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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看人生3   作者:吴霭仪
[楼主] 作者:楚台邀月  发表时间:2002/12/01 14:17
点击:200次

处世篇——信任

  每一次重阅程灵素为苗人凤治眼睛的情节,心中都会感动而又感慨。许多
人都欣赏《雪山飞狐》里胡一刀和苗人凤的肝胆相照、识英雄重英雄,殊不知
小小程灵素与苗人凤之间,亦可说是同样的互相信赖敬重。而令人既感动又感
慨的,就是这样的信赖和敬重,竟然是没有做错,竟然得到对方百分之一百的
回报。
  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现代功利社会,可以信赖的人何其少,信赖了一个
人而被出卖的事何其多,以致每个人每日都活在谨慎为自己打算、小心提防过
度轻信人的气氛中,实在不痛快之极,程灵素和苗人凤那样的故事,怎不令人
羡慕而向往?
  苗人凤与胡斐素不相识,胡斐带来的这位“医生”,本领怎样、心肠怎样,
他更不知道,只知她是旧对头的亲传弟子,但是她叫他“放松全身穴道”,任
她施为,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照做,他这样信任程灵素,连胡斐也感到惊讶。
  程灵素对苗人凤必然十分佩服,第一因为他光明磊落,不愿别人不知就里
而帮助了他,他一知道程灵素是毒手药王的弟子,马上告诉她他跟她师父的过
节,以免她误医了师父的对头。然而,程灵素的宽容气度,绝对配得上苗人凤
的光明磊落,她毫不动容,只告诉他毒手药王那时已是“无嗔”,过节不会放
在心上。
  她知道疗伤的过程是危险而痛苦的,但是她问也不问就知道他会信任她,
问也不问就知道他忍受得住七心海棠叶带来的剧痛,这就是她以相知回报他的
信任。胡斐反而在这件事中成了第三者,他对苗人凤的了解不及程灵素对苗人
凤的了解,他对程灵素的信任不及苗人凤对她的信任。
  显然,不是阅世越深的人就越不易信赖别人。有时处世的经验深了,反而
更容易分辨出甚么人可以信任;本事越大,就越有资格信任别人;最后,越了
解人生就越会看到,有时信任别人反而比处处提防别人更有智慧,即使偶因误
信别人而遭受损失,到底还是值得的。


                         第二辑处世篇

                          强求与强记

  《笑傲江湖》第十回,风清扬向令狐冲传授“独孤九剑”,教训他其中要
旨是一个“悟”字,而不是在于强记:“等到通晓了这九剑的剑意,则无所施
而不可,便是将全部变化尽数忘记,也不相干,临敌之际,更是忘记得越乾净
彻底,越不受原来剑法的拘束。”
  记得招式并不是不好,而是把重心放在强记招式之上,往往阻碍了领悟招
式的精神。《倚天屠龙记》第二十四回,张三丰向张无忌传授太极剑,也是要
他尽数忘记招式。金庸为读者解释:“要知张三丰传给他的乃是‘剑意’,而
非‘剑招’,要他将所见到的剑招忘得半点不剩,才能得其神髓……倘若有一
两招剑法忘不乾净,心有拘囿,剑法便不能纯。”
  记得跟导师学理则学,导师在黑板上把一题证出之后,问我们是不是都已
明白了?随即抹去,就是说不要我们记著。若记得他的证明,可能不懂证法的
原理,若忘记了他的证明而能再证出,那才是真的把握到原理。张三丰的“剑
意”,就是较玄的原理吧。我这十多年中,遇到过不少爱好哲学的年轻人,他
们有些十分用功,拼命强记,结果真的是“心有拘囿”,大受原来学说文字的
拘束,真意反而完全错过,越是努力,所受缚束越深,令人深感可惜。
  “招式”是不是“尽数忘记”并不重要,重要是把握到神髓,可能起初要
用心于“尽数忘记”,后来便忘记与不忘记也不相干了。在这方面,风清扬所
说的道理,又要比金庸在《倚天》的解释高明。任何人学习都有阶段,不可强
求。强求记得与强求忘记都不可,特别不应勉强自己到更“高深”的阶段。
  我认为无论写作、处世或武功,最高境界都是由华丽巧妙进入平淡,但是
由简入繁往往是由繁入简的必经之道,“反璞归真”,不是强求可得的。
  《倚天》第二十回,张无忌修练“乾坤大挪移”至第七层,最后的一十九
句,试了数次,总有阻碍,他就不练了。金庸以此印证“知足不辱”,我不主
张知足,但更不赞成强求。


