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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更替,应该是收拾衣服的时候了。就这样,那件红色的羊毛衫又捧在了手里。 那是当年他送给我的。他总是那么细心,他总是知道我很怕冷。我生日的时候北方就已经冷了,每到哪个时候他都会送我保暖的物件,他说带上他送的手套围巾就不会觉得冷,我不冷了他就会安心看书了。那个时候他就要到美国去了,在盛夏他把这件衣服递给我说“你生日的时候我就在那边了。是红色的,看了就不会冷的。”果然是很绚烂的红色,我一直穿颜色浅浅的衣服,要不就是黑色的,他说我穿起红色一定会很好看。的确,那红色象城边的落叶,要我想起秋天就要到了。抱了暖暖的绒绒的毛衣,真想这就是整个秋天的收成,我愿意做个农妇紧紧抱着丰收的果实,这样冬天就不怕冷了。我愣愣看了他,觉得宁静的空气中“啪”的一声什么东西打开了,又要破了。我知道,有些莫名而来的事物,现在已经清清楚楚要走了。 他走了,我在高温天气发起高烧,三床被子都遮不住的寒冷,我一直在发抖。渐渐的,果然电话少了,打过去的时候也是铃声寂寥地响了又响,没有人接听,我也曾恨恨地想:我也要去那里!难道那里就是天堂?妈妈说“其实不怪他的,那里很苦,他也很寂寞……”。 只剩下那件血红的衣服刺着我的眼睛,沉默着不跟我说话。他连告别都没有就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后来无数次收拾衣柜都想把它扔掉,可总是舍不得。拿起来放下无数次,最后就变成了无奈的叹息。我算是明白伤痛的事好象一只恋家的狗,你想赶都赶不走它,于是拼命找事做,甚至每晚穿过整个城市到厨师学校去听课。但忧伤在阴雨天总会发作的。 再有他消息的时候,我就要嫁人了。手上拿着婚礼的礼服在钉扣子,接起电话的时候,仿佛走进了一扇更黑的门。“你还好吗?我可以回来找你吗?我忽然很想见到你……”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觉得心里好疼,眼前烟水朦胧什么也看不清楚。 真的,我恨过他,有一点点,很细微的。计算时差的时候,在与他晨昏颠倒的思念岁月里,醒来的时候非常闷,闷到自己想用头去撞墙。天堑的距离,寂寞的重量我都会懂,我只能原谅他的软弱,因为人在命运面前怎么都硬不起来。而我自己,早已怯懦了。 然而是真的用心去爱过他,真心地盼望他能回来。 抖开这件衣服,因为长时间的折叠挤压,已经有了磨损的痕迹,然而捧在手上却是依然的温厚,要人心神迷恋。 从不曾穿过它的。从那以后我从来不穿红色的衣服。迟疑中将它套在身上,镜中的自己似乎没有特别苍老,岁月也没有过多的留下痕迹,可我知道心上多少有些皱纹。 终于用尽了很多方法忘记了他。 他记得他送我衣服的时候说“你做新娘的时候也要穿上红色。” 不觉中我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平淡但很从容,毕业工作再上学再毕业,只到没学可上就结婚生子,而他的心和生命一定也有了归宿吧。不能也不想,再回到年轻是的漂泊。 轻轻小心将这件毛衣折好,装进一个袋子,放了樟脑,封好袋子。我想也封起了死去的爱情,就要这沦陷的爱情好好睡觉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