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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麻木不仁时
[楼主] 作者:永无乡  发表时间:2002/11/18 01:34
点击:251次

用左手起誓,借上帝的名义——这一切和爱都无关。

                                                               ——题记

 

——零——

 

在最凌乱的角落找到阿歪的那本书。有一片山楂被当成书签夹在里面,我记得,就在靠近结尾的部分。它扫荡了无数苟延残喘的黄昏,扫荡了无数残缺暧昧的黎明,我是说作为漫游者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在一起曾经不顾一切的横冲直撞,只是曾经。山楂的肌理里挤满了文字的味道,时间的味道,还有阿歪的手指末端的味道。

 

山楂的表面有细微的气泡,味道可以在上面自由的进进出出,出出进进,山楂终于变得粗糙起来。当疼痛爬满整张书页的时候,山楂会在里面弥散芬芳——

 

“这就是咀嚼往事了!”我对阿歪这么的说过。

 

——零’——

 

和阿歪在学校整理一新的大花圃前面交换证物明示分道扬镳的那天,我把东西卷好敲到他手上,笑了再笑——

——亲爱的,都完了。

话音落下,直面冲撞过阿歪的没完没了的黑风衣,算是两清。

 

回去摊开日记——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山楂呢?

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阿歪呢?

其实很简单的事,因为没有理由!

理由是什么呢?一个又一个为了存在寻找出路的借口!

没有理由的时候才可能那么喜欢——

我可以证明的是:阿歪,你最后还是不明白我!

 

让阿歪的书长长久久的躺在背包里,永远的放在那里,我会带着它走很多的路。书里有阿歪翻动它的时候沾染的邪气,还有一张作为书签的山楂。等到山楂渗透它们的一天,我会一口气把它吞到肚子里。

 

这一点,阿歪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因为,我把这话拆成七零八落状以后才说给阿歪听的。

换句话说,也就是——

 

阿歪,你要小心我哪天一个不爽把你吞了!

 

——零”——

 

我说那话的时候野蛮女友还没当道,所以阿歪有的是道理听得笑意绵绵。倒是一旁的“狗头军师”说你这样是不对地那不是明告诉他你把他放在心里了。那以后,只要一想到阿歪的微笑就觉得诡谲,越想越诡谲。于是我掉转马头,一屁股坐上教学楼的屋顶,晃荡着两条腿在峭壁外面和阿歪说到村上春树就是一狗屁笔淫犯,在阿歪诡谲的微笑没有丝毫退化的战况下,我迅速脱下两只鞋任其做高空自由落体,默不作声的盯着冷风刮过渐渐惨白的脚背。心想:如果这时阿歪把手递过来说“你别闹了!”就算我输。

 

而事实是我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因为在苍白的涂料刷上阿歪面部皮肤的两分钟内,我的鞋荣归故里,而阿歪的脸始终没有红润因此红润起来。

“为一个东洋鬼子,你犯得着吗?”阿歪说。

我绑好鞋带,让视线从他的头顶掠过——

——英雄莫问出处!

 

这样,怎么看都一样诡异的笑意复活在阿歪的脸上。

这样的表情就算到我们站在大花圃前面相对无言的时候也还是如此。他说其实我很遗憾。

听阿歪这么说的时候,我看到另一个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出去,外面有一个手拿皮鞭面部抽搐着的男人……我的命运是渐渐被他抽打成粉身碎骨状。背景效果是激昂的西班牙舞曲以及漫天的让人窒息的灰色飞蛾。这样的幻觉表示我在难过,我是说我在很难过。

 

我的难过跟着我一溜烟的跑,让我对阿歪的印象堕落到血泠泠的模糊状。

我不再提阿歪了,真的不再提了。如果非说不可,我会说什么呢?我只能说我还没想好吧。

丁丁说:那就等想到的时候再告诉我。

 

——零”’——

 

丁丁是网路上认识的一个女孩子,说认识的意思就是连问好都可以省掉的那一种。同在A城,不同的她在K区,而我的是L区。高三的准考生,似乎很闲。有一个人神共愤的网名:潘多拉的盒子。认识丁丁的开头,她告诉她家那条“道明寺”离家出走了。我笑,敲回去说我见他一定劝他回潘多拉的盒子去。顺便捎个什么给我吧,丁丁也笑。比方呢?我问。耸肩状。我想她的笑声一定和她的肩膀共振着。

