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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天乱弹
[楼主] 作者:凡是宜迟  发表时间:2003/05/04 10:59
点击:294次

    前天中午11点多,我正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收到了一条短信,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又接到了网友的电话,要我放宽心,别生气,别在意,别理会……这都是什么什么呀?“有人在帖子上骂你了”。“不可能”。我笑了起来,我又没招谁惹谁,谁会跟我过不去呢。“不信你自己去看好了,帖名叫《女人当自重》,发在长空……”。

    回到家疑疑惑惑打开电脑,看完帖子,我本能的反应就是:我的帖是写给我的朋友们看的,与你何干。但静下来想想,论坛不是哪个人、哪些人的私家花园,它是所有想来休憩的朋友们的家园。只要不违反游戏规则,任何人都有发言的权利。你有勇气发帖,就得具备相应的承受能力,准备接砖,不管这块砖是大是小,是重是轻。再说死鸟最不愿看到长空起纷争了。于是我轻松地回了个帖子,却没想到事态的发展远非我想象得那么简单。

    看着点击率的居高不下,看着各位朋友的跟帖,听着朋友们的问询,看着自己实际上已被宣布为“不自重的女人”之后,心里确实不是个滋味。我当然想知道评说我的是谁-----拿宜迟说事儿,宜迟本人再不想知道是哪位,我没那么超脱。当然也有超脱的人,比如他不会从聊室拉人来评说此事,不会以结交名人为荣。但宜迟却是一个俗人,以为正常情况下,名人=能人=高人。说白了提高帖子点击率的方法就是写名人,写咱们身边的人和事。纯情感类的文字写得再好,也不及报刊上好-----起码我是不看的。就说梦溪、知了与故国吧,他们说话好玩儿,打字速度极快,写的帖子幽默风趣,所以俗不可耐的我喜欢结识名人,以结识名人为荣,也爱公聊,所以朋友们总批评我张扬。

    一根筋的宜迟当晚确实去了聊室,且在大屏上说了此事,但没聪明地想到这就是拉人。呵呵。在这个时刻,是最敏感的时刻,别人避嫌惟恐不及,你不是在玩火又是在干什么?不知道你因此混成了名人,有多少目光在注视着你? 可可可我如果想拉人,再笨也知道得下水悄悄说,而不是在大屏上公聊啊,呵呵。

    发完《让我们怀念故国》,在聊室,不少人说谢谢你。我吃惊了,为何?因为你让我们看到了你的帖子。呵呵,长空有那么多好写手,像我这种随手涂鸦的东西能给块搁的地方我已感激不尽了,且因此结识了不少朋友。那么多好朋友可不是白交的,他们的为人、行文在无形中影响着我。是我的朋友,骂我个狗血喷头最终还是朋友。就说夫子吧,相识一年多了,他对我除了批评就是教育,至今没听到一句赞赏的话,但我还是把他认作朋友。

    这事也传到四十那屋去了,朋友把我喊去,久违的飘飘一下子给我介绍了七、八个姐妹,看着她们围着我问寒问暖,说我们愿意陪着姐姐不自重,我的眼眶湿润了;夫子两头为难,在脱不开身的情形下,把朋友拽来和稀泥;这两天,手机电池用的挺快,撑不够多半天,时有询问和问候,有的表示要予以回击,我笑了,有我一人抬举还不够么。啧啧啧,宜迟简直像是立了什么大功或是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羞愧啊羞愧,瞧我这个姐姐当成什么样了。也曾取笑过小坏、林夕的矫情,但事到临头,才知这矫情发自内心,如此真情……

    知道了是何许人之后,倒让我感到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一幕喜剧。战争酒女人那晚解释他只是来捣乱的,决无恶意,我当然相信,在我眼里从来没有不好的人,除了我自己。呵呵。

    38岁的人了,却很少经受挫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感谢该帖作者给我提供了这么一个难得的机会,尽管是微不足道的一次机会。淡出论坛,是我已实施了几个月的行动,只是在朋友的一再呼唤下才现身说法,没想到上演了这么一出闹剧,不过能给朋友们排遣一点寂寞,消除一点恐慌,何乐不为。

    此事至此为止,我把它当作一个花絮,不会再提。因为玩忽职守,我已快下岗了,且无论从哪方面说,我已明显感到自己不是对手,嘿嘿。还是那句老话,三十七计,跑为上。白了您呐。等等,与青春作伴---咱们的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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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坏绒  发表时间: 2003/05/04 11:37 

回复:动气了不是?

