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初次遇见,是十年前,在大学宿舍里。都是十八岁。 安穿白裙,一肩黑发,抬头看着她微微一笑,她心一动,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以后就一起晨练,打饭,互相占座位,考试时传抄笔记。一起逃课到岳阳楼,一路嘻嘻哈哈,招来无数目光。 很快安便收到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开始一场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她散漫的披一头卷卷长发,穿石榴红的紧身毛衫,苹果绿的松身布裤,苔绿色球鞋,挂夸张的大大的饰物,笑闹着和高高的男生走在阴暗的走廊,喧哗的饭厅,人来疯似的抢尽了风头。宿舍里总有主动打开水、送笔记、买零食的男生。室友们一边幸灾乐祸的吃一边说:“她天生就擅长这本事。”她偷偷笑,觉得好友似一支曼陀罗。 而她在音像店找到一份工作,下午四点到晚上十点。轰然的音响中,她望着窗外春光下衣着鲜丽的女孩子发呆,听陈百强轻轻的唱:“生活淡淡似是流水,全为你泛起涟漪,欢笑全因你起。。。。”后来夏天来了,夜间便有人等在门外,用自行车送她回宿舍。玲玲的玲声清脆的响在夏夜流动的风里,令人心旌摇曳。后来冬天来了,他便每天在昏黄的路灯下,买一只烤红薯或者两串炸豆腐干给她,烫烫的,她唏胡唏胡的吃,他用大衣抱着她,一脸的疼爱。 毕业前大家都一窝蜂似的热热闹闹的谈起了恋爱,安却忽然安静下来,一个人吃饭,去图书馆,晚上在床上听音乐看小说。她便拉她一起出去,于是常是三人行。拍出来一堆一堆的照片也是三个人。他在中间憨憨笑,她在左边甜美的笑,安在右边淡淡的似笑非笑。 后来她回了家乡古城,安进了广告公司。他留校。他们在一地。 那时候都没有手机。于是她总是在夜里写一封一封长信,给他,给安。 买手机后的第一个电话是打给他的。听到“哪位?嗯?”,惺松懒散的声音一贯的柔媚。她的脸刹的白了。 七个小时后安飞了过来。夜灯初上,她们坐在城墙下的路边小摊上,沉默地喝当地的散装啤酒,看着十里红尘中熙嚷的人流。那时城里还有很多夜市小摊,全挂着红灯笼,一排一排的亮到很远的地方。良久她说一句:“那时候上大课,老师叫你回答问题,你总是先把头发拢好,再站起来。臭美的不行,男生们都笑。”一会儿又加一句“100多的学生,总是你最惹眼。”安笑笑,把头伏在她膝盖上,她的裙子瞬间湿热了。 后来同事不断的介绍朋友给她,短的一面,长的三个月。初次见何是在冷饮店,她吃一客草莓淇淋,漫漫的听他胡侃,听着听着思绪慢慢就回来了。他讲到了一个笑话,她认真的看看其貌不扬的他,开心的放声大笑起来。 十个月后就结婚了。安没有来观礼,托人送了一大束纯白的百合来,电话里也只一句:“太快,太早。幸福快乐吧。”她委屈似的把那束花丢到了角落里。 然后生活扑面而来。令她措手不及。从此闭口不谈王菲、杜拉斯、纯棉、爱乐兰风笛,计划了好久的徒步旅行计划也不了了之。怀孕后戒了咖啡、烟和网。安电话来,说在上海,在丽江,在深圳,做记者,做售楼小姐、做招待。她一边听着嗯嗯着,一边数着镜中自己浮肿的脸上的蝴蝶斑。 孩子一岁时她冲着何尖声大叫,摔了水杯和儿子的玩具汽车。茫然站在街头好久,她打了安的电话,掏光了信用卡和现金飞到了那个阳光充裕的南国。晚上她们挤在一张床上,像十年前很多个夜晚一样。但她却在听安低声说话时迷糊着睡了过去。梦中她听到了孩子哭。 早上起来拉开窗帘,阳光哗的一声泄了进来。安在清晨的阳光里穿着三点跳哒的走动,身段依然美的令她亦心跳。可阳光下一夜未睡的脸上已呈灰的倦色,眼角也有了细纹。生活在她们身上都无可避免的留下了痕迹。 候机室咖啡厅里,她看着安一身桃红色,这艳俗的颜色衬着她明艳动人的脸,更加显出了她的冷香细致。而她仍是多年的风格:草绿的休闲裤,驼色男式T恤,白色运动鞋。何的电话来,说儿子很乖,一餐吃十只虾,会连贯的说五个字了,只是睡觉醒来会叫妈妈。笑意浮上了她的眼。安捏捏她的脸颊:“乖乖回家去,做饭,洗衣,带孩子,晚上记得给老公准备洗脚水。” 她忍不住问“你呢?” 安笑:“我会遭遇一段新的爱情。你向后看。“ 她回头,正遇到隔座男土抛过来的笑容。 两个女人似十八岁一样互相使个眼色,轻声的笑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