“我在想,如果我对它宽容一点是不是更好呢?”末了,丁丁缓慢的问着,问我也问她自己。

事情就是这样。

 

把阿歪抽空出我的心脏的第二个晚上,塞着耳塞听EMINEM在耳边Macy Gray的唱啊唱,挂在网上一语不发。

在干嘛呢。潘多拉闭着眼睛懒懒的问,像个很旧的朋友。

敲一封给什么人的信,读者是我。我没告诉丁丁的是那人是我心上的一根刺,即便把影象都抛出去,刺也还扎在原地,除非我带着它一起从世界上消失掉。那个人就是阿歪,有诡谲微笑的阿歪。

想知道它的名字……

    <<那些花儿>>,我说。耳朵里面的EMINEM恰好在唱“Everything Is Right”。于是我对丁丁说我有预感我会喜欢你的,她说 RONAN正巧说起“Somebody Tells Me Why”所以决定相信我。我笑,再于是,我把自己的手机号敲给了丁丁。

 

K区和L区的距离其实是很近,坐公车也不过两站的长度。我握着距离的这头,蜷缩在自己被陈旧的空气软化的皮囊里,懒洋洋的匍匐向前,当温度相对性质相同的两种物质没法融合的彼此穿插的时候,会觉得心脏像被刺捅破的疼痛。但那只是暂时,我迷信的确认它只是暂时,于是理所当然的躲在里面不出来。

 

而丁丁呢?我不知道。

——每个星期五下午,我都会在经典书店里呆到很晚。也许离你更近呢?也许什么时候其实早就见过你了吧。她只是这么讲过。

 

——零””——

 

经典书店一到周末总是高中生的天下。从我家楼下一直走,向左转,向右转就是。很近很近。我曾经在那里,在那么大群有理想有抱负热爱艺术专研科学的少年里滥竽充数,不对,是挣扎,在夹缝里的谋生。

 

那年,有个典型的古希腊的悲剧一直在蛊惑我——

一个灰暗的早晨,一个男人离开他的房子,在大街上,他看到一个残忍的马车夫在正在虐待他的马,男人穿过冰冷的空气,紧紧的抱住马的脖子高呼:我的兄弟!那时候,他热泪迸裂。

 

然后呢?丁丁问我。

他疯了。我说。

 

丁丁开始很专注她的沉默。

她总是那么平静的站在某个角落朝我的方向张望,就像阿歪一直用微笑回应我一样。

 

——零””’——

 

但丁丁终究不是阿歪,她不是我胸口那根致命的刺,丁丁只是丁丁。

 

我和丁丁说着这样的那些话,还说过另外更多别的一些话。我们就这么间或的说,不停的说。而我始终没选在星期五的下午晃进书店。我想我们也许早就见过对方了,就像丁丁说的一样。当我在一群围在参考书架前面的孩子们身边擦肩而过的时候,当我的半带优越半带谦和的眼神接触到一道糜散的困惑的时候,当我的心平气和终于因为他们的不耐烦而烦躁的时候,也许他们里面就有丁丁,我能在心里描绘她的无力的眼神和一脸的逃遁——

就像在苦苦挣扎的岁月里的我。

 

一个有冰冷阳光的中午,在书店的推荐栏看到新版的村上的小说……用剩余的钱在超市里买了一大袋的山楂,下午没课,可以坐在自家阳台慢性自杀,山楂可以充当我的解药。

 

回去的路上有唱片行在大声的在放王菲的CD,“爱情有时候徒有虚名……”,妖冶又软弱的声音,我这时候想听的是窦唯的“山河水”。我往手机上看到的时间是中午一点半,信号很好。我对丁丁说——

——王菲又在嘶叫了,遗憾阳光不够好,容不得她的肆意撕裂。

信息传回来,她说:头顶的天现在是我和你的也是她的。

我接着告诉她自己在经典书店买了恶心的村上。

 

这是一段叫人不安的沉默,我的鞋踩着软绵绵的阳光走啊走。然后她说——

——告诉我一个真理,现在!

