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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号海洛因答辩状《见过这样掐的,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 被告::零号海洛因 请求事项: 一,请驳回原告起诉 事实和理由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黄金分割与长空放飞各位网友,尊敬的参加本案审理旁听的新闻界、法律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结合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如下。 一,身份介绍 零号是良民的,网名是无毒的,身体是健康的,非典是没有的,履历是清白的,职业是传媒的,性质是正式的,上网是业余的,搞笑是本山的,编码是不懂的,电脑是打字的,水平是一般的,写帖是娱乐的,学文是无奈的,思维是形象的,用语是发散的,大专是毕业的,本科是进修的,硕士是待考的,法律是选修的,经济是转行的,太太是种田的,考取是农大的,留学康奈尔的,大致是这样的。 二,驳回请求 空穴是来风的,无风是起浪的,轻理是冤枉的,文理是相通的,学科是互补的,黄(金)长(空)是链接的,网友是亲密的,竞争是永存的,掐架是必然的,往来是不断的,粗暴是不许的,侵权是无稽的,你我是无仇的,官司是莫名的,泼粪是单方的,别扭是自找的,掐人是诽谤的,扮酷是强加的,愤青是不像的,挑战是应对的,官司是奉陪的,赔偿是没门的。
审理是公开的,专家是在行的,气氛是紧张的,彼此是坦率的,法官是公正的,辩论是对等的,程序是合法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零号是占理的,锈刀是无理的,请求是驳回的,败诉是必然的。 备注:详情可见黄金分割零号海洛因4个帖子,敬请光临,谢谢! ※※※※※※ 我从山中来 水清鱼看月 山静鸟谈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