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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又翻看梁实秋之《雅舍小品》。相对鲁迅而言,更喜欢梁实秋,尖锐而不刻薄,为人为文率真不失幽默。在代序有人中评他:“只能刻意雕琢‘小玩意’,却缺乏驾驭宏篇巨著的能力”。对于作文之技术,我实在外行,不做评论,但实在喜欢他文中的细腻以及这细腻中体现的性情。 “温故知新”,好文能让人品味再三,好人也能令人一读再读。或许是特定心情吧,此次翻读,感触最深的是〈雅舍〉和〈不亦快哉〉。 梁先生此雅舍,“孤零零”砌起的柱子,“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蓠墙不围,门窗不严”,“入夜则鼠子瞰灯”,入夏则“聚蚊如雷”,大雨滂沱时,屋顶灰泥“如奇葩初绽,轰然至满室狼籍”。雅室摆设简陋,但先生喜欢翻新布置,致使“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文末感慨人生如寄,虽然只是房客,“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既是我家”,“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足见先生对雅舍之喜爱。 先生写此文必定身处逆境,而他对环境之劣未发出“安得广厦千万”以获得“欢颜”的感慨,却尽情体会对此屋之鼠之蚊之风之雨之月之陋而给他带来的别样乐趣。此番乐趣,非一定的胸襟和达观向上的精神,是无法获得的。梁先生之雅,雅于情,更是雅于趣。人若有雅于此,便不会有苦怨之说了。先生的逆境之趣,怎不让人钦叹?! 从〈雅舍〉到〈不亦快哉〉,便是体验先生之“雅”至“俗”了。〈快哉〉乃先生读金圣叹“三十三不亦快哉”,随手编列的十条快之理由。文之所至之处无不痛快淋漓,幽默诙谐更是让人忍俊不禁。缩摘几条如下: 其一:,,牵犬,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摘树上便溺留念,,,可以保持自己自家门之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买得甘蔗,,蔗渣随嚼随吐。人生适意,兼可以“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初散,匆匆登车回府。,,。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的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爬上墙头,,。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而无可耐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市,,。,,纳书入怀,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在临睡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暗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读完〈不亦快哉〉,越发喜欢先生。人之为人,不入俗,便失去做人的真实。或许,从道德层面上,先生之快是可以指摘的,但缺陷和私心的袒露却越发显出先生的可爱。不怕抖露私心或说不苛求自己有私心而尽情享受之,这便需要另一个胸怀,宽容自己的胸怀。就此而言,先生不仅可爱,更是可敬了。人生于世,若有若无,或许不如一粒尘土,用一双清明如镜无邪的眼光看自己,看他人,看世界,发现快乐并享受快乐,便也不枉此生了。 一直喜欢在网络上欣赏人,欣赏真实的,带着瑕疵的人性。很久以前看过一故事,说一男人经介绍认识一美女,可怎么也找不到感觉,正欲弃之而去,转身发现脖根一颗痣,便忽然爱上他,爱她,不是因为她完美的外表,而是她的瑕疵。人性情中的最让人欣心悦目的,让人心动的,该是真实,或说是真实而表现出来的更完美的性情(我以为没有瑕疵的性情是不完美的性情)。论坛之争,反而更觉得朋友的可爱。在此,就例举长空和黄金论坛的属主和因此而曾经告别长空的小坏和梦溪的性情之处,以解说我读人之趣了。 鸟:对长空的热爱。爱之至,因此爱而产生的恨,便切之入骨,便常会做出一些可爱之举,比如取消黄金连接。 影子:尽管我一再为全小姐辩护,但知道全小姐是影子,还是让我吃惊不小。不管如何,影子对黄金的在意和付出,应该是无私的,在纷争中影子的希寄和矛盾也是可爱之极。影子和鸟相比,则让人看到了属主性别的差异,也表现出论坛的性别差异。 小坏:痴。对人痴,对论坛痴,对自己更痴,痴痴地投入。她在步入中年却保持这种“痴”态,真让人怜爱得不行。 梦溪:苛求自己。老扯自己的头发撞南墙,也不管这事是否真的需要自己负全责。 读论坛,同意故国的观点,以读人为主。至于是否读得开心,则要看自己以什么样的心态和角度去读朋友。不管如何,读文再至人时,一定切记:在未看见对方写文时的表情,千万别去猜想对方是否有什么险恶用心。否则,一定会大失读人之趣。 ※※※※※※ 不求完美,但求尽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