我想了想。“关于理由,人间最大的欺骗。”

 

——零”””——

 

回去把书甩在茶几上,把单人沙发拖到阳台,还有我的就算有如毒药般剧烈依然充满诱惑气味的山楂。

 

眼睛扫过小说质地考究的纸张,心想实在是浪费;那么厚的一本,村上这个文字骗子还真能写。往后翻,再往后翻,到底了,只好折回来。莫名其妙的失去耐心,只能退而乱拣了一段。

他说——

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我和我的时间在泥沼中艰难的往来爬行……

像直子那样的死掉!村上,活着的时候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死神降临的时候生存终于和我们无关,这样死又怎么会是生的一部分呢?我在黄昏的时候拖动沉重的身体给自己倒上一杯水,冰冰凉的滑进胃里,然后在阳台上漫无目的的踱来踱去,就像面无表情的梦游者,也像绝望的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村上就站在我的旁边,于是我看向他,对他说:还是来了啊。村上君会对我说些什么呢?你应该把手递过来,问我要不要跟你一起走。身边的那个人笑了,只是笑,就向阿歪一样的诡谲。

 

——玲子哭了……我情不自禁的吻她……我们是在活着,我们必须考虑的事情只能是如何活下去。

这一刻,我心上的那根刺开始松动,我的一个辗转都会倍感疼痛。它朝我转过脸,对我微笑,我的脉搏在鼓动,这些感觉来得很清晰。让我不由自主的怀疑它背过身以后我会陷入一个怎样的空洞里。

 

我开始给自己灌下第二杯冰水,让牙齿在空气里颤抖,那是寒冷在奔流。在眼睛下面涂满透明辛辣的液体,这样眼泪就不会倒出来。我用舌尖掠过干涩的唇角,性微苦,是那种液体的味道?

在水龙头下面洗了又洗,仍然苦着,苦的气味就像深入皮肤组织,好比心上的那根刺。

 

你痛吗?我问丁丁。

因为你终于清醒了,她说。

如此很久,有适当的理由,明白自己要什么,不会盲目更不会摇摇晃晃。

安,你要知道,你的清醒一直都是麻木不仁!麻木不仁,安!

我握手机的手慢慢僵硬、僵硬、僵硬到蓝色的显示灯骤然熄灭。

 

丁丁的电话拨进来,一个略带嘶哑的空茫声音——

——是我,丁丁。听我说好吗。停顿,接上。安,麻木不仁也可以爱和被爱,只是你有时候看不到,或者看到也可以装作不知道。你一直用这样的方式对待没办法把握的东西,对山楂是,对你写那封信的对象是,对那个疯掉的男人是,对我也是。在他们的表皮上看到自己某个破裂的部分,你那么匆忙的爱上他们,甚至连理由都可以不要。但是,安,对村上又要怎么说呢?对王菲呢?你跟着你喜欢的东西一路的追,你停不下来,因为一停就发现没有理由其实也是一种麻痹。你想用更多的合理的理由把那些扎到你心底的东西都拦到外面。你在害怕,你害怕有人到你的心底去……

安,你不知道的是你说过多么好的一句话给我。你说:理由是人间最大的骗局。是该把它还给你的时候了。最后还是想问你:你真的爱过吗?

 

……合上手机盖,关机。丁丁就永远被我挡到对面。对面,永远……

                                                                                                                                                                                             ——一——

 

在最凌乱的角落找到阿歪的那本书,沿着顺序往下读。阿歪的黑风衣在我的跟前阴魂不散,阿歪的诡谲的微笑在我的皮肤下慢慢扩散,而阿歪的味道——手指缝里夹带的味道——,还有坚硬的刺,终于腐烂。

 

这一刻,我终于看到了结尾……似乎很多人死在书里,似乎时间每时每刻都在循环。

然而,它告诉我的是“绝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的出现。”

 

我到厨房里给自己倒了最后一杯水,一路的小心翼翼还是给弄洒了。水沿着一大堆人为的倾斜轨道往下滑,一直的一直的滑……滑落到那本书荒凉的书皮上,流淌成一个鲜活的十字架。我发现,这个十字架,一样的荒凉和苍凉……而,我的舌间触到的嘴角也还是微苦如初,也许是更苦了。

 

不知道为什么苦得那么顽固?

