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爱的永恒 “无论我们是爱一个人,还是被一个人爱,爱恨生痴,心灵迟钝,就是如此了。我们无论多么爱一个人,都要冷静地、淡定地想想,自己爱着他的时候,有没有自我完善呢? 爱情的坟墓并非是婚姻,而是双方不同的脚步。很多女孩都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生活或者说“自我完善”就已经走到了尽头。殊不知,找到了真爱,我们的“自我完善”之路才刚刚开始。“ “无论样貌、工作,还是才识、气质,都需要同时地自我完善。否则,双方都没有共同的基础,两个人怎么会有共同的快乐可言呢? 然而,多少女孩子一旦涉入了爱河,心灵也随之变得迟钝。我们再也看不到爱情的本质,只看到了爱情的虚幻,以为爱情就是责任、付出、回报、忠诚等等,并且以为一旦确定了关系,就可以放松自我,让自我再也没有光彩,失去了原有的青春和美丽。谁都知道人生旅途飘摇不定,谁能保证一辈子都可以相处得快乐呢?人生无常,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因此,面对爱情,我们一定要避免心灵变得迟钝,让我们的心灵保持明睿,知道我们自己为谁而爱、为何而爱。“ ——什么时候,在爱里,都不要丧失了自我。 爱不是交换,不是你付出了,就可以要求,就一定可以得到。爱应该是一种“唤醒“,你有丰富的内涵、优美的情趣、高尚的灵魂,当然也保有活力的外表,还有生气勃勃、不停成长的脚步,让对方在你这里感受到无限的神奇与美好,不得不爱你。 要对方爱你,首先自己要可爱。没有自我的人,逐渐黯淡没有光彩,从而也逐渐丧失自信,患得患失,最后只能强求对方的爱,成为了爱的羁绊,那作为人性的本能,谁不会望风而逃呢? 看过多少悲剧,永远是“秦香莲“理直气壮指责”陈世美“,一个女人倾尽全力为对方付出,人老珠黄的时候被弃之如敝履,但是怎么办呢,爱就爱了,不爱,就是不爱了。 也许双方只是交叉线,有过重合,最终渐行渐远,根本是因为误会而错的姻缘;也许因为你自己的选择错了,“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你没有成功让他爱上你的灵魂;也许因为双方成长的轨迹无法契合,成长的脚步未能同步,想要执子之手,结果山长水远。。。 不管是哪种死法,爱情死了,就是死了。 你所能做的,只是放对方一条生路,也是放自己一条生路。 爱着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都要被你忽略;爱情消失的时候,或者世界重现了。 (二) 不为爱所羁 “人生中,由于我们对爱恨的不理解,即不懂爱,也不懂很,所以才会爱恨生痴,心灵迟钝。 无论我们是爱一个人,还是被一个人爱,我们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自我的快乐吗?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会为爱而不快乐呢?那是因为了爱而延伸出来的责任、义务、付出、回报、忠诚等所烦恼。就像喜爱梅花一样,事实都知道,我们并非爱着看到的梅花,而是爱上了梅花身上的那种美。爱情也是如此,我们肯定不是为了爱的责任、义务、付出、回报、忠诚等而爱,我们是为了爱而爱。因为爱本身就是给我们带来无限快乐的源泉,所以我们爱上了爱本身。“ 爱上爱的本身,为了爱而爱,才是我们的爱。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为了爱一个人,为了爱的责任、义务、付出、回报、忠诚等迷失自我,失去我们的自我完善之路,失去让我们继续欣赏和感受这个世界之外其他美丽的心灵。“ “爱不是人生的全部,爱只是自我获得快乐的源泉之一,是生活方式之一,所以自我完善之路不能被爱所羁。” ——回到爱的本源。爱应该是两个灵魂相互发现的惊喜,彼此愉悦的感恩,共同成长的过程,还有对命运一起的分享和承担,“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这样,于是一种血肉交融的爱情,才是真的有生命力的爱情吧! 