有什么证明?,你带着逮捕令吗?小心我告你非法侵犯我人身自由”。没想到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警察的态度就变得极其粗暴:“告,你去告呀。谁怕谁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已。就凭你,能告倒我吗?”。




 


后来因为来了一个警局的朋友才理清了误会,但我并没有听到他们的一句歉意的话。你们说,这是咋回事呀。我们也是红旗飘扬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也是个堂堂正正的纳税人,咋就比不上万恶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个死老头呢?。瞧人家那老头得意哪样,我真想一头撞死算了。为啥呀?人家一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竟能让警察俯首贴耳。咋我这个大老爷们还得低三下四的求警察呢?。




 


说真的,自打小起我就对警察心生崇敬。毕竟人家保卫着安宁呀,瞧那电影里的个个英明神武,正义凛然,让犯罪份子不敢轻生非份之念这等表现。怎不叫受其恩泽的小民心生感激。何况那句“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标语,也是大公无私的,总让人心生敬意




 


但随着年龄的长大,我对警察的某些看法也在变。我的年龄是随着中国的经济增长而增长的,在我短短的三十二年生命中,正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候。经济在发展,人的观念也在改变。无可否认的是,随着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日益严重,犯罪现象也日益增多。我们的人民警察队伍也在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他们不光要面对着流血牺牲的考验,而且还得时时提防着各种各样犯罪份子设置的陷井。如糖衣炮弹呀,色诱呀等等不一而足。尽管我相信人民警察主体是好的,但毕竟有那么一些人已经堕落了。




 


翻开报纸,经常可以见到警察滥用职权呀,腐化堕落成黑社会的保护伞呀等等。让人看了心里真不是滋味。陕西“处女嫖娼案”,“司法局干部警车内强奸少女”,“街头无故枪杀摊主”。现代的传媒速度之快,让一切消息在秒计里就可让全国知道。所以人们在这些报道里对警察产生了深深的失望,尽管谁心里都知道那是一小撮败类,但他毕竟有着警察的名声呀。他是在警察的名誉下犯的罪,何况谁会记得犯罪者的名字呢?除了说是警察,人民他们会说别的吗?。




 


警察,只因为他是人民的保护神。所以人民对它的要求也高。对它的缺点,人民是很难荣忍的。法律是公正的,而警察就是公正法律的执法者,犯罪者犯法百姓可以理解,为他不懂法或者是生性暴虐。但执法者犯法,那就满不是那回事了。百姓会感到绝望的,因为法律在执法者都变味,那让百姓怎样去相信法律,怎么会有安全感。




 


就象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那个偷车贼的话,又怎不让我们警醒。“这里的警察不打人”,那他的潜台词就是别的地方的警察打人了。我不知道这别的地方指的是那里,但可以想像那小偷肯定是吃过这方面的亏。




 


小偷挨打不值得同情,但警察如有这种做法那就麻烦了。这是明显的违法,警察没有打人的权利,我想这个连二岁的小孩都知道。可我们的人民警察为什么不知道呢?。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是中国千年来风行的定式。但实际上呢?知法犯法,却是罪减一等。你不见那些警察犯罪后的刑期吗?我看了都想哭。。。。。




 


中国的官官相护之风决定了这种事的存在,也间接纵容了警察的知法犯法。如果穷根究底:一是百姓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二是官官相护,告状难,状难告。输了赔不起时间精力,赢了怕打击报复。三是法律不健全,知法犯法者往往抓住法律的漏洞,为所欲为。真因为有这三点,知法犯法者有恃无恐,以至于敢犯通天之罪。




 


警察代表着正义,如果正义已沦丧。那么这个社会将陷入无序状态,百姓将对法律失去信心。一个没有法制约束的社会,会是怎样的社会呢?这些我想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的。



 


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是每一个执法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他们行使的也只是法律框架内的权限。以法律为准绳执法才是真正法制社会,是社会从人治往法治的开始。执法者本身就是代表着法律,法律是在他行使的权利中得到体现的。如果执法者本身不具备法律的基础,那么法律只能是空谈。



 


所以在我们抱怨法制不健全而新法的颁布速度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时,是不是也关注一下执法者本身的素质。不说让他们明白中国法律大全,但最起码也该懂得所行使法权内的法律。只有这样,法律的资源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应用,才能比较好的完成法律给予他们的职责。



 


很喜欢听到这句话,我是个纳税人。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纳税人才是最高尚的最有权力的人。因为无论是国家还是军队包括法律行使者等等的一切国家机器,都是用纳税人的钱支撑起来的。纳税人用他们创造的财富,让这个社会得以生存,可以怎么说,纳税人才是这个社会的主人。



 


还记得这句话吗?,所有的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的,公仆是靠纳税人的钱供养的。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应尽的本份,而不是作为对人民的承诺。从这一点上来说,执法者本身就不比公民高一等。严格来说,应该是比人民低一等的。可是在中国这现实吗?有多少人在无罪的情况下敢对执法者大声说:“请尊重我的权利,我是个合法纳税人”。



 


最好的法律也要靠执法者来执行,执法者的行为意义在某种情况下甚至超越了法律本身。毕竟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所以这个尺度的掌握在执法者的手里就变得额外的重要。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有时候就是因为执法者的表现而让公民产生不同的看法的。犹其是在当今中国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执法者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的就是法律。



 


所以一个国家要建立法制社会,在完善法律的同时也要加强执法者自身能力的建设。只有有了好的执法者,法律才是完整的公正的。反之,你就是有最好的法律,但得不到应用,那么法律在公民的心中也只是白纸黑字,装装摆设而已。



 


对于那个小偷的这里的警察不打人,我感到由衷的惊喜。尽管它只是个黑色幽默,但我却看到了希望。我不管那个小偷在多少地方挨过执法者的打,但他现在却实实在在的碰到了不打人的执法者,这难道不是一种进步?。



 


永康的执法者,你们是好样的。你们代表了法律,你们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这种表现,怎不让天下的老百姓感到欣慰呢。但愿这样的执法者不只在永康,而是在全浙江,全中国。只有中国的警察都不打人了,法律才会展示出它特有的严肃性公正性。百姓才会真正享受到法律保障下的安全与愉悦。



 


执法者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任何一个链条的缺节都会影响到它的全面性。欣喜我们的中央已发现了这个问题,那一句:“在加快立法的同时,加强法制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已表明了中央对此的决心。但愿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政府,能扭转中国五千年来的人治社会现象,真正走向法制社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体会到法律不是为那个人那个党服务的,而是为天下所有的纳税人服务的,这才是法律的尊严与神圣,法律才会真正走向人心。


              (7)《性用品走进高校是不是种进步》


不是我不明白,只是这世界变化快”,也不知这句歌词是谁写的,反正我的印象很深。虽然这句歌词迹近浅白,但对于当今巨变的社会来说,却是最恰当不过的概括。


社会在日新月异,各种新生现象也层出不穷。对于我们这些凡人,能理解的就点个头。不能理解的,也只有苦笑,最大不了也就是叹息那么一声,说一句:“不是我不明白,只是这世界变化快”。



 


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是二十多年不断变化的过程。社会从贫穷走向富裕,人性从压抑走向自由。在我们享受着对外开外带来的物质文明时,也无可避免的享受着海外带来的苦涩。那种西方的颓废理论与性自由论,在开放的中国也影响不少。



 


我不是禁欲主义者,所以对性也从不讳言。因为性本是人类的一种生理需要,逃避它的问题,并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你见过历代的那位圣人拒绝性的?包括孔圣人自已,不也是子孙满堂吗。



 


所以性本不是罪恶,对于那些对性讳莫如深的人,西柳本也是不屑。真小人难做,伪君子好做。既然你无法不需要,那么装腔作势也就显得太虚伪了。何况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大家也知道,如果我们都拒绝性,那么这个地球上还有人类吗?,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浅显的道理。



 


当然我对性说了那么多,并不是对性自由论予以肯定。相反,我对性自由论持反对态度。不说我们东方受儒家文化影响,对性一向持含蓄态度。就是我本人,对那种滥性般的性爱言论,也极其反感。在有些人的嘴里,性就如同买小菜般随便,那近乎兽性的纵欲观,让我这个自以为站在时代前沿的男人,也感到震惊。



 


本以为自已够开放了,还敢对自已的妻子说一句:“我们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散”,但与他们那些前卫份子一比,我这点小儿科又算什么呢?。那一句女人就如同衣服,常换才能常新的理念,实在让我禁如寒蝉。



 


不过你能说他们说错了吗?试看当今之社会,离婚已成了时尚。一夜情遍地开花,更别提街头巷尾随时提供性服务的“牛郎织女”了。有时候我也真奇怪,啥时候性竟变得如此随便了呢。是因为受儒家文化影响对性的压抑太久?还是东方人天生就有纵欲的心态?。



 


这无从考证,因为专家们从没有给出答案。作为我这一介小民,自然也不会过多的去关注。但性随意现象随处可见,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却是不争的事实。日日看到的,听到的,不说以千百计,但以二位数计却也不难。



 


对现在社会中诸多性泛滥现象,也许我们的心灵已经麻木。就象德国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说的一句名言:“错误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也许有人认为这是谬论,但对当今性泛滥的现象不是最好的注释吗?。对于性自由论的接受,不也真是这种错误的性观点一再重复的产物吗?。



 


不管你承不承认,但对性错的承受力,人们确实是以前所未有的态度来默认。就象我们对学生卖淫,少女偷情,甚至于未成年就珠胎暗结,已见怪不怪。甚至于连惊诧感也没有。从此可以发现,人们是前所未有的宽容来对待性错的。



 


性既然已经公开的进入人们的视野,那么性成为话题也是必然。我昨日看了一篇报道《性用品堂尔皇之走进西安大学生超市》,全文如下:



 


陕西西安某重点大学大学生超市悄然将避孕套,早孕测试纸等性用品摆上柜台。据营业员讲,这些用品卖得挺好。来超市购物的学生,对此看法不一。但也有人认为“性用品走进高校是一种进步”。



 


我不清楚的不是在于报道本身,而是在于记者为何要在最后一句加上引号。那是什么意思?难道记者潜意识里还认为校园是净土?对性用品进入校园感到莫名惊诧?。我不敢确定,但记者对这句话的不赞同意思,是可想而知的。



 


在我认为那句话就情来说,应该是合理的。你没听营业员说吗?这些用品卖得挺好。既然卖得挺好,那就说明有市场,有市场当然有供货方。难道就因为在校园超市,就不赞同吗?那于情来说也太不合理了。为什么外面可以卖,而校内就不可以卖呢?。既然学生有需求,与其让肥水流外人田,还不如自家赚来的好点,何况还可以帮学生省却好多的跑路时间。



 


退一万步来讲,性用品的进入校园,对学生也是负责任的。试想那些情窦初开的学子,对性知识又知道多少呢?。与其让其作危险的游戏,还不如让他们用性用品来保护安全好的多。毕竟这对性卫生的提高,是起促进作用的。就这一点来讲,性用品进入校园确实是一种进步。



 


那为什么记者对此语持反对态度呢?说穿了,还是因为心理作用。毕竟这位纪者的思想可能是属于保守型的。那么如此说来,那记者是错了?我却又不这么以为。



 


社会上的事我不敢说,但作为知识殿堂的校园应该是拒绝性的。身为学子,如果只顾花前月下,赏风品艳,日日为浓情所困,夜夜为纵欲奋斗,那学子之名何来?。数年寒窗,难道就是为了醉卧花前?这好象与学子求学之道背道而驰吧。就这一点观之,好象性用品走进校园又不是进步了。



 


 



 


但话又说回来,人谁能无情。何况大学生涯正是情怀初开的时节,自然对情对性有着朦胧的向往。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然也难免有性错,这点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作为社会,作为校方,也是在二难之中。疏与堵都不是办法,如果疏,一不小心就会酿成纵欲之风盛行。可是堵呢,那无疑是缘木求鱼,抹杀人性,而且也会引起学子的逆反心理。毕竟年青的学子心智还不是很成熟的。



 


那就没办法了吗?任其自生自灭?我认为那更不可取。唯一能行的通的办法,我认为是合理的宣传。大者从社会来说,无论是媒体还是影视,都要从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性。让性不再神秘,但也不强调性的自由,更无谈性的放纵。孔孟子的禁欲不行,但过度的谈性的自由,同样也会引起社会问题。所以,社会应该就这类问题进行反思。



 


就校方来说,不是性用品该不该进校园的问题,而是如何合理的解释性的问题。让每一个学子都明白,性爱的根本是什么?,是情爱,还是单纯的性爱。只有让学生对性的前因后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么学子们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性爱观,那比牵强的说教与一味高压,要不知强上多少倍。



 


性用品走进校园是不是一种进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永远不会有定论的。就象每个人的思维都不同一样,那也是无法找到共同点的。所以我在这里也不用多言了,让读者们按自已的想法去思考吧。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社会是文明的体现。如果大环境追求享乐纵欲之风,要想让校园成为净土是不可能的。今日性用品可以在大学超市出现,那么明日呢?难道要让我们的高中初中小卖部也出卖性用品吗?。我希望每一个生存于这个社会的人,都能够正视自已,检点自已的行为。为整个社会走向文明进步,贡献自已的一份力量。从我开始,从他开始,如果每一个人都开始了,那这个社会还有那么多让我们争论的现象吗?”。



 


(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开始为起源于五十年代的性自由进行反思,它们因为性泛滥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正是这种惨重的代价,让小布什总统发出了“回归亲情,回归家庭”的呼吁。可见性自由是憋大于利的,这一点希望那些高谈的性爱自由的人见到。)


                                  (8)《道德与法律》


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说:用政令来诱导百姓,用刑罚来整顿他们,他们可免于犯罪,但不知犯罪是可耻的。用道德来诱导百姓,用礼教来整顿百姓,他们既有羞耻心,并能改正缺点错误。



 


孔子以上这段话很好的诠释了道德与法律对于百姓对犯罪的不同教育结果。虽然这段话说于二千多年前,可是其中的至理,虽经这千年的风雨,可仍旧熠熠生辉。由此可见,儒家文化这丰富的底蕴,是多么的博大精深。时至今日,我们或多或少还在感受这源远流长的文化带给我们的影响。



 


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国家。无论是治国,还是为人,儒家文化都深入其中。那“为政以德”的名训,那“无为而治”的箴言,曾让多少帝王受益,让多少黎民享受了帝王仁爱统治所带来的安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九字真言,包含了所有阶层的道德标准,也成为了国君与小民共同修学的终极目标。



 


“道德是立国之本”,就很好的点出了道德对于社会的意义,它的重要性就如国之基石般不可动摇。试看孔子对道德于国的重要性的诠释吧:“国君有了道德,就会使人民归附。如有了人民,就会拓展国土。如有了国土,就会产生财富。如有了财富,就会使国家财用充足”。试想,一个国富民强的国度,还会产生社会问题吗?。就是有,那也只是枝节,无损于国之根本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道德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这也是为什么当今中央政府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还特别声明要加强道德教育的原因所在。还记得中央是怎么说的吗。“以德立国,以法治国”,德操教育还在法制治国以前,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德操还比法律重要?难道当今政府全盘接受儒家文化之思想?。



 