“十字架”流经的地方开始凹凸起来了。就突兀在<<百年孤独>>四个大字的中间。百年孤独,百年孤独……那是说的一百年的孤独啊。

丁丁的问题在我的大脑里闪过——

——但是,现在,我已经不想知道了,真的不想了。

 

                                                                      20021117  凌晨



转自 西陆乱坟岗 [hnzqz2.xilu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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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石头仙  发表时间: 2002/11/18 01:37 

回复:如果爱情失败了我们还有什么?(无乡的贴是俺从乱坟岗转来的,请鸟斑竹向西陆推荐)
 

95那年,我在市郊一个不知名的音像店看到了窦唯的《艳阳天》,因为惊喜,或者因为盲目的喜欢,或者,仅仅是因为感觉值得一听,就买下了,而结果,没有让我失望。


知道我后来的感觉吗?我对自己 说,恩,也许是要改变一下了。。


我好象作了一些努力,有意无意或有望无望的努力,然后就是98,或者99年的春天,阳光依旧升起。我只是搬进了城,我依旧在我上班不回家的日子去那个不知名的音像店,那些日子,它的装潢有点破旧,而我好象也老了,另外,《山河水》出现了。。


我坐在电脑前的转椅上,我用心听着曾经给我惊奇的窦唯的歌。我有点想笑,我其实已经笑了出来。我对自己说,呵呵,我们这些年一点都没有长进啊,不管是我,还是窦唯。


我改变了什么?哦,我现在习惯用电脑听CD,我搬进了城,我可以不用为每月的烟钱犯愁。


生活真的改变了什么?我还是不习惯听MP3,我还是在市郊上班,我还是没有能戒烟,我,还可以,这辈子不需要再追女人了。。。


追女人是培育爱情的过程,虽然说的有点粗俗,但我是学工的,我不在乎这些。我会大大咧咧地对别人介绍说:“这是我老婆。”如果改说太太的话,我会扭捏不安------实在学不会文明人的说法,我真的不可救药,这些年我一点长进都没有。


而这时的爱情其实已经深深地扎根,扎根在心里。


我想,可能,我的心里曾经有着许多的牵挂,它们无一例外的扎根,蔓延过。而在某一个根茎开始茂盛地生长,其他的根系会慢慢地枯萎,即使它们依然在,只是时光的碎片。


就好象,好象那些曾经进入过你身体的刺,血和肉会无畏地牺牲自己包容它,最后变成一层无害的结缔组织,只你偶尔地挤压时,它会以它恰当的坚硬显示它的存在。


那段时间真的不是很长,生活却在继续。


我想做的,就是不尝试去改变什么,因为我改变不了什么。。。



※※※※※※
夜半无人时,最是情浓处, 嘘,窃窃私语!
 [3楼]  作者:雨季不再  发表时间: 2002/11/18 12:52 

回复:感谢石头的置顶
喜欢你的文字,待我细细品来~
 [4楼]  作者:石头仙  发表时间: 2002/11/18 14:06 

回复:感谢置顶是啥意思?你又不是无乡,嘿嘿。

还有,是喜欢无乡的文字吧,喜欢俺的文字?不解中。。

俺置顶是因为无乡是俺乱坟岗头号宝贝,写的确实好,拉到长空让大家观摩观摩,在乱坟岗发有点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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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无人时,最是情浓处, 嘘,窃窃私语!
 [5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2/11/18 18:03 

回复:不错
这是如今时兴的一种意识流的写法,我一直想尝试一下。
 [6楼]  作者:hnzqz  发表时间: 2002/11/19 11:12 

回复:一稿多投不推荐
爱在麻木不仁时
作者:永无乡(xxx.xxx.xxx.xxx 2002/11/17 15:05   字节:9K 点击:16次 帖号: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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