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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薇 那年我19岁,我去到那座海边城市是因为大学放暑假了,我一直向往自由地走,于是就坐了火车,又转了几趟汽车,到了那个艳阳高照的地方。 接待我的是同学介绍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峰。 那个男孩曾经牵了我的手,走在城市的街道中,他说,你看,这就是我喜欢的城市,房屋不高,街道整齐,空气潮湿,那是海水的气息。 他有白色的衬衣,黑而明亮的眼睛。因为他的喜欢,于是我也真的喜欢。 然后我见到男孩的朋友,一个皮肤黝黑身型健美的高大男孩。这个男孩问,嘿,要不要一起去游泳?我说当然可以。 夜里10点,我们坐在星空下的海滩,喝着啤酒。两个小时以后,我们看见潮水逐渐上涨,仿佛一阵呼啸,它扑到了我们的面前...... 我回到男孩住处的时候,他坐在打开房门的房间里,他焦灼的眼神一直望向我。为什么电话也没有一个?为什么不说一声? 我开始撒谎,我说,电话一开始打不通,后来太晚了,怕你睡了,不想吵醒你呀。 我19岁,我有撒谎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能力。 他似乎信了,他抱着我,突然哭了:知不知道我在担心你? 我抚摸他泪水盈眶的眼睛,如果知道我这一生再也不会遇到这样专注看我的眼睛,我便不会在他背过去的时候得意洋洋的偷笑,好象自己的奸计得逞。 因为海边那所大学有周末舞会,所以我偷偷地去约会他的朋友,另外一个男孩。 校园的舞会是在一个露天的场地,音乐响起,灯影摇曳,我与另一个男孩淹没在人潮中。谁会注意到我呢,好看的年轻女孩那么多。 但是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肩,我回过头,看到一双黑色的眼睛,眼睛里燃烧着怒火。然后是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他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愣在原地,当周围所有的人都望向我的时候,我狠狠地抬起手,给了他同样响亮的一记耳光。我说,我又不会嫁给你......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年轻的我们那么不懂得什么叫珍惜,因为我们以为,任何东西只要我们想要,就是唾手可得的。 我们一直以为唾手可得的东西,其实在以后的岁月里,你再也碰不到,也无迹可循。 ※※※※※※ 陋室空堂,当年芴满床; 衰草枯肠,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上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又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