这好象与现今社会有点格格不入,毕竟现在这社会上的人最关心的是法制建设。何时中国社会完善法律?何是中国社会进入法制社会?才是最吸引人们的话题。现在中央政府将道德建设加于法律之上,是不是中央政府认为道德建设比法制建设更重要呢?。



 


这一点我不知道,也不敢妄加推测中央政府的内在意思。但就有我个人认为,道德建设确应排在法制建设以前。因为道德是本,法制是标。就象一棵大树,道德是主干,而法律是枝梢。你说是主干重要呢,还是枝梢重要。



 


由此引伸为人类,道德是为人之本,人都从道德的规范中规范自已的行为。从而让自已成为社会中的一员,道德使人们明白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它没有强制力,但却有约束力,是人一来到这世上就必须尊从的无形的定律。而法律呢?他是标。当人们违反道德并脱离主体社会标准走得太远时,法律就代替了道德的约束力而转化为强制力。法律是为道德服务的,也就是说当道德无法控制一些人的意志时,法律用强制力来制裁。让主体道德社会不受其的影响。



 


简尔化之,法律本身就是道德的延续。



 


如果不信,我们可以看看天下诸国。各国因道德标准的不同,而法律也千差万别。比如当今天下法律最完善的美国,由于他们的道德标准是“自由,平等,民主,博爱”,所以这一点也就在法律上反应出来了,他们的立法依据也就是以平等民主为主。过于崇尚自由的天性,让道德无法有效的控制他们的行为。所以,只有让强制力的法律来制约,这也是美国历史最短却法制最全的原因。而阿拉伯国家,他们的道德标准就是伊斯兰教义。所以,它们的法律就是教义的延续,甚至于在有些政教合一的国家,伊斯兰教义就是法律。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法律的原身就是道德。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道德就是法律的原身。那么就让道德来治国好了,还要费劲心机的写出那些法律条文干吗?。这个问题很有道理,我们就从道德与法律的产生说起吧:



 


人类自从进化为有思想能力的高级动物起,就开始用思维来思考自已的生存。当思维告诉他单打独斗的生存方式无法有效的让自已生存时,他们就选择了群居。既然是群居,那么就要合理的分配生产力与收获物,这就要需要一个人来安排。当然那个人肯定是当时最有力的人,这个人所提出的建议与决定,也就是最初的道德标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光靠有力量的人已无法让人心服或接受不合理的分工。这就需要一个最公正的人来执事,于是选举就成了唯一的条件。他们选出了所谓的贤人,也就是思想高一节的智者。为了有效的控制人们的行为,智者必须让人们同意他的观点,于是他们就提出了自已的行为准则,让人们作为他们的生活标准。因为是最公正的人提出的,所以人们也就接受了,这就是道德的初步确立。尧舜禹当属最初的道德确立者。



 


但生产力的进步,让物质供应大于实际的消费。于是原有的公有制群体开始分化,群体生活也逐渐走向个体或小团体生活,这也是私有化的开始。由于社会进入了私有化,生产能力的不同,造成了社会分成几个阶层。这就迫切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控制机构来调和这种矛盾,于是国家这个字眼应运而生。



 


既然有了国家,当然得有政府。政府为了有效的掌控子民,就必须得提出自已的思想标准,那就是道德。政府本是想用道德来有效治理社会的,但道德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是存在于思想的,是无形的产物,很难产生实质的惩罚效果。虽然在当时,也可以用它代替法律,但人为的解释总不能让人心服。何况道德还有随意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它用来控制思想是可以,但有效管理社会却有力不从心之感。于是,政府就在道德的基础上,颁布了违反道德准则的惩罚条例,也就是政令。政令以公开,明文公示的方式,强迫子民接受道德与行为规范,让社会进入有序的运转状态。政令,在很大意义上也就是法律的前身。



 


既然搞明白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那个对社会的意义更大就可以不必争论了。道德的存在,就是压抑人的天性,控制人邪恶的欲望,让人循规蹈矩的走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并为这个社会做自已应该做的事。而法律呢,就是强制人们遵循现行的道德标准,在道德的大框架内生活。如果要说道德与法律的不同之处,那就是一个是约束力,一个是强制力。但归根结蒂,它们都是为保障社会的有效运行而存在的。道德重在个人修养,“修身,齐家”就说明了道德的要义,由内及外的影响人性。而法律重在强制力,“治国,平天下”是它的本意,是由外及内的约束人性。



 


正是因为道德与法律的双轨齐下,才让社会正常的运。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这个社会将很难约束人民。



 


在强调以法治国的今日,同时加强道德建设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纵使你法制最健全,但一个道德沦丧的国家,法制是很难约束人性的丑陋的。就象孔子说的:如果天下百姓不知道犯罪是羞耻的,就是他们能免于犯罪,也难保不会发生别的事。一个社会正常有序的运行,是由多方面组成的,不是不犯罪就行了的。何况犯罪既不是羞耻,那么犯罪也将被这个社会接受,可以想像,一个能接受犯罪而不知羞耻的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



 


我非常赞同孔子的以“道德来诱导百姓,以礼仪来整顿百姓”这句话。毕竟人都是思维的动物,他通过道德与礼仪,知道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羞耻的。如果道德与礼仪能让人约束邪恶的欲望而选择高尚,并能不断的发现自已的错误并不断的完善自我,那么这个社会还有犯罪的吗?。



 


所以说,社会的稳定始于道德教育的结果。如果一个社会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再加上合理公正的法律吓阻,那么这个社会将是非常美好的社会。



 


感谢中央政府的高瞻远卓,让道德教育与法制完善同步进行。正因为它们的相辅相成,中国将因此走向文明进步的社会。



 


“以德立国”,“以法治国”。按此思路作为治国之道,必将让中国拥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9)《什么叫职责?》


曾几时起,承诺已成了主流。商店向顾客承诺货真价实,医生向病人承诺百病痊愈,等等不一而足。就连政府也看着这红红火火的承诺心动不已,于是政府也向百姓承诺办几件实事,警局向百姓承诺依法办事,法院言公正公平,有关单位说政务公开。姑且不论其可信度有多高,光就从职责本身的意义来说,这种承诺就好象显得虚伪。



 


试问一下,什么叫做职责?。我不想去翻辞典文海什么的,就直接从字面解释吧。职,是职业,你所从事的工作统称。责,是责任,二个字合起来的含义就是你所从事工作本身的责任。那字义已解开,读者难道还不明白吗?。



 


商店货真价实是商人的职责,如果违反,按法当惩。医生治病救人就象军队保家卫国是天职,职业本份而已。所以说,它们的承诺就纯属多余。那种承诺说穿了,其实是它们的职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而政府的承诺呢,我看来更属可笑。难道政府为民办事,警局依法办案,法院公正执法,部门政务公开,不是必须的吗?。纳税人花钱构筑起政府机构,就是让政府部门来承诺为民尽义务的吗?那政府的职责是什么?什么是政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也许我们的某些部门已经习惯了人治的社会,总是将自已应做的事当成一种恩惠赐给百姓。在他们的眼中,百姓是什么?,是草民。草民如草,是不值钱的角色,所以他们所有权力的行使只要是为民的,就当成了一种恩施。



 


君不见中央三令五申为农民减负吗?可都减了几年了,我才在不久前的电视上见到一个动人的画面。一农民兄弟痛哭流涕的拿着一份减负通知书,直对某位领导道谢呢。瞧那位领导脸上洋洋自得的神情,仿使是大善人般受用。我不知道那位领导为何不感羞愧,我只想告诉那位心存感激的农民兄弟,你手中的那张通知书在几年前就应该是属于你的。



 


那位农民的感激当然在情理之中,毕竟这张迟来的通知书还是能让他减少些负担的。但对于对农民兄弟的感激受之无愧的那位领导,我想问问他。我不说他因为什么其它原因让通知书迟来,我就问他一句:“你的职责是什么?你有权享受农民的感激吗?”。



 


凡此类事,不枚胜举。领导批条子让民出苦海,领导一句话为民解难题。那报上宣扬的他们,犹如现代包拯一般。那百姓感激零涕,俯地三叩的神情,又怎能不使他们受用呢。看着这一条条一篇篇黑色幽默,我不禁心寒。领导同志呀,这些明明白白的小事,为什么非要你这贵人亲自动金口费玉指才能解决呢?。平时如果你尽到了职责,管理好你手下的部门,难道这种事还会发生吗?。



 


有职无责是造成当代社会诸多怪状的原因所在。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只要不贪不霸,纵使不行使自已的职责,也不会受到什么处分的。所以,对自已他们崇尚养生之道。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反正没有什么约束,惩罚。何不做个寓公般自在,反正这不得罪人的事,做起来还是比较讨同事喜的。只要官照升,工资照拿就行。至于小民怨言,那也就无所谓了。偶尔心血来潮,做一下善事,说不定还能风光一阵呢。如果平时都做好了,那老百姓何来感激?。



 


此中之道,他们自是得个中滋味。然小民之口,却如洪川,如不施小小恩惠,岂不是民怨沸腾,有碍自已之晋身之道。所以有的时候也该施施脂粉打扮打扮的,可遍目观之,实无可取之政绩,那该如何是好。



 


幸好奸商聪明,想起承诺之道。这东西本是自已职责所在,然小民或是愚笨或是受欺太久,所以接受能力也比较强,自当用之。大言与市场接轨,实为自已遮羞。于是本份之事,拿来包装一下就成了堂尔皇之的承诺,还让小民不胜感激。



 


因为承诺是虚的,也可以说是一张白条。能完成当然好,那可以为自已换来政绩。如果不能完成,就拖呗,在当今世界,客观困难总是存在的吗。我又怎能回避这种事实的存在呢,在他的怪论里,小民渐渐失去了耐心,久之久之也就不了了之了。



 


见惯了太多的承诺虎头蛇尾,见惯了太多的承诺不了了之,所以我们对承诺已经麻木,可为什么我们的某些政府部门还乐此不疲呢?。



 


就象现在的商家,顾客决不因为他的墙上有承诺的文字,就放心采购。因为顾客习惯了商家太多的欺骗。可对于政府部门呢?,越来越多的承诺,百姓在内心里还能相信多少呢?。



 


严打黑社会犯罪,可黑社会越打越多。扫黄打非,还百姓一个清静,可晚上鸡鸣愈烈。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那些黑社会野鸡没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的承诺吗?难道我们的这种承诺还不能威慑你们吗?。



 


那只有天知道了。如果承诺就能让世界太平,那么这种廉价的承诺你又要多少呢?。不是黑社会深入人心,无法根除。不是野鸡繁殖能力超人,以至于无法控制。因为他们瞧不起承诺,那种虚无骗人的玩意,所以他们才能够屡禁不止。



 


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少提一些承诺,多干一些实事,让各部门尽职尽责,那么这个社会保证会清静许多。也不至于让老百姓对政府丧失信心。



 


万幸我们的党是英明的,他总是能洞察秋毫。“领导问责制”的及时推出,让职责明确的落实到了个人。职务与职责的明文规定,让所有忘记了自已责任的政府人员重新负起了责任。这才是正道,这才是人心所向。



 


只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只有一个永远能发现自已不足的政府,才是永恒的政府。我相信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就是这样的政府,因为他具备了所有优秀的条件。



 


少些承诺,多些职责,这是所有政府人员的必须具备的素质。但愿我们的政府人员都能做到这一点,让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增美丽。



       (10)《说说政令不畅的原因与后果》


老百姓最怕什么?老百姓最怕官府。因为在中国这个人治的社会,官府就意味着法律,就意味着掌握小民生死存亡的权力。虽然当今社会已进入了文明有序的社会,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官府在百姓心中的恐惧感也逐步的降低。但实事就是的说,法律的推出还是远远的跟不上百姓的期望的,何况就算按中国现在的推出速度,没有十年二十年,中国要完全完成依法治国,好象也是不可能的事。



 


法律的空白,让许多不法之徒得以为所欲为。因此,也对普通良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从而也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在中国的目前情况下,要想全靠立法来补充这一类问题,好象也不太现实。所以政令在这时候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政令作为政府的一种行政命令,在法制无法完备的客观条件下,有时候就完全的代替了法律的空白。所以说一个政令的好坏,会在将来的好长日子里会产生长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政府是个负责任的政府,它在承认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出台了许多利国利民的好政令。这些政令有效的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所以老百姓对中央政府的大部分政令都是拍手叫好的,这也反映了中央是完全出于为民谋福的角度行使政令的。对治国富民有利的政令,也就是百姓愿意接受的。政令也是中国在五十多年来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似终能保持稳定繁荣的原因所在。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中央政府的一举一动都纳入了百姓的视线,犹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政令,更是百姓们关注的焦点。在为中央每一个良好的政令出台而欢呼的同时,心下也会产生一丝疑问,这些个政令何时能落实到实处呢?。尽管中央为每一条的政令的内容都作了时间上的具体安排,但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按时落实,有的根本就不见踪影。为什么如此好的政令落实不到实处呢?这就是疑问所在。



 


造成这方面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在几年前看到的一名美国纪者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些问题的一篇评论。那名记者可能是中国的友好人士,他以少见的公正性评价了中国经济。在认同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直言指出了几方面的不足。而且特别提到的是,中国的政令不畅。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当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时,必然会遭遇到瓶颈。要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很多问题,犹其是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它严重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在拥有三十多个独立王国二千多个诸侯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命令如何得到实施是关键。”



 


记者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了地方保护主义对经济的影响,他也看到了中央政府的政令在地方无法具体实施的情况。竟管他指的只是打假造假问题,但我们也可以想到,在一些地方,中央的政令确实没有得到落实。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难道它们有意违抗中央政府令吗?。那当然不是,主要原因也就在于中央的政府令虽然对百姓有利,可也不可避免的会损害到地方部门的利益。它们为了自已小团体的利益,往往对损害到自已利益的政令,采取能拖就拖,能不落实就不落实的态度,以至于也产生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具有中国特色的名言。



 


就比如农民减负现象,为什么这么利民的政令出台了这么多年,在有些地方还是不能落实呢?。说穿了,还不是地方部门怕失了农民这块财源。农民减负,必然会影响到地方的财政收入,从而也影响到部门利益与其个人的政绩。



 


在当今中国,政绩是评定一个官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而政绩的评定,一个主要的数据是经济发展指标。考虑到客观或主观的原因,我们就可以理解了,为何中央政府的好些政令得不到实施的原因。



 


黄赌毒这些丑恶的现象的存在,造假屡禁不绝,乱收费愈演愈烈,地区间货物流通不畅,这些中央政令早已明确指出整顿的现象,至今还在局部存在,这难道就是他们所说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吗?。



 


好象不是,但为什么一再强调呢?。原因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可以让当地的财税收入增加,从而让本部门得到利益与个人政绩的上升。所以他们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甚至包庇纵容丑恶现象的存在。但这些问题的存在,受伤害的直接对象就是百姓,如果不强调客观原因,又如何给百姓以交代呢?何况中央的政令早已深入人心。



 


这种为小团体利益与个人私利而置中央政府政令于不顾的行为,将直接导致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政府的信用等级也将在百姓的心中丧失殆尽。试想,中央的政令都得不到实施,某些地方部门胆大妄为到了何种程度。他们对中央政府尚且如此,何况对小民呢,那叫百姓怎不感到心寒。