打就打吧。男人们打完架称兄道弟,咱们姐妹打完架痛哭流涕,让他们笑话。

都是所谓故国的错,改什么名思什么学嘛。把他揪出来,按知了的说法,打倒在地再踩上一万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和那破橙子争论我也伤心过,也曾经发贴:

脸上无泪

想当初的心态,如果不在意对方,就不会这么上心了。争论,或许也是一种缘分?等着你们握手言和的时候,我们把破橙子连皮一起吃!



※※※※※※
不求完美,但求尽情~
 [3楼]  作者:玲珑无心  发表时间: 2003/05/04 12:35 

回复:留步
我还没和你墨迹过呢,不许走!

※※※※※※
 [4楼]  作者:船上丢丢  发表时间: 2003/05/04 13:03 

回复:来来来,船上请
在长空混过的,哪个没挨过砖?在砖头中匍匐,在小河边停驻。你也算是趟过混水之人了,若想鞋子干爽,只能将鞋高举过头,你举的累,我们看的也累。倒不如穿了鞋行走水中,鞋虽湿了,却可以防防河底的沙砾硌脚。实在怕湿了鞋,就上到我这船来,我给姐姐作个厚底儿的靴子、大个儿的头盔。
 [5楼]  作者:黄昏牧狼  发表时间: 2003/05/04 13:30 

回复::))
其中原委我一点不知,只希望宜迟大姐开心愉快:))
 [6楼]  作者:nj_不死鸟  发表时间: 2003/05/04 15:56 

回复:hehe
你自己都无衣无帽,拿什么给?吃一堑、长一智了……

※※※※※※
......鱼得水逝而相忘於水 鸟乘风飞而不知有风 慎思 慎言......>
 [7楼]  作者:战争酒女人  发表时间: 2003/05/04 16:10 

回复:“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在我眼中,从来没有不好的人,除了那些所谓的“卖国贼”, 呵呵。

没想到我说的“闻到醋味了”,让你有这么多的感慨, 早知如此,必无当初了。

那个女士和您我都不认识,只是看了帖中写的有些意境,所以跟贴。如果我的调侃给您带来诸多不便,我再此向您抱歉。

其实说真心话,“做第一等人,干第一等事,说第一等话,抱第一等识”这是几乎所有人都在完善自己的目标,“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当然有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8楼]  作者:梦溪键谈  发表时间: 2003/05/04 16:44 

回复:庸人自扰,严肃批评!
多日不见,退步不少!全无大姐大的风范!
 [9楼]  作者:微澜  发表时间: 2003/05/04 19:01 

回复:姐~~
   笑笑好不?你的电话号码存在我的手机上了。我要好好保存,因为你是名人,关键是你是我欣赏的名人哟!!
 [10楼]  作者:海边拾贝  发表时间: 2003/05/04 19:30 

回复:风过无痕
今天刚听人说起,说您可是长空的大姐大,所以特别留心你的帖子,其实论坛就是闲情散步的花园,争论也好,抒怀也好,全当饭后散步的一阵凉风,吹拂心头,刹时无痕。
 [11楼]  作者:生锈水果刀  发表时间: 2003/05/05 09:50 

回复:老大生气了?
消气先,我去磨刀,嘿嘿。
 [12楼]  作者:凡事宜迟  发表时间: 2003/05/05 14:38 

回复:楼下的弟弟妹妹们:宜迟开心着您的开心,快乐着您的快乐,祈祷我们健康、平安、幸福,期待相逢的时刻.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天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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