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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颁发了《互联网网友见面管理条例》(z)
[楼主] 作者:白色海水  发表时间:2003/07/05 16:41
点击:143次

《互联网网友见面管理条例》



总则


1条:鉴于近年来互联网网友见面出现的治安意外情况激增,为保证社会稳定和群众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

            第一章:见面前


3条:会见前,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到所在地居委会备案,有心脏病、高血压者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4条:见网友前,需参加“全国长相六级”的等级考试,持证见面,如没有取得该项资格证书,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5条: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入黑名单的“AAA+”级的“恐龙”和“青蛙”,需由国家二级以上美容院整形,然后报当地居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此类活动。


            第二章:见面


6条:见面后若逃跑,时速不得超过5英里/小时,否则,参考《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7条:见面需自备方便袋,如随地呕吐,参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8条:不得使用对方听得懂的语种,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
第9条:不得使用任何武器(如板砖、烟雾弹)达到分手目的。


             第三章:见面后


10条:要保护对方的隐私,不得把见面时的照片发到与网络约会无关的电视节目、报刊或杂志上(如《动物世界》、《侏罗纪历史研究》、《青蛙养殖》、《飞碟探索》等)
第11条:逃离网友后,不得召开庆祝会、压惊宴等聚会。
第12条:本条例从2003年6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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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云不雨  发表时间: 2003/07/05 17:52 

回复:关于网络的态度转一贴回应您:)吕日日的《你侮辱不了我》
多么悲壮啊!俄罗斯眼泪!前天和女朋友一起去看电影,她说她绝对不看好莱屋的垃圾。她要看酒吧电影,小众趣味电影。她推荐了几个:吕克贝松、赫尔措格,还有大卫林奇。这些名词仅仅是音节感上就吸引了我,不过这些导演我不熟悉,我不了解这个行业。最后我们看的是塔可夫司机的,中途有个小朋克愤然离席¸在黑暗中还特高傲地瞥了我一眼(事后我想这是不是心理作用?):草!什么破东西!我觉得有点惭愧,被年轻人看不起是值得沮丧的。所以下面的电影我心里没看下去,我思考我在这个社会上所处的尴尬地位。作为父亲的儿子,我是先锋的,出走的。作为女朋友的男朋友,我是落伍的,老派的。作为小朋克们的大哥哥,我是腐朽的,是他们的反抗对象。我们走出酒吧的时候,天上下着半死不活的阴雨,爱略特诗云:这是一个残酷的季节。

然后就是昨天¸我表演吉他SOLO¸然后虚心地让一些资深的哥们提提意见。一个说:你能不能别弹那么快啊?一个说:中间错了四个音。还有一个说:我觉得你很适合搞流行歌曲……晚上我躺在被窝里,想起白天这一幕,鼻子没来由地酸了,泪水估计也湿润了眼睛。

最后,今天。就是刚才,我在一个小论坛上和一些同志讨论屈原是不是傻比的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屈原是傻比,我认为不是。其实我也拿不准,我只是觉得站在人群的对面比较过瘾,说起话来会比较来劲。某自称在外企拿七万年薪的有为青年在和我言语不合后,指斥我乃新时代的傻比,并冠我以“文学青年”的光荣称号。我默默地看了他的帖子,然后下了线,关了电脑,取出女朋友买的挺漂亮的新烟灰缸(我女朋友爱买便宜货,这一点有违她新潮女性的身份)。我很久没抽烟了,7点半城市里华灯初上的时候我终于抽了一支,就为了这个事。没有人是完全坚强的,独孤求败身上也有命门——刚才我就被人戳了一刀,让我血粼粼地痛。被人说成的文学青年是可耻的,可怕的。用这个词砸我最有效。我太爱面子了。

其实这个时代没有胜利者,大家都在奋斗,都伤痕累累。穷人追求物质,富人追求灵魂,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填不满的坑。现在是新社会,新社会不喜欢甘地这样的禁欲者,禁欲者是消极的,不可取。谁在谁面前满面春光?谁在谁面前人摸狗样?都是假的。半夜起来小便的时候,那个憔悴的才是真实的。当然你必须忽视这一点,不管你愿不愿意,撒完尿之后你必须入睡。做梦是多么安全,不管你在里面遭受险恶还是艳遇,天亮的时候命运都会离去,至多一场虚惊。擦完冷汗洗个脸,外面的世界敞开了,诱惑的海妖唱起了美妙的歌曲,你必须出门才能正式聆听。

我在这里深情款款地说教别人,却忘了自己的搞笑处境。不过我想通了,只要自己想得通,你就侮辱不了我。小朋克瞧不起我就让他瞧不起,他们的哲学需要他们处处树敌。我做了不符合他品位的事情,就是为了让他鄙夷。让大家嘲笑嘲笑也是为人民服务嘛,只是分工不同。哥们瞧不起我的音乐,让他们瞧不起,这样才能体现业余和专业之分,才能搞好音乐行业里的资格等级制度。而且,说不定他们也被更腕的牛人贬低过,他们可以在我这里找到心理平衡,正如我也可以在那些刚入门的后生们面前重新建立自尊。人家严复早就把达尔文的思想传播过来了,十一字箴言:大腕贬小腕,脸厚的就生存。至于被外企白领骂“文学青年”和“傻比”,这更没什么大不了的。文学青年也没什么不好,人家那么帅的酷哥象韩寒什么的也当过,就算他现在去干职业赛车去了,也还有甘世佳——他帅得让我想自杀。为了激励自己努力上进,我甚至可以把这句话打印出来帖在床头当座右铭:傻比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所以不要睡懒觉。清晨空气真好,快点起床练琴。

网络这个东西,你对它笑它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对你哭。所以不要抱怨它,不要在它上面找气受。比如我被人在网络上骂傻比,仔细想想心里觉得这话其实富含哲理,它可以鞭策自己在人生的路上自强不息。 你侮辱不了我,真的。
 [3楼]  作者:梧桐细雨67  发表时间: 2003/07/05 17:56 

回复:呵呵,有意思
公安部新颁发了《互联网网友见面管理条例》(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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