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只是吸引大家的眼球进来,两人也没什么论战,但是我无意翻了一下前面的贴,又翻了更前的贴,有点知道事情的去脉。 起因这样的啦,纤纤说:我爱你林夕。 断岸用徐志摩的一句诗回答:不要亵渎了那个字。 林夕问:那怎样才不算亵渎? 小布因此专门发了个贴,讨论关于“爱”这个字的含义,兼及对徐的评价。 断岸回帖,回避了对“爱”含义的讨论,重点辩论了徐志摩的问题。 以上是我对事情过程的流水帐,我觉得应该是客观的,不同意见请说话。。。 我发这个帖子,不是想捣乱的啊,更没兴趣谈徐志摩这个人,尽管我很喜欢《康桥》。 我写这个帖子的目的是觉得“爱”这个字的含义其实根本没有辩论的必要,我们,爱我们的父母(亲情》,爱我们的爱人(爱情),爱我们的朋友(友情),我们,也爱长空(爱好,喜欢)。其实不应该偏颇地认为爱就是男女之爱。 长空的女士很厉害,被她们抓住把柄是很不妙的一件事,但是我们有原则,错就是错了,应该勇于承认,这没什么,这不是件很难的事。 爱。。。。虽然最近在网上有泛滥的趋势,但我一直真诚的相信着它,也拥有着它。。。 摘录我一篇小文里的一段来结束(舍不得全发,以后再说):很久很久以前,几乎从我一出生开始,我就开了这间小店。最初的时候,我很穷,没有本钱,就靠父母的施舍过日子。他们给了我足够的亲情和温暖,使我干瘪的身躯一天天地变得粗壮,从而能迈出创业的第一步。他们是我的大股东。 我的店很大也很小,它随着我四处奔波,须臾不离。它出售着我仅有的三种商品:亲情,友情和爱情,其中爱情的售价最高,因为它的制作工艺艰苦而漫长,还需要不停地维护,修理,所以至今无人问津。 不能再发了,下面就是缠绵的爱情了,暂时不给你们看,嘿嘿。。。 希望更多的好的论战,严谨,热情,和睦。 一起握一下手,断岸,小布,林夕等朋友们,一起来。。。 我先伸出我的,我等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