 


往大者来说,中央的政令无法具体到地方,那中央的权限也只能在京效得到实施。那么中央政府将无法直接有效的管理地方,从而失去对地方的控制,那后果不言而喻。由小及大,对这种政令不畅的事,希望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千年前中国人就说“政通人和”,它代表着国家兴旺,民生富足。它的含意就是,“好的政令得以通畅的到达地方,从而让老百姓享受到政令带来的好处,所以老百姓才能安宁祥和,国家才会强大富足”。



 


如果政不通,令不行,那么百姓又怎能得到中央政府带来的福音呢?。地方政府上蒙下欺,国家还有宁日吗?。那滋长的暗流,会让社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举个直观的例子吧,地方保护主义保护的是什么。当然是保护本地的产业,真因为有地方的保护,造假者才得以大胆妄为,这也是假货屡禁不绝的原因。就是不是假货,因地方保护主义拒绝名优产品进入当地市场,没有竞争的商业游戏,会让受益方处于一种市场垄断状态。在享受着垄断的待遇时,企业还能有上进心吗?一个没有上进心的企业,将来怎么直面加入世贸带来的竞争呢?难道你还能对外国公司也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而且这还没加上当地百姓因垄断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呢。



 


所以政令不畅,受损失的不光是中央政府,百姓。还有地方部门自身,只是地方部门的这种损失呈现速度比较慢而已。他们的短视行为,不尽伤害了国家,百姓的利益,而且总有一日,他们也会享受到同样的后果的。



 


希望有关部门正视一下自已的行为,让政令真正的下达到每一个人手中。只有这样,于已于民于国才是大善。只有一个政通人和的国度,百姓才能安居乐业。部门也能因为国富民强而带来效益。而且个人的政绩,也是货真价实的政绩,这难道不是一个好办法吗?。



 


国家的政令畅通,百姓才会感受到政府的信用。一个有信用的政府,肯定是百姓拥护的政府。那有这样政府带领的国度,肯定是繁荣昌盛的国度。


            (11)《官念与观念》


中国人想当官爱当官是无可置疑的,漫观天下诸国,如中国官文化这般之深,在世界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不说凡夫走卒想当官,就是超脱如孔圣人,也不能免俗。那一句“学而优则仕”,恰到好处的说出了他的心声,更别提那些个指望着当官封妻荫子的俗人了。所以说,当官在中国人的理念里,指的是最高目标,它代表着一个人是否有成就的关键。



 


也许有人会说,官场黑暗,不是真人君子与之为伍的地方。这理论也许有其道理,不是前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吗,他宁愿选择“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居淡泊生活,也不愿在宦海沉浮,为五斗米折腰。这种高风亮节,不是正好说明了有些人不想当官吗?。



 


暂且不论陶渊明的选择是对是错,就让我们再看看一个外国人是怎么说的。那人就是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家拿破仑,他说的那句名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个好士兵”,又说明了什么呢?。我想将军肯定是个官,那他的意思不就是说不想当官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吗?。由此引伸,那意思就是不想做官的人不是好人。这与我们的孔老夫子的那句“学而优则仕”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的共同意思就是,只有优秀的人才是当官的人,那也就是说,当官的人是具备一定水准的。最起码是要么作战勇敢,智计过人。要么是学识渊博,治国经世。从这一点来看,好象与陶渊明的那种淡泊水火不容。难道陶渊明不是个学而优的人,他的那些诗词虽谈不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绝对可以称得上一代人杰。就是这样的优秀人才,为何不为五斗米折腰呢?他不配当官吗?。



 


古圣人之论,我自不敢妄自菲薄。所以我的思绪也陷入了困境,这如何解释呢?二代君子都是我尊重的人,真要分出那个对错,也是我心中不愿。正自无计,幸好郑板桥老大人为我解开了疙瘩。他的一句“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叫我茅塞顿开。



 


原来孔老夫子与陶渊明先生都没有错呀,只是对待事物的观念不同而已。孔老夫子说“学而优则仕”是想让天下最优秀的人才去当官,从而利用当官的权力,实现自已的抱负,让自已的才华,用以经世治国平天下。而陶渊明呢,因为受诸多制肘,无法实现自已的愿望。所以宁愿回家种地,也不愿同流合污。从此点上来说,与是不是优秀人才无关,只是处理方式不同。



 


但人有官念好不好呢?我想上文已告诉你们了,那当然是好。当官是实现自已抱负最佳的地方,因为当官意味着权力,才华在权力的助推下,才能尽情的施展。就象你是一个歌唱的很好的人,如果没有给你表演的舞台,也许你一辈子也只能唱给自已听,从而随着你的消逝而消逝,不会在你身后留下一丝涟漪。同理,如果才华没有发挥的空间,那也只有埋没在历史的烟尘里。如果不是有刘备“三顾茅庐”,世人又怎知有诸葛亮呢,那三分天下的伟绩,也许只是后人的臆想喽。



 


从这一点来说,人有官念确实是好的出发点。毕竟它是你成功展现自已的捷径,为了达到当官的目的,也许你要付出十年寒窗的努力与战场中生与死的考验。这些付出,如果没有官念的支撑,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到底呢?。可以说,在人没有证明自已以前,官念也许就是你最好的前进动力。



 


但宦海沉浮,就象人在江湖一样身不由已。官场黑暗,历千年而不朽,这也是有很多名人志士在为官一任后,激流勇退的原因所在。但这不等于他们没有官念,而是很想当官。因为他们也知道,不当官就无法让自已实现治国经世的抱负。但历史不给他们以机会,所以他们也只有独自嗟叹了。这从他们不当官后写的诗词感叹中,就可见一斑。



 


象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和郑板桥的难得糊涂,并不是他们的所悟,而是对官念恋恋不忘的情结及郁郁不得志的心境写照。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叹,让世人不禁为其唏嘘不已。



 


此种人当官确实是黎民之福,因为他们的官念是抱着为民谋福的观念的。正是因为这种观念,才让世人记住了他们。毕竟百姓的心是一枚明镜,好与坏心中自有一杆称。他们有分量,所以他们的每一句心衷,都能引起人民的共鸣,从而为之敬佩。



 


可有些人的官念却不是这样,他们的最高目的就是封妻荫子,衣锦还乡的荣耀。他们当官图的就是食禄万户的俸禄与八抬大轿的威风,这就是他们当官后的观念。正因为抱负不同,所以官念与观念都产生了偏差。他们的官念极其强烈,为了达到升官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为了保住自已的官位,甚至可以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真是有此种邪恶的官念,让他们的观念也变成了裂土封侯。再不济,也得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暴虐贪婪之徒。



 


无论是清官贪官,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很有才华。就比如民族罪人秦桧,不也写出了宋体吗。明朝大奸严嵩,书法可是冠绝当朝众伦呀。那些清官的才华,更是数不胜数。所以贪官也好,清官也罢,有才华是肯定的。只是他们观念的不同,才分出了忠奸,对社会也造成了不同的影响。



 


所以说,有官念是好的。但观念决定了当官的目的,如果当官的观念都是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境界。那此种官念,无论对已对民来说,都是一种福祉。难道有这种官念的人,不值得我们去推崇吗?。



 


可怕的是,总有那么些有官念的人,观念也跟着腐化。那种视天下财物皆我有的大气,不知让多少百姓落入无尽的深渊。是他们的观念,反过来刺激了他们的官念。但他们想当更大的官,不是为民谋福,而是为了更好更多的攫取民脂民膏,以供自已业已变态的享受欲望。这些人完全违背了他们最初的官念,也是造成官场黑暗的源泉。



 


就不说那些贪官,光是那些历史上有名的清官,他们的观念也有上下之别。虽然他们当初的官念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为天下苍生尽所能。但在黑暗的官场中,他们的观念却起了不同的变化。像陶渊明与郑板桥那种自命清高,不屑于与丑恶为伍的观念,实在是明哲保身的小善。虽博得了一世清名,但他们的逃脱行为,也间接导致了丑恶的横行。如果他们都像于谦的那种“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的杀身成仁的勇气,那么这官场还会那么黑暗吗?。



 


所以说小善不足道,唯有大善才能清吏治,平天下。试想,天下那个名臣不是坚守岗位与丑恶作斗争的。大宋王朝的包拯,李纲,文天祥。大明王朝的于谦,海瑞。又有那一个不是身处乱世呢?,如果他们也象陶渊明,郑板桥这般潇洒,拍拍屁股就走人。不说天下苍生无所依,就连它们当时的王朝,可能也早早的结束了。没有李纲,北宋王朝最起码早结束二十年。而于谦呢?,他的坚持守卫京城,让大明王朝向后延续了二百年。试想,二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竟能力挽狂澜于既倒,他们凭的是什么?还不是凭着一腔正气,那种为天下苍生可以杀身成仁的正气。



 


真是他们的这种正气,才让丑恶不再控制于这个世界,才让天下百姓还存在着希望。如果人人都象陶渊明那样的遇到因难就避世,那么天下苍生又能去依靠谁呢?。你郑板桥有才,画几枝竹也能过日子,回家卖红薯也无妨。可那食不果腹的百姓咋办?总不能在暗无天日里生活吧。



 


说到这里,我倒想到了林则徐的一句诗“极边风雪惨孤臣,犹忆烟销粤海滨”。这是林则徐因虎门销烟后,被朝庭流放新疆时途中所作。尽管身处逆境,他还不忘为国分忧。尽管他此时无能为力,但他并不气馁。所以他日后又东山再起,为国为民做了不少好事。



 


这就是当官的正确观念,不因物喜,不以已悲。心中藏大善,一心求民生。为实现自已的抱负,可以忍常人不能忍之痛苦,受常人不能受之误解。只要心中有黎民,历史总会给你最崇高的评价的。社会也会因为你们这些栋梁之材,才变得公正美好,黎民也将享受到安居乐业之快。



 


古时如此,今日又怎能例外呢?。如果今日为官之人能对邪恶不低头,一心作公仆。树立正确的为官观念,那么今日腐败之风还能如此盛行吗?当今老百姓还会对政府部门失望吗?。



 


所以为官之人就必须有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勇气,而且还要能受一时之委屈,真正以身为民,以心许民。只有这样,你才无愧于为官一任,社会也将因你的牺牲精神而铭记你的功德。邪恶会因你们的浩然正气而无处藏身,人间也会因你们的存在而呈现清平。



            (12)《这是悲剧吗?》


这是悲剧吗?在我今天在新浪看了〈推土机下的悲剧 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真相调查〉后,对自已提出的疑问。也许有人会说我冷血,这是明显的血淋淋的悲剧呀,你为何还要提出疑问呢?。



 


是吗?,我真的没觉得。我只想问,既然是悲剧,那为何一再上演呢?,难道人类就不能让自身避免悲剧吗?人类没有这个能力吗?。好象我的话又说大了些,但就本件事来说,这是一起不应发生的悲剧。我宁愿相信这只是个黑色幽默,也不愿相信这是个事实上的悲剧。



 


在我们逐步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权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可从这件事里,我们看到了什么?,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已应有的产业,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夺取这个生命的人呢?它是谁?又有什么理由?。



 


如果到一个人被逼到自焚这个份上,可以想见,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喽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是什么不惜让自焚者选择了这条路呢?就让我们看看下面拮取的一些报道片断吧:



 


〈中午11时15分,28号居民翁彪提着两只鸭子头、一盘酸菜鱼、一瓶啤酒回到家中后,第二次前往拆迁办协商。周洁说,翁彪离家不久,拆迁办一名叫谢彪的拆迁人员便带来了一帮人,十几个拆迁人员拥进屋子,围着翁彪74岁的父亲,要求公媳二人离开屋子。周洁以正准备吃午饭为由拒绝了。此时一名叫沈永康(音)的,据周洁称可能是拆迁办综合组的工作人员,嚷道:你再不走,老子就揍你。



 


  “我们被推推搡搡赶出家门,我身上被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他们把公公推倒在砖头堆上便不再理睬。”周洁说,随后一台推土机开来,不到两分钟就把房子铲平了。



 


  “我在这里生活了10年,很多家当都没来得及撤出,房子瞬间变为废墟……我的一部照相机,还有结婚时姐姐给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了,VCD、床、信用卡、5000块现金……都被人拿走了……”〉



 


看到了吗?我们看到了什么?这是在我们国家发生的事吗?他们对公民是采取怎样的一种手段?,我简直感到震惊。在那些人平时嘴里侃侃而谈的法制呢?这时候还在吗?他们还记得吗?。



 


可这样的事为什么会没有人管呢,一个合法公民被人从自已的屋里拖出来并受到毒打,甚至连自已的合法财产也受到损失。试问,一个人连自已的人格与财产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时,那么,你又怎能让人活呢?。所以这次自焚事件,可以说是偶然中的必然。



 


我不知道那个叫嚷:“你再不走,老子就揍你”的人是不是拆迁办的人,其实是不是已经不重要了。我想知道的是,他凭什么如此嚣张,那一条法律给他以这样的权利,那个人付予他这样的权力。法律明显不会给他这样的权利,那么余下的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那就是某人或某个部门付予了他这样的猖狂。如果再没有,那只能解释为这个人平时就习惯于这种嚣张,这当然与他生成的环境有关。



 


这其中的诸多事情,我想我们这些外人都是不言而明的。一个国家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来掌控,但这种掌控都是建立在法律范围的。就象中央一再强调的政府公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为什么有些部门还是如此为所欲为呢?以至于对公民竟敢开口“我揍你”。这是公仆吗?,这还有一点为人民服务的样子吗?。连公仆本身的行为都不清的人,有什么资格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这简直是在给国家抹黑吗。



 


就不说他们的态度如何,光是中央政府一再指出的“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他们就没有尊循。对于这种借政府的名义却不行使政府行为准则的行政人员,我们又有何话可说呢。



 


下面让我们回顾一下这次事件的起因吧:



 


邓府巷属黄金地段新街口的老城区,土地级别为一级。改建后的邓府巷将成为一个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商贸区。拆迁的截止日期为8月30日,拆迁办公布的拆迁费用为每平方米3370多元,至8月22日,邓府巷1000多户居民大多已搬迁,仅剩腿有残疾的翁彪及其他近10户居民因对拆迁费存在异议,迟迟不肯搬迁。



 


  翁彪的屋子建筑面积20多平方米,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费是8.5万元,但翁彪一直在与拆迁办协商,试图将这个数字争取到10万元,他认为8.5万元过低,无法重新购置房屋,因此一旦拆迁将使他无家可归。



 


 



 


  8月22日上午10点,他已经去拆迁办协商过一次,他提出要一套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住房问题,别无其他要求。据翁彪的妻子周洁后来介绍,拆迁办当时回答翁:不要做梦。协商未能继续。



 


  翁彪随后回到家中,夫妇二人商议一番后,决定在拆迁费上进行最后一次努力,无论能否遂愿,第二天都将搬家。



 


从明里看,自焚者好象也有过错。毕竟他没有服从政府的拆迁令,但往细里想,我们又可以理解自焚者的苦衷了,毕竟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悬殊的拉大,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城市平民。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由于收入有限,当他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时,他们微薄的拆迁补偿金,能不能让他们重建家园呢?。



 