前提是,那是两个彼此独立、平等的灵魂,就如舒婷的《致橡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除了爱的融合,还要有爱的空间,彼此的自我才能自由呼吸,舒展成长,在关爱对方即使无微不至的时候,还要记得给对方留一扇窗,让他保有自己的小世界,可以眺望外面的大世界,所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不是客套,不是生疏,更是一种理解、体恤和尊重。 在爱里有确信,对自己和对方有信心的人,又何惧八方来风呢? (三) 不为恨所绊 町原讲述了他父母在失去爱的基础之后,因为怜惜孩子没能及时离婚,僵持十多年等孩子长大才离婚的故事,最终都是孤单以终老,反而让孩子心存内疚。 “后来再听到类似的家庭故事,我总会毫不犹豫地鼓励他们尽快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不要再顾什么爱的责任和义务了。爱都不存在了,责任和义务还有什么意义呢? 很多人,尤其是女人,一旦面临爱情的破产,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恨。她们恨,恨过去快乐的日子那么快就结束了,恨明天所有幸福的期待都变得不复存在了,恨自己也恨对方。由于恨,她们的眼睛就被眼前的假象给迷惑了,以为自己所有的坚持都是为了孩子,为了一个承诺而坚持所谓的爱的责任。 但是,有多少人又真正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着想的呢?他们所谓的坚持,不过是维持着一个家庭幸福和爱情的假象。其实他们不知道,对于孩子而言,自己父母的不幸福,自己父母的恨,同样是她们内疚一生的事。 回到我自己的故事里,我宁愿自己的童年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也愿意让他们获得属于自己的爱情,真正的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们为恨所绊,完全是因为不懂爱,所以也被爱的表象(责任、义务、付出、回报、忠诚等)所迷惑。自己人生的快乐,再也得不到补充,迷失和迟钝的心灵再也感受不到这个世界更多的美。 君子报仇不过十年,而恨一个人却可以一生一世。自己一辈子的快乐都交给了恨,就再也没有任何快乐可言。这是多么不智的行为啊! 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的幸福我们还可以再去争取。恨让我们停止了前进的脚步。 ——所以多少怨偶这样在“爱别离”之后,生生“怨憎会”,同床异梦,甚至同室操戈,彼此折磨,生不如死。 恨是最大的一种无明我执,一种最惨烈的内耗煎熬,毕竟“伤人一千,自残八百”。 问题是,恨能解决问题吗?不是会衍生更多的恩怨痛苦吗? 有的人因为恨,要报复:“你不让我好受,我也不让你称心!”就这样拖着,耗着,可是最后谁更伤心呢?就在这恨里面意气用事、沉沦挣扎,两败俱伤、玉石俱焚,最后还能剩下什么呢? 在扼杀对方的时候,其实也杀死了自己的幸福,而且是可以看到的,前路无明。 我父母离婚的时候,我五岁。即使那样,他们也拖了很久,过程惨烈,伤痕历久不能愈合,每当提及,母亲还是恨恨不已,难以释怀。 对于父亲那时候的印象始终是模糊的。就记得他探亲假回家,半夜昏暗的煤油灯下,8岁的姐姐拖着不到4岁的我在冬天冰冷的地上跪下,对着喘着粗气的父亲,躺在地上的母亲,哭着央求:“别再打了!” 少不更事的时候,不是没有埋怨过,但也只是觉得母亲不会选择结婚对象而已。三年级的时候,“母亲节”老师要求写一封《给妈妈的信》,我写了不敢给她看,因为我说羡慕别人都有双亲陪伴,假日去公园。母亲发现后突然抓狂:“我难道没有陪你去玩过?!你要是不满意,那都不要活了!“——我当时只是想要一个父亲,却触动了她的伤心。 慢慢长大,于是释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都只有自己独力的承担。母亲的不幸是她的命运也曾经是她自己的选择,“事非经过不知难“,她是绝食三天才换得家庭同意嫁了父亲,要是不成,始终遗憾。我和姐姐的成长也许多了坎坷,蓦然回首,却感恩命运可以让我们成长得更加宽容、善良和坚强——”凡是不能杀死你的,都会使你更加强大。“ 所以相信,命运的安排自有深意,这是命运特殊包装的礼物,只是需要你更用心的参悟。从此亭亭,不忧不惧。 2012/3/15 |