                       第二辑处世篇

                         勇于认错

  有一种行为,在金庸小说里一直得到最高钦敬,那就是勇于认错、诚心忏
悔、坚决补偿。
  俗语有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倚天屠龙记》的谢逊,一
生杀人无数,后来被擒,囚在少林寺的林间地下囚室,日夕听高僧颂经,终于
觉悟,决意不抵抗仇家向他报仇。虽然义子无忌及明教教众有足够力量救他出
去,但是他自废武功,甘心领受前来报仇的人一个个对他加以侮辱,偿还了他
的债之后,才剃度出家。
  他的仇家之中,有一个叫太虚子的道人,对谢逊的行为十分佩服,深感惭
愧,为了表示敬意,他自断长剑,向谢逊行礼而去。
  做错了事,伤害了别人,光是承认错误或道歉是不够的,必须尽力弥补,
方能算是诚意。当然,有时尽力弥补也未必可以完全弥补过错,而且,最重要
的是,自己尽力弥补的,是错事对别人造成的损害,不是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印
象。人家敬佩也好、不原谅也好,也是要尽力。
  《鹿鼎记》第四十一回,华山派辈分极高的“神拳无敌”归辛树、归二娘,
误听吴三桂诱骗,以为吴六奇是大汉奸,于是把他杀掉。
  经陈近南指出,他们才知道吴六奇“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天地会香
主,手握广东兵权,只等伺机起义。当下,归辛树懊丧无比,知道“杀错人
了!”归二娘也是同时叫道:“杀错人了!”夺过刀刃,即时便要自杀为吴六
奇抵命。她心意极诚,陈近南险些救她不及。
  自杀不成,归氏夫妇随即改变主意,要到大内刺杀康熙皇帝,那就不但是
为吴六奇抵命,也是向天地会将功抵罪的意思了。行刺皇帝,全身而退的机会
极微,他们的用意,自是以一死擦洗污名。
  上述两个例子之中,谢逊忏悔的意味浓厚得多了。虽然他和归氏夫妇都是
决心补过、一死无悔,但是归氏夫妇的出发点有太大成分出于自傲,为了保全
自己的一世英名,这种认错,有点宁愿死了也不让人非议的味道。
  《天龙八部》第四十二回,少林寺方丈玄慈当众承认当年与叶二娘私通,
随即当众受刑,是另一个令读者印象深刻的“勇于认错”的例子。但玄慈的行
为虽然令人感动,动机却远不如谢逊的真诚,反而有一点像归氏夫妇那样,著
眼点仍是在恢复声誉,只不过玄慈所维护的不是一己的声誉,而是少林寺的声
誉,不是出于自私或自我中心。
  在场的人,对玄慈也是肃然起敬。金庸描写得更清楚:
  “众雄初闻虚竹之父竟是少林寺方丈玄慈,人人均觉他不守清规,大有鄙
夷之意,待见他坦然当众受刑,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这等大勇实非常人所能,
都想他受此重刑,也可抵偿一时失足了。万不料他受刑之后,随即自绝经脉。
本来一死之后,一了百了,他既早萌死志,这二百杖之辱原可免去,但他定要
先行忍辱受杖,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然后再死,实是英雄好汉的行迳。群雄
心敬他的为人,不少人走到玄慈的遗体之前,躬身下拜。”
  不是我故意挑剔,玄慈为人其实不算得多勇敢可敬,他是被萧远山再三逼
问,才迫得承认与叶二娘的关系的。不过,不愿当众承认这样的过去,亦是人
之常情;而且,他不愿当众承认,可能也是为了叶二娘的缘故。既然承认了,
就承担到底,全不躲避应受之辱,那还是难得的。
  但这些勇于认错的例子,既使我佩服这些认错的人,另一方面,也使我对
认错需要无比勇气感到不安。一个社会越重面子,认错的社会代价就越大;把
个人的面子、名誉看得越重要,认错就需要更大的勇气。要是处于权威地位,
或者自以为、被以为是处于权威地位,那么认错就几乎比死还难了。
  不能错、不能认错,这样的人生和社会压力多么大。
  我觉得,要活得健康,学习进步得快,“勇于认错”是远远不够的。错了
便承认,要是最自然之举才是。如果“人谁无过”,我有过又为什么需要有极
大勇气才能承认?
  不是不赞成人爱惜名声,而是希望人更重实际,无须把形象看得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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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楚台邀月  发表时间: 2002/12/01 14:26 