我想自焚者就属于这类人吧,所以他们为了自已的利益而争,应该是没有错的。何况他们提出的要求也并不过份,与补偿的也只差一点五万元而已。何况就象他妻子所说的:”如果实在得不到,他们还是愿意配合拆迁部门的“。从这一点来看,他们是完全的良民。可就是这样的良民,竟因为区区一点五万元走上绝路,甚至可以说是犯罪的绝路。人的性格为何变化如此之快呢,难道只有内因没有外因吗?。



 


我们可以从报道的另一个证人就可以发现,我们现在的有些政府部门行事是多么的不考虑百姓的心理。那个叫陈五郎的人,不是也在这次拆迁中曾割腕自杀吗。他的以死相抗,为何就不能引起拆迁办的人注意呢?难道百姓的命就真的不值钱吗?。就算他的命真的不值钱,难道拆迁办就不能想想自已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吗?。如果当时拆迁办就本着此事反思自已的行为,那么这次事件还会发生吗?。



 


不能做到以理服人,只想到用强权,这样的行为,必然会产生副作用。在这个讲究法制的社会里,如果不能做到依法办事,光凭着蛮干,必然会尝到苦果的。我不知道拆迁办平时是怎么办事的,但他们如果真的是凭以下这种手段,那么我将感到悲哀。



 


  周洁说,早在7月9日,拆迁办一名叫吕凯的人便带领10多名拆迁人员来掀她家的瓦,翁彪当时提出抗议:我74岁的老父亲和11岁的儿子还在房子里,砸伤了怎么办?但吕凯嚷道:我们不管,我们就是地痞流氓,打的就是你,谁让你不搬的。



 


  7月12日,是翁彪39岁生日,这天下午5点,拆迁办的人把同庆里的水电突然掐断。当时南京正好下大雨。翁彪家漏得一塌糊涂,一家四口完全无法正常生活。同庆里居民找到拆迁办论理,拆迁办才在晚上7点将水电重新接上。



 


  但7月14日,同庆里的水电被再次拉断,此后再没接上。



 


  周洁说,接下来的一个月,拆迁人员不断骚扰他们的生活,砸玻璃,将碎砖烂瓦故意堆在翁彪家门口……想方设法赶他们搬迁。此过程中,公公被窗外砸来的一块石头砸伤,周洁找拆迁办论理,拆迁办回复:是农民工干的,找他们去!



 


  “不是被逼到绝处,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来赌!”五郎告诉记者,他们在拆迁办那些人的眼里是些“要钱不要命”的人。“可是,谁会真正愿意为了万把块钱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实在是他们做得太绝了,把我们逼到只能走这一步。”五郎表示,如果当时拆迁办好好做工作的话,这场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为什么本可以合理合法解决的事,竟演化成报道中这些只有流氓强盗才干得出来的事呢?。为什么可以避免的事件,偏偏要让它发生呢?。从这里,我们可以从有些行政人员习惯性的思维里找到答案。那就是,我是政府部门,我代表着政府行使权力,所以对于百姓的异议无计可施时,他们往往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来挽回自已的面子。于是粗暴执法,违规执法,这种现象的层出不穷就可以理解了。



 


再看看报道中的那些关于救人的篇幅吧,我们就可以理解这次事件中的那些人所有明里暗里的行为了。对人的性命看得如此之轻,所以上述行为的发生,本身就是这种心绪的延续。



 


从以上三篇报道中,同样对于因此次事件负伤的拆迁办人员,没有一丝同情。作为行政人员,按理应该说是为公务负伤是值得人民敬仰的,可是记者与证人为什么没一句同情呢?此中道理不言自喻。



 


发生的已经发生,过去的也会过去。我希望这次血的教训,能让我们的有些执法部门,行政部门对于自已的行为,进行一些反思。凡事都以“以人为本”的想法去行使职权,在法律的有效支撑下,让自已所行使的权力真正做到有理,有据,公平。也许只有这样,政府职能部门的威望才能真正树立,那类似这次自焚事件的悲剧,也将不会再一次发生。



 


让悲剧远去吧,我希望这只是我的一个梦。是梦,跟我开了个黑色幽默的玩笑。



 


打开窗,天空是一片晴朗,也许偶尔也会来几抹乌云,但我想这并不重要。毕竟这是朗朗乾坤,不会因这几点污点而影响心境的。而且我也相信,在中央的正确整治下,这些污点也会逐步消失的。毕竟一个以民为主的国度,是不会让污点长久存在于它的子民心中的。



    (13)《无主流文化的朝代-浅论明文化》


从中华文化史来说,中国历代都有主流,因此也有前三朝与后三朝之说。前三朝以史为主,以史传名。而后三朝则以诗词著称于后,如果将元的戏曲也算上,可称唐诗宋词元曲,这前后三朝,可以说是中国文化史上最灿烂辉煌的一页,也是历代文人引以为傲的资本。



 


自元以后,明清小说盛极一时,也有明清小说主流之说。但小说与散文已在唐盛极一时,唐宋八大家自韩愈,柳宗元开创新风以来。散文可以说并不遑多让于诗词,可由于诗词之风在当时确已达巅峰,因此散文倒是不引人注目了。说到小说,倒可以说是自唐开始。自中晚唐开始,“传奇”就风行一时,虽然“传奇”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小说,但它毕竟具备了小说的形式。



 


汉史晋文唐诗宋词元曲,中国主流文化史好象到此嗄然而止。以至于今人对于文化史的研究,就停留于此,纵使有些文人非要说到后代,那么也只提到清小说与五四文化运动后的新文化运动,而绝少提到中间绵延二百七十五年的明文化。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他们的论据是无主流文化。



 


是的,明朝无主流文化是现实,但无可否认的是明文化是存在的,而且是中华文化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页。没有它的承前启后,可以说中华文化史会产生断层。但明文化既然这么重要,可为什么后人并不看重呢?,那只能说明文化是属于继承与发展,而缺少创新。造成这方面的原因很多,但归结起来不外乎几点,那就是:



 


一,各种文体在前朝差不多就已经完成,文学的总体框架已成,因此少了一些创新的空间。而且由于宋元至明初战乱不休,加上异族入侵,汉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明文化就如同明朝的建立,都要经过短暂的修养生息。所以明文化在继承与发扬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并没有不适合之处,何况自明以后,又有多少文化是属于创新的呢?。



 


二,与明王朝的高压政治有关,随着明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加强,文人被逼入了一个死胡同,要么说假话,要么走死路,所以明朝文人被处死的数量远胜于历代,也就是这个道理。但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明文化人是坚持文化人的本色的,要不然何至于那么多人因文字而被处死呢?在这种政治状态下,文化的发展受到制约是难免的,但并不等于停滞。



 


三,明文化就如同明王朝的经济一样,是处于一个不断变革的时期。由秦至明初,可以说是封建主义社会。而中晚明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文化随社会而走是肯定的。所以明文化史可以说是夹在中间的,他继承了封建社会的文化并加以发扬,而后又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而产生变革,他是连接的桥梁,从这一点来说,明文化无疑是独特的。正是因为这种独特,使后人往往忽视了它的存在。因为没有完全意义上创新的文化,确实是无性格的。明无主流文化的定义,也就下在了这一点上。



 


可话又反过来了说了,明虽无主流文化,但对各种文化的完善,明文化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前无古人的高度。无论是哲学,文学,史学,地理学,军事学,文献学,明朝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它的继承与发扬,让前朝的所有文体都得到了全面开花,犹其是文学里的小说,可以说是自明朝才真正的闪光并定型。试想,如果没有明小说的完善,又怎能有清小说的辉煌呢。还有诗歌,戏曲,至所以能绵延后世,在前清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可以说与明的继承与发扬不无关系。



 


明文化可以说中华文化史上门类最齐,收录最完整的岁月。文风之盛,直逼唐宋,甚至于有超越之势。那争论之态,与春秋百家争鸣之时犹胜许多。对文学的否定与认同之争,一直持续到明王朝的结束。可以这样说,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个朝代,能有此兴盛之文风。



 


就文献学来说,明《永乐大典》世界闻名,它集经,史,子,集,释藏,道经,戏剧,平话,工艺等图书七千余种,二万多卷,是中国最大的一部类书。其它的还有《今献汇言》《历代小史》《百陵山川》《国朝典故》《文渊阁书目》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明朝这些书的汇编,是开清朝丛书大盛之先的。



 


至于地理学,也许人们一听就会想起徐弘祖的《徐霞客》游记,但明朝地理学著作之广,何至万千。方志篡修之风也是始于晚明,无论官民,都乐此不疲。可见明王朝对地理学之重视。《寰宇通志》《大明统一志》勾画了明疆全貌。地图集《广舆图》,方志资料汇编《天下郡国利病书》以及最著名的世界地图集《坤舆万国全图》,都显示了明朝地理学之繁荣。



 


军事学到了明朝也有了长足的进展,这与明朝的军事技术装备和作战方法的提高有关。主要的著作有《筹海图编》《纪效新书》《兵录》《武备志》等。还有传播西方火器技术制造使用技术的一类书,如《西法神机》等。



 


关于史学,明代人比较重视当代史,因为此除了明洪武年间篡修的《元史》外,很少有它朝的史记。至于当朝史书,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所以价值并不是很高。至今余下的尚有《大明会典》《明实录》等十余部。虽官方史学不兴,而民间修史之风却行。所以也造成了明朝野史编修数量众多,这就是明朝史学的实际情况。明朝虽修史不多,但对史学的研究,却可以说很有成绩。其中犹以王夫之的《读通鉴论》为首。



 


明朝的哲学体系应该说是比较混乱的,从明初的程朱理学(即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延续,到王守仁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以及同时期又持反对态度的罗钦顺,王廷相的唯物主义的反应论,直至明末清初的以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首的唯物主义论的初步形成。可以说,明王朝是没有哲学标准的朝代。它的哲学体系,一直是在反对与被反对中渡过的。那种各领风骚几十年的境况,直至到明王朝的终结,也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也是明王朝在文化史上被后人诟病的原因所在。



 


但实事求事的讲,明王朝对整个中华文学史的哲学贡献是巨大的。也真是因为明王朝无休止的哲学理念之争,才使千年不变的中华哲学体系发生了动摇,也是因为明王朝在不断的否定与被否定中才找到了真正的哲学方向。那就是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过渡,如果没有明王朝的几百年那不断的求证,可能唯物主义思潮的产生在中国还将延后几百年。就事论事,明王朝虽无主流,但由于百家争鸣,才使理学真正的走上了理性。



 


谈文化当然不能不谈文学,文学是一个时代文化的代表。说起明朝的文学,明朝是非常有特色的。这一点在诗歌,小说,戏曲三个方面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就诗来说,明朝可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即明开国之初,以宋濂,刘基,高启为代表的诗人,此类诗人多以文名世,然诗作也是脍炙人口,是比较有知名度的名诗。随之后是明都北迁后兴起的台阁体,其可以说是明诗的第二阶段,以三杨,解缙为骨干,该体大都为应制应酬之作,文笔工整,词章藻丽,内容多歌功颂德,所以此阶段佳作不多。实为明诗之失落时期,这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有关,可以说是高压政治直接导致的后果,是没有灵魂的诗世界。



 


其后由于一部分士大夫不满于明诗的现状,兴起了复古拟古运动。我们可以将这拟古派时期定为明诗的第三阶段,在这时间长达近百年的时期,是明诗最兴盛的时期。其先后共经历了二次高朝,即前七子时期与后七子时期,其间还夹杂着唐寅等吴中四子与沈周等在野派。此时期是明诗最热闹的阶段,虽受前七子“文必秦汉,诗比盛唐”与后七子“一字一句摹拟古人”的约束,但无可否认的是,其间佳作甚多。何况还有那些才华横溢的在野派呢,就象吴中四子,不仅工于诗文,而且擅长诗,画。他们那种狂放不羁的诗风,颇有朦胧的个性解放特点。



 


万历时期是明诗的第四阶段,他们以反对复古为主旨。其间的代表是以袁氏三兄弟为首的公安派与钟惺和谭元春为首的竟陵派,还有与此志同道合的独来独往人士,如徐渭,唐顺之,归有光,杨慎等。他们的诗文讲究“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正好与复古派唱起了对台戏。



 


综上所观,明诗可谓流派纷呈,形式多样。如此诗风,唯中晚唐方可比拟。但由于明诗受制于流派之争,所以虽说诗人层出不穷,然就质量来说,远逊于唐。但诗风之烈,却是可在历史上留下光辉一页的。



 


再说明之戏曲,从元末以来,明之杂剧日已衰弱。但戏剧却日益兴旺,这得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人的需求而决定的。民间的南戏,不减元时之盛,可见戏剧在明时的强大生命力。



 


如果说明初四大传奇〈荆钗记〉〈白兔记〉等是属于改编自南戏,那么其后的汤显祖的“临川四梦”无疑是戏曲的又一高峰。其中的〈还魂记〉,更是戏曲的巅峰之作。还有仅次于〈还魂记〉的高濂的〈玉钗记〉,周朝俊的〈红梅记〉以及有现实意义的一代剧作者李玉的〈一捧雪〉和〈清忠谱〉,无一不显示出明时戏曲的兴旺。



 


就戏曲而言,其比明诗更胜一筹。起码他在元曲之后又掀起了一次高潮,并让清初的戏曲杂剧深受影响。这一点从清初李渔的随笔里,就可以感觉出来。而且其代表人物汤显祖更是打破了音韵,格律的限制,提出了戏曲要注意其结构与思想内容的新言论。这一切,无疑对后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然明虽百花齐放,可真正能代表明代的当然应该算是小说。中国历史上的四大名著中的三部,都出自明朝。〈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无论是从艺术性上还是在思想性上,都达到了很高的高度,而且具备一定的社会意义。其它如〈金瓶梅〉〈封神榜〉〈东周列国志〉〈禅真逸史〉〈三言二拍〉,都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可以说,明之小说,实为中国文学史上最辉煌灿烂的一页。



 


整个明文化虽说创新的不多,但艺术之多样性的确是前无古人。医学方面有〈本草纲目〉,哲学有〈菜根谭〉,门类之齐全,论著之多,是明文化的一大特色。也许是因为它过于注重继承与发扬,所以限制了它创新的精神。以至于明文化无主流差不多都成了定论。



 


可无论从那方面来说,明文化都是承前启后的。它比较完整的继承了前代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发扬光大。正是明代的那些论争,使许多文学理论驱于完善并为后人奠定了良好的理论方向。这一点从清初的文化之兴旺,就可以感觉了。无论是诗词,戏曲还是小说,我们都可以发现明文化的印迹。



 


这就是明文化对中华文化史的贡献,所以我们看待明文化应该多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而不要轻易的去下结论,就象明诗之否定与被否定一样。在我们否定明文化糟粕的同时,为何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去肯定明文化的优点呢。也许只有用客观公正的目光去审视明文化,我们才会发现,如果中华文化史缺了明文化这承前启后的一环,会少许多灿烂的。



     (14)《从美人鱼被谋杀到长城被涂鸦》


九月十一日,丹麦甚至是全世界都传送着同一条消息,美人鱼被谋杀了。



 


这则消息震惊了全世界,我实在想像不出,一条美人鱼,准确的说是一座铜像被炸毁为何竟引来全世界人的愤概,难道就因为它是丹麦的象征?。



 


其实我这个问题实在多余,就平凡如我来说,对这个现实也是难以接受的。一座代表着美丽与善良的美人鱼铜像,曾多少次让我在梦里盘算着丹麦之行,如果没有她,我真想像不出,我是否还记得世界有这么个小国家。



 


知道美人鱼是在安徒生的童话里,它陪我渡过了童年少年时光。王子与美人鱼的故事,一直在脑海里深深的储存着,任岁月如梭,但丝毫也没有让它褪色。因为这个故事太凄美,美人鱼为爱甘于奉献,甘于自我牺牲的高尚品德,谱就了人世界最纯最美的爱情。



 


因为有了安徒生,所以丹麦也有了童话王国的美称。如果这个王国没有了美人鱼,谁可以想像这个王国还名符其实吗?还有那么多游客去光顾这个小国吗?



 


问起游人对丹麦的印象,除了美人鱼还是美人鱼,游人不远万里,只不过是为了圆一个心中的梦,那就是想真切的看看为何美人鱼竟比人类有着对爱情更深刻的追求与向往。



 


就是这样一座代表着美的化身的铜像,竟被疯子炸毁了,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难道炸毁铜像的人真的是瞎了眼吗,他对美竟如此不屑一顾。失去对美欣赏的人,是邪恶的,所以我权只当邪恶嫉妒美丽,所以才想到要去毁灭美。



 


据报道,媒体质疑是球迷所为,我更觉得不可思议。球迷不是疯子,他之所以成为球迷,那是因为他懂得美,懂得欣赏绿茵场上力与速度结合的美。既然是懂得美的人,为何又要去毁灭另一种美呢。



 


无论是从大道理还是从小道理,我们都无法论证这种对美的玷污。人性崇尚美追求美是天性,要不然为何安徒生能用他生冷的文字,让人们为一个虚拟的人物而痴狂呢。



 


既然无法解释,我们是否就不去解释呢?那肯定不是。对了,我忘了人性中有美可也有恶呢,无论人类怎样的肯定自已,但人类潜意识里恶的概念无时无地不在,那可以归纳为人类本身的劣根性。



 


那种喜欢自我标榜自我主观的环境,让人类的劣根性在美面前表露无遗。因为人类欣赏美,可同时又嫉妒美。人类欣赏美是希望自已也如同这美一样,得以千古流传。而嫉妒呢,当然是自已在美面前自惭形秽,从而希望在毁灭美的同时让自已消除自卑。



 


这一点让我很自然的想起了几年前的一则报道,报道说的是同美人鱼一样是丹麦象征的中国的象征长城。长城满是污垢,长城要每隔几年清洗一次云云。。;这本无可厚非,就象人要洗澡一样,清洗长城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长城,所以我也没有特别的想法。



 


但报道的下端有一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大意是长城正在被游客的名字填满,为了消除这些姓名,工人不知要费多少时间,而且还怕长城受到损害。。。。。。



 


我不知道这些代表着的是什么?但可以想像,那肯定是游人留下的。因为我在风景区见过了太多的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无论是在千年古木,还是亭台楼榭,都留下了其尊姓大名。我也许并不欣赏这些姓名,甚至于从心里极其反感,我经常想,他们为何要破坏美呢?。纵使其的姓名能与这些景物同在,可在后人的眼里,他们也只会在心里卑视,与其让自已的姓名与耻辱为伍,那还不如不留呢。



 


从小树到长城再到故宫的红墙,都有这种借着美却行破坏美之事的无聊之徒。他们已没有了人格,只要想到,他们随时伸出他们的刀,我不知他们想过没有,每一样得到公认的美,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你这样的行为,正在破坏历史与大自然的恩施。如果你们不停下你们的行为,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你们还能欣赏到美吗?难道留在长城上的你的名字,他的名字,就是你要欣赏的吗?。



 


美在人间,美在世人心中,让我们好好的欣赏这些美吧。我们珍惜的,正是后代需要的,为了自已为了后代,请收起你的邪恶之念吧。别让我们不经意间的一时冲动,而对美进行谋杀。



 


美人鱼已死,长城也已伤痕累累,也许它们都会重生,但重生的物事能替代原有的底蕴吗?。当我们面对没有历史底蕴的景观,我们还能有同样的美感吗?。



 


从我做起,从你做起,让我们珍惜历史留给我们已不多的遗产。我们不想听到我们的后代说我们破坏了历史,也不想让我们的后代说我们不会是欣赏美的原始人。我们的每一次呵护,都是为了证明我们这一代人是美的保护者,是美的欣赏者,难道这些评语,不比我们将姓名与耻辱为伍为好吗?。



 


爱我们的所爱吧,爱不是痛苦的拥有。为了我们的爱美之心,为了我们千秋万代能享受到美带来的心灵净化,我们有理由让美被谋杀吗?。



      (15)《假如;如果没有假如。。。》


最近经常看到听到“假如”这个字眼,电视上报纸上甚至于我们的日常用语里,都充溢着它活跃的身影。我不知道它的存在到底是个好事还是坏事,但就我个人的观察来说,我认为还是少用点为好。




 


山西矿难,记者在报纸上说了无数个假如,假如领导重视;假如矿区加强安全检查;假如对那些隐患提前预警;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这假如好吗?当然好,但如果这假如是提前量而不是马后炮,是不是会更好一点呢?。何况就是在记者这假如后不久,矿难仍旧是频发,由此可见,这假如还是只是假如,并未对事物的本质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近期名人丑闻迭出,这下子可又忙坏了记者,于是假如声又不绝于耳。说的好听点的,假如再给他们一些时间,他们可能会开始赢利。假如不是社会环境的瞬间变幻,他们那一单做成了,当是另外一种场景。那难听点的,不外是假如他不猖狂,自视甚高,能主动听一下意见,当也不至于落得今日之下场。假如他当初走私两回就收手,好好的做他的事业,说不定今日照样是风光仍旧。




 


记者很客观,所有的假如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在否定的同时又用假如作出了肯定。这种假如的存在,真的很有意思,它可以让黑的变成白的,也可以让白的变成黑的。原来正是这假如有它的如此多妙用,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乐此不疲。




 


就算在小小的虚拟西陆社区,假如仍然存在,我就经常看到有些人说:假如我此贴不能上页,那么。。;假如站务公正一点,那么。。;我相信他们的假如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站务也还以假如呢?那会是咋样的一种场景。假如我有那么高的鉴赏力,我还呆在这干吗?咱早就学王朔赚大钱去了;假如我光选你的贴,可要是其中有些知名作者咋办?那名儿可不是我这小小站务招惹的起的呀。




 


所以呀,假如只是假如,谁都可以用假如,别以为你提得出来,别人就回不出来。假如不过是个虚词而已,有它二个字加在任何语句前面,那这句语句也就变虚了。举个例子你看看吧:“假如当日岳飞不被秦桧害死”,你看了有什么感觉。难道就能灭了金国?难道大宋江山就能千古存在?你可以这样想,他也可以有另一种想法。那就是岳飞死不死与大宋江山无关,因为大宋至所以落得个偏安江南一隅,难道就是因为没有岳飞造成的吗?




 


正因为有了这个假如,一切的事情就变得不可预测。岳飞已经死了,所以他存在的价值就很难得到准确的估量,成功与失败,也只是后人眼里的假如而已。说穿了,人们用假如不过是为了获得一种心理安慰。就象当今社会有好些父母对自已的子女的说的:假如你当时读书认真一点,又何至于落得个找不着工作的下场呢?;假如你当时听从我的安排,你还会变成现在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下场吗?;




 


姑且不论父母的论点是否正确,光就读书来说,它就是从很多方面综合的,比如教育部门的水平呀,学生本身的天分呀,还有许多客观的主观的环境,怎能是父母嘴里的一个假如所能尽之的呢?。何况就算是北大生,扫马路的卖猪肉的不照样有之吗?从这一点来说,此假如只成立在子女不尽如父母之意身上,与实际的教育无关。换个方式,如果子女没学历,可是他成功了,父母还有这个假如吗?可能早就乐上天了,佳儿岂不是前后街坊让他长脸的工具?。




 


由此观之,假如无论在父母身上还是记者嘴里,不过是他们想表达的一种愿望。这愿望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在实际的效用中,又能得到什么效果呢?那就见仁见智了。




 


我这样说不是完全否认假如的存在,毕竟他是一个设问,也许就如同某位名人说的那样:有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假如,那问题还能存在吗?那问题又从何解决起?;中国有句古话叫“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也许中国人已习惯于这种思维,所以才有了那么多假如的马后炮。




 


这马后炮管用吗?从我个人认为,这马后炮应该放。毕竟有总比没有强,竟管这马后炮未必能引来某些人的注意,但提出来了,也许也会偶尔让有些人自悟的。




 


但有些从个人角度看问题或是本身就面临的问题的,还是不提为好。毕竟人生是现实的,它没有那么多的假如可给你另一次机会。




 


就象我前面所说的那些关于名人的报道,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存在假如。因为身在商界,你必须得对你的行为负责;商界说穿了也许本身就是个赌场,在赌场上能有假如吗?;每一笔生意都是商人全身心投入的赌博,前思后量都是慎重后做出的反应,那么也就是说,在他们的心中,所有的假如都曾被他们反复的论证过,他们做出的决定已不存在假如,他们不过是在赌博而已。赢了就是富翁,输了就是穷光蛋,如果有象记者嘴里所说的假如成立的话,那么我可以说,天下没有一个商人是不成功的,白痴也可以在那些个假如中成功呀。




 


见惯了假如的假设,所以我对那些媒体上和生活中的假如已经麻木,也可以说我的生活中已没有假如。




 


我的职业是商人,它不允许我存在假如的幻想;我的生活是现实,假如没有它存在的空间。所以我经常说:“人生没有假如,任何事发生了的就已经算过去,没有发生的我们可以深思熟虑”;我们可以总结过去,也可以小心的面对未来,但千万不要存在假如的想法,那样只能使你活在虚幻中。为自已的每一次失败寻找借口,从而不能更好的面对真实的生活。




 


也许你会说我很超然,其实并不是这样。但我无法给自已以假如,毕竟我们相信的是唯物主义理论。就象我们坐车出行,我们能提出假如吗?当我们上车的那一瞬间,我们就将命运交给了司机,我们总不能因为假如这个司机出去会翻车而不坐车吧。




 


山西的矿难仍时有发生,但山西出的煤依旧不见少,当然它们可能改进了许多安全生产,但矿难就能中止吗?谁敢作这个保证。




 


所以就事论事来说,假如是不存在于现实生活的,它可以是提前量也可以是马后炮。提前量是我们能做好防范防患于未来,马后炮是表达一种良好的愿望,希望能亡羊补牢,更好的为后来者服务。




 


但是对于那些主管部门,记者用假如表达他们的一种质疑,这本无可厚非。可记者一再的表达,而事故仍不见少,那就令人奇怪了。我不知道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既没有提前量也没有马后炮,那这个部门的存在就象这个假如一样有存在的必要吗?。




 


连小民都不可以在假如中生活,那么作为主管部门,关系到国计命生的主管部门,为何要让血淋淋的生命一次次的去面对镜头呢?我们的记者为何还要用假如呢?。




 


假如这个,假如那个,我们能在假如中解决问题吗?记者作为正义的使者,为何不直指问题的根本呢?也许他们是想给主管部门留些面子,可死去的人呢?他们又去找谁诉说?。




 


那么在最后,我想用假如作个总结吧:




 


假如没有那么多的假如,我们的生活是不是更美好一些,天空是不是更纯净一些。假如假如都是提前量,那么又何必劳动记者提那么多的假如呢?。




 


做好我们自已的本份工作,无论作为个人还是主管部门,只要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已的事,那么这个假如也会慢慢的自动消失的,这个世界也会变得更温馨一些的。


(16)《精神的力量,民族的灵魂》



 


精神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可能没有一个人可以准确的回答,因为精神是存在于人类的大脑里的。大脑的思维,决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从而推之,精神不是量化的物事,而是无法用常理推度的虚无之物。




 


可精神貌似无形,但我们又无时不刻的感觉到它的存在,那种无形而又有形的存在形式,常常在我们不经意间自然的流露。强有力还是虚弱,就在你的精神状态中得到最好的体现。




 


精神的力量可大可小,大到可以以气势服人,小到连见到一只蟑螂都历声尖叫,你能说精神的力量大小吗?。所以呀,精神的力量大小主要还在之于人,人正则精神的力量就大。人邪自然那种力量也少,那是成正比的。君不见做贼心虚这句话吗?正因为他是贼,行事不正,所以他胆小,胆小则气衰,气衰何来精神,这是道理,“邪不胜正”就产生于此。




 


行事正者则气刚,那种精神力量可以不怒自威,虽处劣势,却往往胜之。仗之何物,还不是精神吗。正因为他有了正义的精神,他的力量就超出了本身体力所能及的范围,从而达到从心理到外在的威慑,让行事不正的对手感到心虚,不敢轻举枉动。




 


这些事例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往小者来说,犯罪份子正在犯罪的时候,听到一声正义的巨吼,大部分都是会入荒而逃的。往大者来说,就是战争,最后的胜利者一般也都是属于正义的一方的。并不是正义的力量在局部范围就一定占上风,但因为正义的一方有精神力量支撑,所以这种精神力无疑加大了正义方一边的力量,而与非正义方的气虚相比,此消彼长,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这一点从历史上就可以发现,抗美援朝,我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交手,试想如果没有正义的力量,这仗怎么可能会是以我们胜利而告终呢。还有二次世界大战等等,那一次不是正义的一方是最后的胜者呢。




 


面对强大到自已无法从物质与科技上对抗的对手,正义是前题,精神力量是具体的实施。如果光有正义而没有精神力量,那么中国人民解放军又何以在朝鲜的冰天雪地用小米加步枪与美国的飞机大炮作战争呢。抗日战争,如果不是精神力量,我们的祖辈又如何能坚持八年并取得最后的胜利呢。




 


所以说,精神的力量一旦爆发,它的威力是无穷的。它可以让弱者变强,也可以让弱国变强国,只要有好的精神支撑国民,那这个国家决不是可以让强者轻意敢动的。毕竟要付出巨大代价才能换来的胜利,并不是强者的生存法则。




 


反之,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精神力,那就离亡国不远了。军无战心,民无斗力,那这样的国家又如何屹立于世界?。




 


想想不久前的我们大清朝吧,上百万的军队,竟让洋鬼子的几艘坚船利炮轰开了国门,并经历了长达百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其中固有洋鬼子坚船利炮的利害,但就没有与大清朝的精神力量丧失有关吗?。长达三千年的愚民政策,让大汉民族屡遭异族征服,这是大汉民族的本性吗?我看肯定不会是,要不然何止有今日我等呢。




 


那问题出在那,是什么使汉民族失去了精神力呢?那只能怨统治者,正是统治者为了自已的利益而行使愚民法则,使老百姓失去了精神力量的来源,才导致了法国拿破仑说的东方睡狮。




 


试想一个让老百姓都睡着的国度,又怎会用精神的力量去战斗呢?既没有精神的力量,又没有科技的力量,那失败自然是必然。如你问问当时的人,有几个知道什么是正义的战争呢?。