金庸小说看人生4   作者:吴霭仪
                 第三辑   人情篇

                       天真与世故

  人情世故、圆熟的处世手法,在金庸小说里显然极受重视。
  《鹿鼎记》特意以中国人社会的人情世故为主题,有褒有贬,但是在其他小说里,人情世故也经常得到著意描写。不凡的主角,可能以纯真、良善、有理想、不为俗礼拘束而受到读者喜欢,但以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来说,有涵养、明事理、懂得人情世故,在金庸的潜意识里,可能是更重要的优点。
  在《侠客行》里,天真的石破天(“狗杂种”)与世故的石清恰成对比,但显然金庸笔下的石清绝不是韦小宝一流,描写他的世故,绝对是旨在使读者对他更加敬服。
  怎样才称得上深谙人情世故呢?最基本的层次,就是知道习俗成规,甚么是别人所避忌的、甚么是别人所重视的。
  第二个层次,就是怎样顾全这些江湖规矩和常人心理,但要真正谈得上懂人情世故,必须有本领利用这些俗礼及人之常情,在最不利的情势里,达到圆满的效果。单是赢了别人,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一味认输也不算懂得人情世故,要达到自己目标而不伤别人的面子,那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比方石清在《侠客行》第一章与周牧、金刀寨主安奉日等人交手,便显出他这方面的本领。他明知周牧等人在侯监集上杀了吴道通,取得一包可能是玄铁令的物事,但却明知故问,先向他打听这个人。周牧推得一乾二净,石清见他恃著人多势众,便“请”他到树林中私下讨论。周牧自然不愿,但石清的“请”是暗中用了武力的。
  他怎知周牧不会叫嚷出来呢?就是因为算准了他爱面子,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受制于人。一到树林里,石清便毫不客气,三两下功夫,把周牧从吴道通身上得来的物事抢去。
  为了顾全面子,是人情世故的第一课。对于地位比周牧更高、武功比周牧更强的安奉日,石清更加客气,一面要打赢他,一面要表面上不让人家看出来,目标就是不但要大获全胜,同时也要安奉日输了还要佩服他高明、得体、大方。一役下来,石清反而多了一个心悦诚服的朋友,这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要做到人情世故,当然要知道几时手下容情。天真良善的人只会一味往好处想、对别人宽容,但是石清的人情世故,是以精明能干、武功高强为基础,一面容情、一面要人领悟自己是在容情,这才做到使对方敬服,感到欠自己一个情。要是真的“为善不让人知”,那么就只是良善,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了。
  同样,如果根本没有本领压服人,那就没有甚么法子手下容情,教人欠下自己甚么。
  石清的人情世故不止于懂得怎么教人领情,金庸还刻意描写他的涵养、明理、不轻易发怒,更不随便激怒别人,做到力求避免争执而又不卑不亢。
  比如雪山派的耿万锺见了石清,言词十分不客气,很多过分之处,石清不是不心中有气的,但是一直按捺著不发作,最多语气有点冷淡,或者稍带一点讽刺,但也是心平气和,弄清楚了原来是自己儿子在凌霄城闯下大祸之后,更衷诚表示惭愧,不但王万仞说要烧玄素庄他一叠声同意“该烧”,甚至忍受屈辱,把自己和妻子的佩剑解下给耿万锺,向雪山派低头。石清自然也爱面子,能做到这样,当然是十分难得。
  后来寻得石中玉(其实是石破天),石清坚持要赶程把儿子押上凌霄城领罪,这并不是出于凛然大义,与郭靖要砍下郭芙一条臂膀补还对杨过之过错,不可同日而语。
  其实石清跟闵柔一般偏爱儿子,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父亲,正如他对妻子解释,那是救儿子的唯一方法。如果他们赶得上凌霄城去助雪山派对抗“赏罚二使”,万一成功,那就有希望将功抵过,求雪山派饶了儿子一命,若不成功,恶战一轮,全家丧命,那也可以洗脱了污名。抢走儿子逃走,却只是一时之计,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为原则、为目标,个中分别十分清楚。
  石清不是圣人,也不是英雄,但有涵养、明事理、态度大方、精明能干而懂得人情世故,是现实社会的普通成年人可以力求达到的水准。

 [3楼]  作者:—小白—  发表时间: 2002/12/02 01:57 

回复:佩服楚台的视野与眼力,找来这些帖子;感谢邀月的胸怀和好心,转到这个地方。

“只有强大的人,才是自由的人。”强大中的强大是内心的强大。

此贴中三篇各结一句:

一、不勉强于人。

二、不勉强于事。

三、不勉强于己。



※※※※※※
我搓,我搓,我搓搓搓,越搓越小; 我洗,我洗,我洗洗洗,越洗越白。 好了,晾起来吹吹———— —————小白—————
 [4楼]  作者:—小白—  发表时间: 2002/12/02 02:06 

回复:轻重缓急,取舍得失,是非大小,输赢成败,世间有几个能够分清?
世间又有几人去分清?

※※※※※※
我搓,我搓,我搓搓搓,越搓越小; 我洗,我洗,我洗洗洗,越洗越白。 好了,晾起来吹吹————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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