 


印加帝国是怎样被征服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丧失精神力的最佳反面教材。




 


你相信吗?西班牙只用了169人就打败了印加帝国。而你知道他们当时面对的是多少军队吗?;8万,这是个一个什么样的数字。而且当是的战场只是在一个广场里,1532年的西班牙人也是属于冷兵器时代,仅有的几支枪也是单发的充填药式来福枪。可结果呢?印加人死了7000人,甚至于连国王也做了俘虏,你可以想像吗?八万人在如此小的范围竟被几个西班牙人打得一败涂地,那是怎么了,能抱怨武器不如人家吗?。




 


开句玩笑话,压都把西班牙人压死了,但现实结果就是这样的残酷,西班牙人胜了。西班牙人的这场战争是正义的吗?当然不是,殖民战争怎能算是正义的战争。那就只能在印加人身上找原因了,他们在战争的时候干什么呢?他们在推墙,推倒墙后逃跑,这样一个丧失民族精神力的帝国,怎能不注定是个可悲的民族呢。




 


如果只有一次,那还可以归结于偶然因素,可是接下来在豪哈,毕尔卡苏阿曼,毕尔卡康加,库斯科四大战役中,西班牙人又分别以80,30,110,40人击败印加人每次上万人的战役,这又如何解释呢?除了精神力量的丧失,可以说别无解释。




 


所以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丧失精神力是最可怕的,就如同一条航船,如果在大海中没有方向,那么除了最后的沉没,它还能有什么结果呢?。




 


与印加人相比,我很容易想到另一个国度。那就是埃塞俄比亚,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他们与意大利人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尽管损失巨大,但他们最后还是赶走了意大利人。他们用他们的精神,谱就了一个神话。我们可以看看中国一九三零年发行的地图,整个非洲可以说埃塞俄比亚是唯一还独立的国度。为什么他们能独善其身,我想奥妙不外乎就是他们不屈的精神。




 


精神虽属无形,可它有时候比有形的东西强大的多,以上的例子,我想读者应该明白精神的含义了。




 


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读过的《最后一课》吗?那位教师就是为了能用法语讲课,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上这最后一课。其实一节课对他的学生来说,并不会产生多大的作用,但他的精神影响,我想肯定是巨大的,这也是法国为何似终强大的原因。




 


正因为有了他们这样的精神传播者,整个民族才有了希望。强力可以让一个国度国土沦丧,但国民有了精神力量的支撑,早晚他们会让国土愎复的。那怕是百年千年,只要精神不死,这个民族就永远不会消亡。




 


我的印像中有很多精神的传播者,但要我首选,则非鲁迅莫属。因为我很赞赏他的那句话:那就是医生只能医治肉体的创伤,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的民族,更需要唤醒灵魂。




 


正是因为有他这样的精神先驱者,用他的笔唤醒了东方睡狮,所以才有了今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一个已经在梦中醒来的,加上有了精神力量指引的民族,是任何强力都无法阻止他前进的步阀的。




 


就象我们的党,他就正确的认识了精神力量的重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最好的明证。因为我们的党就是用精神的力量才打败优势的反动势力的,所以他更明白精神对于一个民族的重要。




 


在这里,我们可以自豪的说:精神力量,是我们的民族之魂!


      (17)《向你致敬——红色伊尔达》


玛丽*伊尔达,说起这个名字,可能全世界都没有多少人知道她。但她在意大利却声名远扬,这个被意大利现总理贝鲁斯科尼称为“精神紊乱”的女人,实际上是米兰高等法院的法官。意大利人都喜欢亲切的叫这位五十三岁的女法官“为红色伊尔达”。



 


在西方国家,红色代表的是鲜血与热情。顾名思义,伊尔达能被称之为“红色伊尔达”,当然是因为她随时准备流血与同邪恶战斗到底的热情。在意大利这个黑手党横行的国度,正直无畏的背后,就是鲜血的代价。这一点从意大利法官的非正常死亡率比例之高和西西里世纪审判需要出动上万名军警保护就可以见一斑了。



 


这个经常接到黑手党恐吓电话与匿名信的女法官,有两名同事被黑手党暗杀,甚至于她自已,也上了黑手党的暗杀名单。但她从不惧怕,竟管她大部分时间内都是过着“装甲般的”生活(即为了保护她的安全而采取的安全措施),可她还是在差不多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凭着她顽强的性格,追查到底的决心,逮捕了四十多名涉嫌暗杀的犯罪份子。



 


伊尔达就是这样的一个不倔的斗士,她出身于司法世家,也许是自幼就受到司法要公平公正的熏陶,所以她养成了正直与公正的性格。这位脸色苍白,个头不高的女子,无论从那方面看,都可以感觉到她浑身上下透着的精明与干练。法官的正气,更使她有了别样的气质。



 


她凭着在反黑手党斗争中显示出来的正直与勇敢,在一九九五年出任了专门为治理意大利全国腐败现象而成立的机构—净手小组的负责人。



 


她上任后不久,就与现意大利总理贝鲁斯科尼结下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她将第一把火,就烧向了这位全意大利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



 


说起贝鲁斯科尼,世界上知道他的人可就多了,无论是在商界`政界`体育界,贝鲁斯科尼都可以说得上是大名在外。五大联赛中首屈一指的足球俱乐部AC米兰的老板,就是此公。他不但在体育界无人不晓,就是在商界,他也是欧洲最成功的商人之一。他的集团差不多控制了意大利的电视业`出版业和银行业,商业的触觉已伸到欧洲的每一个角落。但他更为成功的是,他是意大利总理的长期有力竞争者,他好几次当选意大利总理,更是现任意大利总理。可以说,贝鲁斯科尼是意大利权势与财富的象征,毫不为过。



 


就是这么一位在意大利能呼风唤雨的成功人士,却让玛丽*伊尔达这个小女人逼得几次三番的修改法律,甚至于连宪法也被迫更改。目的无它,就是为了避免以伊尔达为首的等人,准备就他修改法律朝有利于执政者方向一事提起的公诉。如果不是议会及时的在关键时刻修改了宪法,赋于包括总理在内的五位高官在职期间可享有刑事豁免权,真不知意大利政坛会爆出怎样的新闻。



 


玛丽*伊尔达就是这样的女人,为了表示与总理斗争到底的决心,她在自已的办公室里挂上了被暗杀法官同事的照片,因为她明白她也随时有可能遭受到照片上那些同事同样的命运。



 


面对着这个曾涉嫌贪污`洗钱的重量级对手—贝鲁斯科尼总理,伊尔达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压力。就象意大利反对派说的那样:正是因为贝鲁斯科尼总理的授意,议会才通过了法官如误判要受罚甚至于要受牢狱之灾的议案。竟管这是未经证实的消息,但就目前的形势来说,反对派绝非是空穴来风,无的放矢。



 


在意大利,伊尔达与总理的矛盾公开化已不是什么秘密,两人明争暗斗不断,矛盾愈演愈烈。总理甚至动用了自已属下的传媒帝国,对伊尔达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也许总理想通过这些压力,让伊尔承受不住,从而放弃对他的追查。



 


但他错了,伊尔达倔强的性格,让她毫不示弱。只要她一有机会,便会进行猛烈的反击,真是这个让人头痛的伊尔达,使贝鲁斯科尼这位总理迭出惊人之语。他先说“墨索里尼从无犯过罪”,这二天又称意大利法官全是“精神紊乱”。明眼人都知道,总理这后一句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指桑骂槐而已。实际上,他攻击的真正对象就是伊尔达。



 


与强权对抗,总会受到各式各样的暗算,最近意有关部门以伊尔达不再处于“高度危险”状态为由,突然解除了对她的安全措施,而且电视台还经常播出她独自在街上行走的镜头。这种明枪暗箭,对于伊尔达这个以反黑著称的人士来说,无疑是与死亡共舞。就象她的支持者说的:撤消对她的保护,等于判处了她死刑。电视镜头的跟踪播出,实际上是向杀手发出了邀请。



 


如果光是外部的种种不利因素,伊尔达可能还从容一些,毕竟她选择了这个事业,对于这种事情,也有了心理准备。但不幸总是接踵而止的,她的后院起火了。因为她常年忙于办案,无暇顾及家里,她的丈夫也最终忍受不了,弃她而去。就是两个儿子,也对于这样不负任的母亲,颇有怨言。但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并没有让伊尔达有丝毫罢手的意思。



 


她瘦弱的身躯,在压力下反而生出了巨大的能量。她不退反进,加紧了对总理的调查,这是她对贝鲁斯科尼总理最好的回答。她要让总理头痛,她不会让总理轻易的摆脱她给他制造的麻烦,因为在她的心中,法官的公正是需要得到体现的。纵使这场法官与总理之争无休无止,永远没有结果,但她也不会后悔。法官的使命,决定了她必须为正义决战到底。



 


正义的事业,正直无畏的人,永远不会孤独。在伊尔达最困难的时候,意全国许多人在各地举行游行示威。他们喊着支持“司法独立”和“净手小组”的口号,对伊尔达这些正直的法官,表示声援。可见公道自在人心,伊尔达的事业是正义的,所以她得到了理解。伊尔达,你听见了吗?有那么多的人支持你呢,你的脸上,应该有微笑了吧。。。。。。



 


向你致敬伊尔达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男人向你举起了手臂为你的正直为你的勇敢



 


都说音乐无国界,我相信正直无畏的人格魅力也同样如此,我就被你深深的感动。无论你的事业是成功还是失败,这些其实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我始终相信,“一个可以用自已的生命去捍卫法律公正的人,肯定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希望西去的风能捎去我对你的问候:公正的法官,你一生平安。



 


题外话:



 


写完这篇小文,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红色的伊尔达,多了不起的女人呀,为何她不生在中国呢?。在法律目前尚不健全的中国,太需要象伊尔达这样公正无私的法官了。



 


你可以想像吗?为何她瘦弱的身躯竟能扛起道义,苍白的脸庞为何刻着坚毅与对死亡的篾视,她不过是个女人,谁给了她无畏的勇气?。



 


看看法制周报就沈阳刘涌案采访公安局长时公安局长脸上的无奈与惶恐吧,一个小女人都敢面对的事,为何我们这些大男人还不敢做呢?。



 


有多少案子都是出于表皮,为何不像伊尔达一样的一查到底呢?如果天下的法官都象伊尔达一样,有一查到底的决心与勇气,这个世界难道不是更纯净一点吗?。


    (18)《法院你有不受理的权利吗?》


不知曾几时起,法院有了不受理的规定。对于政府部门的事,咱小老百姓本就不好顾问,但对于法院的这个规定,我却有点奇怪,你法院是干什么的?如果老百姓有了问题,而法院又不受理,那不是让老百姓有冤无处申吗?。



 


在普法活动日益普及的今天,在中国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作为法律的最终解释者—法院,竟有了这样的规定,这是法制的进步呢?还是法制的倒退?。在政府一再教育公民要知法懂法,一切以法律为依据规范自已的生活的时代,我觉得法院这条规定,无疑是对公民学法热情泼的一盆冷水。尽管这些规定只针对一部分案例,但其负面的影响却是不可小看的。



 


现在我就说一个我亲身经历的实例吧,上几个月我回家,因为城市扩建,我所在的农村已经被城市规划,所有的土地都被政府收购。这在现今来说,不过是个最正常不过的事,农民失地,政府自然要作补偿,但因我是挂牌户口(即生活城市户口却落在农村),村里的那些人就不想将政府土地补偿款给我。在几经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我就想到了法律,不是我不想付诸于暴力,但生活在讲法制的年代,我想法律来解决可能会更好一点。



 


但当我满怀信心的走进法院时,可立案庭庭长的一句话却让我从头冷到了脚。“关于土地纠纷,省高院规定一率不予受理”,这轻淡描写的一句话,对于我这个百分之百信赖法律的公民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那我去找谁?”,这是我当时唯一的想法,在法制社会,竟会遇到法律都拒绝的事,又让我怎么相信法律呢?。



 


如果你们法院都不受理,那我们怎么办?这是我的话;



 


那只有等法律有这个条文了,或者是省高院说我们可以受理了,我们就受理。没有法律依据的案件,我们没有办法受理;那是立案庭长的话。



 


在后来立案庭长深深的叹息里,我听到了他无奈的话:“像你们这种情况现在多的是,可是上面说不予受理,我们也没办法呀”。



 


我宁愿相信立案庭长的话是真的,也愿他的叹息是无奈的,只是我不明白的是那上面是谁,是省高院呢?还是我们的立法机构。在城市化的今天,农民失地问题迫在眉睫,就象立案庭长说的,这种情况很多。那为什么法院还不受理?难道就要让我们这些善良的农民有冤无处申吗?。



 


难道非要流血才能让上面警醒,那好,那就流血吧;这是我丢下的最后一句话。



 


我希望你不要冲动,流血就是犯法,我不想在法庭上见到你;这是立案庭长意味深长的一句话。他的话很明白,在法制社会,一切只能按法律办事。可是我的法律呢?保护我们的法律在那里?。



 


法院依法办事本就没有错,但错在那里呢?那就是不能不予受理。既然普法后教育公民一切依法行使自已的权利,那么公民同等的也需要得到法律公正的保护。而这种保护的体现,可以说就是在法院的。



 


当然我们也知道另一个事实,那就是立法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新事物的速度的。既然这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那么如何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是个现实的问题了。如果都是因为法律的空白就一推了之,那不是推责任吗?法院倒是轻松了,可有冤的公民呢,他们怎么办?。



 


想到这些,我倒也想起了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在讲究以仁治国的中国,法律永远都没有得到它应有的地位。但中华文明之所以保存下来,中国并没有变成无法无天的世界,除了仁,难道就没有法吗?。



 


试想几百年前的法,有现在健全吗?那肯定没有,这一点毫无疑问。但社会之所以能保证秩序,那是因为还有衙门,我不管“自古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话,但实实在在的,衙门本就是个老百姓讲理的地方。虽然他们当时的法律更不健全,但也没听到衙门有拒绝受理的。击鼓升堂,没有任何的理由老爷不升堂,可为什么我们现在的法院就是不升堂呢?。



 


其实这些问题看似无聊,但却是关乎国计民生。公民有冤连个说话的地儿都没有,而听到的唯一的借口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这是理由吗?。五千年了,法律都没有完善的时候,难道新中国能在五十年就完善吗?。法律条文可以慢慢的出,可公民等得起吗?难道还要再等五千年不成?。



 


有法依法,无法听从司法解释,这是法院的职责。如果法律都明明白白的摆在那儿,那我也可以做法官呀,又要你法院何用。



 


试想想现在法律,简直可以当成遮羞布了,到那里都讲依法办事。公民有事吗?找法院呀,这是现在政府流行的用语。可真找着法院了,一不小心又碰上个不予受理,衙门不成衙门,法院不像法院,无奈吧,哭着去吧。。。。。。



 


这久回来,又重读了几部法律,也知道了些法律的无奈。法律都有无奈,法院当然也是,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法院在讲究法治的今天,确实也是进退维谷。不判吧,法院对不起百姓;判吧,又怕判错了引火烧身。也许真是这种怕事的原因,让法院选择了逃避吧,所以,也就有了不予受理的规定。



 


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维护社会秩序得到公正体现的地方,你的不受理,本身就是不公正的。虽然你法院可以从此不犯错误了,但你可知道,这样也会让法律在公民心中失去地位的,从而也冷了公民的心。司法部门不司法,难道要去怨公民出新案例吗?可以这样吗?。



 


也许那位立案庭长说的有理,是上面不让;这就更奇怪了,凭什么上面不让呢?法院的上级部门是谁?当然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的最高权力部门,他们享有最高的司法解释权,就象古时候的刑部三司,在有些法律不存在的情况下,他们就拥有最高的解释权。可现在,那种权力难道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吗?那肯定不会,既然这样,法院又凭什么不受理呢?。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法院不受理并不能借口以法律的不健全,如果是那样的话,法院的公正只能是一句空谈。薄薄的几本法律书,又怎能解释天下千奇百怪的案例呢?。



 


我看关键还是在人的观念及对职责本身的模糊感,真是那种不负责任的明哲保身,才有了如此幼稚的规定。这种拿社会稳定开玩笑的规定,只能让相信法律执著于法律的善良公民伤心,让那种钻法律空子从而践踏法律的人开心。法律!你又何以保持尊严。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以我个人的名义问一句,我一直信赖的法律的公正体现者法院;



 


法院!你有不受理的权利吗?。


       (19)《从萨达姆的幽默说起》


你们应该尽快无条件的撤军与投降,因为你们承受不起更多的损失,这些损失对你们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这是九月十五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阿拉伯人电视台播放的一盘录音带里,萨达姆对驻伊美军讲话的一段内容。



 


这是萨达姆的黑色幽默吗?看起来好象是的,毕竟一个失败者叫胜利者撤军与投降,本身就不合逻辑,何况萨达姆的对手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与最强大的武装力量。谁不知道这次美伊战争仅仅持续了一个月,谁不知道现在的萨达姆被美军逼得差不多身无立锥之地,就是这样的一个亡国之君,竟敢视客观现实如无物,大言叫对手撤军甚至于投降,如果这都算不上是幽默,那还有什么能叫幽默呢?。



 


可世事不能以常理推度之,作为一个政治家,萨达姆能统治伊拉克几十年,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就算看不到这些,但也可以想像,像他们那种人绝不会空口白话,惹人笑柄的。政治家说话有他的底限,那就是胸中有度,这个度说穿了,也就是实力。



 


也许有人会奇怪,萨达姆现在东躲西藏,他还有何实力呢?连他倚为左膀右臂的二个儿子,也被美军枪杀的今日,他还能有多少底蕴,难道他真的还暗中伏着百万兵?。



 


这个不用说我想也是不可能的,在现代科技可称得无所不能的现时,别说埋伏百万兵,就是几辆汽车的移动,也可能逃不过美军天上地下密布的各种侦察工具,所以这种可能是排除的。其实在当代战争中,纯士兵作战的胜率很少,就算萨达姆真有百万兵,那么要让十余万高科技武装的驻伊美军撤军或投降,那也是天方夜谭的。第一次海湾战争就证明了在现代战争中,数量是无法战胜质量的。



 


既然从各种方面分析萨达姆都无赢面,那么萨姆难道真是闲极无聊拿美国人开涮?好象这又不是萨达姆的性格。那就让我们再来看看萨姆的话吧,他的后半句是这样说的:“因为你们承受不起更多的损失,这些损失对你们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让我们仔细的品味这后半句话吧,也许这就是萨达姆敢幽默的资本。作为阿拉伯国家出名的政治家,萨达姆无疑称得上是个智者,虽然他是个败将,但主观与客观原因都是存在的。作为个人,他能从政变起家,从而建立起自已稳固的国家,他应该不会是个凡夫俗子。



 


真因为他比较轻晰的看到了美国人的弱点,他才敢于拿骄傲的美国人开涮。美国人怕啥,这一点萨达姆心中有数。那就是怕死人,怕陷入人民战争,更怕战事久拖不决而使经济停滞不前。



 


“因为你们承受不起损失,那种损失对你们来说将是难以承受的”;萨达姆一针见血的点出了美国人的软肋。无论美国貌似如何的强大,但几十年来的战例证明了萨达姆的话语是真确的。无论是朝鲜战争还是越南战争,装备精良的美军并不是败在战场上,而是败在战争所引发的国内政治经济危机,从而导致战争无法为继的失败。



 


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二战中美军得到国内的一致支持,所以无论战争的损耗有多大,美国国内却是空前的团结。而在二战后的历次战争中,美军屡屡失手,并不是美军实力下降了,而是因为这些战争是非正义的。非正义的战争,往往会激起对方的强烈反抗,纵使美国有能力战胜,但战争的代价却是美国内百姓难以承受的。



 


这次伊拉克战争就是如此,美国的出兵借口就是伊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在占领伊全境的今日,却找不到任何一件证据。这无疑证明了美国是师出无名,也就是说,这是一场由美国政府臆想的战争。直接的受害者是伊拉克公民,而间接的受害者当然是为这次战争买单的美国纳税人。



 


战争是打胜了,可胜利者却陷入了进退维谷。美军的存在就代表着占领,按现代文明战争的理论,占领者有为被占领者重建的义务。说起重建,好象是很简单,但我们不要忘记一个事实,那就是战争过后,伊拉克经济已陷入了瘫痪,根本就无力担起重建的任务。可重建又恰恰是最费钱的事,作为占领者,“美国,你掏钱吧”;于是也就有了前几天美国政府要议会批准重建伊拉克需要八百七十亿美元的拨款闹剧。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政治又反过来为战争服务。所以任何的战争,都是由政治家来决定成败的。军事上的失败,并代表着彻底的失败,高明的政治家总能东山再起的。从今日来看,萨达姆无疑是个高明的政治家,因为他洞察了对手的弱点。尽管他过去在政治上很失败,但他在这次战争中学会了很多。



 


“拉紧捆在美国人身上的绳索”;“用一切手段向愚蠢的侵略者发动圣战”;这是在同一盘录音带里萨达姆发出的呼吁,呼吁国内的支持者与民众向美军发动袭击。他是高明的,他用民族的自豪感与宗教信仰让伊拉克人民对美国人产生憎恨心理,从而为保卫国家而拿起武器。



 


萨达姆知道伊拉克人民对他的独裁统治并无好感,所以若以他个人的名义发出呼吁,可能会应者聊聊。但一旦他将此事上升为民族的存亡之战,那概念就完全不同了,毕竟保卫民族与国家的使命感,会让许多的伊拉克热血男儿用生命去谱写的。



 


政治家玩弄的是权术,萨达姆将自已扮演成了阿拉伯民族对西方反感情绪的代言人,他这一角色的扮演无疑是成功的。就在他讲话的当晚,小小的伊拉克竟发动了七起针动美国人的袭击,导致十余名美国军人伤亡。由此可见,萨达姆达到了他预期的效果。



 


从另一个侧面,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萨达姆完全有理由说这个话,那就是在战争中美国的伤亡才一百多人,但在占领伊拉克后,这个数字就变成了死亡一百五十七人,而且它还在不断的上升中。



 


对此找不到敌人的战斗,让驻伊美军防不胜防,从而导致士气低落,并产生了厌战恐战情绪。从当今几天美军的神经过敏导致好几起伊平民甚至是警察误伤事件来看,美军士兵的士气已接近于崩溃。而美国国内经济长期停滞不前,老百姓对于政府朝无底洞般的伊拉克`阿富汗这些占领区丢钱已忍无可忍,这种内外交困的场景,使布什总统的声望日益降低,并有可能不再连任。



 


伊拉克会是美国的又一个越南吗?萨达姆能不能发起全面的人民战争?这是萨达姆的声明是真话还是幽默的最好辩证点。



 


但有一点却是我们现在就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无论是那个占领者,只要他是非正义的占领,那么这个侵略者都不可能在一个国家长期存在的。因为一个民族永远不会甘心让异族来统治,所以说无论萨达姆本人是死是活,对伊拉克人来说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伊拉克人民是决不会屈服的。伊拉克是伊拉克人民的,任何的强权,可能会存在一时,但决不可能永远征服。



 


仿佛是为了证明萨达姆的预言,近日美军已撤出了一些城镇,接而替之的是荷兰军队,但我们可以想像,正主儿都不干的事,你能叫荷兰人为美国人流血?。所以荷兰也好,美国也好,撤出伊拉克只是早迟的事,毕竟不知道为啥而战的士兵,是没有勇气付出生命与热血的。



 


萨达姆幽默吗?看完全文,我们是否还有这样的感觉。纵使非要强加上是幽默,那么我想,这也是个黑色的幽默。



 


希望这个世界清静点,希望这样的黑色幽默少一点,不堪重负的地球,还能让人性的贪婪一次次的上演吗?



 


战争`饥饿`贫穷`瘟疫,我们已听得太多;为何不让蓝天永远蔚兰,为何不让绿水永远长流;如果全世界所有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人都能和睦相处,那么,这个世界会不会是更美丽一些呢?。


         (20)《“脱”出来的艺术》


   青春靓丽,光彩照人的阳光女孩,将用绝佳的肢体语言艺术征服天下所有男人。



 


                        ——红玫瑰舞蹈组合



 


   来自马来西亚性感美女为您展示高雅,自然,抽象为一体的人体彩绘,让您感受平生从未见过的性与美的艺术魅力。



 


                        ——森林野玫瑰



 


   这是红玫瑰大舞台开业时发送的广告宣传单上的广告词;看起来这好象也没啥,一般歌舞厅现在的宣传词越来越煽情,也在情理之中,就是其中含有点“色”的意味,在当今社会,也是正常不过的事。现在是开放的年代,“脱”本是一种潮流,肢体语言也好,人体彩绘也好,街头巷尾都能堂尔皇之的上演,何况人家还是在室内呢,总比这野合文明点吧。



 


   但有一点,却让我受到了点莫名的刺激,那就是所谓的“艺术”,在我的印象中,艺术好象是高雅的纯洁的,几千年来我们的艺术好象也只存在于文字,绘图中。就是后来科技发达了,在影视与舞台上也偶有羞羞答答的上演,但好象这并没有成为主流。



 


可能是这年头“艺术”发展太快了吧,也可能是现在的艺术回归自然原始;这几年在我国新生的“艺术”数不胜数,先是抽象派印象派前卫派后是超前派新人类文字,直至现在的人体艺术方兴未艾,中国现在真可谓是百花齐放,艺术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



 


但不知为什么,在艺术百花齐放的今日,有人却说现在的艺术已趋沙漠化快餐化。这就有点怪了,繁荣怎么能与沙漠连在一起呢?难道沙漠能有艺术这样的生命?这问题我不懂,也许说这些话的人也不懂。但对于艺术的畸变,对于艺术的泛滥所引起的反胃,却是实实在在的;我对当今很多所谓的艺术就曾呕吐过几次,并因此对艺术一词有点感冒。



 


我是中国人,也许只适合于中国的水土,在艺术的认识上,可能没与世界接轨。至今还沉迷于古老的唐诗宋词,山水写意画中,尤其对其中的仕女图,更是欣赏有加;端庄娴静,敛眉微羞,那种别样的风韵气质,总是让我感到这聊聊几笔所勾勒出的意境,中国妇女的美感尽显无遗。



 


可不知为什么当今中国艺术如此繁荣,可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却在消失,不信你拟目观之,现今流行的艺术还有多少中国本质的东西。各种在当今风行的艺术流派,那一种不是舶来品,我们现在的所谓的艺术大家们,又那一个不是西风东渐后产生的西学代表呢。



 


这种洋为中用,异地嫁接的东西,难道真的就适合于中国的水土吗?;尽管没有人会否认“文学无国界,艺术是共通的”,但我想,“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也不会是谬论吧。艺术只有植根于民族,才能共通于世界,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丧失民族特色特征的艺术,只能算是无根的艺术,这种艺术还能共通于世界吗?漫观全球,好象也没有这种先例吧。



 


艺术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反应,也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象征,任何一个国家的文明发展,都是以艺术为先驱的。因为艺术是一个国家的魂,只有有了灵魂的国家,才是文明进步的国家,所以说艺术对社会对人类的贡献是巨大的。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中国的唐宋时期,都是艺术文化最兴盛的时期。这个阶段,也是整个欧洲与中国,科学社会人文最兴盛的时期。从这些例子证明,艺术与社会是相互促进的,艺术带动了人民的审美观,从而也让人民追求美,创造美;社会也从此步入良性循环。



 


按道理在当今这个世界,社会已进入了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境界,艺术也应相应的步入良性循环,可是我们却没有看到。热闹倒也热闹,兴旺倒也兴旺,可这些表象的后面,我们又看到了什么呢?



 


沙漠还是沙漠,没有创意没有灵感的艺术,就象没有生命的沙漠,虽浩瀚却没有内涵,这就是我们现代的艺术现实。就象没有航标灯指向的大海,不知那里是方向。价值观念没有了,也许艺术只余下了商业化的印迹,追求轰动,追求商业利益,这种急功近利的艺术文化取向,正在让艺术走向毁灭。



 


别说我危言耸听,看看我们现在身边流行的艺术吧,它们都是什么样的艺术?。沙滩艺术,前卫艺术,人体艺术,冰雕艺术,种种烙上我们时代印迹的艺术,要么是短命的艺术,要么是让人看不懂的艺术。难道这种能随阳光大气消失的艺术,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留给我们后人的艺术吗?。



 


诗人忘记了意境,用那种只有属于精神病人的文字在发出呓语;作者要么在无病呻吟,要么是热衷于描写性器官所带来的意淫快感;更有那美感直现的画家们,可能是因为河川受到污染而失去了对山河的向往,而专注于人体。我不知道山河都能被污染,难道人体就是纯洁的吗?如果人体不是纯洁的,那么画家们又何必专注于人体呢?。是不是人体之美就胜于江海湖山,也许这问题就只有画家们知道了。



 


摄影师用它的镜头捕捉美,油漆匠在人体上涂抹美,舞台上演员在脱衣美,影视中宣扬床头美,放眼现今社会,各种美真是不胜收。



 


想当年我们的鲁迅先生说没开化的国民“一见到短袖衫,就想到全裸体”,着实让我害羞了一把,咋我们的国民就会如此联想呢,正是太落后了,我还为当时自已没这种联想而沾沾自喜呢。可如今呢,国民还会有此联想吗?。



 


我们伟大的先驱艺术家们可能考虑到鲁老夫子这句话太损人了,所以为了遮丑,也为了国民不再意淫,他们开始对艺术作出了伟大的改革。



 


那就是放弃一切可以想象的,你鲁老夫子不是说国民喜欢联想吗?那我就来个直白的。不就是全裸体吗?有啥了不起的,让你看个真切不就得了。于是时装模特先行,蒙一层薄纱,给你来个若隐若现;然后吗,咱再在肉体上涂抹些油彩,让你所能想到的全部展露给你;摄影师更干脆,要来就来个干净的,让你看到透切,身上毫毛顿现,够意思了吧。如果这些还不够,影视上有生动的,街头咱也就来个现场彩绘,舞台上再给你来个全体现。行了吧,我文笔有限,实在描绘不出更多的了,你们自已留意一下即可。



 


鲁迅的话没错但也错。联想是人的本能,人怎能没有联想。至于说中国人爱意淫,那打死我也不认帐。当时中国人有意淫的联想,那是中国人历朝历代对性讳默如深,视为洪水猛兽,没有同西方人那样对性的放纵,自然有些想象。但象现在一样见多不怪,中国人还会如鲁老夫子笔下的那样意淫吗?这肯定不会,只是鲁夫子生错了岁月,对艺术不通一窃才会出如此的荒谬言语。



 


人体是什么?是艺术。鲁迅你怎么就不懂呢?。你只会骂社会,骂人间不平事,你是骂出来的艺术家文学家,你是没有审美观点的艺术家。人体这么美,你为啥就不顾呢?幸好你生对了年月,要是生在当今呀,像你这样的不解风情的文学斗士呀,咋也要给你冠个“痞子”作者。“痞子”你懂吗?只会骂社会不公的人,违反社会主流的人。时代不同了,你这种人不吃香了,现在的“大家”那个不是靠人体起家的,就是有几个死硬份子,还不得在艳溢香融中与金元诱惑中走上这条路?。



 


这现象怪吗,其实说穿了也不怪,这年头崇尚西方,只要沾上了一点西方边的,不管是精华还是糟粕,就可以堂尔皇之的引进了。但可能由于语言不同,有些好的文字都不能用中文表达意思,就是能表达的,可能也受制于文学方面的水平有限,无法让那些优秀的文字原汁原味的体现。对这样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现在艺术家们自然不屑为之,那么为了艺术,我们的艺术家又在引进什么东西呢?。



 


记得文学方面除了那些名著外,好象最引起轰动的就是西蒙波娃的《第二性》了,这种西方人对性的解剖,对中国人来说好象很陌生。尽管性器官是相同的,但理解能力中国人就稍逊一筹了。所以尽管媒体将它吹成了一枝花,但并没有在中国人心中引起共鸣。也许考虑到文字的感染力有限吧,我们又引进了许多视觉方面的艺术;如影视呀,图片呀,摄影包括现在最流行的人体艺术,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们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艺术?问起当今的艺术家们,可能他们心中也没有底,人体艺术,彩绘艺术,人体摄影艺术,曾几何时起中国成了“脱”的艺术世界。也许有人会说:“人体是美的,所以它才能成为艺术”;没错,艺术就是要体现美,人体也有它的美之处,但如美光是要靠人体体现的,那就走入了一个误区,也是对艺术的一种曲解。艺术与文学一样,源自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那种为脱而脱的人体,并不能代表美,充其量也不过是人体的再现而已。如果非要冠上艺术之名,那也不过是“脱”出来的艺术。只要是个活人,都可以脱,难道人人都成了艺术品吗?。



 


这好象不会,就象我上面写到的那些广告词及那晚表演的节目,我只看到了赤裸裸的性挑逗及性器官的展露。这跟我们身上的器官并无任何不同,我不知道为何那些隐私器官也成了艺术呢?为何这种艺术让人感到是如此的沦落,如此的恶心呢?。



 


也许有人会说那不过是表演,艺术不过是他们冠上的美称。那好吧,我们再来看看那些大腕吧。还记得《高山下的花环》这部电影吗?导演说表达的是力的象征,可我一看那些下堕的屁股,怎么也感觉不出导演的意图。还有《紫日》,还有《红河谷》,让那些中外的小姑娘一丝不挂在河里游来游去,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导演一再说是为了体现纯洁,真是这样吗?难道纯洁非要裸体来表现吗?。说真话,这二部电影不错,但我感受到的却是电影本身故事所蕴含的魅力,而非那几分钟的所谓“纯洁”。从身后座位中传来的品评声,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这是电影的一个卖点;说穿了,这“纯洁”的背后是商业利润。



 


还有现在走上街头的人体彩绘艺术;在新闻界爆炒的现场摄影艺术;又在多少艺术性呢?就是有,艺术难道需要这样的大肆张扬吗?。这醉翁之意,司马昭之心,路人岂能不尽知。还记得上几日中国某市在剧院展示人体秀吗?到最后表演的人没了,引得众人大叫不爽。在这不爽声中,他们享受的是艺术吗?。



 


就连昨日网上宣扬的张艺谋大腕巨作,又炒作的是什么呢?还不是那个“漓江女儿”。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将在舞台上全裸。况不论张艺谋出发点如何,但如此炒作,就让它本身的艺术品味下降了许多。那漓江女儿说是为了艺术献身,可她又献的什么身呢?难道不全裸,这剧就没有艺术性了吗?那张艺谋也太欺世盗名了吧。



 


让脱的人是艺术家,脱的人是为艺术献身,有了艺术这块遮羞布,投资家,商人在幕后笑着。艺术不是贴近生活吗?只要你喜欢,我就可以满足,至于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又关我屁事呀。我又不是街头草台班子,那是性诱,我这可是堂尔皇之的艺术呀。至于看的人如何想,那是他们的事,喜欢的是懂得艺术,不喜欢的是不理解艺术。在这顶大帽子的高压下,谁又敢大声说出自已的不满呢?因为你面对的可都是咱中国的“知名艺术家”呀。



 


这种以脱成风的艺术氛围,使我想起了中国的魏晋时期。谁都知道那是中国的最奢糜的朝代,性风盛行,文化艺术都崇尚性图腾。可是这样的朝代,却是短暂的。并不是因为它不够强大,它的短暂就是因为文学艺术所带动的享乐之风,让全民也跟着这种思想产生享乐之习。一个失去审美能力的国度,又怎能长治久安,它注定是短命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为何我们当今的所谓艺术家们并没有领悟呢。人体并不是洪水猛兽,就连封闭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同志还特批美院可以使用裸体模特呢。可见对美,人人都是能理解的。艺术需要牺牲,但这种牺牲并不纯粹是脱衣。它是小范围里的一种艺术形式,而不是面对大众的艺术主流。世界最著名的《蒙娜丽莎》,还有我国开裸画先河的知名画家刘海粟,好象都不是靠画人体惑以裸体才闻名的。就是靠人体画出名的人,好象也从没有在街头大群人围观中作画吧。



 


漫观现今艺术,我只能用一个词汇来形容,那就是“人体”,而且是“脱”出来的人体。那种为脱而脱的艺术,为什么能占据主流呢?艺术如果要靠脱来维持,那还叫艺术吗?。



 


艺术失去了灵魂,它还能余下什么?,如果有一天妓女在大街上脱衣也成为艺术的话,我们还能写出“艺术”这二个字吗?。我们的当今艺术家们还能称为“艺术家”吗?,我看可能还是称“嫖客”准确些。



 


   婊子与牌坊,嫖客与艺术,艺术正在被意淫。。。。。。



           (21)《执法者还是流氓》


执法者还是流氓?;将执法者与流氓联系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但真的可笑吗?我倒没真没觉得。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见到的还少吗?。




 


城管如同强盗;看着小摊贩们狼奔鼠窜的样子,看着城管同志们如同土匪进村般的凶相,我真怀疑,我们是不是生活在文明的社会。在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执法者为何还要一再体现他们野蛮的一面呢?难道不野蛮就执不成法吗?。




 


再看拆迁,对于拆迁不理解的群众,我们的执法部门又在做什么呢?。城建,公安几套班子全副武装,开着推土机耀武扬武,大有兵临城下之势。更有甚者,还暗中动员流氓地痞,不择手段的达到折迁的目的。也许我们的地方政府达到了目的,也许开发商达到了目的,可是执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呢?人民的权益呢?有谁为这些卖单。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民办事,公正执行手中人民交给的权力,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的愿望的,所以人民才会拥护政府。但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却让手中人民交给他们的权力变味了,变成了少数人表现自已高人一等的工具,那就与权力的本质产生了异变。




 


魏征早在千年前就在唐朝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那就是“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就是水,权力就是舟;权力的舟是老百姓的水托起的,如果我们的有些执法部门连这个起码的常识都不懂,那么人民怎么还能放心将权力托付给他们呢?。




 


执法者是权力的象征,也是人民寻求的公正的寄托,如果违反了这条定律,人民将对自已的期冀的公正产生怀疑。南京拆出来的民怨,不真是很好的体现了我们有些权力执法部门轻民的本质吗。那流血的教训,我们还要期待更多吗?我不赞同自焚者过激的行为,但你可以问问人民对此事件的看法。除了替自焚者不值,又有谁去同情那些受伤的执法者们呢?。




 


焦裕禄,孔繁森,一个个鲜活的名字。对于这样的权力拥有者,我们除了钦佩,除了崇敬,我们还能有一丝抱怨吗?。不管天下有没有受过他们恩泽的人,对于他们的评价都会是同一个声音,那就是:清官,为民谋福的好官。未见其人,光在电影中我就为他们的死泪流成行。他们高尚的品格,不正是很好的诠释了人民付与的权力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好与不好,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称。正因为他们托付了权力,所以也希望权力能为他们带来公正。这就象一种投资,谁不希望投资能带来回报。我们的权力拥有者也可以叫职能部门或是执法部门的政府机构,在你们掌握着人民的投资的时候,你是给他们带来回报呢?还是用人民的投资来满足你个人的私欲?。如果是前者,你将是人民的楷模。如果是后者,你将是人民的罪人,并总有一天你会付出你应付出的代价。还有那些持中庸立场的人,那种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明哲保身的权力拥有者,实际上也违反了人民的意志。




 


以上对权力的诠释,好象与本文无关,可实际上权力就是本文所要讲的重点。因为执法者本身就代表着权力,没有权力的执法者所执行的法不叫法,那叫做私刑。只有代表着权力的执法者,执行的法才是真正的法;执法者本身就是权力的拥有者。




 


执法者执法天经地义,何况人民让执法者拥有权力就是基于此点。但人民在付予执法者权力的同时,也附加了一个条件,那就是执法者执行的只能是人民定下的法律。也就是说,执法者执行的权力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违反了人民的意志,这是真理,人民肯定的真理,是任何说辞都无法改变的。




 


但现在我们的有些执法者却忘记了这一基本真理,在没有权力以前总抱怨权力的不公,但一旦拥有了权力,却只看到权力的强势而并不知权力的制约,这一点才是最可怕的。权力一旦失去了制约,那产生的后果将不言而喻。“苛政猛于虎”历朝历代人民对于苛政的惧怕,甚于洪水猛兽。因为洪水猛兽只能伤及一部分人而苛政却可以让天下民不聊生,二种对比,我们就可以见到权力失控后可能造成的可怕恶果。




 


“麻旦旦事件”,“湖北天门事件”,“南京拆迁自焚事件”,此类滥用权力的凡例,不胜枚举。尽管在新中国人民专政的国家并不存在着苛政,但一部分地方执法部门权力失控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却让天下百姓寒心。这样的害群之马,挤身于我们的权力部门,简直是在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抹黑。




 


逼良为娼,无由责民,逼民上绝路,这些事难道是我们的执法者应该做的吗?这与街头的流氓土匪何异。当执法者与流氓等同的时候,难道这仅仅是社会跟人民开的黑色幽默玩笑吗?谁开得起这样的玩笑,谁能将社会的基础人民如何玩弄于股掌之上。




 


流氓犯法那是其个人行为,是对大多数人民意志的违背,因为人民并未付予他们以权力,所以相对他们造成的危害与影响要少一些,何况人民还可以通过他们手中的权力所构筑的法律体系来惩治这些人。而执法部门违法呢?我们的人民又会作何感慨,当他们发现他们所付予的权力反而被滥用到自已头上时,当他们定下的法律被肆意践踏时,他们只能是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我经常听到百姓讲现在他们不怕街上的流氓,只要法律能公正的被执行,见义勇为本是份内之事。事实上也是如此,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老百姓是恨之入骨的。可现在为什么人都变得冷漠呢?原因当然很多,其中百姓最怕的就是执法部门成了黑保护网。当见义勇为流血的同时又怕最流泪,那种委屈及遭到的报复,岂是语言所能形容的心情。




 


这些且不去说它,我现在听到再多的就是老百姓怕穿着制服的流氓。也就是我们的某些不良执法者。碰到这些人,老百姓连讲理的地儿都没有。如果你跟他讲理,他给你加个妨碍公务,如果你还手,那就是袭击执法者,碰到这种穿着制服的流氓,你除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你还能有别的先择吗?。当我们听着他们狂妄的叫嚷:你去告呀,看谁能整赢谁;我们还能还能说些什么?我们应该叫他们是执法者呢还是流氓?。




 


尽管这只是一小部分我们执法部门的败类,但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正因为有他们这些败类的存在,现在百姓对执法者才失去了信心,这种可怕的后遗症,成了我们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执法者成了流氓,法律的公正从何谈起;叫流氓去行使法律,这不是与虎谋皮吗?。造成这些败类产生的原因无非也就二点,那就是人情裙带结构造成的关系网,让他们无法无天;还有就是本身的素质让他并不具备执法者的资格。无论是那一种,都与我们的政府对执法权力部门缺少有效的监督与良性选拨人才机制有关。




 


要想根法这些长久以来存在的顽症,只需要从二点下手就行了;一,建立完善的监督及选拨机制;二,对执法者犯法罪加一等,从而对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只有取消了那些不着边际的党纪政纪行政处分,让执法者在违法的时候能像个普通老百姓一样的接受法律的审判,使执法者知道暴力执法的后果,才能使执法者对待公正执法进入良性循环。而不是一味的护短,护短只会怂容,进而无法无天。而失去的是什么呢?是民心呀,难道真的要让执法者被人叫成流氓才愉快吗?。




 


执法者还是流氓,存乎于执法者本身,如果一部分执法者仍旧不改初衷,不以被称为流氓为耻,那么你就横行一时吧。随着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形成,在讲究以法治国的今日,你们这些穿着制服的流氓,还有生存的空间吗?。




 


与民为善,民感其诚;与民为恶,终究会自取绝路。执法者还是流氓?你自选吧。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不会让流氓横行于世的,这是铁的定律。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岂会视而不见。整治之日不远矣,流氓,你注定是短命的。




 



 


尊敬的法官与执法者们,别让我老是为一个外国人致敬,只要你们具备了同样的勇气与公正,无论你们是成功还是失败,我同样向你们致敬。毕竟你们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也在实践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句写在我们宪法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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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闲情应对4 下一主题:明月,我只说两三句话。
 [2楼]  作者:般若是非  发表时间: 2003/10/15 19:09 

回复:天文~~~

好字,好思维,好笔锋,好视角,好功力!呵呵~~~~~``也好累人,一下子消化这么多美文惟恐不成,慢慢欣赏吧,如果能一篇篇发来,不是更好?

谢谢先生,长空欢迎您!



※※※※※※
 [3楼]  作者:梧桐细雨67  发表时间: 2003/10/15 19:37 

回复:果真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啊
看先生洋洋洒洒的文字,不像商人到像文人嘛。
[楼主]  [4楼]  作者:不识西家柳  发表时间: 2003/10/15 19:40 

回复谢谢长空的朋友们

改日有空

定当前来聚聚

这是西柳近三个月的评论文字

值此评论封笔之时

结集而成

它日若再写

定当一一发来

谢兄长谬赞

西柳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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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蓝调和弦  发表时间: 2003/10/16 14:45 

回复:欢迎到长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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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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